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 年3 月5 日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五月
经济发展实现稳中有进。顺利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规模稳步提升,经济效益持续提高,跨越 3000 亿元台阶, 2020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 3200.95 亿元,实现比 2010年翻一番,五年年均增长 5.9% ,总量在全省排名实现争先进位。 2020 年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 1 万美元,五年年均增长 5.3%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63.98 亿元,五年年均增长 7.0% 。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8852 亿元,与改革开放以来至“十二五”期末的总额基本相当,年均增长 11.4% 。五年累计完成重点项目投资 3726 亿元,完成率为 119% ,比“十二五”同期增长 77.5% 。 2020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 1100 亿元,五年年均增长 7.2% ;进出口总额超过 1400 亿元,五年年均增长 3.3% ,保持较快增长。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超过 5400 亿元和 4300 亿元,贷款余额比“十二五”期末翻一番。
现代产业体系逐步形成。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步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重从“十二五”期末的 7.5:46.7:45.8 调整为 2020 年的 8.6:41.6:49.8 。累计完成工业投资超 3400 亿元,工业总产值突破 5000 亿元,新材料、大健康、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五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超 2100 亿元。制造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 39.4% 、 11.8% 。德昌电机、优美科长信、得润电子等一批龙头企业在江门扎根发展。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约 32% ,较“十二五”期末提高约 4个百分点。产业转型升级加快, 64 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技改投资总量保持在全省前列。产业载体提质增效,“ 1+6 ”核心园区全部纳入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五大万亩园区”全部纳入省产业园政策扶持范畴,引入亿元以上项目 109 个。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 62.8% 。成功获批 2020 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进驻我市的银行机构持续增加,华润银行江门分行、浙商银行江门分行顺利开业。高新区金融中心投入运营。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增至 8 个,新增 2 家国家级、 19 家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创新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快建设,正式获得“全国小微双创示范城市”称号。基础研发投入不断加大,江门中微子实验站、粤港澳大湾区人类重大疾病大动物模型联合创新基地、数字光芯片联合实验室等一批基础研究项目顺利推进,参与研发我国首颗工业数字光场芯片,预计全社会研发经费占 GDP 比重达 2.25% 以上;全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9.75 件。创新平台不断拓展,江门国家高新区综合排名从“十二五”期末的全国第 77 位跃升至第 57 位,连续 5 年实现争先进位。开平翠山湖科技产业园、鹤山工业城成功创建省级高新区。台山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创新型县(市)。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大学科技园获批为省级大学科技园。新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 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2 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从“十二五”期末的 7 家、2 家增长至 37 家、 35 家,孵化载体面积超 50 万平方米。“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品牌做强做大,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达 1845家,是“十二五”期末的 9 倍,年均增速居全省第一。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 397 家,是“十二五”期末的 4 倍。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 61% ,居全省第一。人才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院士工作站 11 家、“联络五邑”海(境)外服务工作站 9 家。全市新建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 80 家,建成全国首家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打造“敬业江门”技能人才培养品牌,“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成效明显,新会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全省首创“粤菜师傅”工程“彩虹计划” 2 餐饮创业项目,建成全省首家“南粤家政产业园”。
经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化清单制、委托制、承诺制改革,全国首创并不断丰富“ 1+3+N ”开放型清单体系,取消证明事项 195 项,委托和下放给各市(区)事权 219 项,成功打造“放管服”改革的“江门样本”。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成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经验和微信智能办照、开办企业 1 天办结改革经验获全省推广,全省率先实现食品经营许可智能审批。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深化,数字政府综合改革列入全省试点,基层服务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比率分别达 85.1% 、 89.4% 、99.5% 、 71.1% 。全省首推不动产交易登记集成服务改革,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全链条“只跑一次”。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健全,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会信用联合奖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推进国家级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建设,全面试行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超 1500 家企业完成评级并获得贷款。财税金融改革稳步推进,积极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大力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率先出台市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率先在全省全面完成农合机构改革任务,成立全省首家由农商行合并组建的城区农商银行。稳企安商改革持续深化,出台“民营经济十二条”“实体经济十条”等系列惠企政策,累计为企业减负超 360 亿元,到 2020 年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 57.6 万户,排名全省第六,比“十二五”期末增长 126.8% 。
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构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软”联通取得突破,在全省率先实现商事登记、外资备案登记、智能办税在港澳离岸远程办理。江澳金融合作进一步深化,累计业务量突破 1900 亿元。珠中江阳四市累计签订合作协议超 70 项。开放合作平台成果丰硕,江门大广海湾保税物流中心( B 型)封关运作,中国(江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建设高标准开展,“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建设顺利推进,成功举办第三届世界广府人恳亲大会及第五、六届世界江门青年大会,创办“少年中国说”等品牌活动。大力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开平水口、鹤山址山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水暖卫浴)及新会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五金不锈钢制品)获认定,设立 24 个江门市境外商务交流处,与斐济劳托卡市正式缔结友好城市关系,与墨西哥梅里达市、所罗门群岛首都霍尼亚拉市签署友好城市备忘录。
综合交通枢纽格局加快成型。“十三五”时期,累计完成交通投资 908.5 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近三倍。初步形成向东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向西连接粤西和北部湾城市群的快速通道。轨道交通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铁路里程达 205 公里,是“十二五”期末的 2.2 倍。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建成运营,成为省内第四大铁路客运枢纽。江门北站一期投入使用,江湛铁路建成通车,南沙港铁路加快建设,深江铁路、珠肇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开工建设,高快速路网建设成效显著,高速公路里程达 593 公里,比“十二五”期末增长 54.4% ,江罗高速、广中江高速、高恩高速、佛开南扩建、开春高速、中开高速罗坑互通至凤山互通段、江门大道三江段以北等建设和国道 G325 大雁山至桃源段改建等一大批重大交通项目建成通车,银洲湖高速、黄茅海跨海通道等一批重点项目动工建设。港口航道建设加速,江门高新区公共码头工程(首期)完成建设,是华南地区最大的内河智慧码头,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动工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全面完成“村村通班车”和直接通邮率 100% 目标,实现 100 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底化路,江门成为全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最多的地市之一,开平市“四好农村路”获评全国 2020 年民生示范工程。
区域协调联动取得阶段性突破。调整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基本确立都市核心区、大广海湾区、生态发展区“三区并进”区域发展格局,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成为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建成江门河一河两岸、西江外滩、城市阳台等滨水精品工程,改造提升院士路、广场环路等城市轴心,对桥南大道、江南路等道路沿街老建筑进行整修。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旧城区人居环境品质, 61 个社区获得“广东省宜居社区”称号。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考核中以排名第一的成绩获得优秀等次,并获得 2019 年国务院督查激励。公园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新建改建龙头公园、综合性公园、口袋公园、镇街公园、村居公园等各类公园一千多个,打造了城央绿廊、儿童公园等一批市民身边的特色公园绿地,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 19.78 平方米,基本实现居民出门“ 300 米见绿, 500米见园”及村居公园全覆盖的目标。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成为全省唯一获得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 2018 、 2019 连续两年在全省实绩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获得粤西片区第 1 名。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基础整治和“厕所革命”任务,建成 1 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 7 个示范镇、 108 个示范村,新增 5 条村被评为“中国传统村落”、 3 条村被评为“广东美丽乡村特色村”, 2 条精品线路被评为“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成效明显,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实现 100% 全覆盖。现有 8个国家一级馆标准的公共图书馆、 8 个公共博物馆、 3 个公共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完成率超过省相关指标要求。市县级文化馆一级达标率为 100% ,居全省前列。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初步形成,新增陈白沙祠等 3 家单位为国家级重点文保单位,开平立园等 15 家单位为省级重点文保单位,江门市成为全省唯一的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可持续发展观测点。文旅融合发展步伐加快,江门荣获“世界名厨之乡”称号,台山市入选全国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开平市荣获“中国建筑之乡”称号,开平碉楼文化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
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扎实开展,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有序化解,全面完成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和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建档立卡的 5097 户 16659 人相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贫困户的教育、医疗和饮水安全保障实现全覆盖,脱贫攻坚工作连续四年在全省考核中被评为“好”的等次。对口扶贫协作广西崇左市及对口支援四川甘孜州均取得决定性成效,对口合作黑龙江七台河市工作扎实推进,配合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工作。全市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员实现就业 6123 人,务农和产业脱贫 390 人,有就业意愿人员 100% 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PM2.5 年均浓度下降到 21 微克 / 立方米,创 2012 年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 100% ,全市地表水无劣Ⅴ类水体,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突破,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新会区获批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开平市入选全国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 2020 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67 元,五年年均实际增长 6.1% 。民生投入持续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民生事业累计达 1306 亿元,年均增长 12.6% ,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均达到或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23.76 万人,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16.20 万人,促进创业 2.46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 2.38% 以内。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实现制度和人群全覆盖,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建立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形成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均预期寿命 80.51 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5.39 张,医疗卫生资源对比“十二五”期末,床位数增加 5115 张。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在全省率先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保障机制,并入选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培育建设了六大类型共 11 家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养老机构达 103 家。住房保障得到加强,“十三五”期间,建成公租房 4861 套,通过分配公租房保障 30907户家庭住房需求。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不断增加,全市新建学校 29 所,新增学位 5.26 万个。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8.65% ,超过全国水平。江门职业技术学院顺利通过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验收,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和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顺利启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圆满完成驰援武汉、荆州使命和国家、省的防疫物资调度任务,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先后三次专门致信感谢。科学救治精准防控,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社会保持持续安全稳定。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江门建设上新水平,江海区成为全省首个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联系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 100% 全覆盖,市、县(区)、镇(街)、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本建成。社会治理成效显著,成功入选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人民调解工作“鹤城模式”作为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本地化举措在全省推广,江海区是全省唯一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全市 1321 个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挂牌成立,建成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 2020 年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八类主要案件分别比 2015 年下降 16.9% 、 38.8% 、 79.4% 。食品安全态势持续稳定向好,全省首推外卖餐食“放心封签”,食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8% 以上。探索形成一批上级认可、群众认同的社会治理经验,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实现市县镇三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环比“十二五”期间分别下降约 93.3% 、 66.6% 。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将远比“十三五”复杂。
从国际形势看,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但时与势在我们一边。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世界经济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冲击,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旧的格局行将打破,新的相对稳定均势尚未建立,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时代加速到来,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前所未有的变革。我市要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胸怀两个大局,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着力利用中国侨都的资源优势、承东启西的区位节点优势和广阔空间优势,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机遇和挑战之大都前所未有,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从社会主要矛盾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从发展方式看,我国推动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结构优化、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正处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关键时期;从战略格局看,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经济发展优势区域将更多地集聚人口和要素资源。总的来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我市要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做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机衔接,积极解决一系列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结构性、周期性、体制性问题,培育强劲持续的发展新动能,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谱写现代化新篇章。
从省内情况看,我省处于竞争优势重塑期、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期、工业化城镇化深化期、社会转型加速期、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生态环境提升期,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正处于跨越常规性、长期性关口的攻坚阶段。中央支持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国家战略和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叠加,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加速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整体推进,“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将对广东“十四五”期间应对新挑战、创造新优势、实现新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将着力构建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江门等珠江口西岸城市有望缩小与东岸城市的发展差距。同时,珠三角城市群内部区域竞争日益激烈,呈现新的整合分化态势。
从市内情况看,省委赋予江门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江海门户的历史使命,明确了发展的战略方向。江门将进入加快发展的窗口期、上升期、黄金期,面临深度联结珠三角东部城市群、强化珠西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拓展粤西乃至大西南腹地的重大机遇。要基于原有工业基础和现有发展优势,统筹“三区并进”,持续优化城市品质,加快高端产业资源和创新要素集聚,切实把沿江沿海资源禀赋优势转化为融通江海的发展优势,深入推进产业链调整布局,加快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现代化经济体系。要充分运用区域战略纵向深入的政策红利和产业机遇,深度融入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为珠江口西岸城市群崛起作出应有贡献。
伴随以上新特征、新趋势,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把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方面的意识和策应能力有待提升,融入“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强。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区位和空间优势尚未得到充分激活。工业化阶段发展不充分,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创新基础薄弱,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动能不足。区域联动发展效能不强,城市吸引力亟待提高。此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仍待深化,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领域存在短板弱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还需加快提升。
综合研判,尽管外部形势和自身条件都发生了明显变化,不确定性显著提升,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基础依然坚实,“双区”建设赋予江门重大发展机遇,将有力牵引带动我市加快打造成为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特别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引领下,我市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在全省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总定位总目标中承担重要角色。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举全市之力投身“双区”建设,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 1+1+9 ”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 1+1+5 ”工作举措,坚持走工业立市、制造强市之路,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奋力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为全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江门力量。
第二节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我市要加快建设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江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市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办好民生实事,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助力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敢于先行先试。增强市级统筹能力,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利用华侨华人资源,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决服从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坚持全市一盘棋,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力参与“一核一带一区”建设,构建“三区并进”区域发展格局,强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提升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主要目标
展望 2035 年,江门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迈上新的大台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将大幅跃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更高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建成先进制造业强市、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沿海经济带开放高地、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窗口、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城市,奋力在全省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总定位总目标中走在前列。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城市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取得决定性成果,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建成全省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大幅提升,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文明素养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更加协调,城市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江门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锚定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综合研判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6% 左右,增幅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打牢全面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增长潜力充分发挥,新增长点、新增长极加快培育壮大,千亿产业、千亿强区、千亿国资平台建设及升级版“三个千亿投资计划”顺利完成。经济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提升。
——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创新资源不断聚集,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实现大幅提升。一批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潮流的创新型企业落户江门。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加大,发明专利数和专利授权数稳步增加。深化小微双创建设成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更加优化,成为珠西新的创新中心及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标杆城市。
——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全市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保持稳中有升,先进制造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5% ,高技术制造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 20% 。推动文旅、新材料、大健康等产业加快形成超千亿产业集群;力争打造 1-2 个产值超千亿元工业园区和若干个特色产业园。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三次产业内部结构更加合理,投入要素质量不断提高,产业组织形式不断创新,健康、高增值的全产业链逐渐形成。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
——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放管服”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国资国企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等取得重大进展,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提高,经贸合作稳中提质,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口岸开放提速扩容,利用外资水平显著提升,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
——城乡区域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落实“三区并进”区域发展格局,中心城区首位度、集聚力显著提升。都市核心区核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城市中心职能突出,功能逐步完善。大广海湾区蓝色经济和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开放合作模式取得新突破,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成为大湾区高水平区域协同发展新样板。生态发展区成为大湾区高端生态旅游目的地和优质农产品供给区,基础设施通达程度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海洋经济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沿江滨海现代化大城市格局基本形成。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成为生产生活的主流。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成为全省绿色发展典范。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及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城市知名度和文化软实力明显增强,文化自信更加坚定。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侨乡人民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平安江门、法治江门达到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更加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
表 2 江门 “ 十四五 ”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表
第三章全面融入“双区”建设引领全市经济
高质量发展
举全市之力推动“双区”建设,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的合作,建立健全合作协调机制,积极推动要素自由流动,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重大合作平台集中集聚,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具有竞争力的重要节点城市,携手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第一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
强化基础设施“硬联通”。全面融入“轨道上的大湾区”,打造紧密连接广州、深圳的“半小时轨道通勤圈”。支持澳门尽早接入全国高铁网,争取与香港轨道交通实现联通。加快“六纵六横两联一展望” 3 通道建设,完善内联外通的高速公路网。积极参与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建设,打造连通广深、对接港澳、顺畅西江的现代化港口体系。加快天然气管网、LNG 储运设施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天然气供应管网互联互通。大力推动 5G 、物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新型基础设施网络。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区域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保护修复能力。
密切机制规则“软联通”。大力实施“湾区通”工程,围绕食品安全、环保、旅游、医疗、交通、通关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三地规则衔接。加强公共服务衔接,着力推进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人员往来便利化,推进跨城通办、跨境通办。积极拓展江港澳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等离岸服务事项,探索港澳自然人事项智能化离岸办理。探索重点领域的职业资格和行业标准互认,吸引更多港澳专业人士来江门执业创业。积极参与“湾区标准”建设,主动对接食品检验监测、知识产权教育等大湾区服务平台。
打造特色平台“强支撑”。积极推动与港澳合作建设大广海湾经济区,拓展在金融、旅游、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海洋经济、职业教育、生命健康等领域合作,打造粤港澳深度合作发展试验区。加快银湖湾滨海新区的开发,探索粤澳合作发展新模式,打造绿色智慧滨海新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服务平台。高标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走廊重要产业承载区、高水平区域协同发展新样板。深入推进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建设,打造侨乡特色国际旅游目的地、粤港澳大湾区多元文化交流示范区。积极扩宽港澳居民就业创业空间,推动中国(江门)“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建设取得新进展。高水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江门)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平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农业合作创新创业示范高地。
第二节推动江港澳协同发展
深化科技创新合作。推进江门中微子实验站建设,依托实验站谋划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科普基地、高层次人才交流基地。深化我市高校与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支持五邑大学加快建设“纺织新材料粤港联合实验室”“粤港澳工业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依托江门籍院士和院士工作站,加强与院士团队领衔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的对接,支持在我市建设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协同创新平台。支持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与我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合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深化与香港科技协进会、澳门青年科技孵化中心、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等机构对接,完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创新成果在江门落地转化。
拓展产业合作空间。聚焦实体经济,助力澳门适度多元发展,争取进一步提升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的战略层面,积极引入中葡合作发展基金、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等推动示范区建设。加强江澳绿色经济合作,依托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环保产业园、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载体,发挥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平台优势,引进欧洲及葡语系国家先进技术和产业,打造国际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地以及面向港澳居民和世界华侨华人的引资引智创业创新平台。加强与澳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合作,推动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物联网、中医药等产业加快发展,共建澳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促进船舶工程产业合作,拓展港澳籍船舶入境维修业务,共同打造游艇设计、研发、修造、管理、旅游服务产业链。围绕现代服务业,加强与香港的产业对接,推动江港工业设计合作,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和工业设计中心。协同港澳推进“文化 + ”产业发展,开展跨界重大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咨询与展演、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合作,与澳门共同举办世界文化遗产嘉年华,支持开平市塘口镇打造江澳青年文创基地。深化滨海旅游业合作,探索开展江港澳游艇自由行、无居民海岛开发、低空飞行旅游业务。有序推进与港澳地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积极搭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产品跨境交易。支持港澳资金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 QFLP )投资我市基础设施、现代产业和重大项目。推动与香港合作发展深海养殖产业。
促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合作。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交通等民生领域探索推进在我市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享有与我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加强跨境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衔接,探索澳门社会保险在我市跨境使用。支持港澳居民内地就业创业,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按照政策招聘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探索面向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招录公务员。鼓励与港澳地区中小学校结为“姊妹学校”,积极争取开展高等教育合作。探索粤港澳学分互认、证书互通、学历提升等合作模式。积极推动与港澳医疗及养老政策对接,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养生基地,吸引更多港澳及国外优质医养结合项目落户江门,依托银葵医院等项目,探索推动与港澳在医疗结算体系衔接、跨境转诊程序简化等方面合作。依托城市新区,谋划打造对标港澳建设和服务标准的优质生活社区。研究推动与港澳的专业服务互换计划,探索与港澳共建跨境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拓宽粤港澳大湾区旅游、法律、卫生、教育、会计、建筑、税务、社工等领域人才交流合作渠道,促进港澳专业人士在我市执业便利化。深度参与“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共同推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节全面对接广深“双城”联动
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入研究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中的突破性举措,努力在对接支持中吸收借鉴先进成功经验。主动承接深圳制造业转移和高端服务功能溢出,推动江门国家高新区、深江产业园、蓬江产业转移园等园区与深圳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大健康新医疗、光电子激光等战略性产业领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合作,形成“深圳总部 + 江门基地”“深圳研发 + 江门制造”等合作模式,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支持建设跨区域产业平台和发展“飞地经济”,探索与深圳共建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试验区,打造深圳与珠江西岸产业协作首选地。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加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新能源、滨海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携手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积极对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推动五邑大学、江门市大健康国际创新研究院和深圳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广东省实验室等重大平台的产学研合作,支持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与鹤山市合作共建同方科技园。支持深圳创新金融科技应用在江门推广,加强与深圳各风险投资基金的合作,搭建两地科技型企业和金融资本对接的平台,扩宽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融资渠道。发挥两市作为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优势,加强政务服务、数据开放应用、政府智慧治理等 方面的 合作与交流,推动建立联动机制和城市管理互通机制。积极推进与深圳文旅产业、资源的对接、合作,推动我市华侨华人文化遗产游径、海丝文化遗产游径与深圳“南头赤湾丝路历史文化古迹”等丝路文化遗产点的串联,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支持企业参加中国 ( 深圳 ) 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力争引进深圳文化创意产业运营团队,助力深圳拓宽文旅产业空间。
联动广州都市圈。推动与广州在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教文卫、文化旅游、营商服务等领域的深入对接。加快广佛江珠城际广州芳村至江门段规划建设,推动城际轨道交通网无缝对接。深化高水平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努力构建要素协同、链条完整的跨区域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与广佛在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工业及自动化控制等产业的合作,深入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支持蓬江、鹤山与顺德、南海等地推进县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深化崖门口与虎门口一江两岸产业合作互动。依托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系统,联合打造集世遗文化、滨海度假、温泉养生、生态休闲等元素于一体的“一程多站”旅游精品路线。借助广州国有企业经营优势,在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健康养老、金融投融资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第四章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国家
创新型城市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战略支撑,统筹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与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主动对接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促进创新人才集聚,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
第一节提升科技创新基础能力
夯实战略科技基础力量。积极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加快推进江门中微子实验站建设和运行,开展中微子质量顺序测定等前沿研究。加快粤港澳大湾区人类重大疾病大动物模型联合创新基地建设,争取纳入省实验室体系,打造国际先进的生物医药原始创新的特种支撑平台。加快推动市科技馆建设。积极引进国际、港澳、省内外高校及重点科研院所,争取在我市建设分校或分支机构。推进江门各科研院所、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参与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
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江门国家高新区加强区域内创新资源配置和产业发展统筹,优先布局相关重大产业项目,实现争先进位、扩容提质。加快江门翠山湖高新区、江门鹤山高新区等省级高新区建设。推动台山工业新城、恩平工业园加快创建省级高新区。支持高新区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引领计划,围绕主导产业集聚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业,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双创主导企业,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形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为我市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大力实施科技攻关,依托中德(江门)人工智能研究院、数字光芯片联合实验室、粤港澳大湾区人类重大疾病大动物模型联合创新基地等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平台,开展前沿领域基础性研究。加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投入,强化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联合攻关和产业化应用。保障产业链安全,组织实施江门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围绕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开展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全面深化与省科学院的战略合作,加快建设广东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江门人才岛科创中心、中科健康创新生物产业园等科技载体建设,为引进高技术产业及优质科研资源提供创新载体。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院士团队等主体到我市创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技术转移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等,推动更多优秀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依托广东南大机器人、华南精细化工研究院、泛亚生物工程与健康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加速集聚创新资源,支撑本地支柱产业技术创新,孵化一批未来产业和新兴产业。联合行业重点企业和高水平高校院所组建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联盟。
打造环五邑大学创新生态圈。全面提升五邑大学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科技支撑能力,引导研发基地向功能型平台拓展。用好五邑大学港澳联合研发基金,加快推进五邑大学各类重点实验室提升研发和转化服务能级。持续推进数字光芯片联合实验室、江门市大健康国际创新研究院、江门市海洋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等建设,进一步强化平台的共性技术研发、中试、应用示范等功能。积极创建大学科技园,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员培养的重要平台。
第二节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
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构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强化重点产业链创新能力,形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多级联动、闭环运作培育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行动,到 2025 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 2500 家,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达650 家。健全创新券后补助举措,完善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补助办法,支持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建立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种子库,支持高成长型企业上市、重组和并购,积极培育一批“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
加强创新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持续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等行业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孵化链条。加快珠西创谷、粤港澳大湾区海外青年创业基地、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等“双创”平台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探索孵化器发展新模式,引导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建立特色化专业化孵化器、加速器和大学科技园。打造“双创”大赛系列品牌,持续办好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和“乐业五邑”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加速营等活动,以大赛推动科技项目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对接。支持华侨华人参加我市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促进初创企业加快发展。加强科普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创新文化。
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业,着力提升科技服务业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加速助推能力。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与大型企业研发中心科技资源共享,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服务。推进珠西科技产业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技术市场交易体系,完善中试和技术熟化集成服务、产学研互动的技术转移和转化服务市场。支持技术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服务发展。
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强化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高压严打态势,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行刑衔接等机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能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发展需求,探索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支持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海外护航,构建全方位、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知识产权保护“五大平台” 4 、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江门分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江门诉讼服务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构作用,为江门乃至粤西等地区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推动专利、商标混合质押融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提高知识产权转化率和收益,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第三节促进创新人才集聚
着力培育优秀人才。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和方式,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载体,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高层次人才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坚持以“ 5+N ”产业集聚人才,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行动。发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人才开发力度。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作用,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强基计划。加快产业人才政策和制度创新,深入推进“侨都英才计划”“五邑人才工程”“产业工程师集聚计划”等。推进江门市职称“牵引”工程,实施梯级专业技术人员发展计划及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制造业、公共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引进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对人才吸引力,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国内外各类优秀人才。完善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激励政策,吸引高端团队到我市创新创业。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构建全方位招才引智网络,加强“联络五邑”海(境)外服务工作站建设,吸引优秀留学人才回流。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在江门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突破编制和职称约束,灵活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深入构建人才服务体系。落实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营造爱才惜才用才敬才的良好氛围。推动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将江门人才岛打造成为珠三角高品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国际人才云基地。办好江门“ 520 人才节”,持续举办世界青年人才交流与发展论坛和“侨都菁英”人才系列活动。定期发布《江门市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引导人才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各类创新人才服务机制,发挥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江门市留学生联谊会(海归会)作用,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人文关怀、联谊交流、学术研讨、项目辅导、跨境对接、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服务。
第四节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完善科技政策体系。围绕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动力,落实“江门科创十条”。加大创新改革和试验力度,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试行“揭榜挂帅”制度。强化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等环节创新政策的衔接配套,从创新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激励和创新平台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构建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形成创新政策优势,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完善科技投入引导机制。完善稳定性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政府科技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利用市场化机制筛选项目、评价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加快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形成以科技金融、财政科技计划经费与创业投资协同支持的投入机制。强化科技要素统筹,推动科技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体制,加快形成充分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建设。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江门市科技业务网上“一站式”服务系统。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争取更多科技项目冲刺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探索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的江门模式,把“无限创新”江门科学技术奖培育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奖项。加强科技管理干部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支持台山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加强科技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
第五章全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制造强市
坚持工业立市不动摇,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精耕产业大平台,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质量强市,全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一节推动先进制造业加快崛起
加快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对照省 20 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立足我市现有产业基础及新兴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坚持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两手抓,构建一批超 1000 亿、超 500亿、超 100 亿产业集群成长梯队。全力打造“ 5+N ”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围绕新材料、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五大新兴产业,打造超1000 亿产业集群;做优做强金属制品、造纸和印刷、纺织服装、家电、摩托车及零部件、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其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形成超 500 亿特色产业集群。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加快引培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等产业,培育发展超 100 亿产业集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探索布局战略科技驱动的未来产业。围绕国家战略科技发展方向,加强对产业前瞻技术变革的预见,积极探索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型生命健康技术、海洋科技等前沿未来领域,搭建前沿技术现实应用模拟场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探索建立适应新经济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新技术大规模产业化的政策环境,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孵化及成长的发展优势。
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群。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和产业生态圈主导型企业为核心,推动产业链相关企业建立紧密协作关系。支持无限极、大长江、海信、优美科、德昌电机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将台山核电、亚太纸业、富华重工、中车广东等培育成产值超百亿元企业。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形成总部经济集聚效应。实施制造业企业倍增计划,推动一批重点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倍增,培养一批“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加大力度推动“小升规”,支持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培育一批具有国内乃至国际影响力的集群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
第二节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聚焦“ 5+N ”等重点产业,着力提升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产业技术要素,强化产业共性技术支撑能力。积极推进产业基础数据完善健全,支持制造业基础产品和技术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推广。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助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稳链补链强链控链,梳理产业链上下游关键核心技术的短板、薄弱环节、有望突破的细分领域,形成补短板路线图和锻长板清单。建立重点产业链的核心企业库,壮大发展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提高产业链根植性。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与江门本土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和生产制造,着力打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集成服务等产业链条。推进产业集群促进机构(中介组织)建设,加快提升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实施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工程,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完善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机制,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实施企业质量能力提升工程,持续开展重点产品、优势产业产品质量比对研究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问诊治病”和产品生产者“强身健体”活动,强化质量发展政策供给,促进产业集群质量提升,培育质量标杆企业。依托江门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参与“湾区标准”研究,推动标准湾区互认、成果湾区共享。建设一批质量提升创新中心(平台),争取广东省轨道交通车辆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江门)升级为国家级检测中心,建设广东省水效能效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完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推进工程建设企业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开展城市提质行动。
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柔性化定制、共享生产平台、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专业化、系统化制造服务,实现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瞄准转型升级关键环节和突出短板,推动研发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互促共进。加快对制造环节的数字赋能,拓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共享生产平台等模式,推动制造业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工业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做好江门甘化厂、江门船厂等老厂房工业遗迹保护和开发利用,支持一批品牌企业发展工业旅游。鼓励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主动对接军队需求拓展产业链,提升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水平。
第三节打造高水平产业平台
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规划建设。围绕加快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和增强珠江西岸发展动能,发挥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黄茅海跨海通道的引领作用,打造核心优势突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聚新平台。创新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引导经济要素集聚,加快银湖湾、广海湾启动区规划建设,构建跨区域产业生态圈和创新生态链,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构建珠江口西岸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
推动产业园区扩容提质。推动江门国家高新区与新会区睦洲镇、三江镇协同发展,加快打造千亿产值园区。推动全市省级产业园扩园,支持江门市(鹤山)精细化工产业园、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等扩园增效。强化市级统筹,整合蓬江产业转移工业园、鹤山雅瑶工业园资源,做大做强产业平台。提升“ 1+6 ”园区效能,做优做强五大万亩园区。系统推进村级工业园整体连片改造,明确产业定位,有效盘活土地资源,提升工业集聚发展水平,形成与重点工业园区功能互补、关联协同的产业发展局面。
谋划产业发展新平台。结合重大交通战略通道建设,布局产业发展新平台。与珠海市在黄茅海两岸共同谋划建设省级大型产业园区,承接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打造成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积极拓展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北部、南部、西部三大片区的产业空间,在江门大道沿线、潭江沿线等谋划建设新的战略性产业园区,推动蓬江、江海、新会和鹤山片区融合发展。优化提升深江产业园管理体制,推进深江产业园延伸发展,积极承接深圳等地区产业溢出。加快对接珠三角枢纽机场,谋划建设空港经济区。
提高园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园区管理运营方式,实施“管委会 + 园区开发投资公司”模式,加强园区队伍职业化建设,鼓励我市国有企业参与园区土地开发与运营。推动基础配套设施与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每年投入不少于 100 亿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广“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和“七个一” 5 工程,加快完善生活配套设施,推进产城人融合发展,变“产业园区”为“产业社区”。
第四节促进现代服务业优化发展
补齐生产性服务业短板。坚持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加快信息技术、现代物流、商贸会展、金融服务、人力资源等服务业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进滨江新区、枢纽新城等总部基地建设。鼓励多种经营的企业把附营的研发设计、知识产权、企业管理、租赁等业务剥离出来,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培育一批省、市工业设计中心。
优化生活性服务业供给。引进培育消费服务龙头企业,重点推动现代教育、健康体育、养老护幼、休闲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增强专业批发市场、传统百货、大型超市和城市购物中心能级水平及商圈引力。积极发展在线医疗、在线旅游、在线教育等在线经济,以在线个性化服务带动商业模式创新,增强生活性服务业的便捷性和智能化。
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大力推进服务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新兴服务业集群。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软件、网络安全等细分领域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平台服务能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保护、旅游服务、文化创意、智慧教育试点示范企业,扶持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突出的数字经济平台企业,壮大服务业新经济。
第六章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江门
积极参与广东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机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网络强市、数字江门。
第一节提升数字化引领能力
加强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积极探索数字经济发展的制胜点和发展路径,制定系统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整体战略,主动布局数字经济产业市场服务和城市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指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借助城市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的加速推进,实现优质数字人才和企业集聚,推动江门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鼓励企业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设备,实现智能柔性化生产,优化工艺流程和提升生产效率。培育壮大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推动本地重点产业、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广机器人应用。
积极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经济发展、产业转型、乡村振兴和文化旅游数字赋能。发展基于新技术的共享经济、“无人经济”等经济新业态。大力发展平台经济,积极培育产业平台化发展生态,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加速探索“区块链 + ”创新应用,加快健康医疗、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监管、信用城市、防伪溯源等领域的区块链应用落地,加速可信城市建设。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积极培育引进国内外数字贸易创新型龙头企业。建设江门人才岛数字经济创新示范区,加快形成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集聚发展态势。
第二节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加强数字化公共服务供给。全面升级改造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集成“互联网 + 医院”服务,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应用,提升“智慧医疗”服务水平。开展 5G 网络及高速有线网络校园建设,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教育模式,建立健全全市智慧教育应用和资源共享机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侨房侨屋”登记信息库和侨乡服务“全球办”平台,搭建侨乡侨情大数据信息资源库和侨乡综合服务体系,打造“智慧侨务”服务样板。加强“互联网 + ”公共就业创业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江门公共文化云项目,推进智慧博物馆、智能图书馆、数字美术馆示范应用。一站式整合政务服务、社区事务、社会治理和便民服务,增强城市生活便利度。
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深化云计算、大数据、数据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各领域融合,统筹建设城市云、数据湖、物联感知、视频融合等智能基础设施。探索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应急广播等基础设施与 5G 网络、物联网、传感技术融合建设,稳步开展集照明、充电、通信、视频监控、定位报警、信息交互、环境监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灯杆建设,加快现有灯杆“一杆多用”改造。探索建立多功能一体化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全域道路感知及信息采集网络,建设智慧城市停车工程,提升民众智慧出行体验。
全面铺开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 2021 年底实现 5G 网络行政村“村村通”。促进农村电商融合发展,升级农产品网络零售,持续做大“都农商城”等特色优质农产品销售平台。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完善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升级市级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电子台账建立和互联共享。建设农业农村安全应急防灾减灾视频会议系统,完善农业农村事故应急响应机制。
第三节深入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优化政务服务新模式。强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统筹整合“一网一门一窗一机一线”办事渠道,全面推广“智能秒批”服务。建设 5G 无人值守智慧政务小屋,为企业群众提供远程视频咨询导办服务。打造智慧型政务服务大厅,升级建设“免证办”系统,梳理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便利度。升级改造政务服务系统,依托“粤省事”“粤商通”“江门易办事”,整合部门面向企业及群众服务的移动 APP ,丰富便民应用功能。完善和增强“ 12345 ”热线服务平台功能,建设智能客服,完善智能知识库,强化数据挖掘能力和在线人工客服能力。
构建政府治理新体系。以“一网统管”为核心,以“城市大脑”为支撑,打造扁平高效、快速响应、综合协调的城市管理指挥系统,整合智能感知网络数据,集约建设应急、消防、水利、城管、住建、交通、环保、警务、市场监管感知“一张图”,实现城市运行管理“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升级城市融合通信平台,利用无人机定期开展违法建设、环境监测、黑臭水体治理和乱摆摊档、乱倒埋垃圾专项治理。构建一体化平安网格管理体系,完善网格事件上报、处置、智能分拨流程,实现网格事件的快速响应与协同联动。建设完善气候防灾减灾、突发性应急综合协调指挥平台和消防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立科学指挥调度机制,形成全市指挥调度“一盘棋”。
提升政府运行新效能。以协同联动能力建设为重心,强化以数据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创新,提升政府综合行政管理能力。构建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应用,推动政府决策指挥协同、审批协同和监管协同。全面推进政府服务数字化进程,加快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和主题式多场景业务应用建设,创新政府服务办事模式,完善统一协同办公平台,推动政府服务办事“零跑动”。强化公共数据资源共享,推行在线报送数据“一张表”方式,切实推进基层减负,全面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水平。
第四节完善数据要素配置体系
完善数据治理应用体系。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开源开放服务平台,携手中小企业形成产业创新技术联盟,实现数字经济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完善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隐私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完善政务数据开放“负面清单”,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引导社会机构依法开放自由数据,有序推动政府数据与社会化数据平台对接。培育推动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促进数据要素在产业链上下游充分流通和深度融合。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交换、使用、管理机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强化数据新要素的价值,提升数据服务能力。建设大数据融合创新中心,全面融合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
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着力推动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环境安全监控管理,构建立体化安全防御能力。推动构建核心信息系统的智能基础设施支撑平台体系,强化云安全管理。统一云安全标准,构建三级等级保护体系,建立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立事前防御、检测,事中防护和事后响应的全方位安全能力。强化各类智能感知终端的安全管控。
第七章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
国际双循环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均衡,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积极拓展投资空间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开展以投资论英雄活动,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实施升级版“三个千亿投资计划”,持续加大工业、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建设投资力度,争取“十四五”时期完成工业投资 5000 亿元、完成交通投资 2000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 15000 亿元。发挥重点项目支撑性作用,加大基础设施、产业、民生保障等项目谋划储备力度,推动重点项目完成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 50% 以上。
推动制造业投资快速增长。围绕建设制造强市,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各类资金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等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力度,确保工业投资增速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增强先进制造业发展后劲,确保制造业投资增速高于工业投资增速,强化工业投资韧性。保持工业技改投资强度,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提升。
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力度。实施新基建行动计划,瞄准未来产业和新经济发展需求,加大对 5G 、智慧能源、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围绕新型城镇化带动,在深化城市更新中完善教育、医疗、安全、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各方资源,千方百计加快轨道交通、深水港口、高快速路网等关系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围绕弥补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供给不足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加大公共卫生、健康养老、公共安全、农业农村、生态环保、防灾减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擦亮“中国建筑之乡”品牌,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大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产业投资基金、 PPP 模式、股权投资等方式,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力度,全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镇综合开发、交通、生态环保、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和运营,积极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探索开展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 )试点,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增强投资有效性,让更多基础设施投资形成优质资产、产业投资形成实体企业、民生投资形成消费潜力。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领。积极推进重大战略实施,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政府投资质量和效能,发挥好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完善“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素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融资。推进投资信息化管理建设,加强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安排和招投标协调等管理,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精准开展招商引资。拓展招商有效渠道,强化产业研究,依托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开展产业链招商。定期发布发展机会清单,深挖各类项目线索,推动项目对接洽谈。充分发挥侨商资源优势以及各类商会协会信息优势与人脉优势,开展以商招商,积极开展在线推介活动。搭建投资江门洽谈会、江港洽谈会、江澳洽谈会等招商引资促进平台,举办高水平投资推介和产业对接活动。建立与世界 500 强及全球行业领军企业(机构)驻华机构、重点国家驻华使馆经商处、商协会定期联系和交流机制。
第二节加快消费扩容提质
完善促进消费机制体制。适应居民分层次多样性消费需求,培育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优化商务网点和流通设施空间布局,努力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制度供给,推动互联网与更多传统消费相互渗透融合,提升相关主体整合资源、对接供需、协同创新功能,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消费共同治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和消费后评价体系,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促进传统消费提档升级。培育区域性专业市场,扩大汽车、住房、家电、家具等大宗消费。实施“侨乡老字号振兴工程”,深度挖掘老字号历史文化,开发老字号商业资源,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浓郁侨乡文化和独特制作技艺的老字号品牌加快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国产高端消费品牌,布局发展中高端供给。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效率。完善广东珠西国际会展中心周边的配套设施建设,推动会展业与我市优势产业联动发展,打造具有江门特色的会展品牌,形成新消费增长极。
积极培育新型消费。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务消费升级方向,加强消费政策支持,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加快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线上团购、直播带货、社区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热点。大力发展假日经济,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积极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侨都”品牌。扩大特色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加快引进市内免税店,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需求。
打造城市消费中心。优化城市商圈布局,推进江门市主城区商务中心联通和成熟商圈提档升级,推动北新区城市活力区商旅文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特色文化街区的商业服务、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加快滨江新区、枢纽新城商务区建设,协同推进台开恩消费升级,支持商业综合体发展,提升高端消费本地化水平,吸引外来消费。推动城市核心商圈开展体验式、地标式智慧商圈建设试点,壮大“首店经济”与“首发经济”规模。创新社区商业发展模式,推动“ 15 分钟便民服务商圈”建设。
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支持开展汽车、家电、电子数码、智能农机等工业产品下乡活动,鼓励和支持大型商贸流通、电商、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服务业向农村地区延伸。促进绿色餐饮发展,加快培育绿色餐饮主体,推动“互联网 + 餐饮”发展。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加强县域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发展县乡村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供应链转型升级,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快发展乡镇生活服务,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优化农村消费环境,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及时调解处理消费纠纷。
第三节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加强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国家重点区域战略地区的对接。支持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拓国内市场,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会、选品会,组织对口行业、对口产品参加大型专业行业展览会。结合江门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以合作或自办等形式,在国内主要销售区域建设江门产品展示中心。深化区域经贸交流合作,组织江门出口产品定向开拓内销市场,加强“江门制造”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江门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引导外贸企业结合国内需求积极转型、搭建内销渠道。
增强产业链韧性。推动本地大中小微企业在产供销、要素配置、仓储物流、技术交流、信息沟通等方面建立协同发展机制。鼓励建设产业行业协会并发挥作用,积极推动本地产业链相关企业建立紧密协作关系,通过相互采购、配套集成、抱团发展,实现企业、行业、区域之间相互联系、互为支撑。重视产业链招商,围绕本地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在产业链上的薄弱环节开展招商引资,在开放合作中形成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的产业链,提升抗风险能力。
第四节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优化对外贸易市场布局。鼓励和引导企业用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平台,动员更多外贸企业参与“粤贸全球”,鼓励中小外贸企业抱团参加境外专业性展会开拓国际市场。继续深耕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加大新兴市场开拓力度,拓展亚洲、非洲、拉美等市场,着力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逐步提高自贸伙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努力扩大与周边国家贸易规模。
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深化贸易监管体制改革,削减进出口环节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推动创新性、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基于产业链协同发展,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引导企业提高产品档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扩大高质量、高技术产品出口规模。加大进口支持力度,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展会,扩大进口业务。优化进口产品结构,增加有助于转型发展的技术装备、农产品、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关系民生的产品进口。完善进口分销体系,支持进口企业联合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等建立战略联盟。发展进口商品直销模式,鼓励企业建立进口保税商品展示交易场所、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直营店或开设进口商品专区。积极申报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加快对外贸易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保税物流、保税电商业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中国(江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大广海湾保税物流中心( B 型)建设,积极申报建设江门综合保税区,继续支持有条件区域建设保税物流中心( B 型),谋划融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应用,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商集聚区,加强与知名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跨境电商交易企业,带动我市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品牌、物流等服务企业在江门建立业务基地。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健康发展。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政策支持,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打造融合基础服务和金融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优化企业退税管理,引导更多中小微企业通过综合服务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
调整优化外贸结构。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鼓励出口企业核心技术攻关,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推动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不断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扩大提升服务贸易,推动金融保险、医疗养老、教育培训、影视出版、文化艺术、研发设计、动漫创意、网络游戏等新兴服务贸易进出口。积极推动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业数字化、云端化、外包化进程,提升服务业的可贸易性。
第五节完善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体制机制
推动畅通国内大循环。围绕深度融入国内强大市场,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推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加强对国内市场需求侧的研究,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技术,促进新技术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加快国产化替代进程。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产业门类关系协调。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
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完善高效畅通的体制机制,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加快集聚,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产业、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提高投资和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鼓励企业在深耕传统国际市场、加大多元化国际市场开拓力度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增加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步伐,健全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促进体系,积极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贸易投资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约束,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监管流程,加大保险保障力度,营造良好内销环境。用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等高端展会,扩大我市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重要工业产业园区为依托,构建节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高效的制造业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加快珠西物流中心建设,推动珠西国际陆港和珠西物流产业新城成为深圳—江门合作发展重要平台,对接南沙自贸区,建设南沙港组合港,实现海铁联运、一体化通关等港口功能延伸。优化物流中心的项目结构,引导物流项目与我市产业加强对接融合,推动两业联动发展,实现最大效益。加强对铁路物流的研究和推广,进一步推进铁路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提升运力和服务功能,增强对珠西区域的辐射能力,形成对外贸易、对内流通的班列服务集拼中心。依托江门高新港,提质发展西江航运,推动港口及航运资源整合,培育现代化大型港口物流企业,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整合市内各大港口和物流基地,充分发挥铁路运输对接内陆市场的优势,形成多式联运和多港联动的大物流格局。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发展智慧物流、供应链物流等新型物流业。布局建设、改造一批专业市场,结合我市优势产业,出台扶持政策,培育、引进一批批发、零售、电商市场主体,在汽车摩托车零配件、五金卫浴、电子元器件、农产品等领域形成若干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品集散中心。完善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物流发展,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扩大农产品流通。
第八章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发展支撑能力
聚焦结构优化、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全力构建珠西综合交通枢纽。发挥新型基础设施牵引作用,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强化资源共享、空间共用、互联互通、协同高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构建珠西综合交通枢纽
全面融入“轨道上的大湾区”建设。加快建成南沙港铁路并完成客运化改造,实现“四市三区”铁路客运车站全覆盖。全面接入国家高铁网,基本建成深圳至江门铁路、珠肇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加快建设珠肇高铁江门至珠海段、高明至肇庆东联络线,构建深南高铁通道及衔接贵广、南广铁路通道。主动对接广州都市圈城际网,加快推进广佛江珠城际(广州芳村至江门段)建设,联合周边城市谋划市域(郊)铁路;紧密联系珠江口东岸,对接深圳都市圈城际网,谋划深珠城际、深中城际西延至江门,畅通银湖湾滨海新区、大广海湾经济区对外轨道交通通道。积极谋划鹤台铁路、银洲湖城际项目。强化江门站枢纽功能,逐步开行通往全国中西部和东部主要城市的始发车,加快推动江门站东广场规划建设。加快启动城市轨道交通 1 、 2 号线规划建设,强化中心城区交通联系。
加快完善内联外通的公路网。推动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形成“六纵六横两联一展望”市域高速公路网。推动环都市核心区快速干线、都市核心区大环线建设,加快城市骨干道路成环成网,推进发展大道过江通道、省道 S272 线华安路至育德街口段改扩建等工程建设,加快“七纵八横” 6 城市快速路网构建。逐步消除干线瓶颈制约,推动国省道干线提质改造。加强通景区农村公路建设,积极创建交通运输部“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广东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
积极参与大湾区港航体系建设。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主要港口的战略合作,加强与广州南沙港、珠海高栏港、深圳盐田港对接,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建设,加快江门高新区公共码头二期建设。建设广海湾港区、崖门等万吨级出海航道,结合珠海港黄茅海作业区进港航道建设,研究进一步提升崖门出海航道等级。统筹江门内河港和海港布局,前瞻性研究发展下一代港口设施。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机场群,加强地面交通组织衔接,规划面向珠三角枢纽机场的空港经济配套设施。加快通用机场建设,同步开展机场周边配套路网规划建设。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智慧化。加快建设码头管理信息化平台,拓展公铁水等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发展综合客运一体衔接的全程电子化服务模式,探索应用自动驾驶技术。实现 5G覆盖辖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高速公路路段、高铁站。继续优化完善非现场监管系统的功能,积极探索“大数据 + 综合执法”,运用大数据高效打击非法营运。
第二节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统筹布局 5G 基站建设,到2023 年,实现 5G 网络城乡全覆盖。持续扩大 5G 专网在政务服务、车联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覆盖面。完善全市物联网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物联网全面发展,提升支持固移融合、窄宽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探索推进物联网泛在感知设施部署,布局建设一批在粤港澳大湾区具备竞争力的物联网开放平台。积极推进江门市产业 AI 创新中心和江门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化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发展安全可扩展区块链基础设施。推进鹤山蔚海智谷数据中心、迪浪大数据产业园、中科院新会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赋能作用,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的融合。建设智能感知、安全可靠的智慧城市,促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大力推进 5G 垂直行业示范应用,在高端装备制造等五大新兴产业率先开展 5G+ 行业应用新模式,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 5G 应用示范场景,带动产业链快速发展。深化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重点推动在不锈钢、五金卫浴、造纸、电子信息、大健康等领域的融合创新。推广集约高效的智能物流设施,推动物流要素数字化,支持物流园区和仓储设施智慧化升级。构建智慧农业设施体系,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建设智慧水利融合工程。加快江门智能电网示范区规划建设,打造未来配网发展形态,成为国际一流的智能配电网示范区。
第三节构建绿色能源保障体系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发展太阳能发电,积极开展海上风电、氢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研究,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推进台山核电二期工程。合理发展气电,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大力推动储能产业发展,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拓宽天然气供应渠道,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完善天然气储备体系,以集中建设为主,建立健全政府储备与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有机结合、互补联动的天然气储备体系,进一步提高天然气供气保障能力和储气调峰能力。
完善能源输送网络。优化完善电网主网结构,加强城乡配电网络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电网智能化建设,形成结构合理、安全可靠、信息畅通的现代化电网保障体系。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珠中江区域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优化全市天然气高压管网布局;加快城镇天然气中低压管网建设,实现天然气“县县通”,提升全市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水平。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广海湾 LNG接收站工程建设,推进内河船舶天然气加注站建设。研究谋划乌猪洲原油储运项目。
推动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并举,加快推进国华台山电厂等煤电转型升级,合理规划建设冷热电联供、分布式能源等工程,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积极推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加强全社会节能管理,深入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用能领域能效提升。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文化,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实施需求侧响应,引导用户自主参与调峰、错峰,提高能源系统经济性和运行效率。因地制宜、稳步有序推进电能替代。推动适改的内河船舶进行清洁动力改造,减少船舶污染排放。
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 + ”和云计算等技术,拓展氢燃料电池、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等发展,构建智慧能源发展平台。依托广海湾经济开发区、银湖湾滨海新区、人才岛、国家高新区等重大平台发展智慧能源,支持园区引入高端人才和先进技术,培育孵化新兴产业,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和发展生态。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研究团队在江门规划建设能源大数据平台、能效评价平台、能源金融服务平台、新能源装备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研究发展换电等新业态,打造智慧、便捷、安全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推动能源现代化治理。深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强化能源行业和市场监管,提高能源治理效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支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推动增量配网改革业务纳入国家试点,构建平等开放、充分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积极与社会资本开展合作,共享改革发展红利。推动油气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非居民用电、发用电价格市场化,优化能源管理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获得电力”水平。
第四节强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
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大力开展城乡防洪、治涝工程建设,提高区域防洪(潮)标准,逐步建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防洪(潮)保障体系。统筹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涝区治理、堤防巩固提升等工程建设。
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坚持节水优先,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开展大沙河、狮山、良西等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推进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实施银湖湾滨海新区新建甜水水库水源工程。大力推动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现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完善城镇应急备用水源规划建设。
强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要求为目标,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实施西江潭江流域跨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农村水系综合治理项目。
提升智慧水利融合能力。全力推动水利管理综合信息化项目建设,构建智能融合的水利全域感知网络体系、多级联动的智能调度指挥体系和智慧水利支撑体系,增强水利全业务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的能力,高标准完成全省“智慧水利融合工程”地级市示范试点建设任务。
提升水利行业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水利监管机制,强化江河湖泊、水利工程运行、水资源、水土保持等监管能力。推进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开展主要河道水域岸线管理利用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重要江河生态流量管控工作和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完善地下水监测及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加强地下水管理。推进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提升水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高水旱灾害应急处理水平。强化执法监管,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
第五节加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保障
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财政预算统筹力度,增强重大战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财力保障。健全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资金统筹机制,优先支持全局性、战略性、跨区域的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健全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落实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措施,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的杠杆优势和乘数效应。支持设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产业和基础设施类投资基金,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机制,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机制和政策。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融资。运用 PPP 、特许经营等投融资模式以及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 、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 QFLP )等创新型融资渠道,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大力引入有实力的产业新城投资运营商,建设专业产业园区和推进片区综合开发。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银行长期贷款、低息贷款,加大基金、保险、信托、券商、银行等资金对接,通过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提供融资支持,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支持市属国有企业运用市场化方式,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联合社会资本全面深入参与交通能源、公用事业、城市新区、城市更新和产业园区等建设运营,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支持鼓励用好境外低成本资金,积极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优惠贷款,支持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第九章全面深化改革充分激发现代化建设活力
注重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加快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打造江门改革品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第一节实施创造型引领型改革
借鉴先进地区改革经验做法。积极学习省内外改革实验区的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先行先试做法、改革创新政策,在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上实现更大突破。主动借鉴深圳综合改革先进经验,聚焦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环境制度、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民生服务供给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领域,谋划我市可复制、借鉴、推广的具体举措。对接国家、省和市重大改革事项,抓紧谋划一批重大改革举措,释放发展活力。
打造一批江门特色改革品牌。聚焦政府职能转变、农村综合改革、民生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重要领域,策划实施一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性改革举措,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发挥好改革先导性作用,打造更多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改革品牌和亮点,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扩大改革受益面,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第二节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狠抓主责主业,强化功能定位,实施公益类企业与商业类企业分立,打造三大发展平台 7 、十大产业板块 8 为主体的国有资本布局。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积极参与园区开发、城市更新、交通、能源、公用事业以及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等领域的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建立责权统一、授权与监管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改革、发展、监管、考核,实现国资监管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建立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高起点打造产业投资、片区开发、环保、基础设施投资等重点企业,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上市融资或控股、参股优质上市公司,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不断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探索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聚焦江门产业发展和城市开发建设,积极发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领域、油电气设施等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不以任何形式增设民营企业准入条件。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中小微民营企业,深入推动“政银保”融资对接,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探索实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研究建立企业“宁静生产日”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常态化规范化政企沟通渠道,持续开展“暖企”行动。研究提炼新时代邑商精神,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第三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积极做好新一批下放、委托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研究推动下放、委托更多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不断增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深化投资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着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涉企经营许可清单管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一网通办”改革,加快“政务服务无堵点城市”建设。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大力推进涉企经营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探索建立以告知承诺为主的行业准入体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机制,深化简易注销制度改革。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市场监管模式创新。加快打造贯通市场监管全领域、全链条的“互联网 + 智慧市场监管”全程一体化平台,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体系,推动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率先推动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结合网格化管理推进医疗乱象整治。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履约践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动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地实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加大对商业贿赂、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建设运营。
建立高效运行的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信用江门”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构建“信用 + 大数据”综合评价模型,提供覆盖全市、全行业、全金融机构、全生命周期的信用服务,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联合奖惩。加大“信易贷”平台(江门站)推广力度。推进以信用报告代替各类证明,进一步便利企业经营活动。探索建立跨境电商信用服务体系。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强化信用数据治理,提高公共信用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开展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第四节强化市级统筹发展能力
提高经济治理效能。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促进财政、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紧密配合、协同执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发展韧性。深化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投资统筹力度,编制实施政府投资中长期计划,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强化市级财政统筹,健全和完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资金统筹机制,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着力培育税源经济,提升亩产税收效益。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服务和管理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综合治税体系,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加快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建立与规划相衔接的预算编制机制。完善市本级与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构建权责清晰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补助,提升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储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实现防风险与促发展相平衡。
加大市级统筹力度。集中资源打造若干市级统筹示范平台和示范园区,由市领导直接挂帅、靠前指挥、高位推进,形成市级主导决策、园区独立运作、属地融合发展新格局。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统筹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规划布局、洽谈跟进和项目落地。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镇(街)体制改革,优化开发区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造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加强要素统筹。强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完善要素确权、价格、交易、监管等全流程制度机制,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完善市场出清机制,促进要素资源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流动。加强产业用地统筹管理,健全土地批后监管,探索符合地区实际的垦后监管实施模式,强力推进闲置低效用地处置,争取省授权江门在市域内试点建立土地指标跨区交易机制,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强化新增工业用地保障,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红线”,确保全市产业用地总量不低于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比例的 30% 。
第十章坚持高水平开放增创全面开放合作新优势
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深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全方位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融入全球经济。
第一节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对内外资适用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进一步推动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稳步开放。发挥我市境外商务交流处作用,完善与相关国家(地区)投资促进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市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制度,完善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专班机制,搭建促进外商投资的政企沟通平台。
提升口岸通关服务水平。推动智慧口岸建设和区块链技术应用,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大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提升通关全流程电子化水平。支持口岸查验单位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单证,开展贸易业务流程优化和监管模式创新应用试点。鼓励和支持信用良好的企业申请 AEO 9 认证,享受通关政策红利。健全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公布口岸进出口作业时限制度,完善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环节成本。
加强法治化保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外商投资法律制度,重点围绕外资企业产权保护、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督促政府部门守约践诺规范执法、完善外商投资投诉处理机制等内容,营造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贸易摩擦和纠纷综合应对机制,推进对外投资、贸易合规建设,提升企业应对贸易纠纷能力和对外投资决策水平,健全外资企业权益保护机制,切实维护我市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节积极拓展对外开放空间
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 )签署实施和《中欧投资协定》( CAI )签订的机遇,支持企业利用营销网络、资本营运、海外仓等方式开拓“一带一路”等新兴国际市场,引导企业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的国际展会深耕欧美等传统市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覆盖规模,提高外贸企业国际贸易风险防范意识。
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复制推广自贸区制度创新经验,力争成为广东自贸试验区配套产业基地。把中国(江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成为数字商务先行区、监管服务示范区、物流仓储核心区、金融试点深化区和侨贸电子商务引领区。加强港口口岸资源整合,积极发展公共码头,探索推动粤西港口群一体化协调发展。探索推动大湾区物流口岸一体化,研究推动与周边口岸组建“组合港”。推动广海湾港区及开放口岸建设,推进国华台电专用码头升级为公用货运码头,推动新会天马港区三期建设,加快开平三埠港口岸搬迁,以江门高新港开通运营为契机,研究推动设立大宗商品海关监管场所。
打响江门品牌国际知名度。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扩大“江门制造”区域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以优势行业的名优特点为突破口,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品牌研发设计、营销推广。借助港澳在司法保障、争议解决、管理咨询、项目策划等国际化专业服务优势以及海外侨胞影响力,帮助企业更好“走出去”。鼓励企业创建国际品牌,加强商标、专利国际注册和申请。推动产业集群申请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鼓励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开展特色产业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等工作。
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以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总揽,稳规模、优结构、转动力,积极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推进中国(江门)“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集聚区建设,吸引更多华侨华人在江门投资兴业。健全境外商务交流处工作机制,深化与外国驻华领事馆和投资促进机构合作,及时发布和出台最新的“对外招商项目”和投资政策,吸引更多外资项目落户,为江门开放型经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活力。
第三节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促进贸易互补发展。充分发挥华侨华人资源优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以文化引领、经贸合作、互联互通、互惠互利为主线,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用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要展会平台,积极拓展东盟、中东、拉丁语系国家等潜力市场,积极扩大商品出口,加快提升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积极参与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等活动,发挥汇澳优质生活展、珠中江进出口商品展销会品牌效应,持续办好本地专业展会,扩大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往来。
深化国际产能合作。鼓励本土企业以股权投资、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国际产能合作与资源共享。支持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对接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化经营,带动江门装备、技术、品牌、服务、标准走出去。鼓励本地渔业企业在境外建设一批特色渔业产业园区和综合性远洋渔业基地。建设陆海统筹、区域互通、江海一体、多式联运的集配集散枢纽,推动江门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
第十一章大力发展现代金融提升金融服务保障能力
以优化健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体系为目标,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支持创业创新、城市建设发展的投融资体系,扩大区域金融合作交流,全面提升金融业发展水平,完善金融产业布局,力争在2025 年末实现金融产业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完善、金融市场功能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凸显江门特色的目标。
第一节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
推动特色金融功能区建设。优化金融产业布局,引导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向各市(区)均衡分布。大力培育中心城区金融集聚区,推动条件成熟的区域打造现代金融集聚区。着力在江门高新区开展珠江西岸产业金融综合改革创新,在产融结合领域取得更大突破。探索建设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区。布局“金融 + 科技”业态,加强高端金融科技人才引进力度。
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持续吸引金融机构进驻我市。加强证券、基金和财富管理机构建设,推动银行、保险、证券、保理等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和功能型总部。积极培育本土金融机构,支持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探索通过发起设立、收购兼并的途径成立本地法人保险机构、证券机构等。支持本地金融机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治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本土金融机构。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和财富管理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控股公司规范发展、做优做强。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融资。优化资本市场服务体系。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资本市场学院等机构的交流,落实与深圳前海的金融合作,发挥江门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效能。完善企业上市服务机制。实施“金种子” 10 行动方案,健全统筹全市的领导协调机制,建立“金种子库”动态管理机制,为拟上市企业提供高效、专业、高质量的服务,争取到 2023年,我市境内上市企业数量实现倍增。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着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股权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推动企业利用各类债券市场和债券品种融资。
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支持科技为金融赋能,深化技术应用,助推金融高质量发展。鼓励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科技合作,探索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将由地方金融组织及其创新项目纳入“监管沙盒”,研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及成熟应用在客户营销、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推广,完善金融风险防控。
第二节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推动产业与金融深度融合。大力实施“金融 + ”工程。加大对“ 5+N ”先进制造业资金倾斜力度,加强对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提供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以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银湖湾滨海新区、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新区)为依托开展产业金融创新。加强“前海模式”的复制推广,大力促进金融支持江门保税物流中心( B 型)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开发特色金融产品,稳妥有序推进投贷联动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鼓励开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金融产品。加强和改进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完善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体系,优化科技信贷管理模式,加大科技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园区企业申报注册企业债券。
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运用低成本的普惠性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小微企业,协调国有大型银行、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资金支持,落实好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支持。畅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我市中小微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广东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充分发挥债券市场投资定价功能,鼓励中小微企业票据融资市场发展。提高企业融资效率,扩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对接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粤信融”“信易贷”等信用评价信息和银企对接数字化平台。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江门的应用,助力科技型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政银保”及“支持企业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等项目,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
增强金融服务“三农”能力。发挥辖内四家农商行“三农”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金融机构开发特色农产品信贷产品,拓宽农业生产发展融资渠道。深入推进“政银保”合作,健全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政策性再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等险种,提高保险在农村基层和薄弱地区的覆盖范围。
增强金融服务民生事业能力。支持金融加大对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推出更多支持消费升级产品。优化保险产品供给,探索基础社会保障创新与商业补充养老医疗险相结合,鼓励发展专业化养老保险。
第三节实施更大力度金融开放
深化跨境金融合作。积极建设特色跨境金融合作平台,有序推进江港澳金融市场产品互认、资金互通、市场互联。持续提升贸易和资本项下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积极配合澳门与葡语系国家开展人民币清算等特色金融业务,支持澳门打造成为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支持企业灵活运用全口径跨境融资、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境外发债等多种方式,融入境外低成本资金。抓住澳门设立证券交易所的契机,推动我市高科技、中小企业到澳门上市。积极推进跨境理财通业务,力争实现江门居民购买港澳地区销售的理财产品。积极推广港澳跨境电子直接缴费系统,实现港澳居民在港澳即可缴交境内相关费用。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在江门发起设立金融机构或开设分支机构。健全与港澳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三地金融监管交流和协调。推动完善创新金融监管规则。
建设侨资财富管理示范区。打造华侨金融品牌,统筹利用侨乡资源,搭建华侨华人金融文化交流合作新平台,实现“以侨引才、以侨引智”。积极争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 QFLP )政策试点,吸引境外资金尤其是华侨资金回流,支持江门重点项目和特色产业。引导金融机构和各类投资基金向华侨华人创新性科技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探索成立华侨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金融机构推出针对华侨资金的财富管理产品,丰富华侨资金投资品种,拓展投资范围,提供风险收益丰富的配置选择,推动江门打造成为华侨资金的财富管理中心。
第十二章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
农村现代化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农业强市。发展精细农业,建设精美农村,培养精勤农民。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节加快农业强市建设步伐
打造农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江门)高质量农业合作平台,建成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农业合作发展窗口区、农产品交易流通枢纽区、休闲旅游康养区。争创国家、省级农业特区,创新体制机制,在政策措施、经营思路、监管办法等方面先行先试。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能级提升行动,高标准建设现有“ 1+7+27 ”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园”提质扩面,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乡村特色产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省级优势产区产业园、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大湾区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补齐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销售、休闲短板,做强现代农业服务业,推进全产业链条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新经济新业态。
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好管好粮食生产功能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优化粤港澳大湾区“米袋子”“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生猪基础产能,保障粮、油、肉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继续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蓝色粮仓”和“渔港经济区”。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发挥水产、大米、家禽、茶叶四大农业产业联盟作用,做强做大陈皮产业,培育鳗鱼、马冈鹅、禽蛋、丝苗米、茶叶等“ 1+5 ”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凉瓜、葡萄、花卉等特优农产品,发展休闲、旅游、康养等现代都市农业和精品农业,打造江海区都市农业生态公园。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完善“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实施品牌强农提升行动,打造区域公用品牌,进一步加强新会陈皮的溯源监管,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实施质量兴农行动,推进农业全程标准化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管体系。完善“企业 + 农户”等联农带农联结机制,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加快补齐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短板,促进多元主体融合发展,建设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体系。推动农业跨产业融合发展,全市打造 5 个以上产值超十亿的产业联合体、 3 个以上产值超百亿的产业集群。到 2025 年,全市新增培育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20 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30 家以上,其中年销售额 10 亿元以上农业企业达10 家。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上市。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大“智慧农业”发展力度,以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重点,推进数字农业产业聚集,提升农业产业园区数字化基础设施水平,建设 5G 智慧农业科创园和农业大数据中心。深化与中国热科院等农业科研机构及华南农业大学、五邑大学等高校产学研合作,实施高端人才引进与高端农业科创团队引进计划。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农村乡土专家”作用,积极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加快建设江门“种业长廊”,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鼓励种业创新发展,开展种源技术攻关,培育做强农业种业企业,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体系,重点开展农产品深加工、生态环境修复、天然药物提取、功能保健品研制以及绿色饲料开发等五大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推进农业绿色转型,探索农牧一体化区域试点,健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实施环境友好型种植业示范工程和畜禽废弃物治理示范工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第二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细化划分村庄,因地制宜、分类建设,注重保护传统村落,提升城乡结合部环境。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五美”专项行动 12 ,加大农村改厕力度,推动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能,完成跨界河流治理。抓好农房管控与乡村风貌提升,提高农房建设质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工程建设,建设 100个美丽乡村示范片,提升乡村景观品质,促进民宿建设,发展乡村美丽经济,打造一批省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实施乡村道路“三通一防”改造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振兴工程,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小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强化乡镇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小城镇提质增效及村庄建设,突出公共服务功能和地域文化特色,强化镇(街)驻地交通、供排水、电力和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特色产业建设,集约利用各种资源,吸引乡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支持新建、改建集客运、物流、商贸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站场。开展 15 分钟乡村生活圈示范创建,打造功能完善的农民生活服务圈。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快递下乡工程,推动农村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构建便捷“生活圈”、完善“服务圈”和繁荣“商业圈”,营造富有田园特色和乡村风情的生活空间。
积极推动乡村有效治理。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突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继续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农村公共文化阵地,开展农耕文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乡风文明提升工程,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第三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的基础性工作。深化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开展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创建,促进土地连片流转、适度规模、集约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示范试点。落实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到 2025 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提高到 10% 。深入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投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完善农业“政银保”等金融工具,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高保险深度。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监管和规范管理。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深化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管理改革。发挥供销合作社带农联农扶农作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盘活农村集体“三资”,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激活农村土地资源,提升村级产业园,壮大乡村产业带动能力,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评级授信范围,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完善财政、用地、金融支持措施,加强“造血”项目扶持,建立结对帮扶责任机制,分步稳妥扶持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相对薄弱村。
健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育制度,创新农业农村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分类推进农村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数据库。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发挥技术服务优势,拓展面向高素质农民的培训服务。健全理论教师和技能讲师培育机制,提升人才驿站作用。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推进高质量农村创新创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健全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鼓励就近就业、就地就业。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四个不摘” 13 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提升欠发达地区发展质量。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完善产业带动、稳岗就业、消费扶贫、金融扶贫等长效措施,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机制,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探索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5 年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强扶贫领域风险防范,深化相对贫困人口帮扶改革,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围绕提高老区常住人口劳动收入、推动老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升老区公共服务质量、增强老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老区振兴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强与对口支援城市的交流合作,在推进一批民生援建项目基础上,聚力产业合作,加强在农特产品开发、旅游市场拓展、智力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第十三章深入推进“三区并进” 提高区域发展
平衡性协调性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明确开发时序,突出重点功能平台集中建设,推动城市能级量级双提升。加快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一节增强“一核一带一区”战略链接功能
推进“核”“带”贯通发展。发挥江门位于珠三角核心区与沿海经济带交汇的地理优势,积极推进与珠三角城市之间国土空间规划、审批服务、社会治理、法制环境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平台,探索突破地域限制实现城市间各领域“云合作”。大力推进向海发展,加强与省沿海经济带东西翼联动。以交通基础设施合作建设为牵引,以重点产业平台合作为载体,深化与省沿海经济带城市的交流合作。
积极对接北部生态发展区。携手共建北部生态保护屏障,大力推进发展方式向绿色发展转型,巩固生态安全格局。创新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合作机制,加强生态景区和区域绿道建设,推进南粤古驿道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整体促进与省北部生态发展区全域旅游协调发展。深化西江流域经济带合作发展,加强与肇庆、云浮等西江沿线城市合作,推进西江生态文化旅游发展。
力促珠江口西岸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推动珠中江协同发展,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联动阳江协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带动粤西地区发展重要增长极。推动与其他珠江口西岸城市在人口、产业、空间、基础设施等方面统一规划,强化跨界地区协调合作,构建形成新型都市圈,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第二节构建“三区并进”区域发展格局
加快推进都市核心区深度一体化建设。都市核心区作为引领带动全市发展的主引擎、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城市品质提升的主战场,要着力实施“优产、拓城、聚人、创新”。围绕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做大城市能级量级,加快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做大做强城市功能平台,全力将蓬江、新会打造为千亿 GDP 强区。推动都市核心区高快速路网建设,加快中心城区内部路网建设和改造提升。完善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周边道路交通系统。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持续提升城市品质,挖掘城市文化资源,提升都市核心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加强规划指引,统筹台山城区、开平城区和台山工业新城、开平翠山湖科技产业园等区域的空间布局、交通联系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引导台开协同发展。
高位推进大广海湾区建设。大广海湾区作为城市未来发展和重大产业战略布局的大平台,要突出海陆统筹、港产联动,聚焦建设“一极点两片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将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打造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新极点。进一步推动银湖湾滨海新区开发,发挥市级综合开发运营平台作用,设立扶持资金,加快建设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推进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扩容增效,努力打造滨海绿色智慧新城。稳步推进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建设,推进广海湾基础设施综合开发特许经营项目,科学规划布局新材料一体化项目,谋划打造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区。
激活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潜力。生态发展区作为全市重要的生态屏障,要切实提高生态安全保障和绿色发展能力,着力推进绿色创新发展。做大“绿色 + ”产业,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加快区域内现有产业和园区低碳化改造,重点发展绿色低碳新型工业和循环经济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努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米袋子”“菜篮子”。做足生态文章,推进恩平(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将旅游、生态、文化、康养等资源串联成线,擦亮开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以及开平碉楼国家 5A级景区名片。用好地热资源,推动恩平温泉旅游产业提质发展,提升恩平“中国避寒宜居地”知名度。
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三区并进”多级统筹协调机制,在重点园区平台试点建立财权、事权市县两级政府统筹协调机制。调整完善市、县两级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区级城市建设发展和社会管理的责任和能力。探索市、县联合收储土地。拓宽保障有力的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机制。树立分区侧重、效益优先的招商机制,建立项目评审机制,落实“标准地”出让制度。围绕“三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建立以相应绩效评价为主的区域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的评价考核体系。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强与珠海、中山、阳江联通,推动统一市场建设、基础设施一体高效、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健全有利于珠江口西岸都市圈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机制。高标准开展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围绕建立美丽小城镇发展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试,率先探索符合实际的改革路径和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新会区双水镇、开平市赤坎镇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工作,增强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以镇带村”一体发展。
第三节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强化空间规划基础作用。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安全要求,明确重要资源利用上限,优先确定生态保护空间,构建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和开敞空间网络体系。保障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业(畜牧业)生产空间布局,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合理安排集约化海水养殖和现代化海洋牧场空间布局。融合城乡发展空间,围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产城融合,明确城镇体系的规模等级和空间结构,提出村庄布局优化的原则和要求,构建不同层次和类型、功能复合、安全韧性的城乡生活圈。实施差异化的资源配置策略,保障重点产业平台发展,提高中心城区集聚度,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助推“三区并进”协调发展。
构建“一核两带三轴线”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开发重点与时序。突出“一核”中心组团极点作用,推动蓬江、江海与新会枢纽新城、鹤山中心城区连绵融合发展,打造人口集聚产城融合片区。依托江门城市发展带对接广州都市圈、深圳都市圈、粤西、大西南,依托沿海经济带密切与珠海、澳门区域联系。发挥“三轴线”城镇体系联系功能,东部产城融合轴线串联中心组团和银洲湖地区,中部海陆空联通轴线联通广海湾、台开中心城区,西部生态发展轴线联通镇海湾、恩平中心城区。
第四节加快城市品质化发展
深入实施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幸福宜居、畅行交通、强基城市、山水景城、魅力侨都、精细管治”六大行动计划。提高公共空间规划建设水平,塑造景观名片,织补蓝绿网络(绿道 + 碧道 + 山道 + 云道),创建激活“千年城脉”历史游径,打造江门河一河两岸、天沙河碧道、城心轴线慢行系统等精品城市观景平台。创建“山水文城、和美侨都”,开展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工作,加强风貌管控,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坚持改留结合,展现城市历史风貌,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活化利用历史街区、建筑和工业遗址,加快启明里、南芬里文旅产业融入,进一步打造商业业态,增强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违法建设治理,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加快消化历史遗留存量违法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建设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
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探索采用PPP 、 TOD 、 EOD 等模式推进城市开发,通过信息化共享、新(扩)建停车场等多种方式统筹停车资源、满足停车需求。实施强县行动,支持台山市开展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大力实施县城品质提升工程,推动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加大城市更新力度,完善集中供水、生活垃圾处理、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推动更多市(区)迈入全国百强行列。加强城市居住社区建设,推进完整社区和绿色社区创建,充分保障教育、医疗、养老、体育用地需求,完善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加快“三旧”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做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高标准推进启明里二期、仁美社区和北门社区(兰苑新村)等试点项目建设,支持旧村庄整体连片改造,力争到 2025 年,基本完成 2000 年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第五节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完善市民化推进机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权益自主处置机制,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基础上,保留原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增加土地收益金、城镇购房补贴、置换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村人口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或放弃建房,在镇区集中居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创业就业、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推动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扶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力推动城镇民生事业发展,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扩大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经济规模,力争到 2035 年,建设成为市区人口300 万的现代化大城市。
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台山市开展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先行示范为契机,大力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拓展市场纵深,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提供支撑。
建立美丽小城镇发展机制。创新“特大镇”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机制,探索城镇集中连片地区公共设施配置标准、布局模式,推动“特大镇”建立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探索跨行政边界地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模式,创新土地供应、投资与收益分担等机制。探索新时代美丽小城镇建设机制,依托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打造一批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的美丽小城镇。加强城镇特色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协调,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促进文旅融合,提升城市品质。
第十四章积极拓展蓝色发展空间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坚持陆海统筹,充分发挥资源丰富、深水大港、岸线绵长和区位优越的综合优势,构建陆海一体海洋开发新格局。大力推动海洋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加快涉海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海洋综合治理,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现代化海洋城市。
第一节构建海洋开发新格局
构建“一带联三湾”海洋经济发展格局。实施“陆海统筹、轴带联通、岛岸联动、以海定陆、三产协调”的空间发展策略。发挥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功能,主动对接港澳地区、北部湾地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参与构建粤桂琼海洋经济合作圈。通过轴带联通实现沿海经济带的三个湾与中心城区紧密联系。高位推动三湾连片发展,银湖湾地区重点打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的重大平台、对接沿海经济带的战略支点,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推动滨海新区建设。广海湾地区重点加强与大湾区中心城市在现代服务业和海洋经济领域合作,建设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发展示范区,推动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处置区综合利用取得突破。镇海湾和川山群岛,依托红树林和海岛资源优势适度开发海洋资源,推动游艇旅游,规划建设游艇码头,促进岛岸联动发展,打造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沿滨海地区谋划城市副中心。实施沿海沿江协同发展策略,依托银湖湾滨海新区,谋划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组团,中长期逐步发展充实成为城市副中心。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积极拓展蓝色经济发展空间。坚持项目带动、品牌引领、创新驱动、升级带动、服务保障的发展思路,紧盯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的发展方向,积极谋划一批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带动性的高能级优质招商引资项目,探索粤澳合作发展新模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服务平台。坚持绿色发展,统筹绿色廊道和景观建设,串联周边山体、水体,打造绿化开敞空间。
第二节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临港先进制造业。加快推进海洋交通运输装备、船舶制造、船舶拆解及修理等产业转型升级。依托银洲湖中小船舶基地,重点发展特种工程船、高端游艇修造及关键零部件产业。积极引进半潜式钻井平台和钻井船、海上供应船、海上钢结构、风电设备、海洋环保设备制造等海洋工程平台类装备制造业,配套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制造,突破核心技术,全面提升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竞争力。推动海洋牧场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联动发展,建立现代化海洋养殖装备生产基地。推进海上救助和打捞船舶、无人船艇等应急保障技术装备发展,加强海洋工程装备与高技术船舶产业军民协同创新,推进设施资源共建共享和创新成果双向转化。
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海洋新材料产业,重点研究开发海洋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复合材料。积极发展海洋基因技术、生物工程技术、药物与保健品等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力争与广州、深圳生物产业基地建立长期稳定发展合作关系,培育具有海洋生物育种核心技术的“育繁推一体化”龙头企业,建立引种、选种、保种和遗传育种公共研究平台;支持海洋创新药物、海洋生物基因资源开发,鼓励开发药用海洋活性物质提取与利用,规划建设研发、中试、产业化一体化的海洋生物医药高新技术园区。做强滨海新能源产业,依托深水港口,引入大型天然气企业综合利用产业基地项目,形成 LNG 综合利用产业链。探索氢燃料、潮汐能、潮流能等能源开发,谋划推动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利用项目落地,构建滨海能源产业体系。
发展高端滨海旅游。依托滨海旅游公路、黄茅海跨海通道,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展国际邮轮停靠点,推进川岛旅游资源高端升级,建设以海岛旅游为主的海洋旅游产业集群。加强海洋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谋划设立海洋博物馆,做好“海丝申遗”工作。整合“湾、岛、滩、景、泉”等海陆旅游资源,重点打造新会沿海、台山沿海、川山群岛三大滨海旅游组团,构筑粤港澳大湾区江门休闲湾区。策划海陆联动的旅游精品线路,形成以滨海休闲度假为核心,水上运动、滨海观光、渔家乐、工业观光等为补充的多层次滨海旅游体系。
强化战略性海洋科技建设。建设江门市海洋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推动海洋科研项目和科研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与哈尔滨工程大学在船舶工业、海洋装备、海洋开发等领域的科技合作。支持五邑大学与广东华立学院共建海洋学院,开展涉海学科建设,支持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等职校开展海洋职业教育。加大对海洋领域高层次人才与研究团队的引进培养力度,争取重大课题、前沿项目落地江门。搭建政产学研合作平台,打造海洋装备综合试验基地。积极建设海洋信息共享、海洋生物医药研发、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科技创新等平台。支持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及广州世界海洋创新发展之都建设,加强与国家级、省级海洋相关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对接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天然气水合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海洋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积极参与专业化涉海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技术孵化平台、海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利用大广海湾邻近南海的地缘优势,发挥服务南海战略的资源补给及后方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涉海勤务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科技产业,打造服务南海战略的科技基地。
高质量建设“蓝色粮仓”。建设集生产、加工、贸易、观光于一体的“渔港经济区”。建立现代海洋渔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优化海水养殖产业结构,推进淡水养殖品种高端化,发展深海网箱养殖,探索发展“碳汇”渔业,发展水产品深加工及配套服务产业,延长产业链,形成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培育本土海洋渔业企业,发展水产品深加工及配套服务产业,推进水产品捕捞、养殖、加工、物流、旅游产业链发展取得突破。健全限额捕捞制度,科学发展滩涂、浅海养殖,实现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提升远海捕捞装备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渔业资源开发。打造渔业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推进崖门渔港、广海渔港、横山渔港、沙堤渔港等四大渔港全部升级改造为国家一级渔港。
第三节大力实施海洋综合治理
打造美丽海湾。扎实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生物生态保护、亲海空间提升、环境安全保障等方面,通过实施以镇海湾为主战场的重点海湾整治项目,强化陆海整体谋划和有机联系,统筹陆域和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改善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提升海域海岸带生态景观价值,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能力,美化海岸生态环境,增加亲海空间,恢复海洋生态系统功能,打造环境优良、风景宜人、生活宜居的魅力海湾,逐步实现“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目标。全面建立“湾长制”,统筹开展陆海污染物排放和海洋空间资源管控,切实保护银湖湾、广海湾等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强化“数字海洋”建设,建立海洋环境立体监测网络。
完善海洋资源管理体系。完善海域海岛使用管理体制机制,深化海域使用“放管服”改革。开展海洋资源调查,建设海洋大数据平台,推进海洋数据开放共享。加大海洋执法力度,加强海监、渔政等海洋执法力量建设。全面落实国家海域保护政策,加强近岸海域水产养殖污染控制,划定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科学控制增养殖密度和规模。严格控制滩涂围垦和围填海,合理保护和利用黄茅海西滩滩涂资源,严格控制两侧空间,实现还岸于公、还岸于民。加强自然岸线保护,完成省自然岸线保有指标任务。推进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以及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工作,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益。
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灾害应对能力。加快海洋预报及灾害应急预警系统和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与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共建工作,形成以市级预报台为主体,延伸至沿海重点乡镇的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立海洋天气与陆地天气预报沟通协调合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海洋灾害应对合作。配合省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站建设。加强沿海海堤建设,构筑高标准的海堤防灾体系,加快渔港改造升级和避风塘布局建设,增强台风、风暴潮、海浪防抗能力。
第十五章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江门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生态修复,构建绿色低碳协调发展新格局,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建设美丽江门。
第一节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积极推行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的绿色生产方式。持续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低碳转型,构建清洁低碳的绿色产业体系。重点发展绿色制造和循环经济产业,走绿色低碳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绿色产业补链强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产业规模。加快低碳技术革新与推广应用,推进电力、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开展节能改造。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重点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工业园和共性工厂。积极推进核能、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
推动资源集约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行能源和土地、用水等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林地、矿产等资源,加强全过程管理。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全面实行排污许可,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实施节水、节能行动,完善水资源、能源消耗刚性约束制度。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和污染排放。以纺织服装、建材、家电、家具、金属制品等为重点,实施清洁生产、能效提升、循环利用等技术升级。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以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为重点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鼓励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废弃物。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服务,利用“互联网 + ”技术,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支持回收行业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进城市碳排放精细化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普及推广,强化绿色生活知识科普宣传,不断提高人民参与绿色发展、践行绿色生活的文化素养。加强消费环节的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活动。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推行绿色出行,建立城市“公交 + 慢行”出行系统,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三废资源化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加快快递行业废弃物包装物源头减量,鼓励企业循环利用包装箱、总包袋等快递件,推广使用可降解的快递物料。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积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大节能减碳工作力度,促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较大幅度下降。加大能源、重点高耗能工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力度。继续推动建筑节能及发展绿色建筑工作,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强化商业及公共建筑绿色低碳化管理。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加强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根据气候变化趋势,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及安全运行的气候变化适应能力,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沿海生态脆弱地区适应能力,提升公共卫生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服务水平。
第二节推动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加强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主城区高污染高排放工业企业淘汰、搬迁和改造工作。加强臭氧和 PM2.5 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大力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和集中治理,深化重点行业工业锅炉、窑炉治理和管控。大力推进摩托车、家具制造工业涂装“共性工厂”建设。加强油路车港联合防控,加大成品油监管力度,深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加强面源综合防控,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车辆、道路、堆场、码头等抑制扬尘措施。
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推动工程治水向生态活水转变,实施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构建“源头减排 - 过程控制 - 末端治理”的系统化治水体系。加强水污染源头防治,完善管网建设,加强工业污染集中和深度处理,提升尾水循环和再生利用水平。推动镇级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实现重点工业污水排放的明管改造和在线监控,工业废水分类达标排放。全面清除“散乱污”场所和黑臭河涌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完善污水源头减排及截污控源工程,扎实推进西江、潭江跨县重点支流系统综合治理项目,推动潭江牛湾国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管理,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协调机制,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100% 。
加强土壤风险防控。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和监管能力。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探索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土壤保护市场化机制。健全固体废物处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本地无害化处置能力,加强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加强白色污染治理。严格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加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保护,实行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将土壤污染风险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
补齐环保基础能力短板。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建立排水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制度,系统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实施雨污分流;规范工业企业及生产经营性单位排水管理;科学建设改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完善生活污泥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焚烧处理比例。积极创建“无废城市”,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全过程监管,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数字信息系统建设。
第三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完善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不断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重点推进市区四大山脉生态林建设,扩大城市休闲绿地范围,形成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城市生态安全体系。以海岸带、近海岛屿和沿海第一重山为主,加强沿海滩涂红树林、沿海基干林带和沿海纵深防护林建设,加强河口和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构建防灾减灾功能与景观效果相结合的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物安全保障工作,着力提升生物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生物安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和深化公园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大行动,推动生态公益林提质,持续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行林长制。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体系建设和生态景观保护,推进小鸟天堂、孔雀湖、镇海湾红树林等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推动碧道、生态廊道和滨海旅游公路建设,高水平建设城市各种慢道、云道、绿道系统。优化城区居住、商业、旅游环境。
第四节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以天露山脉、古兜山脉、紫罗山脉为屏障,西江、潭江为纽带,大广海湾区为依托,构建“三山两江一海湾”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发挥森林生态、农业生态和海洋生态融合的生态结构功能作用,塑造高品质城乡生态环境。通过优化全市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打造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具有侨乡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生态公共服务。全面推进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项目,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保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完善镇(街)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构建分层分级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对生态地区实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建设。
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参与机制。探索构建生态环境精细化治理、网格化监管、智慧化管控的现代化治理机制,推进全要素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全覆盖。建立系统化污染防治机制,推动空气、水、土壤、噪声等综合治理,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第十六章塑造现代化“中国侨都”新形象
建设文化强市
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做好“侨”文章,推动侨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第一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工程,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六进六入”宣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侨乡民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以推动“两中心”融合发展为目标,高标准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推进阵地资源整合、激活、下沉、共享,树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新风貌。大力弘扬红色革命文化,加强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发挥双拥优良传统,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专项工程,使革命文化精神成为引领江门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保持进取、勤劳、开放、包容的华侨精神,弘扬新时代奋发图强的江门精神。
加强市民道德建设。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完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制订和实施《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持续开展《江门市文明市民公约》教育,培养文明交通、文明用餐、文明卫生、文明旅游、文明待人等文明习惯,推进“光盘行动”“厕所革命”及垃圾分类等文明实践。开展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充分发挥重点人物、重点群体的示范作用,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侨乡民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加强志愿服务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打造侨乡特色“爱心之城”。
优化舆论宣传机制。健全舆论信息生产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新闻传播秩序,完善信息发布、舆论监督制度。坚持守方向、守立场、守根脉、守底线,做强做大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媒体正面宣传,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优化市和县级媒体布局结构,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加强对外文化传播能力建设,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品牌,推动侨乡文化走出江门、走向世界。
第二节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
推动侨乡文化传承创新。加强侨乡文化整体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以侨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重点,整体保护江门华侨华人世界遗产、民俗风情、历史文化以及所依存的自然、经济、文化环境,全力创建国家级侨乡文化(江门)生态保护区。打响白沙文化、“国宝”陈垣文化品牌,全方位推进梁启超思想文化研究宣传,将陈白沙纪念馆、梁启超故居纪念馆打造成全省干部德政教育基地、家风家教实践基地。强化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赤坎旧镇近代华侨建筑群等侨乡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加强对司徒美堂、戴爱莲、红线女等名人文化研究以及名人故(旧)居的修缮保护和展示利用。加大世界记忆遗产“海外华侨银信”侨批档案的征集、保护和推广力度,建设江门侨批(银信)展示馆。推动上川岛大洲湾遗址等遗址遗迹保护和活化利用,建设台山海丝考古遗址公园等项目。积极参与中国侨乡历史文化名村(街区)建设试点,挖掘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文化价值。联合各地侨乡共同建设华侨华人文化资源大数据中心。支持华侨华人文化研究院发展,依托五邑大学等侨乡文化学术研究力量,加强对江门华侨华人文化渊源和发展脉络的研究阐释,推出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标志性成果,总结提炼华侨华人优秀文化特质和爱国情怀。高标准建设侨乡博物馆群,加快推进江门五邑华侨华人博物馆升级改造,积极争创国家一级博物馆,深度挖掘江门海外侨领、工商企业家、影视明星、武术名家等具有较强海外影响力的华侨华人文化资源,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题性华侨历史博物馆、展览馆和纪念馆。
打造文化交流合作新高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多元文化交流创新示范区,增强对外交流合作品牌影响力,以江门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大会为牵引,整合中国(江门)侨乡华人嘉年华、世界江门青年大会、“少年中国说”等活动,打造面向多层次差异化需求的“ 1+3 ”国际文化交流品牌。争取举办华侨华人粤港澳大湾区大会并设立固定会址,强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与祖国和家乡的感情纽带。依托老字号、方言、侨批等历史文化符号,积极拓展江门传统戏剧、美术、舞蹈、合唱、中医药、美食等民俗传统文化领域的城市名片功能,塑造侨乡文化新品牌。促进华侨华人青少年文化交流,积极组织开展海外华裔青年夏令营、青少年文化体验、港澳青年游学、寻根之旅、“冯如杯”华侨华人青年航空航天创新大赛等活动。
完善引侨用侨惠侨服务体系。推进侨务强市建设,实施凝侨心、聚侨力、汇侨智、护侨益、拓侨牌五大工程。积极推进中国(江门)“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加快形成“一苑多园” 14 联动发展新格局,打造项目对接、签约落地、创业培训、项目支持等全链条、一站式、精细化功能平台。鼓励现有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开辟拓展专门面向华侨华人的创新创业空间,推动华侨华人在江门创新创业项目与本地企业享受同等政策支持待遇,支持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纳入人才住房保障范围。打造面向全球华侨华人的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和各类投资基金向华侨华人创新型科技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建设侨务服务工作平台,升级改造“侨之家”综合服务中心,推动中国侨都华侨华人总部、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建设。支持江门市侨商总会等社团和公益组织壮大发展。
第三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广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开展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外来务工人员文化供给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评价机制。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着力完善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鼓励各市(区)加快建设重点社会文化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实现各市(区)建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或展示场所),镇(街)建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进以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的总分馆制。加快江门市图书馆改扩建,增加全市公共图书馆文献馆藏量,确保 2025 年实现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册数和增长率达国家和省标准。构建具有江门特色、主题特色的文献体系。建设蓬江区城市文化中心、江门人才岛艺术中心。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无障碍设施改造。进一步完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推进乡镇影院建设,推动农村电影公共服务优化升级。完善农村文化室、社区文化家园、城市文化公园、企业文化俱乐部建设,打造基层文化阵地集群。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探索推进重大文化设施项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投资建设、提升改造、运营管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实施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文化机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打造全市统一数字图书馆门户,形成全市共享、互联互通的数字服务网络。
塑造全民共建共享文化品牌。办好“戴爱莲全国群众舞蹈展演”,进一步擦亮“中国舞蹈之城”品牌。实施粤剧和曲艺保护振兴计划,打造传统粤剧和曲艺特色镇、特色村。积极推进戏曲进校园,丰富“中国曲艺之乡”发展形式。实施侨乡文艺精品攀峰工程,加强现实题材创作,推出一批反映侨乡时代风貌、讴歌美好生活的精品力作。打造“美术之城”。大力发展儿童文学事业。
第四节高质量发展文化产业
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依托江门体育中心、江门演艺中心,推动演艺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新会陈皮产业园区、小冈香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文化产业园区创建工作。依托鹤山市中国印刷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印刷文化产品生产、人才培养、技术转型升级,打造“中国童书印刷城”产业品牌。推进新会、台山古典家具产业发展,打造江门传统古典家具产业基地。发挥“中国工艺美术产业基地”示范作用,推进工艺美术产业化。重视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搭建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平台。
加快“文化 + ”产品开发。办好各类文化节、民俗节庆活动,刺激文化消费需求。办好“侨乡书香节”“任溶溶童书节”,打造“书香江门”。加快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大力发展一批文化沙龙、电影院、美术馆、剧院、 24 小时阅读空间,支持民间资本建设运营文化场馆。引导和支持文创企业开发利用五邑名人资源和崖门海战、海上丝绸之路、闯金山、碉楼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设计生产特色文创产品、旅游纪念品,将文化价值转化为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探索建立市级文创基金,联合各市(区)成立子基金,吸引华侨华人和港澳文创产业在江门集聚发展。
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赤坎古镇华侨文化展示旅游项目、川岛浪漫海岸国际旅游度假区、古劳水乡生态旅游度假区等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加快开发高品质滨海休闲度假、游艇及海上运动等旅游产品,推动川岛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具有侨乡特色的广东滨海旅游新标杆,实现我市滨海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开平市创建省文旅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大力培育开放、高端的文旅产业体系,深入挖掘江门文旅资源优势,建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文化特色鲜明、带动能力较强、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文旅项目,构建千亿文旅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
促进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以健身休闲产业为主导,引导社会多方参与,共同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建设公共体育场馆与市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步道等设施,打造“ 15 分钟体育生活圈”,大力发展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健身休闲运动项目。鼓励“体育 + ”融合发展,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体育设施、体育产品、体育产业服务的积极作用,策划系列体育赛事,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承办珠超足球联赛、摩托车越野赛等赛事,做大做强赛事品牌。发挥“中国排球之乡”城市品牌效应,发展排球特色体育产业。加强竞技后备人才培养,落实体教融合政策,完善青少年赛事体系。
第十七章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升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一节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城镇住宅小区、城市发展新区、老城区改造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等地区为重点,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公办幼儿园总量,提高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占比。加快镇(街)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建设,满足户籍儿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常住适龄儿童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健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科学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及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保障充足学位供给。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实现县域内校际资源均衡配置。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多种办学模式,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推动优质品牌学校牵头组建办学集团,带动区域内薄弱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发展。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校联动、学生自觉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实践机制,开展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办学条件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质量优良、各具特色的普通高中教育格局。统筹增加公办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加快建设公办高中学校。丰富普通高中类型,积极发展特色高中。加快推进培优工作,谋划建设国家示范性高中。引进国内优质教育资源来江门办学,提高优质学位供给水平。加快实施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工程,提高普通高中优质学位覆盖面。完成江门一中扩容增效建设工程、培英高中新校区等教育重点项目建设。
推动特殊教育公平发展。健全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普遍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
第二节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打造大湾区职业教育基地。畅通普职之间学生互转通道,实现学生普高与中职学业有序流转。拓展职业学校办学路径,引导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相衔接。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布局调整,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布局,保持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支持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争创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促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江门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支持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建设成特色民办高校。加快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工程、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农村职业教育体系。
推进高水平专业建设。统筹规划全市职业学校专业结构、专业布局,改造传统专业、提升主干专业、优化特色专业、开发新兴专业,实现全市专业设置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鼓励和支持各校创建中职“双精准”示范专业建设、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打造江门职教专业品牌。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建设 3 — 5 个与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主干专业(群),并逐步扩大主干专业(群)招生规模。
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发挥“政校园企侨”协同联动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校企合作共同体”建设,探索建立实习工厂、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经济实体,校企深度融合,全面提高学生职业技能。促进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市场的开放衔接,实现优秀人才在职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顺畅转换。积极探索产业学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完善校企双制办学模式,建立“零距离”校企融合制度,推动技工院校产教融合发展,加快建立由技工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共同参与的产教融合联盟。创建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第三节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区域高等教育布局,提升高等院校办学层次,构建结构层次完整的高职、本科、研究生教育高等教育体系。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引导和推动高校对接江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形成定位准确、结构优化、特色鲜明,适应江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入推进“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以五邑大学为依托,把江门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理工人才培养基地之一。以“扩容、提质、强服务”为主线,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在不同层次争创一流、特色发展。着力建设一批服务区域支柱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适应现代产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提升高校科研创新水平。支持全市各类高校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共建研究所、联合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借助科研机构带动相关学科、项目落户江门,推动与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相关的学科专业水平达到国内前列、省内一流,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四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不断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推进强师工程建设。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新一轮“强师工程”。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和教师发展中心的作用,以名师队伍建设为抓手,改进名师培训培养思路、方法和措施,大力培育培养省、市级名师,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依托大中型企业和高校,联合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积极引进国内外教育领军人才。
完善教育人才评价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等实行分类评价,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育人。安排专项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校长、园长和教师给予奖励,留住高层次人才。加快农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乡村教师专项奖励制度,促进优秀教师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流动。
第五节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深化教育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地落实,优化教育投入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探索设立学校建设奖励资金。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新路径。
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编制和岗位管理使用、岗位竞聘、教师交流、补充与退出等机制。各市(区)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完善教师岗位管理,加强教师考核评价。进一步深化江门市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校长负责制,加强教师统筹管理,促进教师(校长)合理流动、师资均衡发展。
探索多元办学体制。鼓励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投资教育事业,增强学校办学活力。优化教育集团建设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资源共享。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意见,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落实民办教育优惠政策和措施。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渗透,探索建立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大学建设,争取引进国际、港澳理工科学校在我市建设分校或合作办学,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健全终身教育体系。优化城市终身教育资源布局,扩大社区教育资源。持续做优江门社区大学“校馆携手,传承侨乡文化”终身学习品牌。建设江门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积极推进城市各类学习资源的信息化建设与共享,进一步加强江门市终身教育学习网资源建设,充实线上学习资源。加大老年大学建设力度,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加强社区教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市(区)社区学院、镇(街)社区学校和村(居)社区教学点。全面推行“送教进社区”活动,推进“长者学苑”等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机构建设,以点带面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
第十八章促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建设健康江门
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中心,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织牢城乡公共卫生防护网。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江门行动,完善人民群众健康促进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一节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和完善职能清晰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完善疾控机构软硬件建设,推进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重建项目,提升疾控机构传染病检测能力和突发传染病快速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居民的健康信息进行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创建江门市新三甲医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提升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应对重大疫情救治机制体系和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
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加强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健全现场救援指挥协调机制,建立现场指挥官制度,完善现场紧急医学救援专家库。推进市级和县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各级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突发中毒事件、核辐射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增强公共卫生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加强药品和卫生防护物资等储备,建设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加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
加强重点群体健康服务。优化产科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健全母婴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城乡妇女“两癌”筛查、儿童青少年近视与肥胖防控等工作,全面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项目建设。加强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疾病防治。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强化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到 2025 年, 30 至 70 岁人群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 2020 年降低 5% 。推进市县两级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加快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到 2025 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 25% 。健全完善市县两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重点职业病诊疗。
第二节全面提升现代化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打造医疗卫生高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医疗服务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支持市中心医院建设广东省高水平医院,支持市五邑中医院建设大湾区具有相当影响力的高水平中医医院。有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资源薄弱地区延伸,鼓励发展受限的三甲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异地设置医疗机构,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集团化发展。推进国家、省、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全面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细分领域,投资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科医疗品牌。以“名医、名术”为核心,鼓励发展各类医生集团和特色诊所。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县级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推动人、财、物的统一和集中管理。有效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融合机制,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家庭医生服务提质增效,提升社区医院业务水平,着力构建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市(区)医疗服务能力和镇(街)基层首诊能力,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优化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支持社会办医,推动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推广远程医疗。建设院前急救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各级医院全面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包括建立预约诊疗制度、完善远程医疗制度、推动结果互认制度、推进区域就诊“一卡通”、持续加强麻醉医疗服务、推广多学科诊疗服务、丰富日间医疗服务内涵、优化急诊急救服务、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质量等措施,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健全化解医疗纠纷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以江门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为核心,构建“互联网 + 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探索建设区域卫生大数据分析监管平台以及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影像数据中心。
第三节打造中医药强市
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撑力。建立完善以市五邑中医院为龙头,各级中医医院和其他医院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医疗机构,鼓励连锁经营。借助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契机,整合资源,打造中医药高地,组建江门市中医联盟,实现联盟内资源共享。深入实施基层中医馆能力再提升工程,补齐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短板。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推进中医治未病工程,大力发展特色康复服务,提高急危重疑难病中西医救治水平,切实提升中医医院防治重大突发传染病能力。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巩固县级中医医院基层中医药服务龙头地位,加强医疗联合体中医药工作,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中医药服务新体系。扩大定向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规模,壮大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鼓励高水平中医专家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全市 80 家中医馆实施能力再提升工程,辐射带动其他中医馆能力提升。
加强中医药发展人才支撑。实施岐黄名医工程,扎实推进“ 361 中医药人才培育工程”,“十四五”期间培养 30 名学科领军人才, 60 名骨干人才, 100 名优秀青年人才。打造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市,支持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建设全省乃至全国高水平中医药高职院校。依托医疗养生健康产业,加快培养生物医药技术、药师和中医药服务、卫生信息化等大健康产业复合型人才队伍。完善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传承,积极引进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名中医等各级名中医,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设立名中医师承专项管理资金,培育新一代“铁杆中医”。
弘扬传播中医药文化。深入挖掘本土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强对邓铁涛、陈伯坛等中医名家的研究,加大对新会陈皮、恩平 簕 菜、王老吉、甘和茶等中医药品牌的宣传力度,大力保护新会陈皮制作、蓬江余式针刺三法、台山马氏中医推拿按摩等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建设陈伯坛实验学校等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大力传播中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筑牢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建立江门中医药博物馆、邓铁涛纪念馆,支持市五邑中医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科普教育基地等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依托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努力把江门打造成为中医药文化走出去的重要窗口。
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支持江门市新会陈皮研究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研究院等中医药研究机构建设,推进市五邑中医院与澳门科技大学深度合作。推广中药材种植,提高加工存储质量水平,争创岭南特色中药材种(养)殖基地。健全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加强中药材交易市场监管。依托广陈皮纳入《中国药典》契机,带动新会陈皮等特色中医药产业链延伸发展,培育扶持本地医药龙头企业和链头企业,加强陈皮、牛大力、 簕 菜等江门特色产品研究开发。研究设立中医药产业园。推进中医药与保健品融合发展,支持保健酒、中药饮料、药膳、养生方便食品等产品开发。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重点推进大田森林康养、陈皮村陈皮、三合硒泉、四九芦荟庄园等康养休闲度假项目。
增强中医医养结合品牌影响力。大力发展中医药康养新服务,推广“中医院 + 养老机构”“中医院 + 社区 + 居家养老”等模式。支持港澳资本与我市合作开展中医康养项目,推动市五邑中医院、银葵医院、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区)以及新会区养老中心等医养结合项目发展。
第四节深入实施健康江门行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因地制宜开展健康城市建设。
推动落实健康江门行动。坚持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完善居民健康促进政策,实施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五大重点健康领域任务。大力推进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心理健康、健康环境、控烟等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对健康影响因素的干预。对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行动和预防保健服务,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维护。加强传染病、地方病防控、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工作。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大力推动全民健康运动,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加快各类体育场馆及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进一步构筑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各市(区)体育公园以及各有关重点学校体育场馆改造和市体育运动学校综合训练楼等建设,加快建设一批运动俱乐部和运动培训中心。鼓励充分利用老旧厂房、老旧商业等物理空间进行功能改造,创建具备体育、教育、健康等复合功能的全民健身设施,满足市民对于体育与健康的参与和消费需求。
第五节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推动医疗体系改革。落实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全覆盖建设。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监测评价制度,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有效建立以健康为中心、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推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深入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的监测。深化薪酬制度和编制管理改革,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统筹盘活用好医疗卫生领域编制资源。完善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政策。
强化三医联动综合改革。构建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加强药品、耗材使用监管,推动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医药价格动态监测预警体系,支持新技术、新药物应用。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药,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和水平。
健全完善医保制度。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巩固医保参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健全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保参保缴费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配合推进医保省级统筹。优化大病保险机制,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完善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和基层病种实施同等支付标准,推进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探索建立“互联网 +” 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在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推动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提质增量。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强化公共卫生、全科医学、儿科、急诊、重症医学、产科、精神科、康复科、心理科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较大幅度扩充全市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人才待遇。强化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充实公共卫生快速应急响应人才队伍。加快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省卫生健康领域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继续落实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统筹各类卫生健康人才帮扶基层项目,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员“统招统管统用”,为基层培养一批专科骨干人才。到 2025 年,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 4 人。
第十九章强化民生保障建设幸福江门
大力发展民生事业,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幸福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一节促进收入分配合理有序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探索建立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企业在分配中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鼓励企业在创新创业中创造高收入岗位。健全工资指导线制度、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着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试点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标准工程,深入推进劳资纠纷多元化解工程。加大劳动关系领域舆情监测应对,完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分类分级多元化解和源头治理工作机制,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和劳资纠纷预警处置能力,构建完备有效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依法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强化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高企业和职工协商能力和质量,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二节推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全力以赴稳定和促进就业。优化就业政策体系。推动形成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的人力资源结构,建立高校毕业生人才供给基地,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保障,进一步提升劳务协作水平,与东西部扶贫、对口支援和其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建立良好省际劳务合作机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对口交流合作,建立跨区域交流机制。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多形式就业,多措并举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青苗成长”计划和“三支一扶”行动,构建覆盖在校学生、失业青年、在职青年的就业服务链。加大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力度,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
全方位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完善镇(街)、村(社区)服务平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供给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实施“一企一策”用工保障和“一站式”就业创业帮扶服务。深入推进“智慧人社”建设,深化公共就业服务实名制,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搭建全市就业大数据平台。实施“互联网 + 公共就业服务”提升行动,依靠数据驱动就业工作网络化、智能化、高效化发展。健全科学准确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就业风险防范机制,预防大规模失业风险。
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充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完善普惠性的创业扶持政策,满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需求。深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助力小微企业成长。加快构建以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为核心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探索建设“乐业五邑”双创促进中心,积极引入港澳运营管理机构,打造贴近港澳本土的双创环境。建设大广海湾(台山)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开平市文旅创业孵化基地、鹤山市创业孵化基地等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
扩大高技能人才有效供给。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打造“敬业江门”技能人才培养品牌,实施“侨都工匠”计划,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电子培训券补助机制,鼓励全体劳动者参加终身技能教育,促进技能提升。大力实施康养、建筑、海洋等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加强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持续开展“工匠讲堂”培训,打造“湾区技谷”。积极引进港澳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标准体系,加强江港澳三地技能人才合作培养,推进江港澳技能人才评价互认。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扩大“双师型”人才队伍。全面实施新型学徒培训。实施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赋能计划,争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围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理念,深入实施“乡村工匠”“农村电商”工程,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及产业发展。
第三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实现应保尽保。积极打造“邑企预防”工伤预防品牌,探索开展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联合调查工作制度。提高企业年金备案管理服务水平,推动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完善底线民生保障体系。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综合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构建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建具有侨乡特色的“大慈善”体系,推动发展“互联网 + 慈善”等现代慈善运行模式,全面推行“阳光慈善”。发挥海内外侨胞、侨企优势,打造“侨爱五邑”慈善公益品牌,强化本地慈善品牌项目影响力。深化殡葬改革,提升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水平。
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成果,解决好部队“三后”问题,大力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积极创建第十二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加大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宣传,打造“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品牌。健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机制,积极推进“阳光安置”“直通车式”“双选”安置模式。大力扶持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深化与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合作,创建省级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健全待遇保障制度,完善困难帮扶援助机制,构建新型优待保障体系。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专项工程。推进军人公墓建设。实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行动,全市县镇(街)三级服务中心(站) 80% 达到全国星级示范服务中心(站), 80 个市(区)镇(街)服务中心(站) 100% 达到全省星级示范服务中心(站)。加快全市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升级改造,创建五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 1 个、四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 2 个。实施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工程,提升基层服务站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互联网 + 退役军人服务”。
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优化商品房供需结构,通过“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等方式增加住房供应,培育发展二手住房、租赁住房市场。稳步推进住房保障扩面提质,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筹建一批保障性住房小区,提升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水平。
第四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立健全“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发挥头部企业及产业链、重点建设项目、核心发展区域、重大发展平台和产业园区对就业人口的承接、容纳作用,吸引聚集新增劳动力。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外来务工人员长效服务机制,通过落实补贴政策、优化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等措施,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
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推动“大养老”体系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级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城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升级改造,建设一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维达养老等中高端医养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推动新会区养老中心等医养结合项目发展,实现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 55%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广“品牌 + 长者食堂”项目建设,打造“家门口的社区老年大学”老年人教育品牌,推动老年关爱“时间银行”项目实施,探索建设“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站”,实施“慈善 + 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推动“居家养老 + 医疗服务”模式实施,完善“平安通”服务平台。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站配置医疗服务功能。推进“互联网 + 医养”便捷服务,链接医疗机构资源,通过“共享医生”“共享护士”等方式,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转介医疗急救等服务。加强医养服务专业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医养服务专业人才培训激励机制,多渠道培育医养服务专业人才。
培育发展康养服务产业。推动养老产业和养老事业协同发展。以促进港澳老人来江消费为切入点,推动老年产品市场开发,挖掘我市康养产业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一批集餐饮、家政、托幼、老人看护等服务于一体的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对现有城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适老化改造,营造老年人友好型消费环境,促进我市“银发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国资平台整合闲置资源,引入大型国企、民资、港澳资本等投资建设中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助残机构和医养机构等相关产业。积极推动本土养老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树立服务标杆,打造具有江门侨乡特色的康养服务产业品牌。
促进青年全面健康发展。构建全面、系统、长效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加大对青年关注的学历提升、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婚恋交友等领域需求的服务供给,健全青少年健康保障和权益维护机制。鼓励支持青年积极投身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在新时代的大潮中建功立业。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加快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规范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和备案制度。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推动社区和农村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发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供给。鼓励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驻地社区联合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强安全监管,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防范事故发生。
第五节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权益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机制。全方位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使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平等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高质量促进妇女成长成才。完善落实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妇女享有全生命周期健康的管理、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城乡生育补贴制度,增强妇女生育保障能力,提升生育水平。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缩小妇女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加强特殊困难妇女群体民生保障。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素质。保障未成年人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以及身心健康。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健全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治理机制,提升儿童网络素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建立儿童统计制度。优化儿童发展环境,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推进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水平。提升儿童营养及食品用品质量安全水平,探索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加强家庭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落实完善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老人赡养、促进工作家庭平衡等税收和福利政策,加强对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单亲特困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救助和服务。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服务站点、信息化服务平台等建设。促进发展家庭服务。促进夫妻共同承担儿童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探索实行父母带薪育儿假。
大力发展残疾人关爱事业。提升残疾人多层次保障和均等化服务水平,完善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和供养机制,以及残疾人保障设施建设。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关爱服务社会动员机制,完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生活照护等全覆盖、多层次帮扶制度框架,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备,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章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江门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让法治成为江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快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形成一批社会治理品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第一节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加强政府部门间立法协调,推进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监督。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急用先行,加强市场经济、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加快健全我市治理急需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时跟进研究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立法需求,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及时推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紧密结合我市发展需要和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丰富立法形式,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切实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立法技术规范。健全立法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第二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快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专家协审机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实施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促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夯实决策部门法律论证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5 ,推进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力度推进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深化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设。推进跨领域跨部门和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深化联合执法协同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开展对行政执法的人民监督。
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地方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制定江门市法治政府建设与监督办法,探索建立案例式指导督察制度和“江门法治指数”动态考评体系,加强对建设法治政府和对领导干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绩效的考核。加强依法行政,用好府院联动平台。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动完善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推进落实全面依法治省行动项目和实事项目。补齐镇(街)法治建设短板。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大高层次法律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促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律师制度。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坚决排除对司法活动的干预,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抓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第三节全面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加大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制定实施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工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推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开展全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建立江门市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参与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连接粤西片区法律服务新高地为目标,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律师、公证、仲裁等现代法律服务业,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补齐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短板,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加强与深圳、港澳法律界合作交流,健全一体化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四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完善市域社会治理机制。深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建立健全市域社会治理领导机制,完善权责明确、高效联动的三级纵向治理架构,形成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镇(街)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智库研究机构,制定“江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数”。
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充分发挥智治作用,积极推进智慧社会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智慧社会治理深度应用,强化智慧社会治理风险防控。加强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创新完善协商协同体制,畅通协商渠道,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向基层简政放权;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打造“大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党建为引领、城乡社区为载体、社会组织为纽带、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人才为骨干、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一核四社”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持续深化“三社联动”,探索农村社区治理新模式,推进村(居)民委员会标准化、村民小组规范化,全面建立村(居)民会议、代表会议、议事会以及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加大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社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综治工作站建设,逐步完善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的社区设置。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推动社区居民自我服务与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协调发展。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实施社会组织党组织“头雁”工程,加快推动“党建入章”进程。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提升法人治理能力,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和登记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功能,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第二十一章统筹发展与安全建设平安江门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把江门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制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筑牢现代化建设的安全基石。
第一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健全国家安全政策体系、人才体系和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国家安全执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深入实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护城河”工程,强化网络安全网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健全强化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第二节保障经济安全
保障粮食安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稳定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供给。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优质耕地优先种粮,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打造优质粮食产业带。整合粮食仓库资源,高标准建设粮食仓储设施,“十四五”期间新建超 10 万吨粮食仓库。做大做强国有粮食企业,拓宽粮食流通渠道,深化与产粮区的产销合作。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完善粮食应急加工、供应、运输网络。推进军粮供应军民融合式发展。
保障能源安全。加强能源储备能力建设,提高能源运行调节能力,做好电力与油气应急管理,建立层次清晰、组织有力、保障有效的能源安全储备体系。探索激励型需求响应机制,引导合理用电,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强化能源安全监管,做好油气管道风险点危险源和高后果区安全管控工作,加强油品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落实成品油销售、运输、存储企业油气回收系统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关键电力基础设施抗风险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手段,建立与智慧能源发展相适应的监管制度。
保障金融安全。坚持底线思维,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妥善处置上市企业风险。完成恩平 20 家城乡信用社清算工作。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地方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强化跨行业、跨市场监管协作。完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利用省金鹰系统,加强金融企业风险监测和预警,探索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将地方金融组织及其创新项目纳入“监管沙盒”。
第三节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健全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完善风险点监控网络,加大风险点排查监控力度,推进实施全市所有高危行业重点部门在线监控和可视化风险管控管理。加强核安全监管,维护新型领域安全。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安全生产纳入网格化一体化动态监管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完善企业承诺制度和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机构服务水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完善城市风险点危险源“一张表、一张图”。加强道路交通、消防、视频监控等公共安全基础建设,切实消除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创新消防执法服务体系模式,推进火灾隐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消防安全环境。稳步提升江门市海上救助应急能力,基本满足江门市海上险情应急需求。提升辖区水域溢油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西江、潭江溢油应急设备库。
完善应急管理新体系。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市域公共安全责任,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搭建全市应急灾害处置平台,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重要物资保障体系和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储备的应急物资储备供应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设施规划布局,加快江门市应急物资保障基地项目建设。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健全自然灾害工作机制,提升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九项重点工程,加快气象、防震等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创建广东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先行示范市。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海洋沿岸、离岸观测体系。
全力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巩固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成果,加强食品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实施“一品一链”食品追溯行动,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完善风险研判机制,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立完善“吹哨人”、举报奖励、社会监督等机制,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药品安全治理,强化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药品专项整治以及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制,推进药品监管风险防控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统筹推进人防海防工作。深入推进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加强人防组织指挥和城市重要目标防护体系建设,优化人防工程建设布局与平战转换管理,积极融入珠三角城市群人民防空区域发展。构筑海防党政军警民联防联控新时代管控体系,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结合数字政府建设,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一体推进为手段,统筹推进“智慧海防”系统建设,完善军地协同、智能化推进等运维机制,推动军地海防信息安全处理、互联互通、融合共享,实现海防资源共建共享和管控指挥高效化、智能化,全面提升海防管控能力。
第四节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加强市县镇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推进党建网格与平安网格的“双网融合”,提升对安全隐患预测预防预警能力水平。健全完善信访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建立健全江门商事调解中心。以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为抓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体制、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各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控社会风险。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水平。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涉黑恶、涉黄赌、涉盗抢骗、涉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建立健全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源头治理机制,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重拳整治毒品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安宁。坚持专群结合,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形成更加开放、灵活、有效的群防群治格局。加快完善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大数据、视频云和“雪亮工程”建设,严密构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补齐政法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反恐训练基地、公安监管场所、基层派出所等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二标四实”基础信息常态化更新维护机制,推进户籍档案电子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管理水平。
第二十二章深化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增强规划约束性,强化监督考评,强化重大载体支撑作用,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以发展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推进规划实施,必须充分发挥市委总揽全市、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作用,增强战略定力,提升战略思维,提高驾驭纷繁复杂局势的能力,抢抓机遇、统筹施策,引领我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做出江门贡献,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江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最大限度聚合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共同推动“十四五”规划蓝图实施。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完善整治“四风”的制度机制,严防和纠正在推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第二节完善规划体系
明确规划功能定位。市发展规划重点聚焦事关全市长远发展的大战略、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政策、具有全局性影响的跨区域大项目,统筹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时空安排,是全市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市级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和各市(区)规划纲要依据市发展规划编制,同时,强化市级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和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
加强规划衔接协调。市级各类规划和各市(区)规划要确保与上位规划、上级规划协调一致,加强各项规划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风险防控等的统筹衔接,形成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为统领,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纵向对接、横向衔接的规划体系。
编制实施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深化本规划在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编制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保护、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等 25 个市级重点专项规划,量化具体目标,细化任务举措,列出项目清单,作为指导相关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节健全实施机制
强化市级年度计划落实机制。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社会、人口等重点领域年度计划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市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的综合平衡,结合形势发展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明确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举措的年度实施要求,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衔接平衡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健全规划修订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更改各类规划。市发展规划确需调整修订时,相关市级规划需按程序相应作出调整修订。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探索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相挂钩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强化结果运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四节强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项目支撑
强化财政、金融等政策对市发展规划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统筹财力可能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财政资金优先投向省和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引导金融要素资源向省和市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和发展短板倾斜,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省和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高度重视并加强市发展规划的宣传动员工作,强化社会各界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
强化市发展规划对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的引导约束作用。产业政策要围绕省和市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方向,突出功能性,强化普惠公平,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鼓励竞争、促进创新的市场环境,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区域政策要围绕省和市发展规划确定的区域发展和空间格局优化方向,促进形成主体功能优势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也要服从和服务于省和市发展规划,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强化重大改革举措支撑。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改革,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坚持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相促进,围绕解决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在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更加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综合效能,推动新发展阶段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有效保障市发展规划实施。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以规划引导重大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实施促进规划落实,围绕规划既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谋划推进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合理安排重大项目布局,有序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做好省、市发展规划与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的衔接。加强对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优先保障市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和环境容量。科学编制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建设进度,保障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四五”时期安排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综合交通运输、现代能源、现代水利、新型城镇化与区域融合发展、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等十大领域重大项目工程包,“十四五”期间投资 6105 亿元。
江门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