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省 “ 十四五 ”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意图,制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展望 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政府工作重点,有效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职责和各级政府部门编制规划、制定实施年度计划以及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
第一篇 “ 十三五 ” 时期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 十三五 ” 时期,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和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复杂局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增强 “ 四个意识 ” 、坚定 “ 四个自信 ” 、做到 “ 两个维护 ”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三大战略行动,建设三大国家级试验区, “ 十三五 ” 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贵州发展取得的成绩,被习近平总书记赞誉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大踏步前进的一个缩影。
五年来,全省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干成了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三件大事。 撕掉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标签。66 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五年减少贫困人口 507 万人,累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192 万人,减贫人数、搬迁人口全国最多,全面解决和巩固提升 741 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成农村 “ 组组通 ” 硬化路 7.87 万公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连续四年综合评价为 “ 好 ” ,在贵州大地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精彩篇章。 夺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重大战略成果。 坚决落实 “ 四早 ”“ 四集中 ” 等措施,率先实现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全覆盖,率先放开省内交通管制,率先复工复产复学,我省成为疫情防控好、经济恢复好的省份之一。 保持十年全国领先的经济增速。 经济增速连续十年位居全国前 3 ,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国从 2015 年的第 25 位上升到第 20 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第 29 位上升到第 25 位,实现赶超进位的历史性跨越,创造贵州发展 “ 黄金十年 ” 。
五年来,全省上下群策群力、奋力赶超,推动各项事业大踏步前进。 产业发展大踏步前进。 农村产业革命深入推进,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 “ 双千工程 ” 和十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扎实推进,农业增加值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连续位居全国前列。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协同发力,旅游业井喷式增长。 基础设施建设大踏步前进。 入选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高铁通车里程 1527 公里,贵阳成为全国十大高铁枢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 7607 公里,全国排名第 5 。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突破 3000 万人次。高等级航道里程突破 1000 公里。建成和新开工一批大中型水库,基本实现县县有中型水库。发电装机容量突破 7000 万千瓦,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天然气管道联通 60个县。 大数据发展大踏步前进。 推动 “ 四个强化 ”“ 四个融合 ” ,实施 “ 六个重大突破 ” ,数字经济增速连续五年全国第 1 。一批国家部委、行业和标志性企业大数据中心落户贵州,建成贵州 · 中国南方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行政村实现 4G 网络和光纤宽带全覆盖,实现 5G 县县通,贵阳成为国家互联网重要枢纽。 “ 中国天眼 ” 投入运行。区域创新能力在全国从 2015 年的第 22 位上升到第 20 位。 生态文明建设大踏步前进。 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 95% 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 60% ,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 100% 。 “ 双十工程 ” 强力推进,率先实施磷化工企业 “ 以渣定产 ”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位居全国前列。世界自然遗产总数全国第1 ,生态文明公众满意度全国第 2 ,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成为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国际性平台。 改革开放大踏步前进。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推进农村 “ 三变 ” 改革,司法体制、生态文明制度和 “ 放管服 ” 等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成效明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1 + 8” 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数博会、酒博会、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等重大国际开放活动成效明显。培育和引进了一批优强企业,市场主体超过 346 万户。 民生福祉和社会治理水平大踏步前进。 持续办好 “ 十件民生实事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位居全国前列,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在西部率先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健康贵州行动深入实施,在全国率先建成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和覆盖全省的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实现乡镇和行政村体育工程全覆盖。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经济与国防融合发展,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稳步推进,双拥共建工作卓有成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社会大局保持安全稳定,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平安贵州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五年来,全省上下保持定力、正风肃纪,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 “ 两学一做 ”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主题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 “ 牢记嘱托、感恩奋进 ” 成为新时代贵州最强音。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连年上升,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 十三五 ” 时期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落实 “ 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 ” 工作总纲,坚定不移实施主基调主战略,创新发展思路,发挥后发优势,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全省上下必须始终坚持和发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张蓝图绘到底,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在新征程上再创贵州新辉煌。
第二篇 全面准确把握贵州新时代面临的形势任务
“ 十四五 ”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科学谋划 “ 十四五 ” 时期发展的目标、思路、举措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认真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念,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第一章 机遇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总的来看,国内外大环境对我省发展总体有利,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心贵州发展、情系贵州人民,为我省加快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中央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推动共同富裕,为我省后发赶超带来了重大机遇;中央大力推进 “ 一带一路 ” 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为我省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利条件;我省特色产业、基础设施、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等方面优势凸显,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概括起来,我省发展面临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期、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期、区域发展战略叠加带动期、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期的重大机遇,具有新格局中的交通枢纽优势、新需求中的生态环境优势、新挑战中的战略安全优势、新理念中的特色产业优势、新征程中的政治生态优势,为 “ 十四五 ” 乃至更长时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创新能力和人才支撑水平、社会治理和营商环境水平仍有差距,产业链供应链不健全,县域经济不强,城乡发展差距较大,改革开放任务艰巨,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仍存在短板弱项。
全省上下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巩固提升全省良好的发展势头。要正确处理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高质量发展、增长速度和发展质量、投资规模和投资效益、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加强化发展质量效益意识、市场意识、协调发展意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意识和安全意识,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统筹推进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第三章 主要目标
“ 十四五 ” 时期,全省上下必须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的原则,奋力实现以下目标。
—— 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保持经济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7% 左右,到 2025 年达到 2.6 万亿元左右,人均达到 7 万元左右,其中一二三产增加值分别年均增长 5% 左右、 8% 左右和 7.5% 左右。实现工业大突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8% 左右,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25%以上。实现城镇大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8% 左右,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70 万户以上。实现农业大发展,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2200 万亩左右,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 左右。实现旅游产业大提质,旅游产业增加值达到 1500亿元。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新的重大突破,数字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40% 以上,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 12% 以上。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达到 155 亿立方米以上,高速铁路里程达到 2000公里左右,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 9000 公里以上,互联网出省带宽能力达到 4.5 万 Gbps 以上。
—— 生态建设迈上新台阶。 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巩固,森林质量显著提高,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地位更加牢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60% 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国家下达的目标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 95% 以上,地表水达到或好于 Ⅲ 类水体比例保持在 90% 以上。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 50% 。
—— 人民生活迈上新台阶。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 7% 以上和 8% 以上,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力争教育现代化程度走在西部地区前列,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1 年。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累计城镇新增就业 300 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 5.5% 以内。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左右。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3 人,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 3 张,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 77 岁以上。
—— 开放水平迈上新台阶。 力争对外开放水平走在西部地区前列,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取得新的重大突破,招商引资取得重大进展,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全面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每年引进重点产业到位资金 6000 亿元以上,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 6% 左右,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 左右。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市场主体突破 500 万户,人才资源总量达到 710 万人。
—— 社会文明程度迈上新台阶。 建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生态文化等不断传承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新时代贵州精神不断弘扬。
—— 社会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各类风险总体可控,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每年保持在 1058 万吨以上,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国家下达的目标要求,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 0.04 人 / 亿元以内。努力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
展望 2035 年,我省将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经济更加发达、环境更加优美、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的多彩贵州。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实现赶超跨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篇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高质量发展工业产业体
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聚焦加快工业化进程,大力实施产业发展提升行动,做大做强十大工业产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第四章 加快发展优质烟酒和生态特色食品产业
持续做强优质烟酒产业,提升烟酒品牌影响力带动力,大力发展生态特色食品加工,打造世界级酱香型白酒产业基地核心区和全国绿色食品工业基地。
第一节 打造优质烟酒产业竞争新优势
进一步做强做优白酒产业,稳步扩大酱香型白酒产能,加强酿酒原料基地建设,保障白酒酿造优质原料供给,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培育壮大白酒企业梯队,打造贵州酱香型白酒品牌,构建 “ 品牌强大、品质优良、品种优化、集群发展 ” 的贵州白酒产业发展体系。做大做强茅台集团,力争把茅台集团打造成为省内首家 “ 世界 500 强 ” 企业、万亿级世界一流企业。以 “ 百亿产值、千亿市值 ” 为目标,培植提升习酒、国台、金沙、珍酒、董酒等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骨干企业,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培育一批国家级、区域级知名企业。优化发展啤酒、葡萄酒等饮料酒产业。以品牌为核心创新营销方式,充分发挥 “ 好生态酿好酒 ” 资源优势,深挖贵州酒品牌文化内涵,不断提升产区品牌、产品品牌竞争力。积极推动仁怀、习水等酒包装产业项目建设。稳定发展卷烟工业,优化卷烟结构,巩固提升 “ 贵烟 ” 品牌竞争力,支持中烟贵州公司提质改造,推动生产制造、工艺质量、节能降耗、科技研发、市场营销等全面提升。到 2025 年,白酒产量达到 60 万千升,白酒产业产值达到 2500 亿元,优质烟酒产业产值达到 3000 亿元。
第二节 加快发展生态特色食品产业
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工,做大粮油、豆制品、食用菌加工业,积极发展市场潜力大、附加值高、绿色健康的方便食品、烘焙食品、休闲食品、功能食品等。大力发展以辣椒为主的特色调味品产业,支持凯里酸汤、赤水晒醋、味莼园酱油等特色调味品开发。推进传统黔式肉制品特色精深加工,提高屠宰分割自动化水平,推动产品向小包装、细分割方向发展,不断延长肉制品产业链。推进茶叶精深加工,加快发展精制茶和饮料,推动茶多酚、茶氨酸、茶皂素等有效成分提取,积极开发抹茶、茶保健品、茶食品和茶日用品等产品。大力发展刺梨、石斛、猕猴桃、蓝莓等优势特色果蔬饮料。加快发展巴氏杀菌乳、酸乳、超高温灭菌乳等液态乳品。积极发展天然饮用水产业,加强对优质矿泉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大力发展山泉水,打造全国重要的优质天然矿泉水主产区和天然饮用水产业基地。实施农产品深加工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做强做优做大食品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食品加工基地,提升和扩大老干妈、湄潭翠芽、银球茶、黔五福、盘县火腿、威宁火腿、刺柠吉等知名品牌市场影响力,提高贵州生态特色优质食品市场占有率,巩固 “ 贵州绿色食品 ” 形象。到 2025 年,生态特色食品产业产值达到 2000 亿元。
第五章 大力发展基础能源和清洁高效电力产业
深化落实 “ 四个革命、一个合作 ” 能源安全新战略,扎实推进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推动基础能源产业、电力产业优化升级,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申建全国新型综合能源战略基地。
第一节 推进基础能源产业智能绿色发展
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优化煤炭产能产品结构,推动煤矿改造提升和大中型煤矿建设,推广使用煤矿机器人,提升产能利用率,生产煤矿综采综掘基本实现智能化,煤炭产量达到 2 亿吨。推进煤炭绿色开采利用,科学有序发展露天煤矿,开展采煤沉陷区和土地复垦复绿治理。加强煤矿瓦斯、煤矸石、矿井水等煤炭伴生资源清洁高效利用,煤矿瓦斯利用率达到 56% 。加快推进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推动毕水兴煤层气产业基地、遵义 — 铜仁页岩气示范区增储上产,页岩气、煤层气年产量分别达到 21 亿立方米、 4 亿立方米。加快主要城镇区域浅层地热能资源勘查评价,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到 2025 年,基础能源产业产值达到 1600 亿元。
第二节 加快电力产业清洁高效发展
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发展大容量、高参数、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完成现役机组节能、超低排放、灵活性和智能化改造,推动现役 30 万千瓦级及以下落后机组淘汰退出或升级改造,推进威赫电厂、盘江新光电厂等电源项目建设。优化发展水电,对具备条件的小水电站实施绿色改造。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前期工作,建设贵阳、黔南等抽水蓄能电站。科学发展风、光等新能源,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建设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鼓励分散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及风电项目建设。依托已有的大型水电基地,打造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水风光一体化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开发基地。在六盘水、贵阳、毕节、黔西南等地开展氢加工、氢燃料电池等应用试点,推动氢能全产业链示范项目建设。适当发展分布式气电。推进电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负荷侧与源网协调发展,优化用电负荷结构,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发展多能互补、协调智能的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到 2025 年,发电装机突破 1亿千瓦,发电量超过 3000 亿千瓦时,清洁高效电力产业产值超过 2000 亿元。
第三节 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
构建能源工业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坚持和完善水火发电权交易机制,平衡水电火电利益关系,促进能源产业链均衡协调发展。健全煤电联营机制,推动燃煤电厂与煤炭企业通过合资、互相持股等开展煤电联营,完善电煤等煤炭产品储备制度,继续实施电煤中长期合同制度和 “ 基础存煤 + 季节性存煤 ” 存煤制度,推进煤炭储备和物流中心建设,谋划建设分品种煤炭储备基地。健全能源直接交易机制,加强能源交易监管。建立能源产业联动机制,健全水电、火电、新能源机组发电平衡机制,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制,健全天然气 “ 产、供、储、销 ” 综合性调度机制。推动能源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贵州能源云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作用,提升能源监测预警与运行调控能力。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营示范,探索电力发输配用新模式。拓展能源区域合作机制,深入实施 “ 西电东送 ” 战略,深化与重庆、云南、湖南等周边省(市、区)能源合作,加大 “ 黔电送渝 ”“ 黔电入湘 ” 力度,用好云贵互联通道,巩固能源基地优势。
第六章 加快发展现代化工、基础材料和新型建材产业
加强重点矿产资源 “ 大精查 ” 和开发利用,加强技术创新,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和产品结构,促进现代化工加快发展,推动基础材料向新材料领域提升转化,推进新型建材优化升级,增强资源型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一节 推进现代化工产业高端化发展
培育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重点发展煤制聚乙醇酸( PGA )、煤制烯烃、乙二醇、聚酯类新材料等精深加工产品,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应用先进煤气化技术改造传统甲醇、合成氨等装置,加快推进织金、纳雍、黔西、盘州、兴仁等地煤化工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磷化工产业精细化发展,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磷矿资源,加快发展水溶肥、缓控释肥、有机 — 无机复合肥等新型肥料,大力发展湿法净化磷酸精深加工产品、黄磷后加工产品,提高磷矿共伴生资源利用和磷石膏综合利用比重。加大氟资源利用,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装置和优化增量投入,重点发展电子级精细氟化工。积极研发钡化工新工艺、新技术,重点发展电子级、试剂级、医药级等钡盐产品,加大钡盐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橡胶加工产品结构调整,重点发展特种轮胎、专用轮胎、氟硅橡胶等产品。到 2025 年,现代化工产业产值达到 2000 亿元。
第二节 推进基础材料产业提质升级
重点发展铝及铝精深加工,大力发展铝箔、铝线、铝管、高强度铝合金、汽车轻量化材料等系列产品,积极发展高纯铝材料,构建集铝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加快建设清镇、播州、兴仁、水城等铝精深加工基地。加快钢及合金技术改造和产品转型升级,巩固提升优碳钢、合金焊条钢、易切钢、中空钢等产品市场占有率,积极发展预应力钢绞线、大直径钢绳、磷化涂层钢丝绳、焊丝等高品质产品。大力发展锰及锰精深加工,重点发展高纯硫酸锰、镍钴锰氢氧化物、镍钴锰酸锂、锰盐、磁性材料和电解金属锰以及低磷低碳硅锰合金、高硅锰合金等系列锰合金材料,打造以铜仁松桃、大龙、碧江为核心,遵义平桥、毕节金海湖为支撑的锰及锰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积极发展钛及钛加工,重点发展适用于航空、航天、医疗、 3D 打印等高端领域的高品质海绵钛,加快开发钛棒、钛管、钛丝、高强度钛合金等高附加值钛材产品,延长钛及钛加工产业链条。创新发展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锂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电池和电池原材料,建设以铜仁大龙、黔西南义龙、贵阳高新区等为重点,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电池梯次回收绿色利用为代表的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基地。积极发展玄武岩复合材料,以六盘水为中心打造全国重要玄武岩纤维生产基地。延伸拓展功能性薄膜、气凝胶、聚酰亚胺泡沫、碳纤维等新材料适用领域和下游产业。加强黄金地质勘探,打造黄金深加工、黄金化工、黄金旅游商品等上下游产业链,建设黔西南黄金产业基地。促进铅锌等产业有序发展。保护性开发利用稀土资源。到 2025 年,基础材料产业产值达到1600 亿元。
第三节 加快新型建材产业优化升级
改造提升传统建材产业,推进建材产品向轻质、高强、隔音、节能、低碳、环保方向转型。推动水泥、预拌混凝土、玻璃及加工等行业技术创新,推进清洁智能化生产,促进行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石材、木材、竹等特色建材产业,推进镇宁、思南、罗甸、安龙等石材产区有序健康发展,提升贵州石材市场竞争力。实施 “ 黔石保护与利用 ” 工程,推动砂石骨料等建材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新兴建材产业,积极开发晶体材料、光伏玻璃等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和磷镁高效凝结材料、高性能树脂基复合材料等高性能复合建材。扩大绿色建材产业规模,提高粉煤灰、煤矸石、磷石膏等大宗固废在新型建材生产中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六盘水新型建材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预制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木结构三大类装配式建筑产品开发利用。到 2025 年,建材产业产值达到 2000 亿元。
第七章 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和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
深入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强化技术创新,夯实产业基础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打造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第一节 发展壮大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业
加大核心技术研发力度,推动产品技术升级换代,推进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大力发展教练机、无人机、通用飞机、航空发动机等整机产品及核心零部件,加快发展精密铸锻件、航空电机等基础件。大力发展精密微特电机、高端齿轮及精密传动系统、精密传感器及测控装备等航天配件制造。积极参与载人航天、探月工程、火星探测、北斗卫星等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专项任务配套,扩大配套规模和层级。深度参与商业航天地面发射装备、核心系统研发与制造。推进安顺民用航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到 2025 年,航空航天产业产值达到 630 亿元。
第二节 推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推动汽车制造企业资源整合,加大汽车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部件。支持现有汽车企业开展产能合作,提高产能利用率。加快发展甲醇汽车、氢燃料汽车,推进氢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融合发展,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基于网联的车载智能信息服务系统、汽车辅助驾驶系统、无人驾驶系统等,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场景建设,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建设协同发展。到 2025 年,汽车产业产值达到 800 亿元。
第三节 加快培育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加快推动制造体系和生产装备智能化,加大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提升机床整机数控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智能测控系统新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发展智能液压装置制造。引进和培育发展一批优质机器人企业,积极发展诊断维护、码垛、焊接、装配等工业机器人和外骨骼机器人等特种机器人。培育发展芯片、减速机、传感器等核心零部件及控制系统制造业。鼓励和引导特色优势行业和领域加快智能装备产业化应用技术改造,支持制造企业建立柔性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积极发展智能立体停车设备,研发制造医用智能高压氧舱系列产品。到 2025 年,培育 5个智能制造生产示范基地。
第四节 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
大力发展能矿装备制造,重点开发生产智能煤炭综采设备、瓦斯检测抽采设备、井下监测监控等新型矿用设备。大力发展电力装备及器材制造,重点生产智能高低压成套开关、全封闭组合电器等数字化智能化输变电装备,加快发展核电零部件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积极发展各种大中型抢险救援装备、路桥施工装备以及小型工程机械等。大力发展耕种、采收、加工等山地农机装备,积极发展超临界萃取、前后端处理、精制纯化等食品加工装备。加快发展高品质砂石制备装备、建筑材料成套装备、物流仓储装备、电梯及成套设备等装备制造。
第五节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加大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力度,着力突破能源高效利用、污染物防治与安全处置、资源回收利用与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发展节能环保设备及产品。聚焦工业固废处置、垃圾分类、污水处理等行业,大力开发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设备、建筑垃圾回收破碎设备、污水处理膜设备、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装备、柴油机尾气净化器等装备和产品。依托骨干企业扩大高效电光源、节能灯具产业规模,重点发展高效 LED 大功率灯具、太阳能灯具等高效电光源。加快发展再生水回用、土地污染修复、噪声防治等技术设备和空气净化、水体净化的高端药剂材料。积极发展锂电池回收、汽车拆解行业等循环产业。
第六节 加快发展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
加快发展以云服务为重点的新一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持在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等领域实现突破。培育壮大软件服务外包市场,加快发展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分析、数据安全、游戏开发等产业。加快推进人行数据中心、华为鲲鹏服务器生产基地和创新中心、浪潮大数据产业园等建设,重点争取国家部委、互联网头部企业和大型银行等的数据中心落户我省。大力发展服务器、机架、线路、云计算服务、解决方案服务、系统运维服务、软件服务外包等数据中心上下游产业。加快发展智能终端、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件与电子材料等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以 5G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点,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下一代云计算服务器,以及个人电脑、新型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新型消费产品。培育壮大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等数据融合新业态。支持满帮等大数据企业在贵阳做强做实总部。支持易鲸捷分布式数据库获得更多应用场景,争取早日全面商用,并建成生产基地。积极引进省外优强电子信息企业在我省布局研发制造基地。到 2025 年,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主营收入突破 1600亿元。
第八章 大力发展健康医药等特色产业
充分发挥生物资源和民族文化特色优势,推进健康医药产业和民族特色轻工业加快发展,提升产业链价值链,努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第一节 培育壮大健康医药产业
巩固提升中药民族药,做大做强贵州苗药,加快中药材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重点推动天然原料药有效成分萃取产业化等中药材精深加工,以道地药材为重点,完善中药材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培育在全国有较大优势的优良品种。加强对中医名方、验方和医院制剂的收集、筛选,引导和推动 154 个民族药独家品种二次开发、市场开拓和品牌培育。加快推动中药配方颗粒、经典名方类中药及直接口服饮片等新品开发。加快发展生物药,培育发展胎盘多肽注射液、人血白蛋白等生物制品,布局发展治疗性疫苗、重组疫苗等新型疫苗。培育发展化学药,积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研发生产新产品、新制剂。壮大保健品、医疗器械产业规模,加快发展天麻、杜仲、灵芝、石斛、薏仁等药食两用精深加工产品,积极发展太子参、鱼腥草等保健饮品,重点发展生产医用氧气加压舱、电动轮椅智能控制系统等医疗设备。有序发展医用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检测试剂等医用物资。支持医药产业骨干企业或上市公司专注主业做大做强,在创新药研发和单品药规模上实现新突破。到 2025 年,健康医药产业产值达到 1400 亿元。
第二节 大力发展民族特色轻工业
开发设计贵州文化元素突出、民族和地域特色明显的系列工艺产品,大力发展贵银、黔绣、黔染、黔织、漆器、雕刻、编织等工艺产品,加快发展玉屏箫笛、正安吉他、思州砚、剑河剪纸等文创产品,推进 “ 黔系列 ” 民族文化产业品牌塑造,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民族服饰、手工制品、纪念品、织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产品。积极推进 “ 一村一品 ” ,打造银饰村、刺绣村、蜡染村、芦笙村、农民画村等特色工艺品专业村。大力发展酒类防伪包装、食品包装等产业,提高包装设计制造水平。积极发展箱包、服装加工、家用纺织产品,推动产品迈向中高端。鼓励发展化妆品、香精、香料等附加值高的产业。
第九章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着力优化工业产业布局,聚焦产业特色,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快建设主导产业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园区,错位发展首位产业、首位产品,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优势产业集聚集约发展。
第一节 优化工业产业布局
发挥黔中地区区位优势、大数据先发优势、人才技术集聚优势,重点加快发展大数据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现代化工等产业,加快建设世界级磷化工产业集群和国家级大数据信息产业集群,打造 “ 中国数谷 ” 、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产业基地。立足黔北地区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基础,重点发展优质烟酒、先进装备制造、基础材料、生态特色食品等产业,打造世界级酱香型白酒产业集群,加快建设铜仁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发挥毕水兴地区能矿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基础能源、清洁高效电力、新型煤化工、基础材料和新型建材等产业,加快建设全国重要能矿资源走廊,打造国家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加快建设六盘水市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 三州 ” 等民族地区立足生态和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民族医药、生态特色食品、民族特色轻工和基础材料等产业,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绿色食品工业基地。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
第二节 培育壮大工业企业主体
加快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壮大占据产业链中高端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做大做强本土企业总部。加大企业上规入统和上市扶持力度,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百亿级、千亿级行业领军企业,精准引进、培育形成一批 “ 隐形冠军 ”“ 单项冠军 ”和独角兽企业。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充分发挥龙头企业 “ 头雁 ” 作用,带动中小企业聚焦特定细分市场,专注发展核心业务,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发展道路,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潜力的 “ 专精特新 ” 小巨人企业。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共享资源、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健全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对企业的金融、对外合作、管理提升等支持服务。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茅台集团、磷化集团、盘江煤电集团和乌江能源集团。到 2025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 6500 户。
第三节 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提质发展
坚持做大做强一批、整合优化一批、调整转型一批,全面实施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工程,进一步理顺园区体制,科学合理定位,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园区功能,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首位产业、产品,加大产业招商力度,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聚,着力打造主导产业突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环境优良的产业聚集区。充分发挥国家级园区等重点园区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到 2025 年,培育打造千亿级园区 5个、五百亿级园区 10 个、百亿级园区 50 个,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 80% 以上。第四篇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高质量发展城镇体系
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大力实施城镇化提升行动,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突出山地特色,做大做强城镇经济,全面提升城镇品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第十章 着力优化新型城镇化格局
顺应区域交通格局变化和产业发展趋势,构建以黔中城市群为主体,贵阳贵安为中心,贵阳 — 贵安 — 安顺都市圈、遵义都市圈为重点,其他市(州)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以县城为重要载体,黔边城镇带和特色小城镇为组成的新型城镇化空间格局。
第一节 培育壮大都市圈和城市群
构建以贵阳主城区和贵安新区为中心,周边 1 小时通勤范围的城市组成的贵阳 — 贵安 — 安顺都市圈,支持贵阳做大,实施 “ 强省会 ” 五年行动,贵阳城市经济首位度提升到 26%以上,推进贵阳 — 贵安深度融合,加快提升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力争将贵阳 — 贵安建设成城区常住人口 500 万以上的特大城市,都市圈常住人口达到 1000 万左右,努力打造成全省高质量发展更具带动力的火车头、西南地区更具影响力的重要增长极。加快构建以遵义主城区为中心,周边城市组成的遵义都市圈,支持遵义做强,与贵阳共同唱好 “ 双城记 ” ,加快提升遵义中心城市功能,遵义主城区常住人口达到 200万,都市圈常住人口达到 500 万左右。建立都市圈协同推进机制,统筹推进交通、信息、生态、产业、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建设,以 “ 圈 ” 带 “ 群 ” ,带动和支撑黔中城市群发展壮大,打造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第二节 加快发展其他市(州)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
支持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凯里、都匀、兴义等区域中心城市做优做特,完善城市功能,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扩大城市容量,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把毕节、铜仁、兴义打造成辐射省际相邻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积极推进七星关 — 大方、凯里 — 麻江、西秀 — 普定等同城化发展。推进仁怀 — 习水 — 赤水、七星关 —威宁、水城 — 盘州、兴义 — 兴仁、独山 — 荔波、黎平 — 榕江、碧江 — 松桃等黔边城镇带发展。强化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处于交通节点和枢纽、具有区域带动作用的盘州、威宁、仁怀等培育成重要区域性支点城市,将交通网络节点上发展条件较好的福泉、黔西、桐梓等培育成重要节点城市。支持晴隆、普安、长顺、罗甸、沿河、从江等发展空间受限的县城,分别向沙子镇、江西坡镇、广顺镇、边阳镇、官舟镇、洛贯经济开发区等用地条件较好的地方拓展。有序推进 “ 撤县设市 ”“ 撤县(市)设区 ” ,合理调整乡镇行政区划。
第三节 培育发展特色小镇和小城镇
实施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程,以微型产业集聚区为空间单元,因地制宜发展先进制造类、数字经济类、商贸流通类、文旅康养类、体育运动类、创意设计类等特色小镇,构建产业特、功能强、形态美的生产生活生态 “ 三生融合 ” 空间。持续推进特色小城镇健康发展,实施 “ 一镇一特 ” 产业培育计划,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产业发展、综合整治、镇村联动等提质升级。到 2025 年,培育建设 100 个省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
第十一章 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着力发展城镇经济,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大力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居住、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和社会治理品质,持续增强城镇人口承载能力、内需带动力和发展竞争力。
第一节 做大做强城镇经济
坚持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发挥产业园区在城镇经济中的重要载体作用,促进园区与城镇融合发展,推进城镇工业向园区聚集。加快发展城镇服务经济,大力推动城镇现代物流、文化旅游、金融、健康养老、会展等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城镇消费经济,创新城镇消费模式、优化城镇消费环境。大力发展城镇创新经济,支持城市高新区聚集创新资源,培育引进高新企业,建设更多 “ 双创 ” 基地。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创新发展路径,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推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升级。到 2025 年,县城及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中心城区经济总量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 左右。
第二节 全面提升城镇品质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大力实施提升城镇品质 “ 十大工程 ” ,加快完善城镇路网和公交系统,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 14平方米以上,区域性中心城市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 11辆(标台)。加快贵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支持遵义等符合条件的中心城市规划建设轨道交通,全省轨道交通线路达到200 公里左右。加大城镇停车场、立体车库建设力度,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 15 万个。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设施建设,城镇水源供水能力达到 77 亿立方米,建成全省天然气 “ 一张网 ” ,在有条件的学校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工程,县级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95% 以上。加强环城林带和城市绿地、湿地建设,开展 “ 美丽城市 ” 和 “ 城市体检 ” 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适老化、便民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累计改造老旧小区 70 万户以上。广泛开展 “ 智慧城市 ” 建设,建设 1 万个以上智慧安防小区,推进贵阳市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设市城市新建建成区 35% 左右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深入实施宜居县城建设行动,加快清镇市、金沙县等国家级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
第三节 提高城镇治理水平
提高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规范城市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依法治理违法建筑。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扁平化管理机制,健全城市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创新城镇治理方式,加强大数据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推动 “ 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 ,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工程,提升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促进管理中心下移前移,增强城镇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到 100% 。
第十二章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镇。
第一节 稳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继续实行全省城市落户 “ 零门槛 ” 政策,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应落尽落。完善居住证制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同等待遇政策。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 五个体系 ” ,积极引导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落户城镇,对暂时不愿意落户的,为其办理居住证和市民证,享受同等公共服务待遇。全面实施贵州农村籍大中专院校学生 “ 来去自由 ” 的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简化户籍迁移手续。
第二节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加快完善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公共服务政策,切实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幼儿园)为主的入学(园)政策,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加强对农业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落实好进城农民工就业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扩大公租房覆盖范围。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强化人口流入较多城镇的市政设施、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障,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
第十三章 推进区域经济优化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地落实,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分类精准施策,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推动生态功能区强化生态红线保护,加强生态涵养和生态治理修复,发展适宜的生态产业,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逐步有序将生态功能区人口向城镇地区转移。推进农产品主产区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城镇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强化节约集约发展,打造城市 “ 动力引擎 ” 。
第二节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推动黔中经济区率先发展,打造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推动黔北经济协作区加速崛起,创建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动毕水兴经济带转型发展,建设我国南方重要的战略资源支撑基地,支持毕节试验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推动 “ 三州 ” 等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推动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支持欠发达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支持革命老区传承红色文化,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造血功能;支持生态退化地区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支持资源型地区统筹推进资源开发与转型发展,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支持老工业城市更新改造,加快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全面激发发展的新动力新活力。
第三节 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完善区域间会商协作机制,推动区域间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加快建立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衔接制度,加强资源要素共享互补。建立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互助机制,鼓励探索共建园区、 “ 飞地经济 ” 等利益共享模式。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推动实现生态保护补偿、资源开发补偿等跨区域利益平衡。实行差别化区域发展政策,提高财政、产业、土地、环保、人才等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因地制宜培育和激发区域发展动能,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四章 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
第一节 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
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吸引各类城市人才下乡创业,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允许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引导工商资本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产业、技术等支持。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依法合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优化提升特色小镇、农业园区等城乡产业载体,推动产镇、产村融合发展。
第二节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行县域内城镇学校托管农村学校等模式,建立省级统筹、县管校聘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深入实施特岗计划。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健全城市大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院、定期开展巡回医疗制度,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和服务供给,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建立文化结对帮扶机制。推进医保、养老保险、低保等制度的城乡统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
第三节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以县(市)域为整体,统筹规划布局城乡道路、供水、供电、信息、防洪、垃圾污水处理、邮政等基础设施。推进落实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鼓励探索以县城为单元,将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建设。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根据基础设施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对公益性设施按照支出责任划分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对准公益性设施通过财政补贴、使用者付费、社会筹资等方式落实管护责任,采用市场化方式开展经营性设施建设管护。
第五篇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体
系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解决好 “ 三农 ” 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以产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第十五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快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做好帮扶政策接续落实,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增强脱贫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第一节 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保障
落实 “ 四个不摘 ” 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快实现 “ 输血 ” 脱贫向 “ 造血 ” 致富、数量达标向质量提升、政府主导向市场引导转变。坚持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领导体制,持续压实压紧责任。对巩固脱贫任务重的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队。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帮扶、就业扶持、综合保障、社会参与等政策措施接续落实。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补助、临时救助等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争取中央将我省处于边远或高海拔、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脱贫县纳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第二节 健全巩固脱贫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着力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扶贫云与教育、卫健、民政、移民、水利、交通、住建等相关部门数据库连接共享,继续对脱贫县、脱贫村和脱贫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作为重点监测对象纳入监测范围,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 “ 两不愁三保障 ” 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防止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继续加大就业、产业、教育、旅游、生态、消费等扶持力度,用足用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强化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第三节 激发脱贫人口发展内生动力
以新时代大讲堂和农民讲习所为主要平台,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和感恩教育,注重扶志扶智相结合,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树立勤劳致富的正能量典型,让脱贫群众学有榜样、赶有方向,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发展的精神面貌。加大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培育提升脱贫人口发展生产、务工经商的基本能力,因地制宜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促进稳定销售,带动更多群众增收致富。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鼓励脱贫人口通过参与以工代赈等方式多渠道劳动致富。发挥农民合作社带动作用,提升脱贫人口生产组织化能力。
第十六章 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林特产业和林下经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绿色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全国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
第一节 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
加快做大做强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高重要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以高品质绿茶为主,大力推进茶产业提质增效,确保茶叶面积稳定在 750 万亩,努力建成全国最大的优质茶原料基地。大力发展优势大宗、特色珍稀食用菌,食用菌种植规模达到 55 亿棒(万亩),打造全国优质竹荪产业集群和南方高品质夏菇主产区,建设食用菌产业大省。开展蔬菜产业发展提升行动,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 1800 万亩以上,建成中国南方重要的夏秋蔬菜和名特优蔬菜基地。加强辣椒优良品种换代和先进种植技术推广,辣椒年种植面积稳定在 500 万亩以上,实现由辣椒大省向辣椒强省跨越。大力发展火龙果、百香果、猕猴桃、蓝莓、地方名李、特色樱桃等优势水果,水果种植面积达到 900 万亩以上。优先发展道地药材,中药材(石斛)种植面积稳定在700 万亩,建成全国道地中药材的重要产区。加强低质刺梨林改造,刺梨种植面积达到 230 万亩。深入实施油茶基地扩面提质,油茶种植面积达到 330 万亩。推动竹、花椒、皂角产业提质升级,种植面积分别达到 500 万亩以上、 200 万亩、100 万亩。稳定发展生猪、大力发展牛羊、优化发展生态家禽、积极发展生态渔业,加强饲料生产供应体系建设,生猪出栏达到 2100 万头、牛出栏 230 万头、羊出栏 350 万只、生态家禽出栏 2 亿羽、生态渔业年产量达到 30 万吨。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程,推进修文、水城、湄潭、麻江、安龙等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争取新创建 5 个国家级园区。深入推进 “ 一县一业 ” ,做优做强县域优势主导农业产业。
第二节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
推进林业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发展立体林业,调整优化林业结构,大力发展果树、花卉苗木、木本中药材、花椒、皂角、油茶、竹笋等特色林业,提高林地生产力,推进林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建成国家储备林基地 1098 万亩。大力发展林菌、林药、林菜、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提升林下竹荪、草珊瑚、太子参、绿壳蛋鸡、优质蜂蜜等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推进木本饲料产业发展,提高林业附加值。延伸林业产业链,大力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森林康养、森林旅游、林业循环经济等。培育林业龙头企业,推动创建林业产业品牌,大力开拓林产品销售市场。支持黔东南州创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区。到2025 年,林业产值达到 4500 亿元以上。
第三节 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深入实施农业绿色生产行动,加快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生态化。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化肥农药利用率不低于 40% 。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 90% 。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农(林)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农膜回收率达到 85% 。推广耕地轮作模式,促进耕地可持续利用。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治理,确保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集成推广 “ 畜 — 粪(肥) — 果(蔬) ”“ 稻鱼鸭 ” 等模式,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 。发展高效节水、节肥、节能、节地农业,推广 “ 设施增地 ” 及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立体栽植、喷灌滴灌等集约化生产技术。
第十七章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农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一节 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落实 “ 藏粮于技、藏粮于地 ” 战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及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深入实施 “ 优质粮食工程 ” ,大力发展优质稻米、专用小麦、优质食用大豆,积极发展马铃薯、甘薯,鼓励发展薏仁、高粱、荞麦等特色杂粮,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4100 万亩,粮食年产量 1058 万吨以上。推进粮食 “ 产购储加销 ” 协同发展,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稳定发展油菜等油料作物,积极推广优质高产高油新品种,油菜种植面积稳定在 750 万亩左右。因地制宜实施 “ 稻 +” 示范工程,推广优良种养模式,实施 “ 菜篮子、米袋子 ” 工程。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 “ 菜篮子 ” 市长负责制。强化生猪生产省负总责制度,落实生猪生产补贴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确保价格总体稳定和供给稳定安全。
第二节 推进农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
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2200 万亩左右。实施坝区现代山地特色农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坝区综合生产效能。加快完善农业产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基地路网,实现机耕道与乡村公路衔接连通。加强现代农业水利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田管网灌溉设施,充分发挥骨干水源工程灌溉功能,积极推广威宁缓坡山地农田管网灌溉经验,耕地有效灌溉率达到 50% 以上。加强农产品产地分拣包装、预冷储藏、初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农产品冷链仓储设施,新增农产品冷库库容 300 万立方米以上。
第三节 构建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大力实施现代种业科技支撑行动,开展优良品种和核心技术联合攻关,选育一批高产、高效、优质的农林牧渔业品种。大力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支撑行动和植物精华萃取等重大科技专项,加快生物工程技术集成转化和产业化应用。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立贵州山地特色和优势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研究平台,积极争取实施国家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深入实施 “ 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 ” ,加强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150 家。加快土地宜机化改造,实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55% 。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 “ 互联网 +” 现代农业行动。到 2025 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 55% 。
第四节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
大力实施 “ 贵州绿色农产品 ” 整体品牌建设工程,集中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 “ 黔字号 ”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壮大“ 贵州绿茶 ”“ 贵州刺梨 ”“ 凉都弥你红 ”“ 赤水金钗石斛 ”“ 山花牛奶 ”“ 安顺蜂糖李 ”“ 织金竹荪 ”“ 兴仁薏仁 ” 等优质产品品牌,着力构建农产品品牌体系。大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完善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标准体系,推进农业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全流程标准化建设,提高 “ 两品一标 ” 农产品比例。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追溯体系、执法体系和动植物防疫保障体系,健全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基础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8%以上。
第五节 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保障财政支农投入,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增加保险品种,提高特色优势产业保险覆盖面,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落实新型农业补贴政策和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多元购销主体。持续推进农村 “ 放管服 ” 改革,减少涉农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和环节。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加快做大担保规模。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 “ 三农 ” 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拓宽供销社综合服务领域,创新供销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
第十八章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开发农业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强农产品现代销售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全力推进农业产业接二产连三产发展。
第一节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引进一批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 1200家。持续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培育稳定的农村经纪人 1000名以上。实施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工程,强化农户与企业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 3000 家省级示范合作社,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合作社创建联合社。培育 200 个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标杆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创建 3000 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和发展农业社会化组织。
第二节 加强农产品加工销售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农产品储藏、清洗、分拣、烘干、保鲜、包装产业链体系和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建设一批加工强县、强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 70%左右。加快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现代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市场等升级改造,健全一二三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配置。统筹实施“ 互联网 +”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积极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深化农产品产销对接,拓展省内市场、东部市场和 “ 黔货出山进军营 ” 三大市场,壮大流通型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村电商三个销售主力,深入开展农产品 “ 七进 ” 活动。提升贵阳农产品物流园、贵阳地利、威宁江楠等重要区域性农产品集散中心功能,推进针对省外主要目标市场的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构建农产品省外高效流通体系。到 2025 年,组建培育省级蔬菜、水果、黄牛等 3 家年营收 1 亿元以上的大型流通龙头企业, 10 家年营收 5000 万元以上农产品电商企业。
第三节 丰富乡村经济业态
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创意农业、农村服务业、乡村建筑业、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鼓励发展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结合的功能复合型农业,推动 “ 农业 + 文创 ” 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村民俗文创产品。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创新发展乡村手工业。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供销社、邮政快递、专业人士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烘干收储、市场信息、农机作业及维修、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乡村餐饮住宿、商超零售、美容美发、电器维修、养老护幼、文化演出、法律咨询等生活服务业。
第十九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打造乡村振兴 “ 十百千 ” 示范工程升级版,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 四园四美 ” 美丽乡村。
第一节 加强乡村规划建设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优化村庄布局,全域全要素编制 “ 多规合一 ” 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含 30 户以上自然村寨)。以中心村为重点,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和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严格农房建设管理,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切实保障农村发展和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加强村庄风貌引导和整体管控,推动实现乡村建设风格协调、舒适美观、彰显特色。
第二节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开展 “ 四好农村路 ” 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继续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天然气管道向有条件的乡村延伸。加强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息烽县、黔西县、金沙县、余庆县等 4 个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加快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达标建设。深入实施健康乡村计划,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提质升级。积极发展符合农村实际的乡村养老服务。
第三节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程,推动农村面貌整体提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年行动计划,因地制宜推广污水生态处理技术。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逐步向 30 户以上自然村寨延伸。继续推进农村 “ 厕所革命 ” ,基本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宅基地。持续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大力实施农村亮化工程,建设农村 “ 美丽家园 ” 。到 2025 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25% ,实现 30 户以上自然村寨亮化工程全覆盖。
第四节 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和文化振兴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养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等高素质农民 10 万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农业科研人员等优秀人才到农村就业创业,深化专职科技特派员年薪制试点。加强乡村教师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偏远和条件艰苦地区的乡村教师和医疗卫生人员待遇,每年招聘乡村特岗教师 5000 名。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吸引优秀青年党员干部到乡村任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办好 “ 新时代农民讲习所 ” ,树立贵州乡村新风尚,培养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统筹文化设施建设和文明村镇创建,文明村、文明镇数量占比达到 85% 以上。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加大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力度,丰富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第五节 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推进乡镇服务能力建设,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 “ 民主法治示范村 ” 创建,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行 “ 一村一辅警 ” 机制。加快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高 “ 一站式服务 ” 水平。统筹推进余庆、盘州、福泉等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和示范乡镇、示范村工作。
第六篇 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构建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
体系
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服务业全面发展,深入实施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全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性升级,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质发展,提升服务业融合化、集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十章 加快发展山地特色旅游业
坚持以国际化理念引领旅游业发展,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丰富旅游生态和人文内涵,高品质开发旅游新业态,打造国际一流山地旅游目的地、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
第一节 加快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实施旅游景区道路、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引导标识体系等设施项目。推动环保、卫生、急救、体育、安全、消防等各类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森林步道、城市绿道、登山步道、交通驿站等运动休闲设施建设,推动主要旅游集散地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加强干线公路至景区旅游公路交通建设,持续实现 4A 级以上景区二级以上公路全覆盖。加强对星级饭店、乡村客栈及民宿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推动旅游酒店完善设施设备,持续提升接待能力。深化 “ 文明在行动 · 满意在贵州 ” 活动,加快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针对旅游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违法经营专项检查,提升旅游餐饮服务品质。推动建设西南山地旅游救援中心,做好旅游景区安全工作,健全和完善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和旅游投诉处理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市场监管,保障游客权益,严厉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贵州旅游品牌良好形象。
第二节 加快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加快发展以民族和山地为特色的文化旅游业,推动春夏秋冬四季旅游均衡发展,形成特色鲜明、多极拉动的全域旅游目的地体系,持续提升 “ 山地公园省 · 多彩贵州风 ” 品牌影响力。着力实施大旅游总体布局优化行动,推进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和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大力发展避暑休闲、温泉度假、健康养生等度假养生旅游业态,优先发展自然景观游、生态旅游、山地户外运动、汽车露营、桥梁观光、研学探险等自然山水旅游产品,有序开发大射电天文望远镜、地质公园、考古公园等科普旅游产品,积极开发工业观光、产品制造体验、创意产业旅游等工业旅游产品,大力提升红色旅游、民族文化旅游、特色城镇旅游等传统旅游产品品质,加快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实施乡村旅游村寨、客栈、民宿和农家乐标准化建设,推动打造一批乡村类旅游 A级景区。实施 “ 旅游 +” 工程,促进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夜间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打造 “ 流光溢彩夜贵州 ” 品牌体系。 “ 十四五 ” 期间,每年完成旅游投资 1000亿元以上。
第三节 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继续实施旅游 “1+5 个 100 工程 ” ,着力建设提升 100 个精品旅游景区,积极争创更多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切实提高旅游景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着力打造 “ 温泉省 ”“ 索道省 ”“ 桥梁省 ”“ 山地户外运动省 ”“ 避暑胜地 ”等旅游品牌,大力发展红色文化、世界名酒文化、国际天文科普、千里乌江滨河度假、民族文化等特色旅游带。持续办好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东盟(贵阳) “ 一带一路 ” 文化旅游交流周等活动。到 2025 年,打造 100 条精品旅游线路,培育旅游产业集聚区 10 个以上。
第四节 推动智慧旅游发展
持续推进 “ 大数据 + 全域智慧旅游 ” 建设,以 “ 一码游贵州 ”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整合旅游景区监控系统、云游贵州等资源,加强数据资产归集,形成集产品推广、服务预订、预售结算、实时查询、导游导览、投诉受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旅游景区(点)通信信息基础设施,推动 5G 网络在 4A 级以上旅游景区深度覆盖、 3A 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核心区覆盖。加强旅游景区的游客集中区域、环境敏感区域、旅游危险地带监控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旅游目的地数字系统建设,构建智慧旅游评价体系及标准,开展智慧景区建设,引导景区景点广泛应用网络预约、购票,提高产品服务、企业治理的智慧化程度。到 2025 年,国家 4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基本实现智慧化。
第五节 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积极拓展旅游景区、旅游酒店、旅行社、旅游车队、乡村旅游等产业链,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通过 “ 千企引进 ”和 “ 千企改造 ” ,大力培育和引进旅游龙头企业,实施旅游企业培育 “ 四转 ” 工程,推动优强旅游企业上市融资,打造大型现代旅游集团。增强旅游商品的创意设计研发能力,着力实施旅游商品贵州化品牌化行动,做大做强以 “ 贵银 ” 为引领的旅游商品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地域标志、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生产示范基地和旅游商品,提升旅游购物消费水平。到2025 年,新增综合性旅游龙头企业 5 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旅游企业 20 家以上,扶持 100 家优强旅行社,培育 100 家旅游商品生产(销售)示范企业。
第二十一章 积极发展大健康和养老产业
以健康养生、运动健身、康复保健、健康养老等产业为重点,积极构建大健康全产业链,培育高水平服务市场主体,提升健康养老服务品质。
第一节 促进生态型健康养生产业加快发展
积极发展 “ 旅游 + 休闲养生 ” 业态,建成一批休闲养生度假示范基地。推进医疗护理、养生保健、康复疗养深度融合,建设一批特色温泉康体疗养中心、温泉养生小镇。加快建立贵州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建设 10 个森林康养基地。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孵化,促进中医药与母婴保健、养老产业、森林温泉康养、文化传播等融合发展,建设省级中医药康养服务综合示范区。优化健康养生产业布局,重点建设黔中综合健康养生圈、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到 2025 年,大健康产业增加值达到 1500 亿元。
第二节 大力发展运动健身产业
积极发展以山地户外运动为特色的健康运动产业,重点开发商务休闲运动、极限户外运动、水上漂流等业态,实施一批路跑越野、骑行自驾、高桥极限、洞穴探险、冰雪运动等户外休闲运动项目,打造一批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加快形成运动健身服务产业群。打造 “ 全景贵州 ”“ 奔跑贵州 ”“ 翱翔贵州 ” 等户外运动系列精品赛事,建立健全 “ 以赛育市、以市促赛 ” 的产业发展机制,带动体育娱乐、体育健身、体育用品、体育中介、体育传媒、体育培训等产业发展。加快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支持遵义国家级体育消费城市试点建设。到 2025 年,重点打造 10 项具有影响力体育品牌赛事,建设 30 个省级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30 个省级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10 个特色体育小镇。
第三节 积极培育健康服务新业态
加快发展 “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 服务模式,鼓励发展智慧健康体检和咨询等健康服务,积极发展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等。开展城市社区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试点,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服务管理企业。鼓励发展社区母婴照料服务产业。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预防保健、疾病治疗、慢病康复、长期护理为一体的医养服务业,培育发展医养结合市场主体,加快推进贵阳、遵义、铜仁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建设,创建 20 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
第四节 积极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产业
大力发展老年体育、保健疗养、 “ 候鸟式 ” 养老等新业态,着力打造一批健康养老知名品牌,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吸引更多老年群体到贵州旅居养老、健康养老、休闲度假。实施外向型养老服务工程,吸引国内外知名健康养老服务机构落户贵州,鼓励支持本土健康养老企业加快发展。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建设,深化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移动应用软件( APP )等在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到 2025 年,建设 50 个集休闲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于一体的健康养老基地。
第二十二章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以打造西部现代物流枢纽为目标,加快推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物流网络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构建高效、智能、绿色、安全的现代物流体系。
第一节 完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
依托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通道,着力构建以贵阳 — 贵安 — 安顺为核心,遵义与都匀 — 凯里为两极,六盘水、铜仁、毕节、兴义为物流节点的 “ 一核两极四节点 ” 物流产业空间布局。加快贵阳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推动贵阳市创建空港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遵义市创建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新建、改造提升一批具有较强集散功能的物流园区,优化建设一批以覆盖县域为主的物流园区。优化城市商业区和大型社区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在城市社区和村镇布局建设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形成物流仓储配送网络。推动物流园区与铁路、高速公路互联互通,鼓励发展公铁联运、陆空联运,积极推进 “ 一单制 ” ,推动多式联运加快发展。大力调整物流运输结构,建设一批铁路专用线,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到 12% ,公路货运量占比下降到 85% 。完善物流转运设施,推广应用集装箱运输,提高货物换装便捷性兼容性。到 2025 年,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降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第二节 着力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
加快推进物流大数据 “ 聚通用 ” ,加强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发展,整合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信息资源,实现区域间和行业内信息共享,鼓励物流重点企业与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物流公共数据互联互通。制订一批适用性强的地方物流标准,促进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标准化运行,开展城乡高效配送、城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到 2025 年,物流企业信息化率达到 95% 以上,全社会标准化物流载具使用率达到 30% 以上。
第三节 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企业
实施重点物流企业培育提升工程,积极招引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物流企业落户贵州,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支持每个市(州)培育 3—5 家重点物流企业,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特区)培育 1—2 家有影响力的物流企业。积极支持省内重点生产企业剥离物流业务,大力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服务。推动物流企业优势互补、集聚发展,加快形成物流业与实体经济配套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到 2025 年,力争 A 级物流企业超过 100 家。
第二十三章 着力发展现代金融业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健全完善地方金融机构,切实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加快构建平衡高效、安全稳健、更具活力的贵州金融体系。
第一节 构建完善的地方金融体系
深入实施 “ 引金入黔 ”“ 险资入黔 ” 工程,聚焦我省金融改革发展的空白点、薄弱点,引进更多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来黔设立分支机构、区域总部和后台,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支持在黔金融机构争取总部政策倾斜实现系统内位次前移。支持贵州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化转型、优化布局、拓展业务,积极争取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公募基金、民营银行、财产保险公司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培育 1 家以上法人证券机构成为国内头部券商,积极引导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创新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农业、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能力,稳步提升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抢抓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机遇,着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推进贵州金融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着力提升金融创新、金融信息等平台服务能力,畅通资金流、信息流流通渠道。到 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 1600 亿元以上。
第二节 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创新
优化金融资源空间配置,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健全普惠金融体系,着力加强对小微企业、 “ 三农 ” 等金融服务力度,支持毕节申建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加快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建好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建设西部绿色金融中心。鼓励发展科技金融,加快建设贵州省大数据金融云平台,推动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建设区域科技金融中心。大力发展养老金融、文旅金融和大健康金融等新兴金融。推广数字货币。构建并完善以市场化、可持续性、互利共赢为特征的金融双向开放体系。
第二十四章 加快发展现代商贸和会展业
加快完善商贸服务设施,构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现代商贸体系。加快会展场馆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会展服务能力和品质。
第一节 推进商贸业创新发展
加强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建设,优化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推进商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完善超市、便利店等社区商业配套,构建 10 分钟便民消费圈。完善农村商业服务网点,支持大型商贸企业、连锁超市在农村布点,加强省内移民搬迁点商贸流通配套设施建设。创建特色商贸步行街,建设提供精准导购、移动支付等智慧服务的示范性新型商业综合体,培育 3—5 个有全省影响力的消费商圈。支持实体店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推动传统批发零售渠道网络化,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流通体系。推动 “ 社区和农村互联网 + 商贸 ” 深度融合,鼓励发展社区生鲜电商平台,支持在大型社区、写字楼及地铁站等区域布局生鲜自提柜、智能贩菜机等智慧微菜场。
第二节 大力发展会展业
推动会展业全产业链发展,强化会展产业链展前、展中、展后三大环节的专业服务能力,突出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打造一批标志性品牌会展。依托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会展产业园、贵阳双龙空港国际会展中心、中国 — 东盟教育交流周永久会址场馆等平台打造全省会展业核心集聚区,依托区域中心城市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会展中心。实施会展业主体培育工程,发展一批专业化本地会展企业,吸引一批国际会展企业来黔发展,成立一批会展行业社会组织,推动会展业关联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等规模集聚发展,会展业企业达到 2.5 万户。到 2025 年,举办国际性会议(论坛) 150 场,展览数量达到 400 个,培育形成 10—15 个国际影响力会展品牌,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认证的会议(论坛)实现零的突破,会展业直接经济效益达到 150 亿元。
第二十五章 推进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创新科技研发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加快形成链条完整、特色突出、投入多元、布局合理的科技服务业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
第一节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着力提升科技研发与服务支撑能力,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市场化的政策环境,积极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创新孵化、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业。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集聚优势,提升研发设计能力。加强技术市场和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培育 200名以上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和 20 家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强化金融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建立促进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协调推进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机制。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咨询等服务,专利代理师达到 350 人。完善检验检测平台布局,推进国家质检中心贵阳检验基地(二期)项目、贵州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开展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建成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 11 家、省级检验检测中心 32 家。
第二节 积极发展其他生产性服务业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法律服务、会计审计、管理咨询、中介服务等传统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创意服务、外包服务、供应链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依托 “ 工业互联网 ” 平台,通过 “ 制造 + 服务 ”相融合、 “ 线上 + 线下 ” 相融合,便捷配置资源、高效交流信息,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为企业提供从产品立项到产品营销和服务的全方位支持,扎实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制造业集中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以及有条件的城镇集聚。以贵阳、遵义、贵安综保区为重点,建立服务外包基地,积极申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培育壮大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建设面向先进制造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第二十六章 推进其他生活性服务业发展
加快发展家政、托育、物业、维修、教育培训、餐饮、住宿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发展。
第一节 加快发展现代家政服务业
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程,支持城乡社区设立家政(家庭)服务网点,多方式提供家庭保洁、衣物洗涤、家电清洗、婴幼儿看护、早教、管家、膳食搭配、室内美化等生活性服务,鼓励发展针对个性化需求的定制服务。探索 “ 平台 + 管家 ” 服务新模式,提升社区服务智能化水平。建立家政服务星级管理制度,加强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培育 “ 黔灵家政 ” 服务品牌。规范家政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和市场秩序,加强家政服务业信用建设,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实施家政企业示范工程,推动家政服务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培育 3—5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家政企业。
第二节 提升发展住宿餐饮等服务业
推动住宿业创新发展,开展全省住宿业 100 强典型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旅游星级饭店质量,鼓励引导旅游热点地区和景区周边乡村建设特色客栈、民宿、度假村。推动餐饮业、黔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具备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大型连锁品牌餐饮集团。继续举办贵州餐饮产业发展大会,促进餐饮业交流创新。发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引入行业组织等参与开展社区教育项目。培育打造一批具备养老、旅游、文体、住宿餐饮等多种服务网点的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
第七篇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高质量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
验区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战略支撑,着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建设 “ 数字贵州 ” 。
第二十七章 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
围绕大数据全产业链,实施数字经济万亿倍增计划,大力发展大数据有关硬件、软件、终端、内容与服务产业和数据流通交易,加快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和互联网经济、平台经济、无接触经济等新业态培育,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区。
第一节 大力培育大数据产业生态
加快 “ 享链 ” 推广应用,打造贵阳贵安区块链产业核心区。以三大运营商、磷化集团、振华集团等企业为重点,深入推进 5G 与工业互联网、全域旅游等行业深度融合应用,培育发展 “5G+” 智能产业。加快推进华为鲲鹏产业生态建设,推动本地有实力的企业融入华为鲲鹏战略及全省信创体系。积极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创新发展,打造省级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直播电商产业基地。推进物联网在智慧城市、智慧家居、智能制造、智慧农业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和北斗卫星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快中国(遵义)特色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服务平台、人工智能高端语音云呼叫产业园、人脸识别系统等项目建设。加强大数据网络安全,推进贵阳大数据及网络安全示范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大数据安全综合靶场和工业信息安全创新中心。
第二节 推进数据要素资源开发利用
加快构建优良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强化数据要素规范化、标准化采集,构建覆盖全省、多源汇聚、统筹协作的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国家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省建设。加快 5G 网络、数字化融合改造、创新研发平台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数据开发利用,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等各类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加快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整改重组。推进政务数据与市场主体建立数据双向共享交互机制,探索构建数据要素开放流通和市场化运作体系,建设全国一流的数据要素集聚开发基地及数据流通市场。加强个人数据信息保护。
第三节 培育壮大大数据企业主体
深入开展大数据 “ 百企引领 ” 行动,坚持培育和引进并举,引培一批高成长企业。支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重点企业加快成长,打造一支 “ 独角兽 ”“ 瞪羚 ” 企业梯队。加速培育大数据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大数据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支撑、协同合作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支持龙头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打造研发中心、技术产业联盟,成立核心技术研发投资公司,推动技术产业化高效转化。到 2025 年,培育百亿级以上大数据企业 1 家, 10亿级以上大数据企业 15 家。
第二十八章 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
深入实施 “ 万企融合 ” 大行动,持续用大数据赋能实体经济,推动实体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进传统产业在与大数据融合发展中实现转型升级。
第一节 深化农业产销智慧对接
加快推动农业向生产管理精准化、质量追溯全程化、市场销售网络化融合升级,实施农业资源环境精准监测,开展农业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强化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构建 “ 天空地人 ” 一体的农业大数据可持续采集更新体系,建设一批现代智慧农业产业园区。聚焦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建成全省农产品产地大数据平台,发布农产品价格指数。到 2025 年,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到 45 ,实现农产品大数据平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第二节 推进工业数字化改造
加快推动工业向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融合升级,大力发展智能工厂、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工业互联网和工业大数据应用等,推进制造业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全流程智能化,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试点。构建覆盖全省的工业互联网体系,推动企业数字车间建设改造。推进建设工业园区融合基础设施,加快园区企业内网改造,推进园区企业数字化改造、智能化转型,在智慧矿山、智慧电网、智慧工厂等领域推广 5G 应用。到 2025 年,大数据与工业融合发展指数达到47 ,打造 100 个 “ 万兆园区 ” 。
第三节 推进服务业数智化升级
加快推动服务业向平台型、智慧型、共享型融合升级,完善提升贵州全域智慧旅游服务平台,推动涉旅企业数据、服务和产品接入,强化全域智慧旅游产品和服务应用推广。加快建设国家交通物流平台贵州区域交换节点(分平台),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围绕车货匹配、物流管理、车辆调度等发展形成一批智慧物流服务产品,提升物流业智能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数字服务产业。积极发展城市便捷支付,不断拓展移动便捷支付和电子支付应用场景,实现公共交通、生活服务、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普遍运用。
第二十九章 大力推动数字化治理
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深入实施 “ 数字治理 ” 攻坚战,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建设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和数字乡村,提升政府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数字治理示范区。
第一节 着力提升数字政府服务水平
深入实施 “ 数字政府 ” 建设行动,加快推动大数据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开发建立数字政府的典型应用场景,深化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推动单纯的政府治理模式逐步向多元协同治理的模式转变。加快构建城市 “ 数脑 ” ,提升政府决策的精准性、预见性、科学性。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透明化管理,运用数据铁笼、关联分析等大数据融合应用技术,对全省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进行统一监管,提升政府在事前、事中、事后的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试点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试点省、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试点省建设。
第二节 着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实施 “ 智慧黔城 ” 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物联感知技术在环卫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园管理、人防、消防等领域的应用,建设城市级 “ 智慧大脑 ” ,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状态检测效率,开展城市全时间流程化管理。建设完善省级城市大数据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着力提升城市运行智能管理水平,构建全景化、效能化、智慧化的城市综合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特别是省会城市交通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快提升城市智慧化建设水平,建设城市数据中台和数字孪生平台,持续推进“ 天网工程 ”“ 雪亮工程 ” 建设,开展智慧化社区、街区、商圈试点建设。
第三节 加快推进数字民生体系建设
通过数字赋能构建智慧民生服务应用体系,鼓励研发和推广应用更多便捷的智慧便民服务和产品。基于数据关联分析、模拟等技术对重大民生事项开展提前预测,及时处置民生方面的突发应急事件,变后端治理为前端治理。推进 “ 互联网 +”“ 大数据 +”“ 区块链 +” 等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交通、食品安全等领域普及应用,提升运用大数据优化民生服务能力,实现政务民生热点服务全部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民生服务网上办理率达到 100% 。提升全民数字技能,依托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电子政务网络,加快推进更多政务应用下沉到村,实现政务等信息服务全覆盖。
第三十章 大力推动科技创新
建立开放式创新体系,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各领域创新载体,着力突破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瓶颈,强化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支撑作用,推进特色科技强省建设。
第一节 加强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优化科技资源布局,重点实施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公共大数据、喀斯特生态治理和资源利用、煤炭智能采掘、智能建造、生物萃取等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智能(智慧) + 科技重大项目。以产业化为目标,积极探索协同布局多种科技计划的重大科技产业工程,打造十大工业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试验区。以大数据融合创新推动关键技术研发突破发展,推进实施关键核心技术 “ 黔灵计划 ” ,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无人工厂、无人驾驶、无人运输、无人矿井等科技地标。到 2025年,区域创新能力进入全国前 15 位。
第二节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和行业共性基础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开发的行业研究院,开展突破性技术和产品研发。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 “ 千企面对面 ” ,完善技术创新对话机制,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鼓励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设施建设,使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实施独角兽企业 “ 十年百企千人 ” 培育行动,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储备库。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落实研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以天使投资、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公司债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与技术成熟度匹配的多轮次股权融资,探索以直接融资为主的科技型企业成长机制。
第三节 健全开放式创新体系
加强科技合作,主动参与联合建设实验室、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引进高水平研发团队和优质创新资源,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和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高地。融入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加强与国家天文台合作,深度参与国家星际探测研究,打造国际知名天文科研基地。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 双一流 ” 高校等的技术创新合作,以联合基金、项目合作、技术转移等方式开展技术研发合作。开展 “ 省外研发 + 贵州转化 ” 试点,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与成果转化,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成覆盖全省的技术交易市场。支持省内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团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鼓励电力、化工、交通等优势企业向省外输出技术和成套设备。推动贵州科学城、花溪大学城联动发展,打造技术集聚区和技术输出区。进一步强化高新区的创新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到 2025 年,力争国家级高新区数量翻一番。
第四节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聚焦喀斯特地区生态治理和资源利用,加快建设黔灵实验室,积极申建喀斯特领域国家实验室。做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和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贵州科学城。围绕 500 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 FAST )运行服务和研究应用,加快贵州射电天文台建设,打造世界一流天文研究和科普基地。建设贵州科学数据中心,打造国家科学数据和算力资源布局的重要基地,建立超算、人工智能等公共算力平台。加快建设生物测序平台和人体肠道微生物组研究基地,积极申建国家生物大数据中心。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推进贵州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建设。优化重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功能。加快建设贵阳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到 2025 年,新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 100 家。
第五节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持续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力度,增强源头供给。全方位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完善科技计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项目、平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为科技创新提供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更好释放技术创新活力。深化技术榜单制试点,对 “ 卡脖子 ” 难题实行 “ 揭榜挂帅 ” 。探索政府所有合同运营( GOCO )等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管理模式。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大力发展跨学科、公司制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在依法授权前提下,约定科研人员享有不低于 70% 的职务科技所有权。探索建立全社会研发投入季度统计机制和政府引导资金对种子期、天使轮科技成果转化的补贴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建立科技创新效能评估体系。
第三十一章 大力推动人力资源开发
坚持人才是宝贵的战略资源,建立完善人才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人才工作大格局,推动人才引进与培养并举,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人才大汇聚,努力打造全国最有吸引力、凝聚力的人才高地之一。
第一节 大力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
实施重点人才倍增计划和精英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开放型人才、产业发展人才,打造升级一批引才聚才平台载体,持续提升贵州人才博览会层次和影响力。深入实施 “ 百千万 ” 人才引进计划,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分级分类制订人才引进办法,支持贵阳贵安建设“ 全省人才蓄水池 ” 。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培养一批有希望成为 “ 两院 ” 院士或国家科技计划首席科学家和重点产业领域领军人才。加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和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大力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平台。实施创新企业家培训工程,培育一批本地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支持民营企业引进和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开展基层人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基层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支持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我省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
第二节 健全人才服务体系
完善人才创新服务保障机制,创新人才服务方式,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人才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完善省级 “ 人才之家 ” ,推动各市(州)建设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完善市(州)、县(区)两级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服务功能。探索在条件成熟的产业园区开设 “ 一站式 ” 人才服务窗口,为各类人才、用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共享、技术指导、创业培训、融资担保等优质服务。完善人才服务绿卡功能,推行贵州 “ 优才卡 ” ,开设 “ 贵州省人才服务热线 ” ,为人才提供医疗、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服务保障。加大对基层人才队伍政策支持,推动人才向基层一线集聚。
第三节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柔性人才引进政策,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设立贵州杰出人才奖,鼓励人才勇于创新、敢于冒尖,促进人才创新成果有效转化。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经费使用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加大对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收入分配倾斜力度。建立职称评审“ 直通车 ” 机制,探索完善特殊优秀人才认定标准,畅通高级职称直接申报通道。积极营造 “ 留才安心 ” 的良好环境,增强人才归属感。
第八篇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
试验区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美丽贵州建设。
第三十二章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修复
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和质量,坚决贯彻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 “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 要求,持续推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加快建设苗岭、大娄山、乌蒙山、武陵山四大山脉生态廊道和乌江、赤水河、牛栏江 — 横江、清水江 — 㵲 阳河、南北盘江 — 红水河、都柳江等重点河流生态保护带,实施乌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样板示范工程,筑牢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开展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天然林、公益林、防护林、储备林、碳汇林等分类保护建设,强化森林抚育,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和退化防护林修复。推进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快推进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开展退田还湖还湿。加强草海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开展人工种草、草地改良和围栏建设等。全面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巩固全域取缔网箱养鱼成果。到 2025 年,森林蓄积量达到 6 亿立方米以上,历史遗留矿山植被恢复 1000 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 51.5% 以上。
第二节 加大石漠化综合防治力度
强化石漠化分类治理,探索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群众增收致富有机结合的防治新模式。对林地石漠化区域,采取封山育林和科学营造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方式,促进林草植被正向演替和林农增收。对耕地石漠化区域,采用退耕还林还草、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开展保土性耕作等方式,增加林草植被,防止过度耕作引发新的土地退化。对草地石漠化区域,采用草地改良、人工种草、补播、施肥、围栏封育等措施,恢复草地植被,逐渐提高草地生产力,带动区域内草食畜牧业发展。对未利用地的重度和极重度石漠化区域,充分利用其独特的喀斯特地貌景观,因地制宜开展黔石保护性开发和发展生态旅游。对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全面实施生态恢复。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加快构建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到 2025 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 35.5 万公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49 万公顷。
第三节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提升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应急防灾水平,实施以自然恢复为主、科学合理人工措施为辅的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快勘界立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装备,逐步建立 “ 天地空、点线面 ” 一体化的自然保护地智慧管理系统。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和动态监测,对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进行保护修复,建设野生动物救护场所和繁育基地,开展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物种拯救,加强名木大树抢救保护。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有害生物防治,强化外来物种管控。到 2025 年,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达到 7.1%以上。
第三十三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开展水、大气、土壤、固废等环境治理工程,深化“ 双十工程 ” 治理,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污染防治体系,巩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好。
第一节 加强水污染防治
坚持水污染防治和生态扩容并举,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 “ 三水共治 ” 。推进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涉水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水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管理、分期改造。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和改造提升。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开展乌江、清水江磷污染深度治理,推进赤水河流域白酒行业污染整治。以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域及其缓冲带、自然岸线等为重点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恢复与改善重要河流、湖库、湿地水环境和水生态状况。推进船舶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程,开展地下水污染源环境风险管控。到2025 年,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和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 100% 。
第二节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大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强化燃煤电厂、水泥厂等重点行业污染排放监管,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对餐饮等生活源污染防控,加大噪声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我省 2030 年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推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化。到 2025 年,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 95% 以上。
第三节 加强土壤、固废等污染防治
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以焚烧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实现市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存量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和综合利用。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强化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加强工业固废治理,深入开展工业尾矿库、工业渣场综合整治。严格执行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加快推进重点敏感环境区域周边涉重企业污染治理。持续防范持久性有机物、汞等化学物质和核辐射、电磁辐射等环境风险。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塑料等污染治理。到 2025 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模达到 3 万吨 / 日以上。
第三十四章 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着力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和水平,引导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
第一节 加快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深入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和绿色经济倍增计划,加快推动工业、产业园区等绿色化升级改造,提高煤炭、电力、矿产资源开发、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绿色化和清洁生产水平,创建绿色工厂、绿色矿山、绿色园区,培育绿色企业。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 四型 ” 产业,推动绿色农业、环保产业、绿色建材、绿色包装、绿色物流、绿色金融等绿色生态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培育壮大绿色生态产业市场主体,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到 2025 年,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0% 。
第二节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
坚持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 “ 双控 ” 并重,强化节能监察,加强钢铁、有色、电力、化工、建材、煤炭等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数据中心绿色化节能改造。推进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加大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设节水型社会,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全面开展工业节水行动,严格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着力推进城镇节水降损,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到 2025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7.4%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12% 。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深入实施磷化工企业 “ 以渣定产 ” ,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和化工废渣等综合利用。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区域协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清洁化、高值化水平。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到 2025 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70% 。推广 “ 互联网 +” 回收新模式,推进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规范回收处理。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着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益,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十四五 ” 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10 万亩以内。
第四节 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强化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引导,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持续开展 “ 贵州生态日 ”“ 节能宣传周 ” 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加快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建设,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减少无效照明,鼓励步行、共享单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低碳出行,减少一次性日用品、塑料制品使用。扩大绿色产品消费,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绿色采购范围。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加大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节水环保家电、建材、照明产品等推广力度,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切实提高能效标识二级以上家电、环保装修材料等市场占有率和使用率。
第三十五章 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全面推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加快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制度体系、公益诉讼和执法司法制度,更多运用经济杠杆和法治方式进行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管和执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挤占自然生态空间、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和区域协作,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解、惩戒机制。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健全山水林田湖草休养生息制度,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快构建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强化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巩固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快推动建立珠江上游生态补偿机制,将南北盘江纳入省级生态补偿范围。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省建设,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核算、交易体系。加快赤水、江口、雷山等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和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市)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
第二节 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机制
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推进跨区域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和应急处置联动,加快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完善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响应机制,建立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建立全省水环境流域空间管控体系,实行水质目标、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排放口、污染源企业全面管理,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评估、预防和执法体系建设。推动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探索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化、智能化,加快建设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管理等基础数据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加强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健全完善公众对污染环境行为监督举报和反馈处置机制。
第九篇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高质量建设国家内陆开放
型经济试验区
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培育完善市场体系,注重需求侧管理,积极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主动参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第三十六章 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立足国内大循环,提升供给体系对需求的适配性,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积极作为,全方位全要素高效率地融入双循环。
第一节 不断提升有效供给能力
鼓励企业深耕细分市场,以质量、标准、品牌为引领,着力提升生产能力和水平,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增强产品和服务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更好对接多层次、个性化消费需求。推动金融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去除落后产能,推动资源要素集中到先进产能,稳定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进一步减轻企业成本负担,继续实施减税降费,增强企业扩大再生产能力。完善住房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
第二节 构建畅通的现代流通体系
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高效流通。依托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航空、水运等综合立体交通网,积极融入全国流通大通道体系,着力提升区域中心城市流通服务功能,把贵阳、遵义等建成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数字平台等现代流通方式,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深入推动流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产品追溯体系。加强统一的市场监督,严厉查处行政垄断、市场垄断等限制竞争行为,畅通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和数据要素流通渠道。
第三十七章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
加快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实施提高产业投资、民间投资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重行动计划,保持投资合理增长,稳步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
第一节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
加大产业投资,围绕十大工业产业、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推动实施一批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大力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资,实施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水利、能源建设投入,优化交通建设投资,稳定房地产投资,以市场运作方式,推动实施一批带动强、效益好的重大项目。加强生态和民生领域补短板投资,推进生态环保、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到 2025 年,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高到 30%左右。
第二节 持续提高投资效益
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完善用好项目云,强化项目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实施省级五年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建立动态管理重大项目库。建立健全以效益为导向的投资决策机制,推动资源要素从低质低效投资领域向高质高效投资领域配置,合理设定产业准入门槛,提高项目亩均投资强度和投入产出比。建立依据投资效益科学安排预算内投资的长效机制和国有投资项目效益保证制度,落实投资决策责任制,强化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实施投资项目事后评价机制。加强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风险约束机制,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因项目同质化严重带来恶性竞争。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完善投资评价体系、考核办法和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强化投资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考核。
第三节 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全力扩大民间投资,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 )试点,鼓励支持民间投资参与补短板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引力度,促进省外客商加大在黔投资力度,扩大投资规模。强化与中央企业合作,持续开展央企招商专项行动,争取央企提高在黔投资比重。积极开展贵商回归行动,吸引在外黔籍企业家投资家乡、建设家乡。加快拓展外资入黔渠道,实施国(境)外资金引进突破行动。支持本地金融机构创新支持实体经济模式,积极扩大投资性业务。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加快引入各类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到 2025 年,民间投资占比达到 60% 左右。
第三十八章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积极释放消费需求,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拓展消费新模式,努力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第一节 着力提升传统消费
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进家电和电子产品等传统消费品更新换代,推动居民实物消费不断升级。完善促进汽车消费政策,优化汽车使用管理服务,加快培育二手车交易示范市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积极发展 “ 夜间经济 ” ,鼓励开设深夜营业专区。加快建设便利店、社区菜店、社会餐饮、家政服务、美容美发、药店等社区服务商业设施,提升消费便利度。改造提升和培育发展一批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和文旅消费聚集区,打造 150 个以上核心商圈,创建文化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进一步拓宽农村消费市场,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引导优质商品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第二节 大力培育新型消费
加快研发智能汽车、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绿色智能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改善进口商品供给,发展 “ 首店经济 ” 和 “ 首发经济 ” ,建设一批免税店。积极培育网络消费、智能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模式。加快构建 “ 智能 +” 消费生态体系,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圈。鼓励发展 “ 线上经济 ”“ 宅经济 ” 等新业态和无接触交易服务,举办 “ 贵州云购物 ” 节庆活动。到2025 年,城镇人均年消费达到 2.5 万元以上。
第三节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消费追溯体系。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推进落实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维护公平开放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国家鼓励消费的财税信贷政策、信用消费政策和带薪休假制度。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支持贵阳申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中高端消费贸易之城,推动市(州)中心城市建设区域性消费城市。
第三十九章 积极拓展开放合作空间
深度融入 “ 一带一路 ” 、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强与周边省份合作,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形成全方位开放空间格局。
第一节 深度参与共建 “ 一带一路 ”
深化国内外生态领域合作交流,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推进跨境数据处理应用,把贵阳打造成为数字丝绸之路重要节点。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 “ 一带一路 ” 西部重要陆海连接线,推进与东盟、南亚在交通、水利、能源、大数据、信息技术、教育、农业等领域合作。逐步开行黔新欧班列,强化与西北、中亚、欧洲等连通性,加强与德国、瑞士、法国、意大利、英国等国家在中高端消费、中高端制造、人工智能、职业教育、健康医疗、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合作,推进中德(贵阳)等国际合作园建设。加快打通向东出海口,深化与日韩在农牧业、制造业、旅游业等领域合作。利用能矿资源深加工、工程建设领域设计、施工方面等专业优势,推动贵州工程、能矿和制造业企业到中亚、非洲国家开展投资贸易全方位合作。
第二节 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
完善长江经济带省际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完善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参与长江上游四省市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市场一体化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共建生物医药、生态旅游合作区。加强与湖南、湖北、江西等长江中游省份在能源、旅游、装备制造、新材料、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共建新型锰深加工等产业基地。支持秀山县、花垣县、松桃县共建渝湘黔边城协同发展合作区。健全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上海、江苏、浙江等在产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合作机制。
第三节 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京津冀经济圈合作
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粤桂黔滇川高铁经济带建设,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深化开展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物流、健康养老、旅游和金融等产业合作,建设一批面向粤港澳的 “ 菜篮子 ”“ 果园子 ”基地。稳定 “ 黔电送粤 ” 送电规模,推动完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推进京津冀与贵州两区四地之间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和协同应用,深化贵阳市与北京中关村科技合作,协作开拓康养旅游市场。推动贵安新区与雄安新区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第四节 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大渝黔两地在基础设施、大数据、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金融、物流等领域合作力度。建立电力等重大能源合作事宜定期沟通协商机制。推进渝东南至铜仁省际互联互通输气管道等项目前期工作,共建南川至道真输气管道项目。推动 “ 黔煤入渝 ” ,支持重庆煤炭科技企业参与毕水兴等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强页岩气勘探、开采、利用等领域合作,建设渝黔页岩气智能化开发基地。建设黔北渝南沿边生态旅游度假带,健全贵安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合作机制,加快桐梓(重庆)工业园建设。加强与四川在农业、制造业、大数据、物流业、旅游业等产业的协同合作。
第四十章 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
发挥贵州 “1+8” 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载体功能,用好各类展会平台,全面完善提升开放平台功能,着力提升内外贸质量和效益,努力开创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 推进开放创新平台建设
赋予贵安新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积极探索总部经济发展模式,将贵安新区打造成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加快完善提升贵阳、贵安新区、遵义综合保税区保税加工、物流、贸易、金融等服务功能,增强发展外向型经济能力。推进贵阳国家高新区、贵阳国家经开区、遵义国家经开区、安顺国家高新区等加快发展,壮大新动能,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提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建设,全力打造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推动外资、外贸、外经企业向开放平台集聚,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现代产业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实施开发区培育升级计划,鼓励开发区与东部地区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园区、飞地园区,力争新申建 1—3 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 1 万亿元。积极申建中国(贵州)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方式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中国 — 东盟教育交流周、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妥乐论坛等重大国际开放活动。制定开放创新平台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提高 “1+8” 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
第二节 推进开放口岸建设
大力推进贵阳改貌铁路海关监管场所建设运营,持续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场站作用,进一步拓展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中亚国际运输通道。发挥好贵阳龙洞堡机场口岸作用,推动遵义新舟机场航空口岸通过国家验收正式开放,加快铜仁凤凰机场临时航空口岸建设,推动铜仁凤凰机场正式开放。深化国际贸易 “ 单一窗口 ” 建设,落实标准版统一部署,加快开发完善地方特色应用,推进入境种子种苗、入境水果、进口冰鲜水产品、进口肉类等指定监管场地建成运营。
第三节 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 )开放市场的重大机遇,加快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和国际营销体系,新增一批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实施外贸企业培育提升工程,着力培育外贸 “ 隐形冠军 ” 企业、跨国企业和龙头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贵阳、贵安新区开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试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支持贵阳市创建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扩大离岸服务外包规模。建好中国(贵阳、遵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安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实施更加积极进口政策,支持优质日用消费品、医药和技术密集型生产性服务进口。推进贵阳国际邮件互换局扩容增效。
第四节 加快推进 “ 引进来 ” 和 “ 走出去 ”
深入推进 “ 四个招商 ” 和 “ 五区招商 ” ,积极引进资金、先进技术、管理、人才和服务等先进要素。将 “ 东部企业 + 贵州资源 ”“ 东部市场 + 贵州产品 ”“ 东部总部 + 贵州基地 ”“ 东部研发+ 贵州制造 ” 作为产业招商的重点和方向,加大国内外优强企业引进力度。实施园区招商提升行动,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实施精准化、定制化招商。强化央企招商,用好央企资源,推进央企招商常态化、专题化。实施驻点招商提升行动,逐步在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成渝等重点地区派出驻点招商队伍,深化区域产业合作。发挥驻国外商务代表处、招商办事处等平台作用,逐步在欧美、东盟、日韩等地区开展驻点招商,引进一批先进生产力和战略合作投资者。每年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 1000 家以上,每年引进省外重点产业到位资金 6000 亿元以上。鼓励有实力的企业 “ 走出去 ” 开展境外投资、承揽工程、劳务输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重点推进贵州轮胎越南项目等建设,推进磷化工等优势产业与中东、北非等国家合作。全面培育壮大外经主体,到 2025 年, “ 走出去 ” 企业主体数量年均增长 10% 以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营业额年均增长 12% 。
第五节 营造良好开放环境
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加速构建更加开放便利的投融资机制和海关通关机制。深入贯彻《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深入实施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 “ 先出区、再报关 ”“ 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 ” 等改革举措,提高通关效率。开展跨境电商保税备货业务,实施网购保税进口等试点政策。建立国际人才双向流动交流机制,给予外籍人才通行和居留便利。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 “ 贵人服务 ” 政务服务品牌,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和营商环境评价,打造国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第十篇 加大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高质量发展支
撑能力
坚持基础设施先行,深入实施 “ 六网会战 ” ,强化补短、成网、联动、配套、共享,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运行体系。
第四十一章 大力推进水网建设
加快传统水利向绿色现代水利转型发展,着力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和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快构建互联互通、合理高效、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贵州大水网。
第一节 加快骨干水源工程建设
开展水利 “ 百库大会战 ” ,建成夹岩、黄家湾、凤山等大型水库,力争开工建设观音、花滩子等大型水库, 90 座以上中小型水库和一批经济适用、水源可靠小山塘,实现 “ 市(州)有大型水库、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水源 ” 。推进水库建设与城镇布局、农村产业相结合,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强城乡水源保障。多方式提高水利设施经济效益,推进具备条件的项目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大力发展智慧水利,加快推进已建成水利工程监测和运行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建成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一体化的 “ 云服务 ”体系。到 2025 年,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达到 155 亿立方米以上。
第二节 加快输配水网络体系建设
依托具备较强调蓄能力的江河湖库等骨干水源,因地制宜实施引提水和连通工程。加快推进输供水管网建设,打通输配水网络 “ 最后一公里 ” ,构建形成以天然河道、重要输配水工程、连通工程为主干,以城乡供水管网、灌区田间工程等为分支的输配水网络体系。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乌江等引提水工程,为实施 “ 强省会 ” 行动和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水资源供给保障,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区域规模化集中供水和人口分散区域重点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瓮福灌区、威宁灌区等大型灌区和一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到 2025 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00 万亩,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2% 以上。
第三节 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秉承生态防洪抗旱理念,推进 “ 蓄、护、疏、调 ” 协同,构建现代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加快修复河流湖泊生态,健全河湖健康保障体系,继续实施流域面积 3000 平方公里以上大江大河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完成流域面积 200—3000 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完成现有病险水库治理,对部分规模减小或者功能萎缩、除险加固技术上不可行、经济上不合理的水库,按照有关规定降低等级或报废。以山洪灾害高易发区为重点,完善监测、预警、通信等非工程措施与堤岸建设等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到 2025 年,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损失率控制在 0.8% 和 1.5% 以内。
第四十二章 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
深入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着力完善提升大通道快速网,优化升级普通干线网,织密筑牢基础网,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高效、外联内畅的现代化多层级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巩固提升贵州西南陆路交通枢纽地位。
第一节 加快完善铁路运输网
建成贵阳至南宁、盘州至兴义等高铁,实现贵阳与周边省会城市互联互通和 “ 市市通高铁 ” 。实施贵广铁路达速改造,规划建设新渝贵、黔桂铁路增建二线、遵义至泸州、盘州至六盘水至威宁至昭通等铁路,规划研究贵阳至郑州、贵阳至兴义、兴义至百色铁路,进一步扩大空白区域铁路网覆盖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规划建设有需求支撑的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强铁路运输服务能力建设,利用国铁干线富余能力开行铁路公交化列车,满足省域内城市通勤需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建设铁路专用线。积极支持铁路企业开行铁路货运班列,提升货物换装水平,进一步降低铁路运输成本。到 2025 年,铁路营业里程达到 4500 公里以上,其中高速铁路达到 2000 公里左右。
第二节 不断完善公路连接网
实施国家高速公路 “ 补断畅卡 ” 建设工程,推进贵阳至重庆、贵阳至昆明等国家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扩容改造,有序推进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建设,到 2025 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 9000 公里以上。强化高速公路与沿线城镇、旅游景区、产业园区、农业园区、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有效衔接,进一步增强高速公路对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的支撑。实施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工程,逐步提高国省干线道路等级,到 2025年,改造国省干线 3100 公里,实现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 90% 以上。实施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增强县乡公路通行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有序推进乡镇通二级公路,力争乡镇通二级公路比例达到 65% 以上。
第三节 加快完善高效航空辐射网
建成贵阳龙洞堡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全面提升贵阳机场综合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支线机场建设,建成威宁、黔北(德江)机场,开工建设盘州机场,实施荔波、黎平、安顺等支线机场改扩建工程,提升支线机场运输保障和发展通用航空能力,适时推进天柱、罗甸机场前期工作,规划研究都匀机场。加快推进贵阳枢纽新机场规划研究。有序推进独山、平坝、金沙等一批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和具备条件的部分军队停用机场多用途适航改造应用。开展航班航线网络规划研究,统筹全省民航发展资源,统一航班航线开发管理,加快形成 “ 干支通、全网联 ” 发展格局。 “ 十四五 ” 期间,实现机场年旅客吞吐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四节 加快水运出省通道建设
加快补齐水运短板,提升 “ 北上长江、南下珠江 ” 水运大通道运输能力。加快清水江航电一体化开发进程,建成平寨、旁海等航电枢纽工程,推进清水江(白市 — 分水溪)航道建设。开工建设龙滩水电站 500 吨级提升为 1000 吨级通航建筑物项目。稳步推进乌江(乌江渡 — 龚滩)、南北盘江 — 红水河航道扩能工程前期工作。加快重点港口港区建设,提高水运周转效率,力争开工建设开阳港、望谟蔗香港、瓮安云中港等。推进库区航运工程、旅游航运工程建设。到 2025年,航道通航里程达到 4000 公里以上。
第五节 构建一体化智慧交通体系
加快贵阳、遵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增强贵州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的枢纽作用。建成一批以铁路车站、机场、重要汽车站为主体的综合客运枢纽,推进多种交通方式一站式 “ 零换乘 ” 无缝衔接。加强慢行交通、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推广车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提升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快城市智慧停车系统、智慧公交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探索建设下一代智能交通。
第四十三章 着力优化电网建设
加快电网与电源建设协调发展,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为保障能源安全和电力供应提供重要支撑。
第一节 构建坚强的输电网网架
实施 500 千伏威宁变、习水变、水场变等重点输变电工程,推进奢香 — 鸭溪、兴仁换流站 — 独山等 500 千伏主通道建设,建成 “ 三横两纵一中心 ”500 千伏骨干电网网架。深入实施国家 “ 西电东送 ” 战略,确保 “ 黔电送粤 ” (含 “ 黔电送深 ” )800 万千瓦输送容量和年送电量 500 亿千瓦时的通道能力,外送湖南、重庆、广西等周边省份 100 万千瓦输送容量和年送电量 60 亿千瓦时的通道能力。巩固完善 220 千伏电网,加快建成 “ 环网为主、链式为辅、网间支援 ” 的电网结构。有序推进贵州电网和兴义地方电网 “ 两网融合 ” 。
第二节 加快智能安全配电网建设
加强城乡电网升级改造,优化电网网架结构,加快智能电网设施布局,提高电能质量和服务水平,建成可观可控的城市低压透明电网,推进农村配电网优化升级,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强化电网安全管理,优化电网调度、运行维护和风险管控,建设保底电网。强化电网应急保障设施配备,保障极端条件下电力供应,提高电网灵活、坚强、协调防灾抗灾能力。到 2025 年,城乡配电网自动化覆盖率达到 100% ,城镇供电可靠率提升到 99.95% ,农村供电可靠率提升到99.91% 。
第三节 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实施充电基础设施进机关、进住宅区、进公共服务区、进人口集聚区、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上高速公路“ 六进一上 ” 行动,扩大充换电设施覆盖范围,推动城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加油(气)站充换电设施全覆盖。鼓励车企配建、家庭自建、小区共建充电桩。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加强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巡查检修,提高设施设备使用效率。到 2025 年,新建充电基础设施 20000 个以上,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提高到 3.5 千瓦 / 辆。
第四十四章 积极推进地下管网建设
加快地下管网建设,进一步提升城镇运行效率,构建布局合理、有序高效、运行安全的地下管网建设管理体系。
第一节 加快城镇地下管网建设
因地制宜实施供水、雨水管网建设改造,扩大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强化供水管网漏损管控,推进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城镇供水保障能力和防洪排涝能力。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和老旧破损管道更新改造,推进雨污合流管道分流改造,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加快强弱电、移动通讯等空中管线入地改造。统筹各类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应急防灾全过程,提升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水平,提高地下管网应急防灾能力。 “ 十四五 ” 期间,累计建设改造城镇供水管网 2000 公里、雨水管网 1500 公里、污水管网 2000 公里。
第二节 稳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坚持 “ 先规划、后建设 ” ,稳妥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引导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结合新区和产业园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推动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热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入廊,提高地下综合管廊使用效率。在国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我省地下管线入廊收费政策。到 2025 年, “ 马路拉链 ” 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第四十五章 积极推进油气网建设
加快全省油气 “ 一张网 ” 建设,优化完善油气设施布局,完善省内支线网络和城镇管网,构建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竞争有序的油气输配网络体系。
第一节 加快油气管网建设
推进经贵州连接到周边炼油企业的输油管线建设,支持中石化、中石油、国家管网公司等企业在贵州新建油品管线,提高省内油品资源供应能力,形成 “ 一专两干三支线 ” 油品管道输配网。推进天然气川滇黔桂输气管道建设,形成以中缅、中贵、川滇黔桂 3 条国家干线和 8 条省级支线、 45 条县级联络线为骨架的全省天然气输配网,提高管道天然气下载能力,加快引进川气、渝气等优质天然气入黔。推进特许经营区域内配气管道建设,持续扩大配气管道覆盖范围和供气能力,加快配气管道向乡镇延伸。推进油气管网智能化建设,提升管网智能高效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到 2025 年,成品油管道突破 1000 公里,天然气输气管道突破 4000 公里,实现管道天然气 “ 县县通 ” 。
第二节 推进油气储备设施建设
健全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的石油战略储备体系,优化油品储备设施布局,增强油品储备能力,新建适量油库、加油站,改扩建部分老旧油库,建成西南地区成品油战略储备基地。加快完善天然气储配设施,推进负荷中心城市高压管道、高压球罐、液化天然气储气站等多种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统筹形成不低于保障全省 3 天日均消费量的储备能力,推动城镇燃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 5% 的储气能力。到 2025 年,全省油库库容达到 150 万立方米以上,储气能力达到 2.4 亿立方米以上。
第四十六章 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网建设
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创新能级迈向国内一流水平。
第一节 加快高速智能信息网络建设
加快 5G 网络建设,推进重点产业典型场景 5G 基站建设,优先在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重点产业园区、 4A 级以上旅游景区、大型商务楼宇和企业集团进行布局,推动 5G 城市规模组网,完成 5G 全面商用。强化关键枢纽设施布局,推动我省本网直联电路与周边省会城市、重要节点城市、数据中心城市连接,积极支持互联网企业或第三方企业建设数据中心直连网络。扩容贵阳 · 贵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带宽,提升贵阳 · 贵安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访问性能。推进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升级改造,推动建设 SDN 、 NFV等新型网络,争取建设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加快建成 “ 光网贵州、满格贵州 ” 。到 2025 年,累计建成 5G 基站 12 万个以上,互联网出省带宽能力达到 4.5 万 Gbps 。
第二节 加快数据智能设施建设
加快中国南方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建设,推进腾讯、华为及基础电信企业等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建设,打造国家级数据中心集聚基地,推动存储型数据中心向生产型、高安全、绿色化数据中心转型升级。全力争取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主节点,积极融入国家算力网,依托 “ 一云一网一平台 ” 构建 “ 数网 ”“ 数纽 ”“ 数链 ”“ 数脑 ”“ 数盾 ” 协同创新体系,提升云计算、云存储、云安全等通用化云服务能力。推进 “ 大型 + 边缘 ” 数据中心、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建设,探索边缘计算数据中心模式,建设技术超前、规模适度的边缘计算节点。到 2025 年,全省数据中心规划安装服务器 400 万台以上,建成 P 级算力中心。
第三节 加快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建设
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培育打造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 APP 和微服务资源池。加快电子、电网、白酒、磷化等行业国家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贵阳)灾备节点建设,建成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和标识解析体系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加快物联网建设,推进工业、农业、交通、能源、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感知设施规模化部署,搭建城市级物联网接入管理和数据汇聚平台。以水电气表智能计量、环保监测、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为切入点,逐步扩大物联网应用范围。推动智慧杆塔建设,实现 “ 一杆多用、多杆合一 ” 。
第四节 加快创新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创新平台、智能语音开放创新平台、自动驾驶和智能机器人研发平台等建设,推进深度学习框架、智能芯片产品研发和应用,建设人工智能实验室。加快部署区块链设施,打造以 “ 享链 ” 技术为核心的城市级自主可控主权区块链平台,推动在 “ 云上贵州 ” 平台部署标准化、模块化的区块链底层基础服务。加强北斗卫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高精度区域基准站网,推进建设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加快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贵州分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北斗应用服务能力。加快数字基础设施核心技术和应用技术协同攻关平台建设,推进 5G 增强技术、 6G 技术研发和 5G 极简链接、超大宽带、超低时延等关键技术验证。
第十一篇 加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力度,凝聚高质量
发展精神力量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
第四十七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主流舆论阵地建设,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持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一节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结合贵州实际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建好用好全国、全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深化千团万场 “ 七进 ” 大宣讲。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 “ 群英谱 ”“ 贵州好人 ” 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健全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新兴社会群体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形式。
第二节 持续巩固主流舆论强势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推动新闻宣传、舆论监督、决策参考三位一体、协同发力,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把握好时度效,大力开展主题宣传、形式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等,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完善和健全导向正确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提质改造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媒体监测监管平台。加快建设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大力实施 “ 黔净 ” 网络空间清朗工程,持续开展亮网、净网、护网、强网 “ 四网行动 ” ,建立网络舆情信息预警联合研判机制,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网络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预警,做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节点、重大事项舆情监测研判和管控处置,守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底线。
第三节 持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公民道德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实施 “ 家家幸福安康 ” 工程。广泛开展文明社会风尚行动,倡导文明礼仪新风、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开展移风易俗,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大力倡导雷锋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加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倡导节约健康饮食文化,形成文明餐饮新风尚。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
第四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建设工程,建立一批主题教育、培训和理论研究基地,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和研究工作,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现市(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全覆盖,每年创建 10 个左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50 个左右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基本实现 “ 互联网 + 民族团结 ” 云平台市(州)全覆盖。在民族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和推进移风易俗,促进各民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基本实现 60 岁以下少数民族劳动力能够听懂会说国家通用语言。加强民族工作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
第四十八章 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护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和生态文化,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第一节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合理规划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多彩贵州艺术中心、省文化馆、省档案馆(新馆)、省文学馆等项目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市(州)级、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生态博物馆)、美术馆。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升级迭代,推动广播电视网络“ 云、网、端 ” 资源要素有效整合,巩固拓展广播电视 “ 村村通、户户用 ” 工程建设成效。加快数字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村史室、戏台等设施建设,实现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健全基本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深化中国(贵州)智慧广电综合试验区建设。到 2025 年,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
第二节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深入挖掘和传承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阳明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大力保护和弘扬长征文化,加强长征沿线文物、烈士纪念设施和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利用,建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实施好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人才提升六个基础工程。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做好文物与考古研究传播,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弘扬民族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化村建设。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加强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深入实施中国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工程。支持申报侗族村寨世界文化遗产、黄果树 · 屯堡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管理和保护,开展传统民居、历史建筑、农业文化遗产、工业遗产等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 “ 三线 ” 建设相关遗址的保护和资源的深度利用开发,充分发挥 “ 三线 ” 建设博物馆宣传教育作用。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推进《贵州文库》(第二期)的编撰、出版。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和开发工作。
第三节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引导激励机制,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城乡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不断推出反映新时代新气象、汇聚正能量的文艺精品。持续办好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节、全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 “ 三下乡 ” 、百姓大舞台、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送书送戏送展览下基层、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公益文化活动。倡导全民阅读,加快推进 “ 书香贵州 ” 建设,建设一批城市主题书房。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化工程,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建设和提升多彩贵州文化云平台。建好新型特色智库。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团体,推进文艺名家工作室、文艺人才孵化基地建设。发挥好贵阳孔学堂、阳明文化遗址等场所的文化教育功能。建设数字公共文化资源 “ 进村入户 ” 服务点。
第四十九章 推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改革创新,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塑造文化产业品牌,推动贵州文化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第一节 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培育工程,大力发展民族民间工艺、演艺、音乐、影视、娱乐、出版等传统文化产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推动传统文化产业提质升级。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着力培育发展动漫、影视制作、演艺会展、广告传媒、网络文化、数字出版、虚拟现实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 “ 文化 + 多产业 ” 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积极发展博物馆、图书馆文创产业。深入实施县域文化产业发展 “ 三个一 ” 工程,促进地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丰富农村文化业态,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规范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建设一批高起点文化产业园区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支持贵州现代文化创意与数字出版产业基地、贵州国家广告文化产业园、 “ 贵银 ” 文创产业平台等重大项目建设。到 2025 年,文化产业营业收入达 1800 亿元。
第二节 塑造文化产业品牌
以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历史文化、 “ 三线 ”文化等为依托,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着力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深入推进 “ 多彩贵州 ” 等民族文化品牌建设,支持推出多彩贵州贵银、多彩贵州文旅综合体、多彩贵州新媒体等系列品牌,提升蜡染、刺绣、民族服饰、漆器等特色产品品牌知名度,打造都匀秦汉影视城、毛尖小镇影视城等影视拍摄和服务品牌,充分发挥省域品牌示范带动作用。到 2025 年,形成 30 个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传播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品牌。
第三节 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
进一步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推进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健全富有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整合资源、聚合资本、融合产业兼并重组,培育壮大一批骨干国有文化企业。鼓励推动贵州出版集团、多彩贵州网、贵州文产集团等一批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股改上市,打造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规范建设各级国有文艺院团。积极引进 5 个以上拥有原创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文化企业,带动文化产业集群发展。扶持发展一批中小微文化企业和民营骨干文化企业,大力发展演艺经纪、版权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担保拍卖等各类文化创意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影视金融、网络票务、数据分析、市场营销等专业服务企业发展。到 2025 年,力争培育 3 家以上产值超过百亿的文化企业,上市企业达到 2 家以上。
第十二篇 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动
力
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第五十章 完善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加快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体制基础。
第一节 加快完善产权制度
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加快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管理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明确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关系和权责。修订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有效调动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运用力度。
第二节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严格落实 “ 全国一张清单 ” 管理模式,全面清理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建立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破除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推动 “ 非禁即入 ” 普遍落实。
第三节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强化外部监督,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涉嫌违反公平竞争问题的反映和举报。建立专家智库,强化第三方评估。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查处行政垄断、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宣传培训,切实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第五十一章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点,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正。
第一节 培育发展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鼓励探索开展工业标准地和混合用地改革。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积极推动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完成股份制改造成功的企业转入新三板、科创板、创业板、主板(含中小板)或其他境外资本市场。加强省级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扶持一批优质后备企业上市挂牌。加快推进债券市场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多样化债务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科技保险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证券化,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第二节 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
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健全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水权等市场化交易体制机制。完善城镇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和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政策。积极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稳妥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培育技术交易市场,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技评估机构等对科技成果、专利等资产进行专业化评估,促进技术要素有序流动和价格合理形成。
第三节 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提质增效
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完善市场运行和监管规则,全面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立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构建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市场体系,继续实行 ETC 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打折优惠、部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和鲜活农产品运输 “ 绿色通道 ” ,促进货物运输降本增效。加快推进电信行业提速降费,推动金融、旅游、咨询、中介等服务市场提质增效。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全链条标准体系建设,发展 “ 互联网 + 流通 ” ,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第五十二章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第一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基础能源、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应急体系等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进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有序退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战略重组,组建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持续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统筹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划转和接收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企业与其他各类所有制经济实施双向改革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
第二节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壮大民营经济,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支持优强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开展增资扩股、并购重组等股份制改造,打造一批全国民企500 强企业。改善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增加信用贷款比重,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开展 “ 百名行长进民企 ”“ 百行进万企 ” 等活动。到 2025 年,民营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60% 以上,市场主体突破 500 万户,其中企业主体 120万户,规模以上企业 1.6 万户。
第三节 稳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持续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加快完善电力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升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一步降低产业用电价格,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建立健全天然气产供储销价格监管体系,稳妥推进天然气销售价格改革,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推进水价、水利投融资体制、水务一体化改革,进一步改革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价格机制。清理规范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行业收费,促进行业提质增效和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城镇供水、污水处理等领域和以参股形式开展增值电信业务。
第五十三章 深化农村改革
深入推进农村 “ 三变 ” 、产权制度和支持保护制度等改革创新,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激发乡村发展新动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供给。
第一节 深化农村 “ 三变 ” 改革
推广 “ 三变 ” 改革经验,建立健全 “ 联股联业、联股联责、联股联心 ” 新机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广 “ 保底收益 + 效益分红 ”“ 订单收购 + 分红 ”“ 土地流转 + 优先雇用 + 社会保障 ” 等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村集体耕地、林地、草地、“ 四荒地 ” 等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协商入股新型经营主体或组建股份企业。引导农民以其自有资金、物资设备、技术或劳动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资源资产,协商入股新型经营主体成为股东。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引导将政府投入到农村形成的集体积累和存量资产,以及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类扶持资金,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户持有的股金,集中投入到新型经营主体,同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实行按股分红、利益共享。 “ 十四五 ” 期间,实现农村 “ 三变 ” 改革全覆盖,村集体经营收入50 万元以上的村达到 15% 以上。
第二节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积极拓展土地确权成果应用,认真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全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进一步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确权登记制度,拓展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云平台功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统一登记,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推进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 “ 三权分置 ” 改革,落实宅基地集体使用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地 “ 三权分置 ” 和适度规模经营。深入推进六盘水、毕节和湄潭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推进息烽、金沙等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到 2025 年,以市(州)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 50% 以上。
第五十四章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推进 “ 放管服 ” 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
第一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 证照分离 ” 改革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分类改革,推动 “ 照后减证 ” 和简化审批。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改革,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实施统一赋码。深入开展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建设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全面推行 “ 一网通办 ”“ 一站式服务 ”“ 一次性办结 ” 。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全面推行 “ 互联网 + 工程审批 ” 。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投资项目线上核准。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并联审批,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
第二节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建立健全投资项目 “ 三个清单 ” 动态管理机制,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完善政府投资体制,不断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改进政府投资安排方式,加强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融资机制,优化拓宽融资渠道,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作用。加快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方式提升信用等级、担保能力,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省市两级联合担保,弱化、取消反担保物。推动采用政府、信用评级较高的国有企业共同出资等形式再组建一家 AA+ 级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或再担保公司,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城投企业发行境外债券,加大优质资产证券化推进力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加强村镇银行管理。
第三节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衔接挂钩机制,研究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明确省以下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系列政策,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强化财政资金、国有资产、金融资源协同,研究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按照法定授权完善现行税收制度,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和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落实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设在我省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完善税收属地征管、税种分成的配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耕地占用税法,建立对政府投融资企业税收申报事前审核机制。
第十三篇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确保高质量发展成果
更多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共建共享的民生保障体系,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五十五章 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收入
实施城乡居民增收工程,千方百计拓宽居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第一节 拓宽居民增收渠道
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落实中央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政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丰富拓展租金、股息、红利等有效投资渠道,提高股权红利收入。积极推动创新创业,大幅提升经营性收入。深入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和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更有保障的财产性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节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
完善以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社保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提升普通劳动者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 3:1 以下。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积极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推动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登记信息系统,构建高效的收入监测体系。
第五十六章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多措并举拓展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能力,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努力扩大就业,健全稳就业工作协调责任机制,打造创业者、就业者友好成长型省份。
第一节 多渠道扩大就业
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基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的新就业形态,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支持双创示范基地、专业化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建设,以创业带动就业。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鼓励本省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行动计划、 “ 三支一扶 ” 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机关企事业单位优先拿出一定比例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优先招录退役军人。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300 万人。加大对易地搬迁群众的就业扶持,依托当地开发区、产业园区挖掘就业岗位等多种渠道,确保有劳动力搬迁家庭每户至少 1 人实现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第二节 加快提升劳动力就业能力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和能力评价体系建设,建立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着力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人才评价机构,不断提高劳动者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和效益。实施 “ 种养能人 ”“ 经营人才 ”“ 家庭管家 ” 等培养工程,着力打造具有贵州特色和技能优势的 “ 贵州工匠 ”“ 黔灵家政 ”“ 贵州绣娘 ”“ 贵州护理 ” 等职业技能服务品牌。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行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实施西部(贵州)农民工技能免费培训工程,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东西协作。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第三节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加快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 “ 互联网 +” 就业服务,建立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到 2025 年,实现县乡全覆盖。健全劳动保障政策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强化劳动权益保障。依法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设 “ 互联网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服务平台,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查处 “ 黑中介 ” 等人力资源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七章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提升教育质量,实施育智兴黔工程,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建设特色教育强省,让人民享有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
第一节 促进基础教育提质扩容
加强基础教育办学力度,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提质,优化布局和办园结构,重点发展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建设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移民搬迁安置地、民族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 2025 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不低于 60%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84% 左右,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提高到 94%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优化中小学校布局,重点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完善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每个乡镇设置不少于 1 所标准化寄宿制小学。落实 “ 五育并举 ” ,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品德引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实施 “ 阳光校园 · 智慧教育 ” 工程,深入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到 2025 年,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 10 个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6% 以上。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进普通高中向县城集中,到 2025 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 。
第二节 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
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实施中职 “ 强基 ” 、高职 “ 双高 ”和 “ 黔匠 ” 培养工程,确保实现未升入高中或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接受中高职、技工教育全覆盖。优化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建设 3—5 所国家 “ 双高计划 ” 高职院校、 15 所左右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 60 所左右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100 所左右中职强基工程学校。加快清镇职教城建设。继续优化 “3+3”等中高职衔接培养模式,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专业能力证书互通衔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布局建设 10 所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加强继续教育,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水平。实施希望工程升级版,助力乡村师生提升素质。积极发展老年教育。
第三节 着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进一步优化高等院校结构,实施高校提升行动,支持贵州大学等高校建设 “ 双一流 ” 大学,支持省属高校加快发展,支持市(州)高校特色发展。大力实施 “ 双万计划 ” ,纵深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争取建设 60 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80 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实现 2—3 个学科(群)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积极支持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力争新增 3—4 家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支持花溪大学城完善功能、提质发展。到 2025 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50% 。
第四节 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思政和理想信念教育,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继续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和未来校长培养计划,建设省市县骨干教师和名师名校长梯级队伍,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落实地方政府保障教师工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水平。实施“ 银龄讲学计划 ” ,鼓励省内外退休优秀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教学。到 2025 年,培养乡村骨干教师 15000 名,省市县骨干教师达到 5 万人以上。
第五节 深入推进教育改革
深化办学体制、教育管理、教育评价改革,深入推进教育领域 “ 放管服 ” 改革,落实好取消、下放和转变服务方式的教育行政审批改革任务。统筹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保障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坚持民办教育公益导向,促进民办教育提质发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深化体教融合,加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提升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分类考试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招生模式,完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第五十八章 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社会保障提升工程,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第一节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
健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管理体制,推进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全省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全部纳入工伤参保范围,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建立与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范围。健全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机制。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社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到 2025年,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796万人、 1980 万人,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 330 万人、 500 万人。
第二节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加快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多层次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合理动态调整机制,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 “ 物资 + 服务 ” 的救助方式。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提高社会救助基层经办能力和水平。加强救助管理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市、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提质改造力度,实现救助管理服务功能县级全覆盖。
第三节 大幅提升社会福利保障能力
大力扶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倡导社会互助,完善监管体系。新建 1 个省级儿童康复医疗服务机构,提质改造 10个区域性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新建 26 个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现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全覆盖。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拓展残疾人社会福利覆盖范围。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提质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集中供养、康复、护理、医疗为一体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新建、改扩建一批殡仪馆,加大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加快补齐农村殡葬服务短板,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四节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好新市民、低收入和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2 万套,发放城镇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9 万户,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15 万套。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加强对改造后的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和排查,对因地质灾害、天气影响等自然因素造成结构破坏的住房进行分级修缮,确保农村住房安全。逐步推进农村集体租赁住房建设,保障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需求。
第五节 健全退役军人保障体系
健全退役军人事务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和优化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拓展就业创业领域,落实优惠政策,提高就业安置质量。完善待遇保障制度,加强综合服务保障能力,按照 “ 五有 ” 要求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对县级以上军休小区、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提质改造,新建、改扩建一批光荣院、优抚医院,推进军人公墓、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建设,实施安顺荣军康养医院等一批重点项目。
第六节 保障妇女儿童基本权益和促进青年发展
深入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权利,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教育权利,持续提高受教育年限和综合能力素质。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提高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严厉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深入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严厉打击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治理机制,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进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大力实施青年培养十大重点工程,搭建青年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平台,发挥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
第五十九章 加快推进健康贵州建设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加快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一节 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改善疾控基础条件,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加快推进省重大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基地建设,提升市、县级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健全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依托市、县级医院建设医学救援分中心,加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创伤科建设。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深度协作。推进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组建高水平重大疫情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物流网络。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广泛普及健康知识,推广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创新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
第二节 加快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争取国家支持在我省布局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加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医疗中心建设。以肿瘤、神经、心血管、儿科、呼吸和创伤为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级重点专科,持续巩固提升县级 “5+2” 重点专科建设成果。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推进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等专病中心。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急救网络,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着力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中心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创建一批达到二级及以上医院水平的社区医院。鼓励支持社会办医。推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试点省和国家 “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 示范省建设。继续实施退休医师返聘 “ 银龄计划 ” 。
第三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机制。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建立以城市三级医院牵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城市医疗集团管理模式。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强双向转诊,促进分级诊疗。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县域综合医改。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
第四节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加强全民健身中心、运动健身场馆、健身步道、城镇社区体育健身、农民体育健身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老年公共体育设施。开展全民健身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部队、进农村 “ 六进 ” 活动,完善城市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鼓励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到 2025 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 平方米以上。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健全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 2 名。扶持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办好省运会、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残疾人运动会、省老年人运动会等。健全备战组织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建设2—3 个国家级单项运动训练基地,打造国内一流的生态型多梯度亚高原训练基地,力争巴黎奥运会和第十五届全运会取得好成绩。
第六十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贯彻落实好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完善生育服务体系,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 提高人口优生优育水平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构建政府部门和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的生育支持公共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加强优生优育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快基因测序平台建设,提高产前筛查率。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健康儿童计划,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到 2025 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 5.6‰ 以下。
第二节 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支持体系,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指导。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等资源,建设一批普惠托育机构和托育服务设施。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大型园区建设服务区内员工托育设施。鼓励公立幼儿园增设托幼班。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三节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推进世行法开署联合融资贷款项目,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城市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工程和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 2025 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 1 所老年养护楼,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50% 。建设一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推动集中养老、日间照料等服务逐步覆盖所有城镇社区。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会化中高端养老市场,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加强老年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推动建设老年医院、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和康复医疗机构。依托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机构为失能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加快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十四篇 加大统筹发展和安全力度,营造高质量发展良好
环境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强化经济和公共领域安全及应急管理,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工作格局更加成熟定型。
第六十一章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加强各类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建设,努力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
第一节 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实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 减量控大 ” 工程,全面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防范化解煤矿、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发生重特大事故。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 “ 四个最严 ” 要求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 99% ,省内生产、流通的基本药物监督抽检覆盖面达到 100% 。推广 “ 互联网 + 执法 ” 系统应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切实防范生物安全风险,加强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有效防控外来物种入侵和外来有害生物危害。
第二节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成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推进全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重点省建设。健全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提升行动,降低城乡水旱和冰雹灾害损失率。建设完善防震减灾体系,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提高我省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
第三节 强化经济领域安全保障
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落实粮食安全战略,建设高质量粮食收储供应体系、绿色高效仓储物流体系、高效运转物资储备体系,推进各市(州)粮食物资安全保障中心建设,到 2025年,完好仓容达到 550 万吨。实施能源安全战略,发挥国家能源基地战略支撑作用,强化煤、水电、油气、风、光、地热等多元能源供给,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统筹推进金融机构监管、降低企业杠杆率、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 “ 七严禁 ” 和 “1+9” 债务管理系列政策,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多措并举化解存量债务。
第四节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建设,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强化反恐维稳工作,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健全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完善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强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和命案防控,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禁毒 “ 大扫除 ” 专项行动。加强社会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建设智慧公安、智慧监狱,进一步提高对各类社会安全风险的预测预警预知预防能力。加快构建现代警务体系,深化警务运行机制变革,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强化城市安全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到 2025年,建成 9 个市(州)中心城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积极创建县级城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隐患。
第五节 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融合发展
深化资源要素共享,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我省在国家战略安全中的作用和优势,推进国防科技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能力建设,促进 “ 军转民、民参军 ” 和军民共建共享共用,推动贵阳贵安数据驱动融合发展重点区域建设。提高党管武装工作质量,深化民兵和征兵调整改革。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做好国防动员、双拥双建等工作,探索推进 “ 双应 ” 一体化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支持驻黔部队现代化建设。加强人防工程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第六十二章 大力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构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一节 健全地方法规体系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好各领域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地方立法全过程,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积极探索建立破解制约我省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充分发挥其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加快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立法评估制度,科学评估法规规章实施效果。统筹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修订废止工作,及时对现有地方性法规规章修改完善,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和新领域立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法治监督保障体系。
第二节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权威高效和执法严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和行政执法、国家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行政府职能清单管理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素养。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 “ 数字法治 · 智慧司法 ” 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及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
第三节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新风尚。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普法方式,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提升 “ 八五 ” 普法实效。推广 “ 法治毕节 ” 创建经验。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法治乡村,深入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
第六十三章 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坚持预防预备与应急处突相结合,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覆盖突发事件全过程应急管理机制,强化事前预防,加强事中事后应对处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节 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管理体制
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构建明晰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加大应急管理在政府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强化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打通应急管理 “ 最后一公里 ”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全社会动员机制,推动建立与全国特别是周边省市区的灾害事故应急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军地联动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机制,强化军地协同救援。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推动建设国家(贵州)区域性应急救援航空基地和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
第二节 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预警响应机制
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预警机制和重大疫情响应机制,加快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范围。健全重点行业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科学编制修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专家组在预警处置中的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健全灾害事故分级分类应急响应机制和标准体系,完善分级负责制度,明确分类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巡查督察、督导考核职能,加强各地各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
第三节 加强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以机构队伍、制度体系、应急预案、物资装备及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和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应急救援中心。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各级应急管理队伍补充综合性技术人才长效机制,推动每个县建立一支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条件的乡镇建立专职救援队伍,每个村建设应急救援基层服务站点。建设 “ 智慧应急 ” 体系,建立贵州应急管理云平台。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培训,鼓励发展应急志愿服务,提升公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社区创建。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区域布局,加快形成省市县三级物资储备网络。
第六十四章 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模式创新
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第一节 加快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多方参与社会治理的协同机制。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政府治理方式,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人们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不断完善信访维稳工作联动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快提升易地扶贫安置点社区治理能力水平,实现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全覆盖。
第二节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健全党组织领导、村(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框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 “ 党建 +” 治理模式。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强化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建立健全人民意见征集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 枫桥经验 ” ,推广 “ 余庆经验 ”“ 福泉 112 模式 ”等,着力打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 “ 最后一公里 ” ,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城乡社区组织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推进城乡社区基层治理信息化建设,统筹建设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
第三节 健全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健全信用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用数据归集、共享、使用,利用 “ 互联网 +” 强化信用监管力度,构建信用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建设和完善 “ 信易贷 ” 平台,加快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严重失信主体认定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失信记录和失信信息披露制度。开展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切实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和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支持各类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健康发展,依法推进公共信用系统与征信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持续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推进诚信贵州建设。
第十五篇 强化规划实施和监督,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
成
保障 “ 十四五 ” 规划有效实施,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有效配置各类资源,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强大合力。
第六十五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从系统论出发优化经济治理方式,加强全局观念,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监督体系,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使监督融入 “ 十四五 ” 建设之中。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确保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规划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社会力量,广泛凝聚全省人民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归国留学人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挥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做好民族工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第六十六章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批准、政府编制实施的发展规划工作机制。按照谁牵头编制谁组织实施的原则,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强化规划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提升规划实施效能。对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确保如期完成。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优先列入年度计划统筹推进,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省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要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实施的建议,评估报告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强化规划监督与考核,进一步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规划编制部门要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实施进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省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省有关部门和市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相挂钩。
第六十七章 规范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
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更改规划。当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原因,造成实际经济运行、社会发展与省发展规划目标发生较大偏离时,或因国家调整相关指标等,经评估确需对省发展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时,须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内容,由省政府提出调整建议,经省委同意后,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对列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确因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进行调整变更的,按程序报审。省发展规划修订后,相关省级规划相应进行调整修订,由规划编制部门提出建议,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衔接论证后,报原审批主体批准。
第六十八章 强化规划统筹管理与衔接协调
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以省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全省各级规划共同组成的全省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规划管理制度,发挥省级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将全省各级各类规划统一纳入信息平台,加强规划目录清单和编制备案管理,推动规划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强化全省各级各类规划与省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衔接协调,完善年度计划落实发展规划机制,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强化金融、产业、区域和公共政策等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保障省发展规划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