(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 年 5 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巴彦淖尔将同全国一道进入新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总结过去、把握大势、着眼长远,科学编制巴彦淖尔“十四五”规划,对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开启巴彦淖尔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建设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根据《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特编制《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作为引领全市人民开启建设现代化巴彦淖尔新征程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发展基础
第一章 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子,着力将巴彦淖尔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文化优势和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初步构建起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为“十四五”开局起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地区生产总值稳中有进, 2020 年实现 874 亿元,“十三五”年均增长 3.8% 。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 25.3 : 29.4 : 45.3 。居民消费水平稳步提高,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生态治理成效显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湖两海”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修编)》项目及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工程取得重要进展,乌梁素海水质总体稳定在Ⅴ类。积极探索“光伏治沙 + 三业融合”综合立体化发展新模式,乌兰布和沙漠治理区入选全国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全面开展控肥、控药、控水、控膜“四控”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下降。实施点源污染治理工程,集中处理城镇污水、工业园区废水,实现中水循环利用。强力推进乌拉山生态修复和乌拉特草原自然恢复,修复治理乌拉山受损山体 20.6 平方公里,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 397 万亩,草原生态修复面积 77 万亩,全市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全部退出,生态修复任务基本完成。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8.5% ,草原植被盖度达到 27.7% ,荣获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
农牧业现代化破题起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套灌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建设成效明显。粮食产量稳定在 50 亿斤以上,主产区地位进一步巩固。中以、中美等中外合作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黄河流域西北地区种质基因库和现代种业产业园区加快建设, 5 万亩盐碱地改良项目成为全国样板区,农高区入选第二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拟建名单。全面打响“天赋河套”品牌,荣获中国农业最具影响力品牌、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等 17 项大奖,2020 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全国排名第一。创新提出“亩均效益论英雄”理念,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全国全区前列,农畜产品加工业基本形成以乳制品、肉类加工、酿造、粮油加工、番茄、籽仁加工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推动建立黄河流域河套灌区、汾渭平原生态保护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交流协作机制,开启了共抓黄河生态大保护、携手现代农业大发展的新征程。
绿色产业体系加速构建。积极调结构、转方式、提质量,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格局初步建立。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口资源加工转化项目落地建设,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有序推进,成为全区第二大有色金属和黄金生产加工基地。清洁能源产业持续发展,装机规模达到 521 万千瓦,占全市电力总装机规模的 70% ,占全区清洁能源装机总量的 13% 。服务业发展持续向好,电商、物流、旅游、金融等产业加快发展,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不断提高。电商规模稳步扩大,交易额连创新高。成功列入 2020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积极推动重点企业改制上市。争取到国家“活畜抵押贷款 + 保险”金融创新支农试点,成为全区首创。
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内蒙古先行先试的三项重点改革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土地流转改革创新实践成为全区唯一入选《中国改革 2020 年度 50 典型案例》。社会治理不断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入选中组部案例,村民小组微治理经验做法在全区推广。农村牧区公路管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入选国家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评价 2018 年、 2019 年连续两年排名自治区第一。深化对蒙合作,甘其毛都口岸成为全国过货量、贸易额、税收最大的公路口岸,开发开放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外贸总值领跑全区, 2020 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 208.2亿元,连续 3 年居自治区首位,农产品出口贸易额连续 12 年稳居全区第一。创新驱动成果彰显,形成河套灌区小麦高产栽培技术规程,推出高抗、高产、优质向日葵新品种,成为全国乃至世界食葵育种标杆,成功入选“科创中国”首批试点城市。加强与顶级科研院校合作,柔性引进 30 多位国内知名院士和专家。
城乡建设提质加速。坚持民生城建理念,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城乡品质。城市设施持续完善,城市建设成果丰硕,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计达到 56.1% ,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走在全区前列,被列为国家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支持城市。公路交通网络日趋完善,京新高速、G242 、 G335 、 S315 等重点项目建成通车, 7 个旗县区和甘其毛都口岸全部通高等级公路,形成“七横五纵”干线公路网。积极推进巴彦淖尔机场改扩建,完成乌拉特中旗通用机场建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黄河二期防洪、跨盟市一期水权交易、人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不断巩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85% ,垃圾处理覆盖率提高到 90% ,涌现出富强村、民主村等一批示范村庄。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长足发展,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国家统编教材在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全面推开,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 138 所,市委党校、河套学院等新校区建成投用。市医院新址建成投用,市中医院晋升为国家三甲医院,在全区率先建成市域“半小时急救圈”空地一体化救援体系。河套灌区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戈壁红驼牧养系统入选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马鬃山墓群被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汉长城多段、汉代鸡鹿塞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名单,乌拉特铜银器制作技艺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全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乌兰牧骑事业成果丰硕, 《片警宝音》入选全国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重点影片。两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鼠疫疫情、洪涝灾害等各类风险挑战,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老龄慈善、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各项事业取得新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果, 5 个自治区级贫困旗县全部摘帽, 57010 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前完成比 2010 年翻一番目标,城镇累计新增就业 5.6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 4.5% 控制目标。城乡居民养老、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 2020 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 108.68 万人、 151.3 万人和 16.31 万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 690 元,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 5678 元。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成功打造“互联网 + 社区居家养老”试点。为 80 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为 60 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落实免费和优惠乘坐公交车政策,实施收费公路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政策。
依法治市深入推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战果。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力度持续加大,出台农药污染防治、城市交通客运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条例,法治巴彦淖尔建设成效明显。
第二章 机遇挑战
第一节 发展优势和问题
从发展优势来看,巴彦淖尔地貌类型多样,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要素齐全;巴彦淖尔生态地位极其重要,扼守阻止乌兰布和沙漠、库布其沙漠和蒙古戈壁相通相连;巴彦淖尔资源禀赋优势突出,是全国风能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之一,太阳能资源量居全国第二位,可利用生物质能资源丰富,石墨矿资源已探明储量 7528 万吨,硫铁矿储量居全国首位,铅、锌、铜储量在全国占重要地位;巴彦淖尔现代农牧业条件得天独厚,河套灌区地处北纬 40 度农作物种植黄金带,有 1100 多万亩优质耕地,是亚洲最大的一首制自流引水灌区,是全国水土条件最好的三个粮食主产区之一;巴彦淖尔文化底蕴悠久深厚,农耕文化、游牧文化、民族文化和边塞文化交融发展,形成独特的河套文化,拥有阴山岩刻、秦汉长城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巴彦淖尔区位优势明显,战略地位重要,是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甘其毛都口岸是我国对蒙过货量、贸易额、税收最大的公路口岸。
从发展问题来看,与自治区其他盟市相比,巴彦淖尔表现出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少、消费能力弱、投资增速慢的阶段性特征,刚刚步入工业化、城镇化中期发展阶段,短板弱项较为明显,主要体现在生态全域治理压力大,生态承载能力较低;农牧业大而不强,产品多而不优;工业产业基础薄弱,清洁能源发展缓慢;服务业发展滞后,旅游业处于起步阶段;开发开放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城乡品质提升不足,民生领域短板较多;社会治理仍有弱项,安全保障体系亟待健全。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局势加速演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内蒙古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拥有多重叠加的发展机遇,具备更好推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的多方面有利条件。巴彦淖尔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十四五”时期,巴彦淖尔进入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将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巴彦淖尔肩负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重大,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新模式;巴彦淖尔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重要商品粮油生产基地,必须突破农牧业发展困境,将农牧业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巴彦淖尔面对日益趋紧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清洁能源产业;巴彦淖尔文旅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必须深入挖掘河套文化,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面对挑战,巴彦淖尔既要积极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又要立足自身优势,紧抓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机遇。
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将为巴彦淖尔融入新发展格局带来新机遇。国家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有利于巴彦淖尔统筹实施乌梁素海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河套灌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央加快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有利于巴彦淖尔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外开放等领域提升发展能力和水平。国家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有利于巴彦淖尔发挥沿边及口岸优势,共建开放合作高地,全方位服务国家开放大局。
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强化,将为巴彦淖尔建设重要战略基地带来新机遇。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更加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巴彦淖尔地处边疆民族地区,围绕保障国家粮食、能源、生态和边疆安全,统筹谋划农畜产品、清洁能源等战略基地建设,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防范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提升巴彦淖尔在国家安全战略地位中的重要性。
国家重大政策加快实施,将为巴彦淖尔重点领域发展带来新机遇。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利于巴彦淖尔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国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有利于巴彦淖尔发展现代能源经济,进一步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国家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有利于巴彦淖尔争取国家政策倾斜和项目资金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加速推进,有利于巴彦淖尔扩大有效投资,加快补上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乡发展支撑能力。
国家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双轮驱动,将为巴彦淖尔城乡融合发展带来新机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利于巴彦淖尔推动农牧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镇,做大城市规模,做强城市经济,做优城市品质,主动融入区域城市群,成为黄河“几”字湾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利于巴彦淖尔构建现代
基于优势劣势,面对机遇挑战,巴彦淖尔应扭转生态全域治理压力,积极探索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打造黄河流域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发挥农牧业资源优势,对接国内强大消费市场,推动现代农牧业率先突破,加快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区;发挥能源矿产资源优势,发展新兴产业,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构建绿色产业集聚区;发挥对蒙开放区位优势,提升口岸发展能级,促进“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变,打造开发开放重要窗口,构筑对蒙开放先行区;立足民族、边疆、生态功能区等多重特点,扭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现状,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美好生活共享区;发挥人文和旅游资源优势,融入黄河文化旅游带,打造展现黄河文化的标志性旅游目的地。
第二篇 总体要求
第三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乡村振兴样板区、绿色产业集聚区、对蒙开放先行区、美好生活共享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巴彦淖尔发展新篇章。
第四章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作为根本遵循,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 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以系统思维统筹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体现区域优势特色,围绕筑牢绿色基底、夯实产业基础、激发活力动力、提升城乡品质、传承传统文化、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需求,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生态环境良好、产业绿色转型、乡村全面振兴、开放包容创新、百姓富裕幸福的现代化巴彦淖尔。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既守正传承,又提升创新,统筹发展与安全,注重补短板、强弱项,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五章 战略定位
着眼全局大势,牢牢把握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精准定位自身角色,建设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朝着“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的宏伟目标全力奋进。
——黄河流域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乌梁素海治理的重要指示,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重大机遇,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全要素综合治理,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构建生态系统网络化格局,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建设绿水青山综合治理实践基地。
——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内蒙古建成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屏障”的重要指示,立足巴彦淖尔地处民族边疆地区,推动资源、生态、区位等多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安全保障,增强巴彦淖尔在保障国家粮食、能源、生态和边疆安全等方面的重要地位,为维护国家安全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套灌区要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指示,立足农牧业资源优势,以工业化思维推进农牧业发展,强化“天赋河套”品牌引领,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平台载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以现代农牧业率先突破引领绿色高质量发展。
——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要把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做好”的重要指示,抓住自治区建设现代能源示范区的机遇,发挥风光、生物质能资源优势,主动融入能源外送发展战略,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建设千万千瓦级能源外送基地,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新模式,探索发展氢能产业,打造风光氢储产业集群,全力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
——对蒙开发开放重要窗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内蒙古建成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要指示,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以甘其毛都口岸为核心,申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深化对蒙合作,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大市场,推动巴彦淖尔由贸易大市向贸易强市转变,成为国家对蒙开发开放的重要窗口。
第六章 主要目标
立足功能定位、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发展需要和现实可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既形成良好预期,又保持弹性空间,提出具有巴彦淖尔特色的目标指标,在新征程上把短板补起来、让弱项强起来,努力在绿色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全区前列。
2035 年远景目标。展望 2035 年,巴彦淖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人均生产总值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深度融合发展,科技创新支撑绿色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具有巴彦淖尔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各民族大团结局面更加巩固,法治巴彦淖尔基本建成,平安巴彦淖尔建设全面深化。河套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公共文化体系和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各族人民素质、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形成向北开放新格局,建成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锚定 2035 年远景目标,经过五年不懈努力,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巴彦淖尔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农业现代化水平进入全国前列,产业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经济效益、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保持与全区同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 1 万美元。产业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一盘棋、协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生态文明实现新进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乌梁素海生态隐患基本消除,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功能显著增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森林覆盖率达到 9% 、草原植被盖度稳定在 28% 左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自治区要求,成为黄河流域西北地区全方位贯彻、系统化落实、创新性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标杆。
——改革创新迈出新步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与蒙古国经贸合作及民间交往交流日益密切,泛口岸经济成为发展新的增长极,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对绿色高质量支撑作用更加凸显,聚才用才育才环境大幅改善。
——社会文明得到新提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弘扬,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富裕,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就业更加充分更有质量,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得到更好满足。
——治理效能获得新提升。依法治市迈出坚实步伐,民族团结局面巩固发展,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基层基础更加稳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和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不断提高,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
围绕上述目标,严格遵循、充分衔接国家和自治区指标体系,结合巴彦淖尔实际,在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等方面设置相应的指标。
第三篇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构建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对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推动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国土空间布局和区域经济布局,努力建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市。
第七章 大力实施科技创新
牢固树立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思想,大力实施“科技兴蒙”行动,推进“科创中国”试点,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第一节 完善科技创新布局
完善产业创新布局。瞄准现代种业、耕地质量提升、节水灌溉、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开展系统研究和技术攻关,重点解决一批制约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难点,力争取得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围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着力培育壮大智慧循环农牧业、生物科技产业、现代农牧服务业的产业布局。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重点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创新,加强装备研发、节能降耗技术创新,加快推动石墨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制氢、储能、氢燃料电池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创新发展现代中药及生物医药产业。
优化平台创新布局。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为载体,积极培育和引进建设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集聚创新要素,整合引进国际先进技术,集中打造小麦、肉羊、向日葵、生物育种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依托院士专家工作站、研究开发中心,深化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中国农大、上海交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蒙古农科院等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支持在巴彦淖尔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深入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协同创新能力。支持科研院校在巴彦淖尔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在农高区共建试验基地、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推动“科技小院 + 众创空间 + 星创天地 + 企业研发中心 + 产业园区”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健全企业创新布局。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共性技术平台,承担重大科技项目,优先在现代农牧业、生态环保、盐碱地改良等领域布局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形成科技中小企业、高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支持体系。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进行技术革新改造,研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培育企业开展政策宣传、激励引导、跟踪服务。
第二节 健全科技创新体系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坚持需求导向,面向市场、围绕创新链开展研发,吸引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科技集聚产业。健全完善企业技术需求和适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加快推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积极争取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下达盟市专项资金,推广自治区科技成果(专利)交易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交易共同推进。对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优先给予支持。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健全涉农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产学研用合作机制,鼓励创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服务网络。
加强科技创新管理。推动科技管理创新,构建目标明确、定位清晰的科技计划体系,增加普惠性投入,加大后补助支持力度,扩大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积极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落实新产品研发扶持政策,促进创新产品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强化研发投入强度考核,建立政府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社会多渠道投入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创新领域,逐步缩小与全区平均水平差距。加大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力度,构建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鼓励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专利的创造能力和高效益运用能力。稳定提高科研人员基础待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研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建立科技服务机构,在用地、租金、税收、规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强科技中介建设,制定统一的中介服务机构标准、定期开展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和审查、提升中介服务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等。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开展“互联网 + ”科技服务,创新农村牧区“互联网 + ”科技服务模式。加强科技服务队伍建设,激发河套学院等科研院所积极性,赋予其自主约定成果归属和使用权力。依托科技机构、行业协会开展科技服务人才培养培训。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优化科技任务组织实施机制,实行竞争立项、定向委托、“揭榜挂帅”“军令状”“里程碑式考核”等管理方式,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确立以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加快科研院所改革,落实科研单位评价自主权,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落实代表作制度。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鼓励创新、激励创新、包容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三节 强化创新人才支撑
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创业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实施“百千万”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企业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实践基地共同培养人才。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激励政策。全面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利用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就业。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
强化专业人才引进。加大行业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与京津冀、呼包鄂等地区人才对接合作,探索制定产业人才评价办法和专项支持计划,开辟高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柔性引才支持范围。提升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运行水平,培育认定一批博士科研工作站。持续推广“科技小院”模式,探索人才助农,产才融合新路径。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鼓励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涉农企业。制定“农创客”三年培育计划,持续推进“巴彦淖尔农创客”行动。
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规范职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加快企业等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
第八章 统筹区域发展空间
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统筹区域差异化协调发展,坚持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构建新型城镇化格局,为巴彦淖尔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打下坚实基础。
第一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区、农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地区三大空间格局,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培植绿色发展优势。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品提供上,适度发展农牧业和文旅产业,促进人口逐步有序向城镇转移。农畜产品主产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在保护产地环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绿色高端农畜产品上,优化农牧业布局,禁止开发基本农田,坚决保护好河套平原这块净土。用足用好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城市化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绿色工业产品和服务产品上,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按主体功能定位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二节 优化区域产业发展布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调整优化产业基地布局,推动区域差异化协调发展。河套平原坚持把现代农牧业作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高新技术、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北部和东部草原地区把保护大草原、大森林、大河湖、大湿地作为主要任务,推动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积极培育消耗低、排放少、质量效益高的新兴产业。依托黄河“几”字湾特殊地域优势,在乌兰布和沙漠周边重点探索防沙治沙与绿色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新模式,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和文旅产业,边境地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旅游等产业。沿阴山工业园区有序发展进口资源深加工、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发展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区域互动互助、利益补偿和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
第三节 完善新型城镇化格局
坚持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导向,以人为核心,完善城市空间布局,健全城镇体系结构,推动人口向沿黄河及交通干线集聚,构建中心城区带动、旗县中心城镇支撑、城乡联动融合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以临河区、磴口县、杭锦后旗、五原县、乌拉特前旗的中心集镇、重点镇为节点,沿 G110 、沿黄公路形成南部沿黄城镇发展轴。以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两大工业园区为节点,沿 G335 及阴山矿产资源富集带形成资源能源循环利用城镇发展轴。以磴口县、临河区、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的中心集镇、重点镇为节点,沿 G335 、S213 、 S315 形成市域西部城镇发展轴。以乌拉特前旗、五原县、乌拉特中旗的中心集镇、重点镇以及甘其毛都口岸为节点,沿甘乌高速、 S212 、甘泉铁路形成市域东部城镇发展轴。
第四篇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打造统筹绿水青山综合治理实践基地。
第九章 接续推进乌梁素海综合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统筹推进乌梁素海生态治理,强化湖区治理,加强面源点源污染防治,改善湖区周边生态环境,推动乌梁素海全流域高质量治理。
第一节 加强湖区内源治理
抓住国家实施黄河河道和滩区综合提升治理工程有利契机,推进乌梁素海生态修复补水专用通道工程,实现乌梁素海水系均衡化、常态化、循环化。开展乌梁素海湖体水生态治理和保护修复,加强排干沟整治及建筑物配套建设,推进清淤疏浚和湿地恢复。开展芦苇、底泥综合利用试点,适度打捞收割湖区芦苇及沉水植物,实施污染底泥原位生态修复试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保护区自然资源调查,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保护核心区和缓冲区自然生态系统及景观原始性。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严格岸线空间管控,完善河湖管理长效机制。
第二节 强化面源点源污染治理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控肥、控药、控水、控膜“四控”行动,推广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减污种植方式,引导农民和企业绿色种植与生产。推进控肥增效,实施测土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提高肥料精准率,保持化肥用量负增长。推进控药减害,推广大型药械,提升统防统治,推动农药全程可追溯,减少农药使用量。推动控水降耗,调节覆膜保水,推行智慧灌溉,推广节水技术,实现高效节水。实施控膜减污,推广国标地膜,提升减膜技术,推进残膜回收,实现地力提升。
加强点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点源污染治理工程,提标市域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改造旗县建成区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公共设施建设,推进乌梁素海流域苏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达标,逐步提高全市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回用率,做到污水应收尽收,中水能用尽用。
第三节 加强周边生态环境整治
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全面加强乌梁素海流域湿地资源保护,实施湿地恢复与保护、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护和湿地良性构建工程,提高湿地资源保护程度。完善湿地监测系统,全面监测评估天然及人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变化情况。
构建生态防护带及景观绿化带。构建沿黄生态走廊,划定沿黄河流保护区和沿黄岸线保护区。沿黄河流保护区以岸线生态修复为主,原则上禁止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沿黄岸线保护区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建立乌梁素海水生态安全评估和生态调控机制,构建乌梁素海水生态系统模型,科学合理统筹乌梁素海生态调控、居民游憩、生态旅游。
第十章 加强全要素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围绕生态服务功能提升,采取生态系统网络化治理模式,统筹自然生态系统性整体性的自我修复与保护 。
第一节 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配置,合理利用,有效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推进旗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环境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补齐管理短板。开展旗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依法清理违法违规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严格落实工业节水政策,加大工业水源置换力度。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督促企业节水技术改造。严格地下水审批管理,超采区禁止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和旧井更新,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
第二节 加强林草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依托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通道、村庄、厂矿园区、城镇周边、农田防护林“五大”重点区域绿化。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推行林长制。全面推广经济林产学研一体模式,促进经济林产业发展。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加强公益林、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推进植物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完善草畜平衡和草原禁牧休牧制度,恢复草原生态多样性。加快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探索实施草长制。加强草原鼠害等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建设。 探索开展草原生态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 创新草原生态修复金融支持与保险机制。
第三节 推动沙漠生态综合治理
加强乌兰布和沙漠综合治理。加快推进中以防沙治沙生态产业园和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沙漠锁边防风固沙工程,推动生物治沙与工程治沙相结合,加强沙漠防护林建设,构建沙漠锁边林带体系,阻止沙漠东扩。积极推动有机沙产业、沙漠生态旅游、新能源为主的绿色沙产业发展体系建设。
加大巴音温都尔沙漠和苏集沙地治理力度。坚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采取禁牧保护、飞播造林等多种措施,恢复区域林草植被,推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封禁保护,实现精准治沙。严格保护生态极端恶化和需要进行生态保护建设的地区,减轻土地沙化及沙尘对周边地区的危害。
第四节 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加强山体生态保护修复。增强以乌拉山为主的境内阴山山脉生态廊道系统功能,通过围封禁牧,保护乌拉山次生林,采取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种草等措施,加大乌拉山、狼山、查石太山等生态修复及山前冲击扇治理。加大乌拉山南北麓矿山、乌梁素海周边山体创面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国家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
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关停整顿破坏生态、违法违规矿山企业,倒逼企业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梯次推进区域绿色矿山建设。推动套区无主矿山生态修复,引导有主矿山主动治理,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第十一章 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总体思路,保持攻坚力度、延伸攻坚深度、拓展攻坚广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一节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以细颗粒物( PM2.5 )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严格控制交通污染,进一步降低 PM2.5 和臭氧浓度,持续提升空气质量。综合治理扬尘污染,加强施工、建筑垃圾运输和生产经营过程扬尘控制。持续推进燃煤污染综合整治,突出抓好中心城区建成区及周边平房区散煤燃烧户清洁取暖改造,积极推进城郊结合部平房清洁取暖改造,全面解决中心城区及周边散煤污染问题。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工业园区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
第二节 加强水污染防治
推进生活源污染治理,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提高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能力,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工业源污染治理,继续实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强化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和空间布局、推广有机肥施用、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技术等措施,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有效降低氯磷负荷。
第三节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农用地详细调查,组织完成部分高背景、高风险和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重点区域农用地深度调查和重点监测,对超标区域进行风险评估,实施分类管理。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工矿企业污染排查整治,切断污染链,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加大土壤生态环境污染源头防控,推进重金属污染物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
第四节 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场站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基本全覆盖。推动各乡镇区、中心村布置小型垃圾转运站,加快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完善工业固废全过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全面落实清洁生产审核、许可证管理及隐患排查制度,持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优化布局突出类别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废铅蓄电池、废塑料、废矿物油等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监管。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将建筑垃圾代替天然砂石直接用于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建设,引导建筑弃土回填矿坑、废弃窑厂复耕。
第十二章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强化生态系统网络化管理,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第一节 推动生态系统网络化管理
建立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运用网格化监控、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监控手段,加强生态系统网络化管理。建立重点污染源名录,实现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预警和智能化处置。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区域的生态状况及开发建设活动常态化和业务化监控。全面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开展重点饮用水源、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
第二节 探索生态价值转化路径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探索重点行业碳排放达峰路径。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探索建设生态产品交易平台,用能权、碳排放权等权益的初始配额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挂钩机制。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金融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项目。推动金融机构与巴彦淖尔合作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基金。积极培育优质企业,支持提供生态产品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工具。支持探索农牧产品收益保险和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第三节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构建绿色产权、绿色政策、绿色金融、绿色项目、绿色智库、绿色监管“六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以田(异地耕地占补平衡)、水(黄河上下游水质及水安全生态补偿)、沙(京津冀风沙源治理生态补偿)、电(新能源电力指标及碳交易)为核心,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生态环保项目与城市开发、农业建设、旅游发展、园区开发相结合,推动规划、投资、建设和运营一体化,实现生态项目自我循环与持续盈利。
第十三章 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节约优先,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第一节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严格执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加强用能预算管理,实施能效提升计划,完善节能市场机制,健全节能标准,挖掘节能潜力,加快工业、交通、建筑等能源清洁替代,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大幅降低能耗。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精准灌溉和节水奖励机制,促进农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严格土地用途管控,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和集聚区建设。
第二节 强化能耗双控管理
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发展。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技改、清理违规项目等方式,限制、退出、监控一批高耗能企业,腾出用能空间。严格落实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政策,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和节能审查标准,严控高耗能、高排放新增项目审批,遏制能耗过快增长。新建高耗能项目在满足本地区能耗双控要求的前提下,实施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工艺技术装备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须达到国家先进标准。运用好自治区陆续出台的取消高耗能行业优惠电价,调整高耗能行业电力市场交易模式,扩大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实施范围等价格调控政策,倒逼一批能耗高、经济性差的低端产能主动退出市场。将重点用能单位全部接入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力争成立市级节能降耗绿色低碳机构。
全面实施节能降耗。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支持有条件的旗县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针对能耗双控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效和能耗双控管理实际需要,实施节能降耗提升行动。开展农业领域节能,推广节能低耗农机装备,降低机电井用电量,全面加强农业节能降耗。加强工业节能,推动新一轮节能技术改造,推进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提升改造,推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降低企业能耗。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耗,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推动大宗货物公路转铁路运输。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大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推广使用。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提高各类建筑用能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推进老旧建筑节能改造,实行建筑物能效标识认证,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强商贸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引导大型商业企业进行能效改造,加强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和能效“领跑者”活动,推广节能技术应用,普及节能设施设备。
第三节 建设绿色低碳城市
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大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力度,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全面推进绿色产业、绿色企业、绿色园区发展,建设绿色矿山。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加大绿色技术攻关力度,建立绿色技术转移、交易和产业化服务平台,加快发展绿色金融。调整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降低碳排放强度,建设低碳园区,积极争取低碳城市试点。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出行、环保公益等专项行动,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推广绿色生活行为准则,宣传绿色节能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建筑。扩大绿色消费市场,制定绿色消费指南,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新风尚。
第五篇 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牢固树立“亩均效益论英雄”理念,以牧区、农区现代化试点为引领,加快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以现代农牧业率先突破引领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十四章 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
坚持因地制宜,以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为目标,建设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做强粮油、肉乳绒、果蔬、中药材(蒙药材)、饲草、生物质能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一节 优化农牧业产业布局
因地制宜划定农牧业功能区。坚持宜粮则粮、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统筹谋划三大功能区产业发展。河套平原农牧结合循环发展区以标准化规模种养、集群式加工流通为主要功能,着力生产加工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阴山沿线丘陵旱地农牧区以生态屏障、特色种养为主要功能,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与产业协同发展,培育优势特色种养业。乌拉特草原生态功能区坚持 “ 以草定畜、草畜平衡 ” ,优先保护生态环境,适度发展特色养殖业。
构建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重点建设小麦、玉米、向日葵、果蔬、饲草料、中药材、肉羊、有机奶、羊绒、肉牛等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着力发展绒山羊、蒙古马、双峰驼等特色养殖产业带,推动形成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布局。
第二节 做强农牧业特色优势产业
推动绿色种植业全面发展。遵循“粮经饲统筹,产加销一体”发展思路,以“增麦、优葵、扩饲、提果蔬、强中药材”为导向优化种植业结构,建设绿色有机种植基地。立足国家优质春小麦产区优势,聚焦优质小麦产业带,逐步扩大播种面积,重点选育节水、节肥、抗性好的专一化优质小麦品种,推进小麦套种复种,推进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依托旗县区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加工园区,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优质原料基地,开发多元化、个性化、速食化产品,做大做强小麦产业集群。优化玉米供给结构,调减籽粒玉米,扩大青贮玉米,适度发展鲜食玉米。推广向日葵与其他作物轮作,培育引进向日葵优良品种,建设河套向日葵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大西甜瓜、设施果蔬、夏秋冷凉鲜食蔬菜、加工蔬菜、鲜食林果等果蔬种植力度。利用葵前麦后空闲土地种植优质牧草,扩大人工种草面积,建设高产优质饲草基地。大力推进中药材仿野生种植和有机种植,以肉苁蓉为主导,有序扩大沙生中药材种植规模。
稳步提升生态畜牧业。以“稳羊增牛强特色”为主导,推动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巩固肉羊产业优势地位,加强肉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肉羊饲养管理水平,科学构建产业经营体系,打造“中国羊都”和全国肉羊“巴彦淖尔价格指数”,推进肉羊产业集群建设。加强优质肉牛良种引进和扩繁,推广国内外肉牛养殖新技术,发展现代肉牛屠宰精深加工,延伸肉牛产业链。实施奶业振兴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外良种奶牛,发展高产奶牛核心群,支持驼奶、羊奶、驴奶等特色奶业发展。加大饲草料基地和现代化奶畜养殖场建设,打造现代化奶源基地。聚焦产业链终端,引导乳品企业与奶源基地布局匹配、生产协调,打造绿色、有机、高端乳产品,建设高端有机奶产业集群。
第三节 推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促进农牧业内部深度融合。按照“以农养牧、以牧促农、农牧结合、循环发展”总体思路,促进农牧业结构优化升级。遵循牧区“ 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农区“以水定种、种养结合”理念,推动畜牧养殖、粮食、果蔬、饲草产业循环发展。
提升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坚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统筹推进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加大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进力度,吸引外部资源、技术、资金等要素集聚,拓展精深加工领域。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延时类初加工,发展粮变粉、豆变芽、肉变肠、奶变酪、菜变肴、果变汁等食品类初加工。大力开展小麦成分提取深加工。加强玉米淀粉加工、油料提取、秸秆饲用。推进向日葵加工从籽仁加工向全株利用转变。挖掘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潜力,加强饲草料加工、分层储备、多样化配送。扩展果蔬加工品种,提升冷冻菜、果蔬汁、蔬菜色素等精深加工比重。加强中医药(蒙医药)提取物加工,开发药膳、高端食材等产品。大力发展精细分割和冷鲜牛羊肉及生产调理、保健和功能性特色肉制品。发展集养殖、饲料加工、屠宰、食品加工于一体的现代肉鸡全产业链。稳步发展有机液态奶、有机酸奶等高端乳制品,开发民族特色乳制品,推动乳品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优化发展羊绒产业,创建中国北方绒山羊产业联盟,加强技术改造、产品创新和工艺设计。
发展农村牧区新型业态。推动现代农牧业与文化、传统民族产业、信息技术等深度融合。以本地旅游资源和地域特色为核心,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牧业。挖掘特色农牧文化资源,推动农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民族特色文化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民族手工业、民族餐饮业、民族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实施“互联网 + ”现代农牧业行动,加快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农牧区 5G+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农村牧区产业融合载体建设。依托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现代农牧业奶业振兴产业园等现代农牧业园区,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推动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创新发展,争取创建中国(巴彦淖尔)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加快农村牧区 5G 网络推广应用及产业融合载体建设,在现代农牧业领域打造若干实际应用场景。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集优质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休闲旅游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田(牧)园综合体。
第十五章 推动农牧业生产效率变革
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力争全市三分之一的优质耕地亩均一二三产业综合产值达到 2 万元。
第一节 夯实农牧业生产基础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扎实推进耕地质量保护建设行动,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以耕地地力提升为目标,加快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土壤改良以及保护性耕作。加强高标准农田信息化管理,完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实现上图入库。
加快实施盐碱地改良工程。持续推进 484 万亩盐碱地改良示范工程,兼顾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创新推广盐碱地综合改良技术,开展盐碱地生态治理。坚持用地养地结合,继续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合理轮作倒茬,促进农牧业资源休养生息,增加优质耕地供给。
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河套灌区现代化灌区建设,搭建智慧化系统保障体系,重点实施灌排渠沟道工程和田间配套工程。大力推进高效节水农业,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制定实施农牧业生产节水奖励政策,促进节水灌溉与农技农艺农机结合。
第二节 强化农牧业科技支撑
加快农牧业科技研发推广。创新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协作机制,在绿色有机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领域开展协同创新。完善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实施农技人员“特聘计划”,强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构建农牧业科研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站、新型经营主体组成的“两地一站一体”链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
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推进黄河流域西北地区种质基因库和现代种业产业园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创新体系,培育扶持“育繁推”一体化龙头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育种创新联盟。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向日葵、肉羊等育种发展,推动形成国内向日葵种子研发、繁育、加工、销售、进出口基地,将湖羊发展成为肉羊品种的“领头羊”。建设地方特色品种种质资源库、种植资源圃、畜禽种质资源场和保护区,构建地方特色品种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科学布局优势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域,加大地方特色品种繁育力度,配套完善市、旗县区二级种畜禽质量检测设施和设备,推动乡镇畜禽品种改良站点配套建设全覆盖。
提升农牧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以农机“三新”为重点,积极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引进推广适合本地特色农作物种、管、收生产环节的新型机械。构建“互联网 + ”农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数字技术在农牧业领域应用。加快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农机工业 1.0 至 4.0 并联发展。
打造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重点推进产业聚集、科技创新、创新主体培育三大核心任务,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引育,积极推进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探索绿色有机高端农牧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生态农牧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加大旗县区农牧业园区科技创新力度,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鼓励符合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的创新主体联合建设科技创新研发平台。
第三节 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
加快培育高质量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引进一批“农字号”大型龙头企业。培育高素质农牧民,重点开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青年农牧场主(农牧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工作。发展种养大户和家庭农牧场,鼓励种养大户围绕特色优势农畜产品创办家庭农牧场,支持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培育典型示范专业合作社,积极支持组建联合社,推动专业合作社从单一环节服务向全产业链服务转型。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全产业链经营,引导龙头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
第十六章 强化天赋河套品牌引领
以“天赋河套”品牌为引领,加快实施品牌强农战略,着力构建农牧业品牌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和安全追溯体系,打造内蒙古领先、全国知名的农牧业品牌建设强市。
第一节 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完善农牧业标准化体系。围绕“天赋河套”品牌制定系列标准体系,建立覆盖农牧业环境、育种、种养、加工、包装、保鲜、储存、销售全环节生产及管理标准体系。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成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指导农牧民开展标准化生产。
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市、旗县区、苏木乡镇三级质量安全监管及追溯信息平台,构建全覆盖的三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和农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信息网络。建立溯源数据库,健全生产主体生产、进货、销售等台账信息,实现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各环节追溯信息有效衔接。
第二节 健全农牧业产品营销网络
全面打响“天赋河套”品牌。加快品牌体系培育,将“天赋河套”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名农畜产品品牌,推动形成以“天赋河套”为引领的一批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产地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推动品牌基地建设,将巴彦淖尔打造成为“天赋河套”技术输出、农牧流通和高端品质中心。引导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牵头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登记保护。强化品牌宣传推介,积极参与承办各类农牧业推介活动。加强品牌监管保护,对认证和授权的品牌农畜产品实行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拓展营销新业态。建立“天赋河套”产品营销体系,广泛运用集中配送、连锁经营、农超对接、超县直销、电子商务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探索定制生产、点对点配送等营销新业态。进一步开拓蒙、俄、中东等国际市场,打造外向型高端农畜产品输出基地。
第三节 加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
加快推进农牧业生产托管服务,鼓励建立农牧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引入一批综合性社会化服务公司,以“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田保姆”等形式,探索开展农牧业生产全程托管综合服务。加强优质农资供应服务,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农资连锁经营,推行集体采购与区域性集中配送,实施农资淡季储备制度,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智能配肥服务。加强农机作业配套服务,引导农牧民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实体,支持有条件的服务组织开展“一站式”农机服务,鼓励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建立集销售、维修于一体的服务网点。引导小农户自愿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土地经营权转让等方式,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逐步形成一户一块田。加强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承担动物免疫服务工作。
第十七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全面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补上突出短板,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激发农牧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宜居美丽乡村。
第一节 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促进县乡村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适应村庄发展演变规律,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分类推进村庄建设。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加快编制,城郊融合类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推动重点示范村镇规划编制,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和居民聚居地,采取“中心村带动周边村、集镇内统筹公共设施”方式,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促进乡村居民点集中集聚。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划定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确定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
第二节 建设宜居美丽乡村
加强乡村风貌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保留乡村景观特色,传承发展传统民族文化,防止盲目大拆大建。建设彰显河套文化、民族文化、边塞文化、农耕文化等特点,与特色产业、特色文旅项目相结合的个性化村庄。充分维护原生态村居风貌,保留乡村景观特色,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科学规划村庄建筑布局,大力提升农房设计水平,提出村庄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和历史文化景观保护措施。在现代建筑中推广使用传统与民族建筑风格元素,完善提升《河套特色村庄建筑图集》和《农村住房标准图集》,提供图纸供农牧民选择参考。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支持新建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引导农房保温节能改造。全面推进乡村绿化,推进庭院及村庄环境整治,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提升乡村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完善农村牧区水、电、路、气、通讯和物流等基础设施,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在牧区实施水源井、水窖等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旅游路、产业路、联网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较大规模自然村、边境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和美丽农村路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公路“路长制”。加快发展农村牧区集中供热,有序推进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推动农村牧区千兆光网、 5G 网络规划建设。加强嘎查村级客运站点建设,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增加乡村公共服务供给。适应农村牧区人口结构和经济社会形态的变化,强化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持续推进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积极完善农村牧区教育发展体系,提高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和苏木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水平,持续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和“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鼓励优秀教师人才入乡工作,推动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施健康乡村计划,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农区半小时,牧区一小时”急救圈,加强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建立远程医疗、巡回医疗等稳定机制,带动乡村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实施农村牧区养老计划,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第三节 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持续实施农村牧区改厕。按照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的原则科学选择改厕模式,采取建改结合、补面提标的方式,采用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加快各类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引导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水冲厕所,指导农牧民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或根据实际条件建设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牧区分散户、边远地区、高寒干旱缺水地区,推广建设卫生旱厕或放置部分 ECO 方便器作为补充。建立农村牧区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实施粪污、污水统一处理和综合利用。
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实施“农牧户集、嘎查村收、苏木乡镇转运、旗县(市、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户集、村收、乡镇(区域)处理”的集中治理模式或“户集、村收、村处理”的分散治理模式。靠近城镇的村庄推行城乡一体处理模式;距离城镇较远但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在苏木乡镇单建或共建填埋场进行处理;地处偏远、人口分散、交通不便地区的嘎查村,采用“源头分类减量、就近就地处理”模式进行处理。推动自然村垃圾收集设施基本全覆盖,推进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完善农村牧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垃圾兑换超市,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引导农牧民做好垃圾分类减量,积极探索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
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市政配套设施及管网向农村牧区延伸,在远离城镇的人口密集村庄建设独立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推广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源头减排与尾水回收利用,结合区位条件、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与粪污处理需求,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将农村牧区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第四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做好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推动“户靠企、业上链”,带动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完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牧区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争取列入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争取纳入京蒙协作帮扶范围。全面加强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
第六篇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绿色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在现有产业基础上延伸产业链条,在新兴产业领域谋求新突破,在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互补互促中推动绿色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现代化水平,形成绿色产业集群发展新格局。
第十八章 推动能源资源高效利用
根据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有序有效开发能源资源,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能源产业和企业,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做好现代能源经济文章,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市。
第一节 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着力做强风光产业。着力做强光伏、风电、光热等新能源产业,深入挖掘存量节能潜力,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主动融入黄河“几”字湾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广光伏治沙、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发展模式,建设乌兰布和沙漠生态治理光伏发电综合示范基地。利用新能源优势,建设新能源储能电站,力争在储能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积极争取千万千瓦级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和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项目。积极争取巴彦淖尔市中蒙跨境风光火储千万千瓦级综合能源基地建设。
培育发展氢能产业。坚持煤电油气风光并举,积极探索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培育发展制氢、储运、加氢应用、燃料电池等氢能产业,打造风光氢储产业集群。围绕制氢和用氢两个环节,推动制氢、储(运)氢、加氢等相关装备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氢能在交通、冶金、发电等领域推广应用,探索氢能多元化应用途径,逐步减少煤炭、油气等化石能源消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发展生物质能产业。坚持“就地消纳、物质循环、综合利用”原则,针对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牧业废弃物,推进生物质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建设农作物秸秆饲料、颗粒燃料和秸秆有机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生物质能热电联产,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气化燃料。实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粪专业化能源利用。
多方开拓输送新途径。完善现代能源输送体系,抓住自治区建设现代能源示范区的机遇,积极争取新增新能源上网指标、破除能耗外送配额限制政策。进一步开辟西电东送通道,向京津冀和东南沿海地区输送清洁能源。积极探索跨国电力输送合作新模式,扩大对蒙电力输送规模。开辟用能空间,拓宽用电领域,推动新能源多领域本地化消纳。
构建高效清洁消费模式。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技改,挖掘存量,用好增量,坚决守住能耗双控底线,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建立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强能效监测与预警。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鼓励可再生能源供热、电能替代,推动现有燃气、燃煤火电深度调峰,提高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推进互联网与能源系统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 ,加快建立新型能源市场交易体系和商业运营模式 , 培育能源物联网和综合能源服务业。
第二节 落地转化进口矿产资源
合理利用进口矿产资源。瞄准进口资源精准施策,积极争取国家定向政策,在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清单与产能、能耗、排放环保要求的基础上,向世界一流的装备技术水平、世界一流环保能耗水平看齐,打造工艺设备高端化、生产设备智能化、工艺流程绿色化、装备系统集成化、产业推进便民化的现代化资源深加工体系。培育壮大进口加工主导产业,有序推进甘其毛都口岸进口资源落地加工或离岸就近加工。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进口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强化资源深加工与保税物流一体化发展。
第三节 转型升级矿山冶金产业
推进生产环节技术改造。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矿山冶金产业,不断提升产业绿色化、循环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引进和发展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矿山冶金等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升级。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在法律允许开发区域内,加大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有序开发矿产资源。加大石油天然气勘探力度,推动油气开采与战略储备,实现河套盆地规模增储。加强有色金属尾矿、共伴生矿和低品位矿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积极推动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与回收交易。
延伸做强产业链条。围绕资源转化增值,坚持延链补链强链并进,对基础好、有规模、有市场的矿山冶金等行业,开展高强度、广覆盖技术改造升级,全力推动产业链向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提高产业层次和附加值。
第四节 推动企业节能降耗改造
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节能工作,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实施企业能源管理、节能改造,充分挖掘节能潜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改投入,落实环保改造升级综合奖补政策,加强能耗精准监测。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制度,落实属地能耗双控主体责任,节能审查与地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衔接,新上项目须满足能耗总量和单位 GDP 能耗下降要求。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刚性约束,水资源短缺地区严控高耗水项目。严控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投入产出低的行业企业发展,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机制。加快淘汰工艺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水耗及排放不达标的落后产能。
第十九章 引进扶持新兴产业
积极培育发展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推动石墨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工业经济焕发新活力,形成新优势。
第一节 着力培育新材料产业
发挥巴彦淖尔石墨资源优势,推动石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逐步形成集矿产资源开发、精深加工及产品研发于一体的闭合式产业链条。发展石墨精深加工产品,围绕采选与综合利用、新能源电池材料、核石墨材料、膨胀石墨材料、新型建材、石墨烯新材料等领域延伸产业链条,聚焦高附加值环节,重点发展高纯石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防火保温导热阻燃材料等产品,推动石墨产业向高端化、集聚化方向迈进。联合科研院所加强科研技术创新,推动高附加、高技术石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研究孵化中心,推动石墨产品创新应用。引进和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工程。加强石墨资源战略储备,合理制定石墨矿产开发长远计划,加强对石墨资源勘查开发有效监管,建立石墨产品、产能和优质矿产地战略储备制度。
第二节 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推动循环绿色发展步伐,集中打造尾矿综合回收硫铁产业、冶炼渣提炼有色金属、粉煤灰制建筑材料、尾矿回填复垦与生态恢复、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冶炼过程含硫烟气回收制酸等综合利用产业链条。统筹发展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有机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以大数据与物联网为核心,推动环境监测与风险防控。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为核心,鼓励发展环保服务总承包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模式,加快发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
第三节 做强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
创新发展现代中医药(蒙医药)及生物医药产业,依托原料药优势,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打造道地药材种植、生产、销售、临床应用于一体的中医药(蒙医药)产业链,打造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基地。重点支持甘草、肉苁蓉、枸杞、黄芪、红花、山药等特色中药材(蒙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培育特色中药生物制药产业,重点开发晶心片、泡酒料、料理包、生物化学合成药、诊断用各种酶类试剂与生物活性肽等系列产品。鼓励旗县区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建设各具特色的药材加工聚集区。
第四节 培育发展特色装备制造产业
依托新能源基础建设装备需求,在现有风机、塔筒生产能力基础上延链补链,打造北方智能风机装备制造基地,推动形成以绿色能源装备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做强农业机械制造产业,围绕农作物耕、种、管、收、运、贮主要生产过程,研制适合国情、区情的现代农业机械装备,重点发展播种机械、田间作业机械、复式作业机、番茄采收机、向日葵脱粒机等智能化农业主机装备。积极研发节水灌溉、残膜回收、食品加工和农业专用包装、运输、烘干、储存等符合区域农业产业需求的装备。加快推动制氢、储(运)氢、加氢等相关装备产业发展,着力提升燃料电池装备水平,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氢能分布式供电等装备产业发展。建设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加大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力度,打造现代装备制造产业链。
第二十章 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
立足国内强大消费市场,推动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与多样化升级,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
第一节 积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推动数字经济成为发展新引擎。整合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智慧城市等各类信息资源,促进数字经济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创新模式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重点在产业数字化发展、政务云建设、大数据产业架构、数字产业基地建设、数字人才培育等方面破题起步。在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销售、食品检测等领域大力推广互联网技术,推动互联网与现代农牧业深度融合。推动“互联网 + ”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智能工厂、智慧园区、智慧矿山建设。
第二节 培育做强电商产业
加强电商平台合作。积极搭建多层次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加快构建市级电商谷,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生态链。提升保税物流中心( B型)运营水平,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结合本地产业特色,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聚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创意孵化园。重点支持成长性良好电商企业,培育一批本土电商品牌。
加快发展智慧商业和智慧商务。推动线上线下资源整合共享,引导传统商业企业积极拓展线上业务,发挥传统零售企业网点、仓储、物流配送等优势资源,积极拓展线下功能。着力打造本土 B2C购物平台,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对接,开设线上特色馆,全面提升河套特产互联网销售规模。
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和快递进农村牧区。加快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改造与建设,提升农村牧区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电子化水平,不断完善电商园区综合服务功能,持续推进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差异化发展,建设一批集电商、快递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第三节 大力发展物流产业
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围绕六大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构建农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引进世界一流冷藏保鲜技术,建设服务区域的现代冷链物流集散地,打造全国冷链物流样板。统筹建设田头预冷设施、低温配送中心、冷链运输和制冷设备、全程监控和追溯系统。
协调推进物流网络建设。重点发展航空、铁路、公路物流于一体的通道运输、多式联运,构建多种交通方式紧密协作的现代物流体系。围绕农牧业优势产业发展空运经济,开通顺丰全货机空运航线。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商贸物流企业合作,合理布局物流网络节点。逐步建立遍及乡镇(苏木)、村(嘎查)和农牧业企业的农畜产品物流网络。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冷链运输、多式联运、网络货运等特色物流,继续做好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推进交通综合服务站建设,促进“交邮合作”。
大力发展工业品物流。完善以 G110 、京藏高速公路、 S39 甘乌高速、包兰铁路、临哈铁路等为核心的运输通道体系,积极打造服务进口资源深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的工业产品物流,满足绿色现代产业发展的物流运输需求。
科学谋划一批仓储物流中心。加快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以现代农畜产品物流园区、天吉泰空港物流园区、五原县葵花(籽仁)产业物流综合园区、巴运物流园区等重点物流园区为核心,提供农畜产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电商物流、快件分拨等服务。加快推进蒙西中药材物流基地建设。积极打造工业产品物流中心与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第四节 着力发展金融服务业
强化金融支撑服务。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体系,支持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探索推动农商行、农信社改革和改制。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实现 A 股上市公司零突破,争取葵花籽、肉羊作为新期货品种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上市。强化银企直接对接,加大对新能源产业、民生事业、乡村振兴、绿色农畜产业等领域的金融扶持。改进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创新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模式,建立多渠道融资激励机制,推动企业上市(挂牌)、企业债券融资、金融服务机构创新。
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支付和民间资本投融资等服务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和金融科技,设立农牧业产业发展基金。推动口岸国际金融服务,积极开展跨境贸易结算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活畜抵押 + 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服务模式,推广五原县土地经营权承包权抵押贷款经验做法,为现代农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第五节 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
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促进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加快社区便民商圈建设。推进餐饮及酒店服务业发展,加快商业广场、特色商业街建设。促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扩大服务覆盖面。培育共享经济、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新增长点,着力促进消费增长。围绕粮油畜产品、葵花籽、有机农产品等大宗商品交易,培育发展优势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完善提升现货交易功能,探索开发期货交易功能。加快涉农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旗县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城市农贸市场布局。
第二十一章 融合发展农文旅产业
积极融入黄河“几”字湾文化旅游带,坚持以农业为基础,文化为灵魂,整合资源要素,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将文旅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建成展现黄河文化的重要旅游目的地。
第一节 大力发展自然风光旅游
立足生态全要素优势,构建“一廊、两带、两区、一环线”全域旅游总体格局,打造集湖光山色、大漠孤烟、戈壁草原、口岸旅游、边疆风貌为一体的生态旅游精品线路。着力建设 G242 国家风景廊道、塞上江南—河套平原农耕文化旅游带、大漠孤烟—阴山历史文化旅游带、戈壁草原—乌拉特草原生态旅游区、乌兰布和沙漠创意文化旅游区和全域旅游大环线。推动品牌提升与业态创新,办好沿黄国际马拉松赛、环乌梁素海自行车赛等品牌活动,加快佘太翠、戈壁奇石、蒙古民族饰品等特色资源挖掘与开发,提供更多精细化差异化旅游产品。探索建设中蒙跨境无障碍旅游区,发展通用航空旅游观光等旅游新业态。
第二节 加快发展特色文化旅游
深入挖掘河套文化,提高旅游业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推进黄河全流域文化产业园、乌拉特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河套水利文化旅游。办好河套文化艺术节、西部民歌会、中蒙国际那达慕、世界向日葵大会等文化旅游活动,创作提升一批具有地区特色的精品剧目,讲好巴彦淖尔故事。积极挖掘乌拉特民族文化,发展草原游牧文明体验游,大力开发马术、驼球等特色旅游项目,建设戈壁草原体验区。逐步提升乌兰布和沙漠、戈壁天堂等景区品质,加快发展沙漠探险、汽车越野等特色旅游,推动旅游由观光为主向深度体验转变,拉动旅游经济发展。
第三节 积极发展乡村文化旅游
依托独特的河套田园风光,扶持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农家乐等建设,培育发展“农牧业+旅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特色旅游乡村建设,推广乡村旅游合作社模式,精心发展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和示范户。采取景区带动、公司+农户、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方式,加强城郊休闲度假、生态农业观光、民俗风情体验等产品开发。积极开发健康养生、生态文化、运动休闲、草原观光、绿道骑行、房车营地、乡村美食、特色民宿等融合产品,延伸旅游产业链,建设工业旅游、老年养生旅游、运动休闲旅游等一批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加强乡村自驾游公路、农田防护林、沟渠建设和村庄绿化美化,推动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
第二十二章 提升产业载体发展质量
着力打造产业发展核心空间载体,全面推进园区振兴行动,大力提升园区发展质量,深入推进区域合作共建,打造产城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集聚区,为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推动园区差异化发展
按照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布局,推动园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序发展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加工、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信息物流业。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有序发展进口资源深加工循环提升、冶金及下游、清洁能源等产业,配套跟进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等产业。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有序推动进口资源落地加工转化增值,配套跟进石墨深加工、石材深加工、新型环保产业等。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有序发展有色矿产提升改造、装备制造、化工、废物综合循环利用等产业,建设公铁物流集聚集散中心。杭后工业园区有序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制造等产业。五原工业园区有序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制造、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等产业。磴口工业园区有序发展食品、电力、装备制造和仓储物流等产业。
第二节 推进园区提质增效
大力实施园区振兴行动,坚持主导产业“龙头与配套并重、生产与服务并举、空间与要素集中”的产业链集群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相互配套、补充,形成闭环产业链、循环经济体,推动资源型经济增值增效、节能降耗、绿色循环发展。整合处置低效用地和闲置资源,树立“亩均综合效益”发展理念,提高单位面积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率。加强工业园区数字化管网、工业废水配套管网、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第三节 促进新型绿色园区建设
加快建设新型园区,提升园区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产城融合。统筹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需求,高水平配置专业楼宇、智慧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善科研服务、空间利用等功能网络,建设一批集研发、生产、居住、消费、人文、生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城市产业社区。推动园区绿色转型,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实现生产过程耦合和多联产,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和综合竞争力。
第七篇 深化对外开放,构筑全方位开发开放新格局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度对接“一带一路”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化对蒙合作,全面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
第二十三章 融入国内国际大市场
紧紧抓住国家建设“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重大历史机遇,积极主动和深度融入国内外开放大格局。
第一节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深度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在能源资源、农牧业、民族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环境保护、科技、公共卫生等领域开展投资合作,推动企业、产品、技术、标准、品牌、装备和劳务“引进来”“走出去”。鼓励具有技术优势的资源开发、新能源、现代农牧业、民族餐饮等企业在境外投资。依托乌梁素海流域综合治理、农牧业绿色发展等经验,积极与国际组织和知名企业开展合作,争取在生态保护建设、现代农牧业等方面获得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援助。依托进口博览会、驻外商务代表处、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打造面向“一带一路”的对蒙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和载体。
第二节 加强黄河流域区域间协作
充分发挥黄河流域河套灌区、汾渭平原生态保护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交流协作机制作用,加强与沿黄重点地区生态共建、产业协作、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空间一体化保护和环境协同化治理,共同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水堤防建设。协同开展黄河流域水权交易、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区域试点。探索与流域下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技术指导、人才培育等方式,实现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推动沿黄经济带旅游协同发展,围绕黄河流域史前文化、河套文化、红色文化,打造一批跨区域旅游产品和线路。推动沿黄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在产业发展、招商协作、国土管控等领域搭建区域协作平台,探索以“飞地园区”“飞地项目”等形式,建立区域内异地落地利益分享机制。
第三节 深化与东部地区对接合作
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合作,大力引进资本、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推进优势产业对接,打造高水平产业承接平台,拓展科技、农牧业、旅游业、金融服务等合作领域。与京津冀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农畜产品加工、有色金属、能源、中医药(蒙医药)等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立足城市居民生活需求,精准生产多样化产品,深化商贸物流产业合作,搭建“互联网 + ”销售平台,促进绿色有机高端农牧业发展。
第四节 主动融入自治区发展格局
主动融入黄河“几”字湾都市圈、呼包鄂榆城市群和呼包鄂乌协同发展区,充分利用区域中心地位和对外开放门户,以能源、资源要素整合为突破口,联手打造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共建共享口岸,深化公共服务领域合作,共同促进区域错位、联动发展。加强与蒙东地区文化旅游合作,推动草原游线和沿黄游线融合发展,深化旅游、会展、赛事等活动交流。推动与蒙东地区合作建设特高压外送通道,共同开拓电力消纳市场,共建“西电东输”重要基地。
第二十四章 提升口岸开放开发水平
积极发展泛口岸经济,构建跨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推进口岸型城镇发展,促进贸易与产业、园区互动发展,增强口岸发展的内生动力,将甘其毛都口岸建设成为重要口岸枢纽。
第一节 加快对蒙通道建设
推动对蒙通道互联互通。加强对蒙道路交通互通互联,向西强化中欧班列运营,谋划建设甘其毛都经嘎顺苏海图口岸至 TT 矿的双向重载公路,加快跨境铁路项目进度,积极增设甘其毛都铁路口岸,适时开放航空口岸,推动建成公路口岸陆港、铁路口岸陆港、国际机场空港“三位一体”的开放大通道。推进跨境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支持新建甘其毛都至嘎顺苏海图跨境油气输送管线。强化与蒙古国重点矿区跨境电力输送通道建设,推进中蒙跨境大型风电、光电基地建设。建设对蒙合作大数据平台,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信息网络的重要节点。
加强口岸通关能力建设。实施甘其毛都陆上边境口岸型物流枢纽建设工程,推动口岸通关区扩能升级,建设“七出十二进”通道,构建多式联运体系,提升集疏运功能和物流枢纽功能。积极争取口岸多式联运物流枢纽工程,升级改扩建矿能通道,拓宽入境重载公路,建设出境车辆服务区,封闭疏港通道,改造联检区域,推进国内车辆服务区及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完善口岸仓储物流、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提高口岸服务和通关能力。积极推进铁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启动铁路口岸申报、审批,提升口岸过货能力。建设智慧化口岸,加强口岸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和跨境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与自治区口岸之间、口岸与园区之间信息共享、与蒙古国开展通关便利化合作,构建联动、互认、高效的开放合作机制。以电子口岸平台建设为契机,推进“单一窗口”建设,简化通关流程。
第二节 发展壮大泛口岸经济
加快口岸对外贸易多元化发展。积极争取中蒙(甘其毛都—嘎顺苏海图)“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园,申建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争取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依托中蒙“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继续进口大宗资源能源产品,扩大建材、果蔬、轻纺产品出口规模,增加汽车、矿山机械、风光发电设备、农牧机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启动边民互市贸易区建设,明确甘其毛都口岸互市贸易范围、形式、交易主体、交易地点、交易模式和监管方式,推动互市贸易、物流运输、加工园区联动发展。积极探索允许边民向口岸加工企业销售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试点。积极争取放开蒙活畜、肉类出口中国市场,建立活畜监管场所、搭建蒙古马、羊等活畜交易平台。加强对蒙协商,打通果蔬贸易通道,加快果蔬、粮油、日用品出口。适时设立综合保税区,开展煤铜资源、农畜产品等进出口保税业务,发展壮大加工贸易。拓展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和交易功能,强化以大宗商品为主的仓储配送、中转分拨、加工增值等服务能力,建成大宗商品公共保税监管库和综合交易基地。
积极创建中蒙跨境旅游合作区。启动国门旅游景区建设,完善观光旅游硬件设施,形成稳定的边境旅游线路,巩固餐饮、宾馆、娱乐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国际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开发具有边境特色的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简化出入境旅游审批手续,支持发展通用航空旅游观光等新兴旅游业态。
深化非经贸领域合作与交流。多渠道开展对蒙文化交流与合作,搭建国际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国际文化合作产业园区,服务合作区经贸往来。巩固和拓展双边已有定期会晤机制,联合举办中蒙特色商品展销活动,组织参加“蒙古国乌兰巴托中国商品展览暨投资洽谈会”“中蒙博览会”等国内外会展,深化双边在文化、旅游、艺术、体育、教育、医疗等多领域民间交流。
第三节 推动口岸城镇发展
探索与蒙方嘎顺苏海图口岸同城规划边境特色小城镇,推动甘其毛都建成集进出口贸易、仓储物流、跨境旅游、人文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口岸特色城镇。理顺甘其毛都口岸行政体制机制,提升口岸发展能级。加强口岸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路网、管网、环卫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学校、医院、文体、治安、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建立跨国教育、医疗合作机制,建设国际化学校和医院,积极发展口岸金融,为蒙古国客群提供教育、医疗和金融服务。以口岸城镇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加强边境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构建中蒙跨境生态走廊,共建边境生态合作区。推动口岸产城融合发展,探索建设集生产、服务和消费于一体的工业综合体。
第二十五章 培育开放型市场环境
创新商业模式和贸易业态,健全服务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市场环境,促进要素、商品和服务在国内外自由流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加快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第一节 积极培育外贸新业态
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申报肉类、粮食、饲草进口指定口岸,推动口岸交通、通讯、物流通关、汇兑环境和条件达到国际通行标准。积极培育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加大海外仓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按照海外仓建设标准提升国际营销能力。
积极推进加工贸易发展。推动口岸和保税物流中心( B 型)建设,围绕加工贸易链条配套和产业集群配套,创新“市场在内、资源在外”和“资源在内、市场在外”加工贸易模式。支持农产品企业通过境外农产品加工基地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依托中欧班列从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等进口油葵及油葵籽仁,打造该类农产品落地加工特色产业集群。
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合作,支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做大做强。探索推进和完善外贸服务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供应链等综合性服务。
第二节 发展壮大开放型企业
加快培育开放型企业,坚持外贸大中小企业并重、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主业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与一批专、精、特、新的创新型企业。发挥大企业在吸引中高端资源和集成创新中的优势,加大对本土企业在资金、人才、技术、服务等短缺要素的引入。继续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基地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国际营商网络、提升管理技术,在境外建立资源开发、生产加工、服务贸易基地,开展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第三节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创新招商理念和方式。坚持把延链补链强链作为重中之重,顺应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供应链招大项目、引好项目。推动招商方式向环境型招商、产业链招商及选商引资转变。推进产业链招商,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积极引进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形成集群效应。做好存量招商,推进现有企业项目(停产、资金断链、运行困难)的二次招商,盘活存量资产。开展以商招商,依托各地蒙商会建立招商联络处、人才工作站、总商会联络处,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信息捕捉、联系协调、项目对接工作。积极探索网上招商、产业引导基金招商、“飞地经济”招商等方式,拓展招商渠道。鼓励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市场化招商管理和运作,鼓励探索招商机构、招商机制市场化改革。积极举办和参加有影响力的投资贸易洽谈会、博览会、项目推介会等活动,围绕重点地区、企业和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招商和精准招商。
围绕重点领域招商。立足自身功能定位,主动适应投资需求结构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优化项目储备主攻方向,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加强项目策划、严把项目标准,科学谋划储备一批强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重大项目,推动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接续格局。围绕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发展中蒙经贸合作与泛口岸经济、推动传统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五大方向开展招商引资。瞄准重大技术前沿和市场需求,对标行业先进、业内一流,着力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优质项目,推动农畜产品加工、矿山冶金、化工产业等传统产业转型重塑。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在文化旅游、金融投资、商贸物流、信息产业等服务业领域,引进企业项目,力争取得新突破。树立资源流动观、市场配置观,把周边地区、蒙古国资源做为可利用资源,谋划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
第八篇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共享绿色高质量发展成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扎实推动城乡居民就业增收,努力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第二十六章 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
构建中心城区带动、旗县中心城镇支撑、城乡联动融合发展的城镇空间结构,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特色突出的城镇发展格局。
第一节 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
提升临河区建设品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优化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提升各镇街同城化发展水平。加强绿色生态网络建设,完善城区绿地和公园建设,构建城区慢行绿道网络。加快推进老城更新,促进新旧城区功能融合,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加快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改造提升一批老街区,开展建筑节能、停车位增设等工作。实施居住社区设施补短板行动,提升城市生活服务便利化水平,突出“ 15 分钟生活圈”功能定位,建设一批高标准示范社区。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健全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高公共卫生预警救治、应急保障和灾后恢复能力,推动韧性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城市服务设施,优化公交线路布局,完善公交服务体系,提升城市功能层级。
高质量建设双河区。注重与主城区城市功能衔接互补,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会展商务、职教研发、体育休闲、医养康养等产业和设施,将双河区建设成为集历史文化展示、农牧业科技研究、绿色生态宜居的黄河岸边独具魅力的城市新区,承载文化休闲旅游和新兴高端服务功能,打造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的重要载体。布局市级文化馆、体育中心、少年宫等功能设施,引进高端商业运营品牌,建设新型城市商业综合体,聚力打造城市新地标,力争建成面向区域的消费服务中心。适度开发商务楼宇,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建设创新创业于一体的商务片区,增强中心城区资源要素集聚能力,全力打造城市新名片。重点展示河套历史文化底蕴,植入文化创意功能,突出生态田园与民族建筑风貌特色,建成双河文化休闲体验区。
第二节 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
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实施强县工程,大力推动县城提质增效,促进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各类人才、劳动就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中,更好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坚持特色兴县,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县域特色经济及农村二三产业在县城集聚发展。推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级扩能,加强危旧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推动具备一定基础的县城实施智慧化改造建设。
第三节 支持小城镇特色发展
依托区位禀赋和发展基础,选择条件好的苏木乡镇作为重点镇,建成服务农牧民的区域中心。科学定位城镇主导产业,建设各具特色的小城镇。现代农牧业型小城镇重点发展特色生态农业,配套提供农牧业观光、体验等休闲服务。加工制造型小城镇依托资源优势着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文化旅游型小城镇坚持产业、文化、旅游、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生态宜居型小城镇发展康复养生、休闲观光产业。商贸物流型小城镇重点发展采购、贸易、仓储、加工、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商贸物流业。沿边口岸型小城镇以跨境交通运输、贸易流通和文化旅游为方向,着力释放开发开放潜力。
第四节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建立健全以县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立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健全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增强旗县中心城镇、重点城镇人口承载力和吸引力。加快推动形成县域统筹规划布局、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牧区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护机制,统筹规划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镇延伸,推动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基本设施大体相当。持续深化农村牧区改革,推进乌拉特中旗自治区牧区现代化试点、五原县自治区农区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第二十七章 夯实基础设施支撑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构建“八横七纵”干线公路网。加快推进运输大通道建设,推动沿边公路升级改造和沿边口岸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加强与相邻盟市对接,构建连接周边地区高效便捷的对外运输通道。优化东西方向路网结构,推动普通国省干线提等升级, 打通干线“断头路”“瓶颈路”, 形成衔接顺畅的干线网络。着力提升旗县区公路建设等级,持续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加大交通道路养护投入。落实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国家试点市、县工作。
建设内联外通区域铁路网。积极推进包银高铁建设,提升既有铁路线服务能力,推动城市公交、铁路一体化换乘设施建设,释放“高铁效应”。加强与口岸、工业园区联通铁路专用线建设,构建甘其毛都口岸公铁联运新格局。
加强航空节点建设。加快推进巴彦淖尔机场改扩建,扩大机场航权,推动旗县、口岸通用机场新建、改扩建步伐。着力培育空域经济,将巴彦淖尔机场打造成为航空训练飞行基地,将乌拉特中旗通用机场打造成为全国通航短途运输引领者和无人机试飞、验证和培训基地。
第二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加快能源输送通道建设
加快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提高电网“西电东送”能力,开展“北电南送”通道规划前期工作。积极推动清洁能源消纳工作,提高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加快以输送清洁能源为主的外送通道建设,提高清洁能源输送比例,促进清洁能源本地消纳和跨省输送。调整完善区域电网结构,提升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性,加强区域内电网互济能力,提高电网运行效率,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第四节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谋划实施 5G 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重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 5G 基站、宽带网络、大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家庭宽带千兆、百兆接入普及。推广大数据在农牧业生产管理、产品追溯和市场销售中的应用,建立西北地区农牧业大数据中心。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推进工业、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物联感知设施部署。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有序实现社区智能化管理。有序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节 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全面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巩固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成果,全面增强电网资源配置能力,着力解决供电设施过负荷、低电压等突出问题,逐步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统筹推进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沿黄旗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饮黄供水工程。加快供热、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城市区域尽快淘汰罐装液化气。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增绿造绿,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构建良好的城市绿地系统,提高城市绿化率。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水库、排水系统设施,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体系。 完善城市公交网络, 大力发展城际公交和城乡公交,提升通行能力。健全旗县区、苏木镇、嘎查村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确保达到国家标准。
第二十八章 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推动与发展阶段、财力水平相适应的民生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第一节 推进教育现代化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学前教育第四期行动计划,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合理规划城乡中小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高中学校普及攻坚支持力度,开展优质特色示范高中创建工作,支持普通高中充分利用市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普职融通、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深化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改革,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促进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特色发展,科学规划建设边境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支持河套学院加强特色学科专业建设,争取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重视发展特殊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
提升师资力量和教育设施水平。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强化师德师风,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师岗位聘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等制度,推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加大智慧教育设施投入,建成“互联网 + 教育”大平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完善综合监管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因地制宜提供灵活高效的个性化教育服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减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差异。
第二节 推动健康巴彦淖尔建设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重大传染疾病、慢性病、职业病、精神疾病防治体系,加强新冠肺炎、鼠疫等重大疫病防控,启动建设市传染病医院,实施旗县区公立医院传染病隔离病区升级改造和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大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强化应急救助、医疗救治、科技支撑和物资保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扩大和完善空地一体化应急救援体系,打造“半小时救援圈”。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做优做强市级医院,推进旗县区综合医院升级达标,力争临河区人民医院晋升为三级乙等医院。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妇幼保健网络。健全甘其毛都口岸医疗服务设施,完善口岸医疗就诊、疫情防控、应急急救等服务功能。优先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充分发动基层卫生队伍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在偏远牧区全面实施“流动医疗服务 + 健康保障小药箱进牧户”工程,以“互联网 + 医疗健康”服务为依托组建区域医疗中心。积极扶持中医药(蒙医药)发展,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培养和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
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巴彦淖尔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序推进健康城市、健康城镇创建。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机制。以中心城区三级医疗机构为主体推进医联体建设,以旗县区医院为主体组建紧密型医共体,推动市域内医疗机构诊疗结果互认。加强医教协同,强化高校与疾控机构、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持续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引导专业人才向基层流动。
第三节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坚持住有所居,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完善市、旗县区项目储备库,分年度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确定改造内容,改造完善房屋本体建筑、基础配套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完整社区、绿色社区创建。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完成棚户区尾留工程,做好居民回迁安置工作。加速推进平房区管网、电力、排污、道路、墙体、绿化、路灯等综合改造项目,着力提高改造片区内平房住户生活舒适度。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完善现有农牧民住房围护结构,探索研究建立农村牧区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机制。
第四节 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能力
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旗县区全民健身中心、苏木乡镇多功能健身馆、嘎查村全民健身活动站、社区健身中心基本全覆盖,规划建设城市社区“ 10分钟健身圈”,鼓励旗县区在城市社区、体育公园、文化广场等场所增设健身健康设施。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和体育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完善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和措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扶持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推进全民健康与全民健身深度融合,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深化体教融合,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扶持县级特色体校,支持发展体校分校,做大做强市体校,积极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综合性或单项训练基地,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培育体育消费市场主体,打造体育消费新业态,推动体育全产业链条融合发展。
第五节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以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兴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支持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殡葬服务保障水平。
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改革,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做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制度。完善筹资政策,建立居民筹资稳定增长机制,探索降低未成年人缴费。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失能老人家庭负担。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完善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流程,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落实国家、自治区联盟带量采购政策,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参与构建区域型联盟采购机制。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推进“互联网 + 社区居家养老”,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旗县区养护院加快建设,重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兴办面向失能半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加大护理型床位建设引导力度。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鼓励蒙医中医医院提供蒙医药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运行和政策制度体系,落实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五有”(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保障)标准,建立退役军人大数据平台,完成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审核补缴,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未成年人保护,提高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质量,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加大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完善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强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重要作用。
促进青年全面发展。践行党管青年原则,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完善青年创业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加强青年就业服务,推动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强化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加强青年诚信体系建设,引导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
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突出做好残疾人民生托底补短工作,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建设并发挥残疾人康复、托养、综合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温馨家园”作用,基本满足残疾人多样化需求。建立健全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参政议政工作机制,保障残疾人诉求表达权利。
第二十九章 促进居民就业增收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多措并举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第一节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拓展就业空间。加大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建立供需调查、信息对接、精准培训、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就业服务长效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能力、教学资源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促进多渠道就业。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落实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援助措施。建立退役军人实名制就业信息系统,编制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强化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开展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
第二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构建更具活力的“双创”生态系统,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指导服务,持续推进创业载体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孵化能力。推进发展“四众”创业市场,打造创业支撑示范平台,广泛开展创业服务活动。依托特色优势产业,通过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贴息贷款、减免创业税费等服务手段,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加强旗县区农牧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鼓励设立劳务市场和零工市场,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培训、线上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
第三节 拓宽居民增收渠道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评估机制,强化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农牧民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不断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引导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探索建立普惠性农牧民补贴长效机制。
第九篇 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增强绿色高质量发展底蕴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文化创新活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全面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第三十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重在建设、以立为本,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创建国家文明城市。
第一节 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管好用好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理论研究、学术评价、成果转化工作,加强巴彦淖尔新型智库建设。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提升媒体综合实力,健全“新闻+党建服务+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功能,打造新型传播平台,推动旗县区建成一批新型主流媒体,为主流思想舆论传播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
第二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加强阐释解读,强化认识认同和自觉践行。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加强和改进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作用,推动黄河水利文化博物馆、三盛公水利枢纽博物馆、五原抗战纪念园申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立统一调度指挥的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挥中心,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专项培训。
第三节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持续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领域典型人物活动,组织开展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选工作。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阵地建设使用管理,丰富优秀少儿文化产品供给。广泛深入推动文明行为促进专项行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建设、诚信建设、网络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网络文明教育,加强家庭、家教、家风教育。
第三十一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好文化传承与保护,发展壮大文化产业,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同发展。
第一节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持续推动公共馆站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化、均等化、智慧化。大力扶持牧区文化户建设,实施流动文化服务建设工程,增加牧区群众受益面。实施“智慧广电”工程,健全农村牧区电影放映长效机制,推进应急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实施“鸿雁悦读”公共数字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探索推进“草原书屋+鸿雁悦读”一体化建设。加强公共文化场馆信息化设施设备配备,推进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共享工程的草原书屋数字化建设。倡导实施全民阅读工程,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全民阅读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版权保护工作,健全版权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的作品版权平台登记服务体系。开展多彩群众性文化活动,发挥“群众大舞台”载体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加送演出下基层、文化“三下乡”惠民演出活动场次。加强文艺精品创作,改革创新文艺创作体制机制,实施河套文艺精品创作和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建立重点选题项目库、重点文艺作品库、文艺评审专家库。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实施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争取造就一批河套文化名人、名家队伍。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加强乌兰牧骑职能和设施标准化建设,发展网上乌兰牧骑,创作推出乌兰牧骑优秀作品。开展蒙古族优秀体育、艺术等传统文化项目试点。
第二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加强河套文化研究,深入开展河套文化收集整理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非遗资源普查,建设全市非遗数据库,积极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非遗名录,建立健全全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出版巴彦淖尔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图文系列丛书、非遗电子书籍。推广“非遗 + 扶贫”经验模式,振兴传统工艺,引导非遗项目进景区,扶持建立非遗传习所,建设河套民歌、乌拉特民歌传习馆,办好“魅力乌拉特”西部民歌会等传承性节会。加大长城、阴山岩刻等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工程,整理完善阴山岩刻数据库,积极推进阴山岩刻申遗进程,筹建阴山岩刻考古遗址公园、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加大古籍善本保护力度,加强古籍整理和数字化建设,推动巴彦淖尔市图书馆“天禄遗珍”古籍善本展馆建设,推动馆藏特色文献和珍贵古籍数字化保护。
第三节 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积极促进优势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围绕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创意包装印刷等重点产业,规划建设一批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支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重点文化企业发展壮大。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推进市级和旗县区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文化消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线下线上销售相结合。建立文化旅游消费补贴政策,鼓励推出更多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和发展农村牧区文化市场,加快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鼓励群众参与文化产品的体验和消费。加强文化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大与蒙古国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积极融入蒙甘宁、蒙晋陕、京津冀蒙文化旅游协作圈,加强与重点客源地、沿黄旅游协作城市间的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
第十篇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绿色高质量发展活力
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快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释放改革红利,增强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活力。
第三十二章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对标国内一流,依法探索原创性、差异化、凸显巴彦淖尔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着力打造“全国一流、全区领先”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便利和实惠。
第一节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简政放权、扩权强县等政策落实,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充分发挥地方政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 + 政务服务”,提供“ 24 小时不打烊”在线政务服务。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全市通办”,从教育、社保、医疗、养老、婚育和企业登记、经营许可办理等领域入手,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全市互认。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拓展丰富“巴事快办”平台功能,开发应用人工智能政务服务终端。加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拓展“互联网+ 政务服务”覆盖面,推广“政银合作”“政企合作”。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提升大数据分析及监测应用水平。
第二节 大力改善市场环境
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围绕保护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加快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基本形成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确保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健全和完善实名办税制度,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积极支持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特色专营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优惠贷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等企业发展。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市长质量奖”评选,积极组织本土优势企业参评“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引导企业采取更加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开展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天赋河套质量标准检验研究中心)改造升级,提升重点产品检验检测和计量检定能力。
第三节 着力加强法治保障
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创新执法方式,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常态化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做好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
健全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深化“互联网 + 监管”改革,建立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将监管涉企信息记录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补足“放管服”改革后的监管“短板”。积极开展营商环境调查研究,推动营商环境逐步改善。
第三十三章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畅通要素流动渠道,消除各类隐性壁垒,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改革方向,激发全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释放更多市场新动能。
第一节 深化土地要素市场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积极开展经营权入股、抵押融资,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开展农村牧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工作。适时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加快推进农垦集团化改革,有效盘活土地资源。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重点抓好有经营性资产的苏木乡镇、嘎查村组,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的改革。鼓励旗县区积极探索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管理、收益合理分配、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等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好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作用。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资产租赁、农牧业开发、生产服务、乡村旅游、联合经营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对闲置、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旧校舍、厂房、仓库等集体资产,采取资产发包、租赁经营或自主开发等方式进行盘活。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支持国有企业利用存量用地吸引符合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者和社会资本。 支持旅游、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用地。 建立城乡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投资项目联动机制,保障有效投资项目用地需求。
第二节 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优化落户政策,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农牧业转移人口,实行“零门槛”入户政策。简化落户城镇申请程序,户籍业务全部下放派出所,实行“一站式”户籍服务模式。
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鼓励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到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职,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置创新型岗位。实施多元化评价激励,用好职称政策激励流动。实施企业工资改革,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维护劳动力要素市场秩序。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整合公共服务资源,理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第三节 加快构建多要素市场体系
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企业上市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加快金融精准服务,打造数字金融一体化服务平台。建立金融机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激励机制,引导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可贷资金优先支持县域发展。
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严厉打击冒用“天赋河套”商标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扩大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经费使用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拓宽科技企业抵质押物范围,引导保险机构发展针对科技产业的保险业务。
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建设市级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制定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推动实现各部门各旗县区间数据交换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在重点领域探索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推动政府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
推动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建立健全要素价格监测体系,完善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控机制,加强要素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要素市场价格秩序。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建立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
第三十四章 加快建设信用巴彦淖尔
以打造诚信巴彦淖尔为主线,加快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惠民便企行动,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信用支撑。
第一节 建设社会信用平台
完善市、旗(县、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改造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旗(县、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用数据汇集、共享、分析、加工、应用、服务、监督等功能,开发手机端 APP 等。
整合部门信用信息资源。依托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和现有业务系统,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主体信用档案。
推动行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以管理服务需求为导向,在依法依规保护隐私、责任明确、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统筹利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行业业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第二节 健全信用监管制度
加强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诺机制,探索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积极推广信用报告应用。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视情节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行业信用评价、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对监管对象分级分类,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加强事后环节信用监管。落实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依规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招标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享受税收优惠等。
第三节 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推动公共信用服务。落实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合理适度开放共享政策体系。优先推进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信用数据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推动“信用巴彦淖尔”网站、手机 APP 客户终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为公众提供多层次、多维度的公共信用服务。
拓展信用应用服务。依法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核查、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等信用信息服务。启动“信易 + ”系列项目,实施“信易贷”“信易行”“信易租”“信易游”,推动中小微企业信贷、交通出行、旅游景区等信用应用落地。
培育信用服务主体。引进及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市场认同度和影响力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推进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信用服务新业态。
第十一篇 建设平安巴彦淖尔,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把安全发展贯穿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边疆安宁稳固。
第三十五章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全面建设权责明确、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建设民主法治社会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提高人大履职能力,增强人大整体功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发挥统一战线凝心聚力的优势和作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接收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激励、思想教育、权益维护等政策,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二节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快法治巴彦淖尔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纲要( 2021 — 2025 年)》,健全科学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全面建设“数字法治”,向行业和基层拓展延伸,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支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利用、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
第三节 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群团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平台企业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社会组织和各类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制度化渠道。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总结、全面推广“网格化 + 微治理”等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经验,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嘎查村组、社区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网格化“微治理”,把社会矛盾纠纷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完善“街长制”城市综合管理模式,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进乡村组织振兴,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把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深入推行农村牧区“党建 + 互联网”、边境地区“一校一队一车一户一业”和街道社区“ 1+N ”区域化党建等特色党建模式。加强“三农三牧”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组织实施“领头雁”工程,拓宽苏木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深化农牧民自治实践,健全村务监督机制,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关联法律法规,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能力水平,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农村一小时、牧区半天”的法律援助圈。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开展“道德讲堂”“德润巴彦淖尔”等宣讲活动,探索推行“乡村道德银行”激励模式。
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健全各类调解联建联动联治联调工作体系,提升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用法治思维明晰信访工作职责,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用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推动信访突出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加强智慧社会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创新应用,加快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整合公共基础数据,完善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各方面数据向共享平台汇聚。推动智慧党务建设,实现市、旗县区、苏木乡镇三级党务公开网上“全覆盖”,积极创建自治区领先的党务公开智慧化运行模式。
第三十六章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局,提高社会安全事件应对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常态化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系统纳入国民教育、党员干部教育、社会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创新方式载体。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支持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广泛开展“结对子”“心连心”“一家亲”等民族帮扶联谊交流活动。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第二节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
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智慧政法、智慧公安建设,构建全方位获取、全网络汇聚、全维度整合的大数据感知采集网络,打造大数据智能应用新生态,全面推动智能应用、移动应用、集成应用,实现对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领域重点对象和风险隐患的自动发现、全面刻画、动态评估、主动预警、预置响应,提升社会治安智能化水平。落实政府部门、行业单位、互联网企业等法定责任,依法推进各单位数据融合与共享。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害民生违法犯罪活动。科学统筹公安基础设施和装备体系建设布局,加强公安基础设施、警种装备、应急保障装备、执法执勤装备和“高、精、尖”技术装备配套建设,加快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基础设施体系和实战化、现代化、智能化警用装备体系,全面提升服务实战保障能力。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和防暴维稳形势,加强交通治安卡口和反恐防暴相联布控能力建设。
第三节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生产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调查追责制度。加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能源、矿山化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风险防控韧性建设,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化解与事故预防服务作用,完善安全风险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完成欠建工程补建任务。强化生物安全保护,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的产品和服务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实施全民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围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加快健全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有效摸清行业领域、社会面城市风险(源)底数,初步实现对城市风险(源)动态、实时、精准化防控。
第四节 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应急协作和风险防控、物资保障、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构建市、旗县区、苏木乡镇三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坚持少而精原则推动旗县区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强化市、旗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快速调拨和紧急配送保障机制,完善应急通信网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推动应急救援保障基地、航空救援基地与训练基地和水域救援训练基地建设。
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加强森林草原火灾、洪涝、旱灾、沙尘暴、地震、地质灾害、病虫鼠害等自然灾害防治,实施自然灾害防御重大工程。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完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一张图”。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精准、直达、广覆盖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推动数字化地震监测系统、会商云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台站升级改造工程、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巴彦淖尔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实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实景模拟体验常态化。深化“智慧消防”建设,建成消防大数据库,建设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
强化气象防灾减灾支撑。建设智慧气象防灾减灾大数据平台,健全精准、立体、综合的气象灾害评估体系,加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构建面向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的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巴彦淖尔市农业气象科研基地建设,制定“天赋河套”特色农产品高质量气象标准体系,打造全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样板。
第三十七章 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城市安全能力建设,完善城市安全体制机制,为现代化巴彦淖尔建设提供安全保障,为国家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第一节 保障粮食安全
力度,促进粮食生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科技兴粮步伐。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防止耕地“非粮化”。
加强粮食储备管理。加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粮、油等收储调控能力。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提升粮食仓储智能化水平及储存与运输能力。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优化粮食应急供应、配送、加工网点布局,强化应急处置功能。
第二节 强化能源安全
加大能源储备力度。建立能源战略储备机制,谋划布局能源储备空间,加大煤炭、石油、氢能等战略资源储备力度,保障能源资源安全。以供给革命构建绿色多元能源供给体系,加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加强对外能源合作。推进国际能源合作,加大蒙古国能源资源进口力度。积极对接大型能源企业集团,建立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开展多领域深度合作,为巴彦淖尔提供充实的能源保障。
第三节 守护边疆安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提高预警预防、风险研判、应对处置、综合保障能力。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力量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健全强边固防机制,推进党政军警民同守共建、守边固边。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建设国防教育基地,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实施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工程,加强抵边村庄建设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富边稳边强边固边。实施守边固边工程,提升边境旗自主发展能力。升级传统基础产业,改善民生事业,保护草原生态,促进牧民增收。推进旅游富民工程示范村建设,打造旅游富民样板。
第四节 防范债务风险
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金融防控体系,强化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实施非法金融放贷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要求,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债务化解统筹协调,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多措并举、稳妥有序化解隐性债务,积极争取自治区化债奖励资金,妥善处理好“开前门”和“堵后门”关系,合法合规适度举债融资。
第五节 防御网络风险
健全网络安全体系。聚焦重点难点,推动网络信息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互联网内容和渠道建设,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强化网络领域风险防范意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发挥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加大信息基础设施管护力度,提升网络信息安全能力水平。
强化网络风险防御。强化“治未病”预防意识,加强对重大风险发生的及时预判。准确把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洞察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及时性、精准性,确保早发现、早预警、早行动。
第十二篇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制度保障,创新思维、凝聚共识,形成建设现代化巴彦淖尔的强大合力。
第三十八章 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党把控全局和重大工作的能力。
第一节 全面落实党的决策部署
加强党委(党组)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在同级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发展规划作为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式,将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十四五”规划实施全过程,织密建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打造政治过硬、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为顺利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第二节 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统筹衔接和贯通融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从讲政治的高度、讲时效的速度、抓重点的精度、抓到底的力度,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不折不扣推动本规划落地见效。
第三十九章 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政策保障、考核监督机制。
第一节 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 2018 〕 44 号),严格遵循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规划功能定位。严格执行以发展规划为引领的“ 1+N+X ”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第二节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送本级党委政府,“ 1 ”的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依法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N ”的专项规划实施部门要定期向批准机关报送规划实施情况,“ X ”的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要定期向全市发展规划委员会反馈。建立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针对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由牵头部门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建立规划实施节点倒逼机制,对规划明确的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按照工作进度,细化责任分工,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节 完善规划评估机制
各类规划按时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五年总结。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确需进行调整修订时,须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规划内容,由市政府提出调整建议,经市委审议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发展规划修订后,相关各类规划须相应进行调整修订。
第四节 强化规划考核监督
各旗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本规划实施情况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建设现代化巴彦淖尔,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