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更新)
牡丹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十四五 ”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十四五”规划,对于巩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重大意义。本纲要是根据《中共牡丹江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牡丹江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奋斗目标在规划期内的战略部署和政策取向,是今后五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牡丹江新征程
“ 十四五 ” 是牡丹江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牡丹江推动晋位争先重振雄风的战略攻坚期。站上新时代新起点,要发挥牡丹江独特优势,抓住用好新的战略机遇,筑牢高质量发展基底,加快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奋力谱写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篇章。
第一节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 十三五 ” 时期,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紧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主题,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 “ 十三五 ” 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牡丹江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做实做优做深 “ 三篇大文章 ” ,恒丰、烟厂等 “ 老字号 ” 企业加速改造升级,绿色食品、石墨等 “ 原字号 ” 资源持续深度开发,新文创、服务外包、数字经济等 “ 新字号 ” 产业逐步发展壮大,万达、恒大、中林、中农批等行业领军企业先后落户,全市年均推进亿元以上项目超过 150 个,重大项目建设支撑作用显著提升。有力践行“两山”理念,镜泊湖世界地质公园、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通过验收,“冰雪胜境,避暑天堂”牡丹江旅游品牌叫响全国,我市获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中国“ 2020 冰雪旅游十强市”。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与八一农垦等高校院所搭建校企产学研合作平台,成功建立哈工大 6 个 “ 头雁 ” 团队工作站, 44 项科技成果获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实现 “ 双50” 目标,技术合同成交额累计突破 10 亿元。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加两倍,纳入国家级中小企业评价库企业达到 179 户,内防喷器压力自动检测设备等 5 个项目获批省首台(套)创新产品项目,卷烟材料等 6 户企业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恒丰、百威、红星等骨干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穆棱市获批县域首批省级高新区。
“三大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29 个建档立卡村、 6747 名贫困人口提前一年实现脱贫, “ 两不愁、三保障 ” 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生态优势更加凸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万元 GDP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建设用地占用面积全部达标,森林覆盖率达到 65%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保持在 90% 左右。防控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效明显,在全省率先将处置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非法集资新发案件下降 24% 。宁安、城郊信用联社完成清产核资。通过债务展期、置换、重组、周转金、预算安排、处置资产和开展稳债化险资金阳光化存放,妥善处置到期债务。深入开展 “ 五清 ” 行动,调整支出结构,守牢了 “ 五保 ” 支出底线。
乡村振兴全面实施。粮食产量近 60 亿斤,粮食生产实现 “ 十八连丰 ” ,菌、菜、牧、林等特色种养殖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 65% ,农民收入稳居全省首位。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500 户以上行政村实现交邮合作站全覆盖,创建全国文明村镇 13 个、乡村旅游重点村3 个、特色小镇 2 个,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开放优势更加突出。绥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 B 型)成功获批,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绥芬河片区、东宁片区挂牌, “ 哈绥俄亚 ” 跨境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营,绥芬河口岸成为全国首个离境退税陆路口岸、东宁口岸被列为国家农产品“绿色通道”口岸,对俄非油贸易稳居全省首位,沿边开放加快向全域开放迈进。境外园区扩展至 15 个,东宁成为国家级“农业对外开发合作试验区”。与哈尔滨新区和保税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东莞市对口合作持续深化,区域合作取得新进展。
深化改革成效显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辖区内农垦、森工系统政府行政职能顺利移交承接。 “ 放管服 ” 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 一网通办 ” 率达到 92.6% ,市直审批服务 “ 办事不求人 ”达 604 项, “ 恒丰速度 ” 项目审批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和行政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率先完成国家验收。
城市功能持续改善。牡绥高铁、哈牡客专、牡丹江火车新站竣工通车,助推牡丹江进入高铁时代。虹云桥改造、南北太平路下穿、牡丹江大桥扩建、西十一扩宽改造等重大项目开通运行,牡丹江成为全省唯一的“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提升了城市国际化形象。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明显提高,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持续推进,供水、供热、供气管网改造扎实开展,燃气普及率达到 99% ,累计改造老旧小区 96.3 万平方米、棚户区13071 户,城市功能显著提升。
民生保障显著提高。财政用于民生支出比重保持在 80% 以上,累计对上争取资金超过 1000 亿元,世行智能公交、奋斗水库等重大民生工程建成使用。城镇居民收入保持全省前列,居住环境、居住条件持续改善,就业岗位持续增加,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社会救助标准 “ 十四连增 ”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 十六连增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 10 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牡丹江获批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海林市成为国家级健康促进试点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发展,“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基本全覆盖。保供稳价全面到位,城市文化品质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 平安牡丹江 ” 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被国家连续八次评定为“全国双拥模范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为守护国门、省门做出了突出贡献。
党的建设扎实有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 ” 专题教育、 “ 两学一做 ” 学习教育、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主题教育,持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倡廉,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断巩固发展,政治生态得到修复净化,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持续向善向好。
“ 十三五 ” 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得益于全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益于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做好 “ 三篇大文章 ” ;得益于深入践行 “ 两山 ” 理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价值转化;得益于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发展生态。
第二节 发展环境深刻变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从国际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使世界大变局加速演变,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市深化对外开放面临更大挑战。同时,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进入新时代,我国与相关国家共同利益纽带更加稳固,为我市深化对俄、日、韩开放合作带来新的战略机遇。
从国内看,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挑战。同时,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发展韧性强劲,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为我市更好地发挥沿边开放比较优势创造了有利条件;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有利于我市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从全省看,城市间竞争更加激烈,对我市晋位争先带来一定挑战。全省实施 “ 六个强省 ” 战略,推进 “ 百千万 ” 工程,全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有助于我市加快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能级;全省加速构建哈长城市群区域发展格局,有利于我市更好地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城市功能,打造龙江区域中心城市。
从全市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 “ 三偏 ”“ 四不 ”“ 四个短板 ” 等弱项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工业经济主导地位不突出、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不顺畅、沿边开放优势发挥不充分、区域中心城市功能不完善,综合优势尚未得到充分释放。同时,我市内生发展动能持续积蓄,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成、重大开放平台建立健全、重大产业项目加速布局,全省旅发大会开启 “ 牡丹江时刻 ” ,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加速集聚,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条件。 “ 十四五 ” 时期,我们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充分认识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提升位势,在区域竞争中晋位争先重振雄风。
第三节 到二 〇 三五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远景目标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战略安排,到二 〇 三五年,牡丹江市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城市。展望二 〇 三五年,全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的大台阶,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牡丹江;建成文化强市、健康城市,文化、教育、人才、体育、健康等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城市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本底更加牢固,美丽牡丹江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形成对俄为重点的全面开放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明显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安牡丹江”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二章 “ 十四五 ”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省委“七个着力”要求,厚植优势、补足短板,强力推进“科技兴市”“人才强市”“工业立市”“开放活市”“文旅富市”,着力取得“八个新成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确保全面建设现代化牡丹江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全市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定不移扩大以对俄为重点的全方位开放,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坚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锚定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全市发展条件,坚持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突出发挥比较优势,着力补齐发展短板,推动发展潜力充分释放、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到 2025 年,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现代产业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度做好 “ 三篇大文章 ” ,全链条抓好 “ 五头五尾 ” ,新旧动能转换取得丰硕成果,优势产业集群壮大,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提质扩容,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特色精品农业全面发展,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成效。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全面激活,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紧密融合的创新体系不断完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大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作用显著增强。
深化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营商环境全面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基本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深度融入 “ 一带一路 ” ,国际大通道进一步畅通,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绥东试验区建设高标准推进,口岸、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能力不断提高,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金融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以东北亚为重点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基本建立,开放型经济能级大幅提升,开放合作空间进一步拓展,龙江向南和对俄开放重要窗口地位更加巩固。区域合作走深走实,与东莞对口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城乡区域发展取得新成效。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 60 亿斤以上。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基本形成, “ 牡海宁 ” 城市圈高标准构建,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各县(市)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发展动能加快释放,经济总量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实现晋位争先。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产品价值加速转换,旅游、康养、食品、医药等绿色经济发展全面发力,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市达到或好于 III 类水体占地表水比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完成省下达指标,森林覆盖率达到 66% 。
社会文明提高取得新成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牡丹江地域特色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显著成效。新文创和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5% 以上。
民生福祉改善取得新成效。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达到 12 万人,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就业、教育、文化、医疗、社保、住房、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城乡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高水平全覆盖,育幼和养老体系不断健全。
治理效能提升取得新成效。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在东北地区形成高品质、高绩效的公共治理和政府服务的 “ 牡丹江标准 ” ,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安全发展持续加强。
专栏 2-1 “ 十四五 ”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第三章 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做好 “ 三篇大文章 ” 、抓好 “ 五头五尾 ” ,坚持 “ 工业立市 ”不动摇,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以新型工业化为主攻方向,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市、质量强市、数字牡丹江,强化先进制造业主导地位、新兴产业先导作用和文化旅游业磁力效应,巩固提升四大支柱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两大新兴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构建特色鲜明、绿色高效、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做强做优四大支柱产业链群
打造现代绿色食品产业集群。抓好 “ 两头两尾 ” ,加快食品产业提档升级,提升现代绿色食品产业链、价值链,推动食品产业向规模化、优质化、营养化、方便化、保健化方向发展。全力引进国际国内大型食品企业集团,支持百威英博、镜泊农发、北味食品、北纯杂粮、益优康、润乡食品、凯飞食品、红星集团、中林天恒等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开发绿色、安全、健康、营养的新型食品,做强 “ 菌肉乳,果酒菜 ” 六条产业链,做优做精食用菌、山特产、果蔬及饲料加工,大力发展休闲食品、主食加工及调味品,提高稻壳、食用菌等加工副产物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实施食品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质量安全,积极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开展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和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大雪城绿色食品品牌培育力度,突出 “ 绿色、有机、高端 ” ,打造牡丹江黑木耳、牡丹江大米等一批绿色食品地标特色品牌。到 2025 年,实现全市食品加工业产值翻一番。
整合提升林木林纸产业链。依托俄罗斯木材原料优势和我市林木林纸产业基础,鼓励牡丹江市区、绥芬河、穆棱、海林共建林木林纸产业带,构建产业链条完整、竞争优势明显的木材 — 板材 — 木制品 — 家居产业链。支持国林木业、好家木业等重点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围绕人造板材、现代家具、木质地板、木质工艺品、出口橱柜、建筑材料、木质别墅、智能家居等领域,加快开发高强度、功能化、环保型加工制品,提高木材精深加工产品比重,促进产品提档、产业升级。积极承接山东、浙江等地木材加工产业转移,拓展发展木工机械、环保胶黏剂、五金配件、彩印包装等配套领域。支持恒丰纸业、卷烟材料厂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巩固提升烟草工业用纸、薄型印刷纸等竞争优势,加强食品包装用纸、电气绝缘用纸、医用特种纸等产品研发创新,拓展产品市场领域,提升中高端纸制品比重,加强造纸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提升特色生物医药产业优势。充分利用现有药号资源、动植物中药资源和中药材进口优势,推动医药存量企业创新提升,加快医药新品种生产,健全医药营销和流通体系,打造现代中药、化学药、生物制药及保健品、汉麻医用等现代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积极引进医药战略资源和投资者,支持友搏药业、黑宝药业、灵泰药业、恒远药业等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壮大优势企业集群。依托黑龙江省中草药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提高中药材规模化种植水平,扩大俄罗斯野生中药材进口规模,加大名优中成药、名医名方二次开发力度,积极研发具备中药活性成分的新型中药产品,大力发展中间体、化学药品制剂和生物工程药物,提高原研药、首仿药、中药、新型制剂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建设北药标准化种植加工基地和北药仓储交易中心。依托生物医药重点企业和本地及周边玉米资源,大力发展多杀菌素、恩拉霉素、抗菌肽等生物农药制品,不断研发新产品。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推广药用汉麻优质品种,开发汉麻医用、生物制药、保健品、化妆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加强道地中药材质量标准和产品标准建设,完善医药产业质量安全体系,强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药品检测、新药报批等公共服务。
发展壮大特色高端装备产业。以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引进转化,推动农机装备、石油石化装备、压缩机、汽车零部件等传统装备制造业改造升级,支持富通空调、金缘铸业、北方工具、天合石油等企业做大做强。面向东北现代农业、冰雪经济等发展需求,加快植保无人机、工业机器人、医疗器械、冰雪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装备产业创新发展,优化装备产品系列和结构体系。支持牡丹江市开发区、爱民区、阳明区、西安区、穆棱市、宁安市、林口县等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地共建配套链、共享供应链,积极引进主机配套零部件企业,提高产品配套能力和协同化水平。积极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大力发展装备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培育在线检测、实时监控、远程诊断、在线维护等新业态,推动龙头装备制造企业加快向系统总集成、设备总成套、工程总承包、总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促进单纯装备制造向 “ 制造 + 服务 ” 转变。
第二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推进新材料产业延链升级。依托进口油气资源,加快炼油加工装置改造和技术提升,提高进口液化石油气( LPG )储运和加工能力,强化先进高分子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原料保障。巩固传统化工,夯实产业基础,推动基础化工产品向化工新材料领域拓展,重点发展化工原料、化学肥料、化工中间体、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积极开发新型塑料、包装薄膜、功能性膜材料、高性能纤维、光引发剂等,打造特色化工新材料基地,促进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省级石墨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林口奥丰石墨、穆棱宏旭石墨等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建设高纯及超高纯石墨、柔性石墨、石墨材料及制品、石墨烯应用等产业集群。提升玄武岩复合材料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玄武岩加工向产业化、复合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推进牡丹江国家特种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支持金刚钻、北方合金、万腾新型建材等重点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转型,聚焦有色金属、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轻合金材料、新型建筑及墙体材料等领域,做精做优铝基碳化硼复合材料、纳米级超细微粉等优势产品,拓展民用产品市场。围绕石油石化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行业发展需求,建设新材料应用示范推广平台。推进亚麻产业园建设,积极引进开发棉麻、丝麻、汉麻等混纺、交织技术,推进麻产业全产业链集群式发展。
有序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落实黑龙江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新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推动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建成投产。合理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稳步推进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开发。谋划引进风电制氢、氢燃料电池等项目,探索推进核能供暖项目。引导公交、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和个人消费者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城市公共区域充电桩。建设新能源就近消纳综合示范产业园区,促进 “ 互联网 +” 智慧能源、多能互补集成优化、新能源微电网等新模式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国家级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建设。
第三节 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升级
优化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大力实施“文旅富市”,深入挖掘我市旅游文化资源,高质量办好全省第四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商贸等产业融合发展,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功能,实现 “ 办一次会兴一座城市、活一方产业 ” ,全面提升我市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按照凝聚主题、彰显魅力、错位开发、全域联动的思路,推进建设镜泊湖生态文化旅游集群、绥芬河 - 东宁边境商贸文化旅游集群,培育壮大山水旅游、冰雪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和康养旅游等业态,叫响镜泊湖、中国雪乡、林海雪原、百年口岸等旅游品牌,聚焦 “ 夏季凉爽、冬季冰爽 ” 开发一批 “ 必游必到 ” 高品质旅游节点和旅游打卡地,优先打造牡丹江城市休闲服务区、横道河子—雪乡林海雪原度假区、镜泊湖—渤海考古公园镜泊胜景度假区、绥芬河 — 东宁边境旅游区、林口—海林莲花湖生态康养等重点旅游功能区。做大做强特色冰雪产业,升级 “ 中国雪城 ” 整体功能结构,发展特色冰雪观光、冰雪运动和休闲度假产业,开发新型高端冰雪体验项目和产品,共建 “ 哈亚雪牡镜 ” 冰雪旅游品牌线路,联手打造国际冰雪旅游度假胜地。到 2025 年,全市冰雪产业总产值达到 15 亿元。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商贸、农林、气象等深度融合发展,引导景区依托独特旅游资源实行差异化开发,打造全国知名的 “ 旅游 +” 品牌。争取开展镜泊湖区域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试点,理顺管理体制,活化经营机制。推进旅游服务区革命,建设集购物、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旅游服务区。实施智慧旅游工程,建设智慧旅游平台,完善智能旅游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智慧旅游城市。改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旅游快速专用公路、景区连接道路,完善景区 “ 最后一公里 ” 。深入实施旅游厕所工程、标识标牌工程,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打造 “ 游客第一、以人为本 ” 的旅游城市品牌。创建一批全域旅游示范县(市),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打造跨省际旅游特色区和“候鸟式”养老基地,将旅游产业培育发展成为支柱产业。
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优化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功能,加快建设商贸服务型和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畅通跨境电商物流通道,完善边境仓、海外仓等基础设施,强化一体化通关、便捷化过境运输、保税等综合性物流服务,优化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功能。提升发展哈牡绥东国际物流园区,推进华晟国际物流中心、绥芬河国际综合物流园等建设,提高运输服务能力和便捷化水平。依托中农批冷链(牡丹江)东北亚国际物流产业园、地利国际冷链物流园等,培育引进一批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推广冷链物流标准体系、服务规范和质量安全认证,构建覆盖周边市场的冷链物流体系,争创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城市。积极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快物流业智慧化转型,开展智能运输、智能仓储、智能配送、智能包装、智能装卸和智能信息处理。
加快升级现代商贸业。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改造升级太平路市级商业中心,推进西部商业中心、江南商业中心、北部商业中心和东部商业中心等区级商业中心建设,逐步健全社区商业中心。提升发展朝鲜民俗风情街、解放路百年老街、环球大道商业街等特色商业街和专业商业街。结合边境贸易、特色旅游、农产品贸易等,建设一批现代商贸特色小镇。加快推动商品交易市场提档升级,逐步搬迁中心城区大型批发市场。支持骨干商贸服务企业加快发展,振兴 “ 老字号 ” 商贸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等互联网型平台企业合作,推进无人便利店、盒马鲜生、专卖体验店、智能门店等新零售项目建设,鼓励传统企业开辟线上销售服务。落实《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 年)》,做大做强本地直播电商。进一步优化农村商贸流通布局,推进穆棱、林口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积极引导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络,合理布局农村电商服务综合站(点),提高农民生产生活便利程度。
大力发展康养服务业。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普惠和互助性养老项目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市内外旅游康养资源整合,积极发展旅居康养产业,营造温馨居住环境,制作多样化健康饮食,丰富娱乐活动,设立老年学堂,提供实时健康服务,打造“候鸟式”旅居养老基地,重点推进镜泊湖中医康养旅居示范区、雪乡中医药健康旅居示范区、海林农场养老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爱民区怡馨园晟康乐医养中心、牡丹江市疗养院、城市西部康养中心、东京城林业医院康养旅游等项目建设,完善养老机构功能,提高旅居养老水平和接待能力。
积极发展其他高品质服务业。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积极引导域外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牡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发展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进农信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发展村镇银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设立绥芬河国林木材交易中心等现货交易场所。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加强金融产品供给和创新,积极发展线上贷款和信用贷款,增加企业债使用规模。健全 “ 平安牡丹江 ” 保险服务体系,建立多元化的保险资金投资增信机制。聚焦高端研发、创业孵化、工业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平台结算、科技咨询、法律服务、劳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培育和引进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服务龙头企业和机构,建立健全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健全家政信用体系,逐步规范家政行业发展。依托服务外包产业园,积极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品质、高效益服务外包业务,鼓励服务外包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家政、养老、托育、健康、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第四节 加快推进数字化发展
培育数字产业集群。大力开展数字经济招商,引进数字经济总部企业、关键技术和优质资源,构建数字经济生态系统,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打造立足龙江东部地区、辐射俄日韩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依托北一半导体、康星电子、佳友电器等优势企业,积极承接电子信息制造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发展半导体模块、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应用软件及APP 等。加快建设牡丹江大数据产业园、西安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东安智库,推进牡丹江浪潮数字经济平台、遥感卫星数据备份中心、牡丹江市互联网产业中心、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平台建设,实施北京牡丹电子集团 AR 、 VR 科技实验室和农业 AES 科技实验室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大数据应用中心,积极发展云计算数据中心业务,加快培育平台经济、网络经济、共享经济等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扶持发展软件开发产业,形成软件开发服务外包产业集群。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各产业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发挥恒丰纸业智慧工厂等示范效应,支持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加快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进生产线自动化改造,谋划建设一批上云示范企业,全面提升 “ 两化 ” 融合水平。
加强数字化治理创新。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数字牡丹江,推进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应急处置等领域的数据应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组建牡丹江市大数据局,以数据开放、数据开发、智慧大脑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创新招商引智方式,推出基于数字技术的城市大脑、产业地图、行政审批导图等便利化举措。实施数据融通共享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数据共享开放制度,建立政府数据开放、交易流通、传输保护的标准规范,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完善政府与企业数据共享合作制度,探索授权平台企业管理部分数据,提高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互联网 + 监管 ” 水平。加快建设牡丹江市数据交易中心,探索盘活数据资产的新机制,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实施社会治理数字转型示范行动,在社会诚信、卫生防疫、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领域培育数字化社会治理应用场景。提升城乡居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推进区块链和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结合,提高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水平。围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智能制造、数字金融、产品溯源、数据共享、版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推广和模式创新,培育形成区块链应用业态环境。探索建设边缘数据中心,推动区块链在防伪溯源、司法存证、内容保护、专利交易、信用管理等领域的应用。
第五节 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
推进园区优化整合。实施园区培育 “ 百千亿工程 ” ,着力推动市开发区打造千亿级园区、各县(市)开发区打造百亿级园区。明确工业园区功能定位,推动园区共建产业链群体系。推进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容升级,加快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推动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穆棱经济开发区、宁安经济开发区、东宁经济开发区、林口经济开发区、阳明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规模化特色化集约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和国家级经开区。完善牡丹江市化工园区危化品产业布局,支持大庆路化工园区、桦林工业园区建设专业化工园区并联合争创为省级化工园区,推进化工企业搬迁入园改造。积极发展 “ 飞地经济 ” ,创新税收分享、指标考核、土地使用等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园区间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加强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上下游连通、能量梯次利用、公用工程一体化配套。建设特色中小企业园,强化要素支撑,健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开展会计、审计、会展、人才、信息咨询、产权交易、检验检测、中试等公共服务。推进产业园区市场化改革,探索 “ 法定机构 + 市场主体 ”“ 法定机构 + 业界共治 ” 等管理运营,推广 “ 管委会 + 公司 ” 模式,推动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与属地机构的合作分工,强化扁平化管理,提高园区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构建差异化激励方式,激发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园区财政管理体制,赋予园区独立财政管理权。
促进企业融通发展。围绕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强化平台载体支撑,推动大中小企业在产业链、创新链、数据链、价值链等多方位、多角度进行对接合作。积极培育大型领军企业,支持恒丰纸业、牡丹江烟厂、首控石油、友搏药业等企业做大做强,构建百亿级 — 五十亿级 — 二十亿级企业发展梯队,推动大企业生产要素共享、创新资源开放。引导绿色食品、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潜在优势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提升专业化发展能力,着力培育一批 “ 专精特新 ” 小巨人企业和 “ 单项冠军 ” 企业,支持小企业进规进阶。建立央企、重点国企与地方合作机制,优化产业协同协作发展关系。
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加强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发,努力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共性关键技术等领域研发取得突破。实施 “ 链长制 ”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和资金链等多链融合,增强食品加工、装备制造、林木林纸、生物医药等产业配套能力,推进稳链、补链、延链、强链。
推进产业联动融合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广柔性定制、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等融合发展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引导企业向产品和专业服务提供商、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加快产教融合发展,推进牡丹江大学基于 5G 技术的产教融合示范实训基地、牡丹江技师学院校企合作等项目建设,深化 “ 引企入教 ” 改革,联合共建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支持企业建立新型学徒制和首席技师制度。围绕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对接、谋划、建设一批国家军品重点攻关项目,推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同发展。
推动招商引资提质增量。聚焦绿色食品、林木林纸、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 “ 旅游 +” 、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和大数据、大健康、宅经济等新兴产业,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大数据招商、精准招商。突出招商引资顶层设计和项目谋划支撑,实施 “ 链长招商负责制 ” ,科学谋划招商项目、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聚力引进重点战略投资者,签约落地一批引领示范项目,加快形成完整的优势产业链条,在重大产业项目引进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重,推动 “ 双招双引 ” 一体推进、互促互进,推进人才、资金、技术、项目共同落地。着力提高招商项目落地率,加快培育一批税源型企业和税收增长点,促进财政增收,提高产业支撑保障能力。
第四章 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龙江开放新前沿
积极推动“开放活市”,深度融入共建 “ 一带一路 ” ,深入对接俄远东大开发战略,提升对外开放平台和通道功能,加强口岸与腹地联动,深化 “ 进口抓落地、出口抓加工 ” ,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机制,形成以对俄为重点的高水平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先行区、龙江向南和对俄开放重要窗口。
第一节 构筑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加强对俄合作交流。调整优化对俄经贸合作贸易结构、投资结构、市场结构、主体结构,加快推进对俄贸易规模化、投资合作产业化、口岸通关便利化、机制建设常态化,打造对俄经贸合作升级版。建好中俄地区友好合作示范城市,加强科技教育合作,引进俄罗斯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推动中俄金融合作创新,畅通跨境投资金融通道。加强文化体育医疗交流,谋划建设中俄文化交流中心、中俄医疗科研合作平台,办好中国(绥芬河)国际口岸贸易博览会、中俄体育大会、中俄(东宁)宝玉石文化展、中俄文化交流论坛等,积极参与中俄国家主题年、中俄博览会、东方经济论坛等活动。加强对俄合作机制化建设,完善地方政府定期互访交流机制、部门行业对口合作机制、协会商会和企业的合作交流机制。
拓展全方位对外合作。扩大与 “ 一带一路 ” 沿线国家合作,积极开展与韩国、日本等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引导企业拓展合作空间。探索对日韩地方经贸合作新模式,加强先进制造、交通物流等领域合作,积极引进日韩资本、技术和人才,谋划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支持企业扩大对日韩进出口规模,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日韩商品集散地。发挥对韩文化交流优势和对日地缘优势,谋划建设日韩产业促进中心、日韩商务交流中心等,加强对日韩人文科技交流合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不断完善对外交往布局。加大对欧洲国家招商引资和技术合作力度,重点推动与北欧、西欧国家在生态产业、冰雪产业、科技、制造业、有机农业等领域的合作。开辟对独联体、中亚、东盟、南美、非洲等国家合作空间,支持企业扩大自北美、南美和东南亚进口商品规模和品种,提高原材料进口多元化水平。继续加强与朝鲜、蒙古的交往联络。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吸引更多优质资本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全面深化区域合作。主动融入哈长城市群,参与构建哈牡两小时经济圈,推动哈大齐牡佳创新协调发展,积极开展区域间合作招商、科技成果转化、旅游文化合作、产业链条对接,增强对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战略,不断提升承接和承载转移产业的能力。持续深化与东莞对口合作,共建 “ 莞牡 ”产业园,积极探索园区层面利益分享、共同管理和委托代管等新模式新机制,深化与东莞等地区行业领军企业交流合作,推动对口合作实现新突破。
第二节 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
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聚焦制度创新,突出边境合作特色,加强与国际先进规则对接和先行先试,推动商品、服务、人才、资本、信息等要素便利自由流动,打造面向国际陆海通道的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商品进出口储运加工集散中心。充分利用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推进商事、投资、管理、贸易监管等重点领域制度创新。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 “ 单一窗口 ” ,提升外贸便利化水平。深化金融业开放创新,推动以人民币和卢布为主要结算货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探索以第三方担保、境内外资产、境外项目抵押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境内外融资。支持重点金融机构在片区设立分支机构,腾挪信贷规模和资金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贸易项下采购、生产及销售。探索扩大人民币和卢布交易使用,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租赁业境外融资、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对外汇掉期、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等涉外业务试点。规范发展边民互助合作社,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规模化和加工集聚化,力争在俄粮回运加工方面取得突破。建立开放灵活的人事制度管理体系,探索允许部分领域具有海外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在片区执业,开展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试点。争取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政策扩围至牡丹江全市。
高标准建设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深化与俄毗邻地区对接协作,依托互贸区有序推进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和东宁片区建设。争取与俄方形成广泛共识,共同推动体制机制与合作模式创新,联合编制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对标海关特殊监管区按照“境内关外”实施封闭式管理,加强在基础设施、贸易投资、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共同发展国际商贸、旅游休闲、进出口加工、跨境电子商务、保税物流、国际金融等产业。
高起点建设绥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加快推进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绥芬河东宁边民互市贸易区、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绥芬河互贸商品加工园区、中俄清洁能源储备园区、东宁经济开发区、绥阳食品园区等 “ 一区多园 ” 建设,着力打造中俄战略合作及东北亚开放合作重要平台、联通我国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综合性交通枢纽。推进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争取扩大跨境金融开放,完善跨境金融服务。加快电子交易中心建设,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和日韩港口群合作,积极发展跨境物流。推进展示展览中心建设,积极发展会议会展。建设科技研发中心,推动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在试验区落地转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跨境金融合作与改革创新,建立试验区外商投资综合服务平台。深化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地方政府间合作,吸引更多企业参与跨境园区建设。
高质量建设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积极招引外贸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入驻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 B 型),发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充分发挥仓储和分拨功能,推动保税物流中心与自贸试验区等域内开放平台和大连港等国内重要港口联动发展,与境外园区开展 “ 双园区 ” 建设。加强与外贸进出口企业合作,提供更加优质、更大范围的保税仓储服务,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物流成本;大力发展国际物流配送、检验检测、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等业务,提升内陆港功能,积极申报国家物流枢纽中心,促进物流业国际化和现代化。简化通关流程、扩大进口范围、提高免税额度,大力发展跨境电商零售模式。创建牡丹江综合保税区。
提升境外产业园区发展水平。拓展在俄境外园区规模和数量,支持更多境外园区争创国家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积极引导和协助境外园区企业登记注册为俄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区企业和超前发展区企业,促进合作共赢。发挥境外产业园区企业联盟作用,支持境外产业园区在境内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注入、开展银政企互动等方式为境外资源性项目提供长期融资。发挥境外园区优势,建立中俄大豆产业联盟,争取在最低限价方面取得政策突破。依托华洋境外园区等境外农业园区,加大对农业企业走出去和境外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争取更多粮食进口配额。推动宏达公司海产品养殖等企业加强境外业务与国内互动,扩大跨境连锁加工规模。到 2025 年,全市境外农业种植面积力争达到 800 万亩。
第三节 构建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
全面提升口岸功能。强化绥芬河公(铁)路口岸、东宁公路口岸枢纽功能,提升牡丹江航空口岸、绥芬河集疏运口岸、虎林公路口岸、密山公路口岸等支点作用,打造龙江东部具有影响力的口岸集群。深化 “ 数字口岸 ” 建设,构筑口岸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口岸信息互联互通,探索组建陆海联运数据服务联盟,推进数据对接、共享开放与开发利用,实施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提高口岸数字化水平。创新口岸跨境合作管理机制,依法简化进出口岸申报环节及申报数据项,推进 “ 查检合一 ” ,拓展 “ 多查合一 ” ,优化通关流程,压缩通关时间。加快推进国际贸易 “ 单一窗口 ” 建设,实现企业 “ 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 。支持绥芬河口岸申请液化天然气、柴油、甲醇、中草药、肉类、平行车等进口资质,建设铁路危化品办理站、危化品储运利用集中区。推动东宁口岸争取禽、蛋等品种进口资质,建设国家农产品快速通关 “ 绿色通道 ” 口岸,由中俄双边口岸升级为多边口岸。
畅通对俄开放大通道。积极对接俄罗斯 “ 滨海 1 号 ” 国际交通走廊运输合作,提高中俄跨境客货运输保障能力。积极协调俄方加快建设和完善跨境路桥等基础设施,畅通人员货物运输通道,推动宽轨接入绥芬河国际集疏运物流平台和进口清洁能源储运加工园区。完善赴俄 “ 自驾游 ” 通道配套设施,推进绥芬河中俄自驾游营地项目建设,争取扩大绥芬河享受的小车自驾游、俄罗斯公民进境免签等政策覆盖范围,打造绥芬河 — 乌苏里斯克 — 符拉迪沃斯托克跨境自驾游线路。推进沿边公路建设,打造连接绥芬河、东宁等国家一类口岸以及北起穆棱、南至东宁、衔接吉林省路网的高等级公路走廊。融入东北亚数字化交通走廊,推进北斗 / 格洛纳斯卫星导航系统合作试点应用。
共建陆海联运大通道。发挥地缘、口岸和通道优势,提升 “ 哈绥俄亚 ” 陆海联运大通道运能,提高跨境班列发送规模和频次,协调做好货源组织工作,畅通 “ 龙江出海口 ” 。积极推进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扩大内贸跨境运输货物范围和进境口岸范围,加强与俄罗斯远东港口、韩国釜山港、朝鲜罗津港和国内大连港、丹东港等合作,扩大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开辟境外新航线,加密牡丹江至首尔航线,创造条件恢复开通牡丹江至海参崴航线。推进牡丹江至大连外贸班列常态化运营,解决好 “ 回路 ” 问题,提升通道运能,推动开通 “ 龙粤 ” 产业联动班列。
第四节 推进贸易创新发展
优化对外贸易结构。进一步改善进出口商品结构,稳定木材、化肥等资源性产品进口,扩大名优商品、绿色农产品、鲜活海产品、清洁能源、中草药、整车进口,扩大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产业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积极发展粮油等绿色食品、中药材的复出口和转口贸易。着力提升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扩大旅游、运输、建筑等服务贸易规模,开拓跨境电商、中医康养、文化技术等服务贸易领域,扩大中医药跨境服务。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撑作用,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装备的承保力度,推动贸易融资产品创新。加快培育外向型品牌,支持优势领域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和国际产品认证,推动出口产品国内外质量标准体系有效衔接。到 2025 年,货物贸易进出口额达到 100 亿元,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到 5 亿元,跨境电商出口额突破 5 亿元。
壮大加工贸易集群。坚持 “ 以工带贸、贸工一体 ” ,优化整合绥芬河综保区、边合区、互贸区、跨合区等功能区,推进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规范化建设,大力发展林木、粮食、油气、食品、果蔬、水产品、油料作物等进出口资源加工,提高加工贸易质量和水平。持续实施外贸主体提升工程,加大生产型外贸企业引进和扶持力度,积极吸引俄罗斯和国内制造企业到口岸开展落地加工。高水平发展绿色食品、林木林纸、轻工建材等进出口加工产业,加快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对俄贸易重要集散地建设。积极引进俄日韩先进加工工艺,依托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基于 C2B 、 M2M的逆向定制加工,促进俄粮加工高端化、水产加工规模化、绿色食品加工品牌化和中草药种植加工产业化,提升进口加工附加值。拓展出口加工产品品类和发展空间,积极推进面向俄日韩的食品、服装、家具和以汽车空调、轮胎等为主的汽车零部件加工出口。大力发展加工转口贸易。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用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政策,推动商贸市场线上线下、国内国外高效运转。依托国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建设,以网购保税进口、直购进口为重点,扩大跨境电商规模,推动牡丹江全域纳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争取进入跨境电商 B2B 出口监管试点。积极引进国内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培育一批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和平台物流企业,完善牡丹江跨境商品展示馆建设,高水平建设绥芬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跨境电商结算中心和物流中心。扩大航班腹仓的利用比例,增加对韩跨境货物和跨境电商业务量。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跨境电商直航业务,建设物流产业园和线下展示体验馆,吸引货运业务运营商和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完善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电商物流、保税展示等业态,加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引进跨境电商专业人才,支持知名电商主播在牡设立工作室。
活跃边民互市贸易。扩大边民互市贸易产品来源和品类,创新互市贸易模式,积极开展与俄、韩、朝、蒙等互市贸易合作,培育互贸 15 国为原料供应地的贸工一体项目,增加粮食进口规模,合理调配口岸运力,提高进口商品档次和附加值。重点支持绥芬河和东宁创新互市贸易体制机制,复制推广油菜籽、亚麻籽、大豆落地加工试点经验,建设边民互市贸易商品特色加工区。协调金融机构完善结汇流程,打通二级市场准入、备案、付汇、落地加工等环节,推进互市贸易规模化发展。强化互市贸易交易平台和交易市场功能,积极发展 “ 互联网 + 互贸 ” ,拓宽互贸商品销售渠道,依托大型进口商超和物流平台企业设立互贸商品馆。探索引进人脸识别技术,实现 “ 社区在线校验、远程互贸交易 ” 。落实边民互市贸易商品负面清单管理,扩大边民互市贸易商品种类。
第五章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打造产业强、环境优、家园美的乡村振兴新格局,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稳固全市 676 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900万亩以上。探索实施田长制,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改造中低产田,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扩大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持续增加黑土地保护示范区面积,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个 “ 耕地中的大熊猫 ” 。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争创国家、省级高标准农业现代化科技园区,围绕农机装备、农业信息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重点领域,加强农业与科技融合。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粮食作物标准化生产、优质高产栽培、提质绿色集成等粮食增产增效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高产优质新品种。加快推广智能操控、复式高效、节能环保等符合 “ 两全两高 ” 绿色发展的农机化技术与装备。实施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示范推广智慧农业,争取开展大田种植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引导农民参保农业保险,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规范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积极扶持发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
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开展 “ 中国粮食、中国饭碗 ” 质量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强菌、优畜、扩药、增绿,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突出扩菇增棚,以增加棚室菌规模为重点,加快发展黑木耳和滑子蘑、猴头菇、灵芝等高附加值菇类产品,培育穆棱市下城子镇悬羊村等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打造集食用菌菌种研发、菌需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销售、废弃物回收利用等于一体的全产业链。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等系列畜牧业扶持政策,健全动物疫病防治体系,不断提升有机奶、高品质肉牛、黑猪、大鹅等高附加值 “ 精特 ” 畜产品供给总量,到 2025 年,力争全市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 15% 。以镜泊湖和莲花湖为重点,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创建镜泊湖湖鱼地方品牌,拓宽北京等地高端市场。全域发展林下经济,建设一批高标准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集中区,加快发展大榛子、沙棘、红树莓等寒地坚果浆果产业,建设平贝、黄芪、白鲜皮、刺五加、苍术、医用汉麻等优势特色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和产地初加工基地,建设以北药、俄罗斯中药材为特色的专业中药材批发市场。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高标准打造绿色农业,持续推进清洁土壤行动,推动百万亩农业 “ 三减 ”示范,加强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优质农畜产品 “ 明标上市、过程可查、质量可溯 ” ,争创国家级农产品特优区,地产农产品合格率达到 98% 以上。实施特色农业品牌培育工程,扶持农业协会成为区域公用品牌运营主体,重点培育响水大米、东宁黑木耳、海林猴头菇、林口大鹅、东宁冰葡萄酒、林口杂粮等品牌,形成一批品牌价值十亿元级以上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提高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水平。以宁安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穆棱市和东宁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为引领,围绕食用菌、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 “ 三园同建 ” ,争创更多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先导区。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进林菌药、瓜果菜等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改造提升东宁雨润黑木耳、牡丹江地利等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城乡物流配送网络,推进林口县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推广古塔田园家庭农场线下体验 + 线上营销、东宁北域良人电商平台 + 食用菌营销等新型营销模式,积极发展农产品订单直销、连锁配送、社区直营等零售新业态。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打造一批特色旅游村镇,发展一批精品农业庄园,串点成线形成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出一批地方民族特色的手工创意伴手礼和特色乡村节庆活动。推广能人带动土地资金入股、村集体带动土地托管、企业带动全程服务等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特色产业由分散经营向合作经营、股份经营转变,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返乡创业,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带动更多农民学技术、闯市场、创品牌,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第二节 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加强乡村规划引领。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充分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和农民意愿,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细化完善村屯分类,统筹谋划村屯发展定位、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 “ 多规合一 ” ,实现村屯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引导公共设施优先向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村庄配套,促进人口向乡镇所在地、产业发展集聚区集中。依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规划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统筹安排村民委员会、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多样化为美,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护传统村落,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防止 “ 千村一面 ” 。
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推进 “ 四好农村路 ”建设,实施县乡村级公路改造、危桥改造、安防工程,提高农村和边境地区交通通达深度。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周边城镇延伸,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鼓励商贸、运输、邮政、快递、供销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行农村生产 “ 电能替代 ” 。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善管网设施和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完成 “ 四类对象 ” 危房改造,推进绿色节能农房建设。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大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建好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理疗康复中心,全面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引导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农村特困人口供养服务设施条件,建立完善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大力发展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
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分类建立 “ 村收镇运县处理 ” 、 “ 村收镇运分片处理 ” 、 “ 村屯就近就地处理 ” 和 “ 城乡环卫一体化 ” 市场化运营等村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争创全省示范县和示范乡镇。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向农村延伸覆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管控和分类处理,积极推广低成本、易维护的污水处理技术,到 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40% 。稳妥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鼓励和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全面消除简陋旱厕,加快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85% 。加强村庄公共空间规划设计,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专项整治村庄环境卫生 “ 脏、乱、差 ” 问题,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到 2025 年全市农村环境整治村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实施村庄绿化亮化工程,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设实用的供村民休闲、游憩的公共绿地、公园,建设绿色生态村庄。
第三节 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积极发展农事服务等功能性合作社,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向农业产业公司转变,提高龙头企业市场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培育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扶持,落实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政策。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发展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土地托管企业、庄稼医院、动物防疫技术服务公司等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加快发展烘干仓储、农资供应、测土配肥、饲料配送、冷藏保鲜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 “ 三权分置 ” 制度,激活土地经营权,提高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强化规模经营管理服务。加快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加强闲散土地盘活利用,鼓励县(市)区探索开展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鼓励城市返乡下乡人员与农民合作建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探索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实现形式。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快构建 “ 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 ” 的集体产权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健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权能的有效模式,积极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法人地位实现新路径,探索联合经营、委托经营等经营方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经济联合体,鼓励集体经济强村带弱村发展。健全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机制,围绕集体 “ 三资 ” 开发利用和管理,引导村集体按照股份制、租赁制、合作制的 “ 三制 ” 方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厂房建设、市政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开辟发展新渠道。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布局道路、供水、供电、供热、排水、信息、广播电视、防洪和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覆盖全民、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推动农垦、森工与地方深度一体化融合发展。
第四节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
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相对贫困人口持续发展。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推动减贫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进产业扶贫项目与乡村产业振兴项目衔接,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对已经建成的重点扶贫项目,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后续管护责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相对落后村屯帮扶机制,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健全经营性收入增长机制,大力发展特色乡村经济,完善工资性收入增长环境,强化乡村就业服务,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六章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塑造晋位争先新优势
坚持市场化取向和高效能标准,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提升企业创新创业竞争力和创造活力,打造新时代龙江改革创新标杆城市。
第一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到 2025 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67% 。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落实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对利用进口资源开展精深加工、使用本地 “ 工业云 ” 、对地方财力贡献大的民营企业,加大土地保障、资金支持力度,提升相关企业家在子女教育、亲属医疗等方面享受的待遇。进一步降低和清理现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减负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和有效接续各项惠企帮扶政策,设立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健全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的政策安排,完善企业破产清算的律师援助制度,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强化立法和执行等层面竞争中性和公正司法,为企业家提供强有力和可预期的产权、权益和人身保护。支持民营企业加快产权改革,完善企业治理结构。鼓励更多民营企业 “ 走出去 ” ,深度参与对俄跨境产业链合作。
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效能。全面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国企国资布局战略性调整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持续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优质民营和外资企业参股控股。加强有效激励和分类考核,推动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和市场化退出。结合全市产业结构布局,加快形成 “1+5” 的国有投资公司体系框架,适时有序拓展板块业务。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协调推进县(市)区和驻牡央企省企改革,加快完成央企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解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历史遗留问题。
第二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继续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推进容缺受理和 “ 承诺即开工 ” 改革模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和缩短办理时限,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 “ 三级四同 ” ,持续打造“办事不求人”的政务服务环境,升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统一申办受理,扩大 “ 一网通办 ” 覆盖范围、统筹层次和执行效率,实现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从网上可办到网上好办转变,网办更加智能、友好, “ 一件事 ” 清单所列事项实现 “ 一网、一窗、一次 ” 办理。完善自贸试验区绥芬河片区行政审批局职能,实现 “ 一枚印章管审批 ” ,探索实施 “ 一支队伍管执法 ”改革,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重点,动态调整职能配置和机构编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政府组织结构,推进市区两级事权划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强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深化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扩大 “ 双随机、一公开 ”覆盖面,强化 “ 互联网 + 监管 ” 、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等监管方式运用和重点行业监管场景建设,探索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
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价,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参与的 “ 好差评 ” 星级考评机制,强化评价引导,初步建成营商环境多维度评估评价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常态化整治政府失信行为,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失信记录,有效提升各级政府公信力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扩大个人诚信积分试点,推进信用惠民便企措施落地。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企业全周期服务体系。落实企业全量回访工作机制,完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健全涉企政策发布机制,强化政策解读、精准推送、深度指导、跟进服务,确保政策直达企业。
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 “ 非禁即入 ” 有效落实,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竞相发展活力。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加大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加强市场治理的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体系在市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标准先行,落实国家和行业要求,参照和对标国际要求,积极引入和完善绿色食品、能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机生产制造、智能装备、仓储物流等领域的技术、行业、产品标准,健全市场治理的标准体系。加大奖补力度,支持科研院所优势学科和优势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加入产业创新联盟,拓宽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渠道。
第三节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
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健全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围绕税费、融资、用能、物流、人工和制度性交易等方面综合施策,着力降低企业要素性成本。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强化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节机制,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
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广点状供地、标准地、联合拿地等新模式,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方式。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提升产业用地科学管控水平。建立健全加速僵尸企业退出和土地腾退周转联动机制,开发闲置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分区域制定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相关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划,重点推动牡丹江开发区和其他重点园区内国有企业的土地置换。优化用地审批流程,着力保障重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城镇化建设用地。
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实施 “ 紫丁香计划 ” ,培育资本市场,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首发上市,增强直接融资能力。探索 “ 银行 + 征信 + 担保 ” 信用贷款模式,建立政银保联动授信担保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长期集合信贷机制,构建政府向金融机构推介优秀项目长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完善绩效考核,健全 “ 敢贷愿贷能贷 ” 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服务机构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科技手段,提高民营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评估的质量和水平,拓宽可抵(质)押物范围,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 “ 三农 ” 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应收账款抵押、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推动政府投融资模式转变,强化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探索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合作开展投资,实现政府投资可持续发展。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政府投融资项目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牡丹江城投集团等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
第四节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深入实施“科技兴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高成长性企业培育计划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加强 “ 科技型中小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后备 — 高新技术企业— 创新型领军企业 ” 的梯度培育。支持科技人员、大学生等各类主体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或离岗创办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科技创新孵化机构、科技园区等载体提档升级,实现平台服务资源效益最大化。
强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挥 “ 头雁 ” 团队工作站引领作用,聚焦食品加工、林木林纸、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矿产资源深加工等重点领域,鼓励科技型企业和省内外大学、科研院所等联合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支持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科学家工作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打造面向企业、支撑产业、引领区域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展面向高校院所、上下游供应商的合作研发与研发外包。夯实产学研合作的产教融合支撑,建设一批专业化实训基地,打造中高职衔接、产学研一体、工学交替、文理兼具的现代化职教产业园。支持企业与高职院校联合建设产教深度融合的产教学院,为企业培养、输送技术人才。
第五节 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实施基础研究 “ 突破工程 ” ,积极对接国内知名高校院所在牡设立人才工作站、“头雁”团队工作站以及科技创新基地等各类分支机构,在牡丹江开发区高标准谋划“一谷一城三平台”(牡丹江科创谷、牡丹江科教城、成果转化平台、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在牡高校立足优势专业学科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强化食品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布局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心、产品中试熟化基地。支持研制和购买首台(套)装备,完善首(台)套保险产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大力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完善牡丹江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功能,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推动设立县(市)区技术合同登记代办服务机构。
健全科技创业孵化体系。通过利用政府闲置资产等方式,支持本地孵化器加快发展。探索建立网络虚拟孵化器等新型科技创业孵化模式,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专业孵化器,探索 “ 孵化 + 创投 ”“ 天使投资 + 创新产品构建 ”“ 创业导师 + 持股孵化 ” 等孵化模式,推进生物医药、食品加工、农机制造、数字经济、新文创等领域科技创业孵化机构建设。
第六节 营造优良创新创业生态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和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强化创新链与资金链对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创业风险投资领域,扶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在中小板、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银行机构通过新设或改造分(支)行作为从事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支持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投贷联动等科技金融产品和业务。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支持运用兼职取酬、模拟法人、项目众包等方式推动企业内部创新创业。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科学素养。强化创新创业舆论宣传,倡导科研诚信,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
深化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建设牡丹江市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完善交易市场功能,打造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开展知识产权早维护、快保护试点示范,深入推进专利导航在沿边开放特色产业和经贸活动中的应用。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试点,推动知识产权与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有机融合。鼓励采用知识产权融资担保、贴息、风险共担等方式,打通知识产权融资生态链。积极招引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牡丹江,加强与产权交易机构合作。推进基于专利、商标、版权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 “ 四合一 ” 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持续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
第七节 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优化人才生态环境。坚持实施“人才强市”,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完善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措施,实施 “ 万名青年人才引进计划 ” ,建立健全 “ 候鸟型 ”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大力引进各领域优秀人才。建立健全拴心留人政策体系,留住人才、留住适龄劳动力资源,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提升质量。加快推进“产才”融合发展,通过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引进人才。
深化市校院企合作共建。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大项目,为高校人才创业就业创造空间、搭建平台。在国内重点城市建立牡丹江人才联络办公室,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建,依托专家工作站、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等开展人才培养。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改革人才评价制度,支持在牡高校开展 “ 评聘分离 ” ,推动从 “ 身份管理 ” 逐步向 “ 岗位管理 ” 转变。赋予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充分体现人才创新价值和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利用互派挂职、短期兼职、产教融合等方式,完善过渡期双向选择、非本职工作部分纳入绩效考核等制度,促进人才在企业、社会组织和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双向流动。
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企业家培训,鼓励企业家聘用职业经理人,吸引牡丹江籍优秀企业家回乡投资,设立企业家日,不断提升企业家待遇,培育壮大现代企业家队伍。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国内一流企业。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突出技能导向,加强有效激励和权益保护,打破技能人才评价的不合理条件限制,强化党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育的领导和统筹。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和常态化专业化培训机制,深入推行国有企业分级分类公开招聘。健全人才流动机制,促进区域间、行业间优质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人才荣誉制度,鼓励人才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七章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充分发挥牡丹江开放前沿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优势,加快培育完善内需体系,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培育牡丹江晋位争先新动能。
第一节 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 三品 ” 行动,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提高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提高绿色食品、林木林纸、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工业产品和生态康养、文化旅游等服务产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促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能源资源等产业门类关系协调。健全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和商品服务流通机制,完善扩大内需的政策支撑体系,积极培育新消费场景,推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效贯通,构建消费促进、供需对接平台,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着力拓展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的市场空间,融入国内大循环。发挥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结合重点产业发展、开放平台建设等,用好世界银行、亚投基金、德促贷款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积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实施一批利用外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引领示范型产业项目,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吸引更多优质资本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依托开放大通道、大平台,优化贸易结构和层次,大力发展进出口加工业,提升国际产业链对接合作能力,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建立对外经贸合作风险防控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各种风险。
第二节 全面促进消费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围绕打造全省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统筹推进特色消费空间建设,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拓展远程教育、高端医养、健康检测、数字文化等服务空间,鼓励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体验馆,加快发展跨界新零售、居家“ 虚拟养老院 ” 等新业态,大力发展 “ 网红经济 ”“ 直播经济 ” 等消费新热点。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拓展服务消费,积极发展养老、文体、教育、培训、家政、托幼等服务业。依托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和国家级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建设,争取优化免税限额和免税品种类等政策,探索在牡丹江市区增设免税店。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改善消费环境,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鼓励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探索建立特色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加大各类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消费服务调解中心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鼓励消费金融创新,规范发展消费信贷。以质量品牌为重点,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积极培育健康理性消费理念,大力宣传倡导丰俭有度、雅俗兼容的消费文化。
第三节 拓展投资空间
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实施扩大有效投资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实施新一轮百大项目攻坚战,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支持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建立 “ 要素跟着项目走 ” 机制,加强有效投资要素保障。改革土地供给方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分类落实用地优惠,探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 “ 标准地 ”出让制度,加快建立以 “ 亩产效益 ” 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完善能耗使用机制,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更好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推动政府性工程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能源、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发展,挖掘、谋划、包装一批包括 5G 基站、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绿色食品、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旅游 + 、大健康、宅经济等产业项目,实现招商项目谋划储备一批、洽谈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达效一批。
第四节 健全现代流通体系
发挥牡丹江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优势,加快构建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和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畅通产业发展、市场供给物流通道,建设陆上边境口岸型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级物流枢纽。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加快地方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推进成熟商圈提档升级。支持知名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进县城,丰富县城商品供给,提升县城商品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加强商贸物流设施改造升级,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社区菜市场、末端配送网点等建设,支持冷链监控体系和冷链物流标准化建设,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农村消费。积极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降低企业流通成本。
第八章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
镇化
围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定位,积极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坚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推进高质量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市)区协调发展、沿边与内陆互动发展,实现全市空间布局整体优化、功能体系整体完善、发展能级整体提升,全面增强人口和经济承载力,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
第一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突出黑土地保护、粮食安全、矿业经济、守边固边等特点特色,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因地制宜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 一张图 ” 。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分类精准施策,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空间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支持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科学实施开发强度管控,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推进工业区、商务区、文教区、生活区、行政区、旅游区、交通枢纽区科学衔接与混合嵌套,推进人防设施地上地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支持农产品生产区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落实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创新生态保护模式,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大力推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地实施,制定和完善相应管控规则,强化底线约束。
第二节 优化市域空间布局
优化总体空间布局。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基础设施等因素,完善空间治理体系,形成 “ 依江、环山,组团式、网络化 ” 空间形态,构建 “ 一核引领、一区支撑、三带协同 ”的总体空间发展框架,推动形成中心带动周边、口岸联动腹地、人与自然和谐的良性发展格局。 “ 一核 ” ,即牡海宁城市圈,包括牡丹江中心城区、海林市城区、宁安市城区和周边紧密相连的小城镇,是全市经济中心和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围绕完善功能、提升业态、集聚人气,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现代商贸、教育科研、医疗康养、休闲娱乐等,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公用设施,加强城市治理,强化中心职能,打造海浪组团牡丹江未来城。 “ 一区 ” ,即山水生态区,包括牡丹江全域中处于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区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区域生态服务功能。 “ 三带 ” ,即国道 G10 沿线经济带、国道 G11 沿线经济带、绥东沿边经济带,其中,国道 G10 沿线经济带重点发展绿色食品、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以及文化旅游、现代商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全市产业创新发展带;国道 G11 沿线经济带重点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能源化工、矿产开发、旅游等产业,打造绿色经济带;绥东沿边经济带强化开放引领,推进 “ 六区联动 ” ,加快外贸转型,重点发展互市贸易加工、跨境电商、跨境旅游、现代物流等产业,打造开放型经济示范带。
完善城镇空间布局。按照现代大城市标准谋划城市建设管理,构建 “ 一主、一副、四辅、多节点 ” 城镇体系,塑造蓝绿交织、古今交融的山水城市风貌特色,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 一主 ” ,即牡丹江中心城区,按照 “ 精明增长、紧凑城市 ” 发展理念,增强人口经济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等核心功能,推动城市空间与功能同步优化、同步提升,促进四城区协同并进、一体发展、均衡发展,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和辐射带动能力。 “ 一副 ” , 即绥芬河和东宁副中心组团,聚焦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金融国际化先行先试,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贸易经济向产业经济、枢纽经济转变。 “ 四辅 ” ,即海林市区、宁安市区、穆棱市区、林口县城,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 “ 两新一重 ” 建设,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建设现代化新型小城市。 “ 多节点 ” ,即其他县域中心城镇和重点镇、特色小镇、中心社区(村)。加强用地和财政建设性资金保障,重点培育下城子镇、马桥河镇、建堂镇、绥阳镇等工业强镇,温春镇、兴源镇、古城镇、东京城镇、林口镇等产业强镇,横道河子镇、福禄朝鲜族满族乡、海南朝鲜族乡、莲花镇、渤海镇、阜宁镇等旅游文化名镇,建设江南健康特色小镇、桦林工业小镇、铁岭商贸物流小镇、阳明区九芝堂道地药材小镇、保利新文化创意小镇、爱熊猫小镇等精品特色小镇,集聚高端资源要素,发展特色产业。完善中心社区(村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农村人口集聚。
优化产业空间格局。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才支撑、交通区位、环境容量等条件,突出比较优势,强化产业链分工配套和区域协同,培育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和区域经济板块。农业重点建设沿江现代农业示范带以及东部食用菌、西部优质稻米和生猪、北部寒地林果和肉牛、中部蔬菜和奶牛等特色产业优势区。制造业重点向牡丹江市开发区和四个主城区、国道 G301 — G331产业发展主轴和国道 G201 特色产业发展带集聚。旅游业重点推进建设镜泊胜景度假区、林海雪原度假区、边境风情旅游区、生态康养旅游区,形成跨区域特色旅游主体功能区。
图 8-3 农业空间布局图
图 8-4 制造业空间布局图
图 8-5 旅游业空间布局图
构筑生态宜居空间。科学合理划定 “ 三区三线 ” ,实施 “ 三线一单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生态格局的刚性约束,统筹山海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以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市域主要山体为骨架,以主要流域为经络,重要湖泊湿地、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为支撑的 “ 九屏三廊多点 ” 生态保护格局。 “ 九屏 ” ,即牡丹峰、小北湖等 2 处自然保护区和三道关、威虎山等 7 处国家级森林公园,实行强制性保护,积极开展植树造林、矿区生态恢复与城市面山生态修复,加强造林和林相改造,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山林生态环境。 “ 三廊 ” ,即牡丹江、穆棱河、绥芬河等流域生态廊道,保留和恢复河流自然驳岸,划定限建区,严格限制挖沙、侵占河道等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强化流域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增加沿岸植被覆盖率,增强河流沙涵养水土、调控洪水等生态功能。 “ 多点 ” ,涵盖镜泊湖、莲花湖、林海水库等湖库,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宁古塔等风景名胜区,禁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加强已破坏重要生态系统的修复。
图 8-6 生态空间布局图
第三节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建设具有经济影响力、区域带动力、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中心城区,打造 100 万人口级别城市。加强沿江两岸城市设计,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留住城市记忆。加快完善江南新城商贸会展、生态居住等功能,改造升级江北老城金融、商贸、健康医养、教育等现代服务业功能。市开发区打造产城融合样板区和创新创业载体集合区,东安区打造中高端消费引领区,西安区打造民俗文化体验区和新文创产业集聚区,爱民区打造产教融合示范区,阳明区打造新型工业示范区和汽贸物流集聚区。加快推进公铁 “ 零换乘 ” ,改造升级爱民老工业区慢行系统,建设西环线、新机场公路,构建城市 “ 快进慢游 ”综合交通网络,畅通交通环路。利用城市预留地建设市区改善型住宅,建设满足市区居民改善性住宅和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加快消灭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到 2025 年,基本消除城区内涝积水点,城市易涝点整治率达到 100% ,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 90% 。坚持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相结合,巩固“三溪一河”改造成果,建设绿色城市。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改进城市治理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 “ 十大提升行动 ”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坚持工业立县、一县一业,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六县(市)整体晋位。绥芬河、东宁发挥区位优势,突出抓好开放平台建设,强化通道集散功能,着力发展进出口加工业,增强 “ 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 ” 能力,打造绥芬河 — 东宁 50 万人口级别城市和对俄开放先导区。穆棱依托产业发展基础,突出抓好林木加工业,培育发展亚麻全产业链,打造东北地区特色加工产业基地、木业专业化综合加工基地。宁安、海林、林口发挥特色种植业、养殖业优势,大力发展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和装备制造业,打造黑龙江省东南部绿色产业基地;培育发展石墨、玄武岩等新材料产业以及风电、水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打造经济发展新增长极。支持各区县(市)依托禀赋发展主导产业,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优势明显、布局合理、配套完备的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县域经济与城区经济差异化发展。推进美丽宜居县城建设,优化县城人口、产业、交通、公共设施布局,加快县城路网、停车场、供排水、信息、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公共安全等设施建设,开展县城绿化美化行动,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整合优化县域创新创业资源,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县域创新创业格局,强化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到2025 年,地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 60% 以上。
规范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依托边境口岸、机场、铁路和高速公路、自然景观、人文资源、特色农业、森林资源等,培育一批工贸型、特色农林产品加工型、旅游型等示范性精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总结提炼与推广特色产业发展、产镇人文融合和机制政策创新等典型经验。优化供地用地模式,鼓励点状供地、混合供地和建筑复合利用。合理配套公用设施,切实完善小镇功能。完善搭建政银对接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提供长周期低成本融资服务,支持特色小镇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设施等建设。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加强落户政策宣传,健全线上申请审核系统,提高落户便利性。提高居住证发证量和含金量,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增加学位供给,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政策,使其在流入地享有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扩面提质,加强多层次、多形式的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制度,维护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探索进城落户农民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深化 “ 人地钱挂钩 ” 等配套政策,提升“城中村”社区服务供给水平,建立市级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根据县(市)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人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情况等因素实施奖励。
第九章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
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夯实生态本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造 “ 两山 ” 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建成新时代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第一节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筑牢 “ 九大生态屏障 ” 。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构建山脉连绵、山水相连、纵贯南北的生态屏障。加强牡丹峰、小北湖两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三道关、威虎山等七处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保护,强化以封禁为主的自然恢复措施。继续实施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大力推行林长制,加强退化森林和残次林修复,封补抚改并举,逐步培育为混交林、复层林、异龄林,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大力提升重点保护地的森林质量。加快推进林场林区道路建设,健全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森林防火监测体系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边境地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推进矿山治理与修复,加快尾矿治理,建设山体生态控制区,推动矿山综合整治和地质灾害防治,规范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落实水土保持规划,加大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综合治理力度。
全面提升 “ 三廊流域 ” 。围绕实现 “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 ,加快推进牡丹江、穆棱河、绥芬河 “ 三大水系 ” 和海浪河、东小河、五虎林河等主要支流综合治理,保护河流两岸自然岸线与植被,积极恢复河流自然生态环境,加强与流域其他城市水生态联防联治,坚决守住河流健康生命线。实施市域源头水系保护治理,重点推进海浪河、三道河子河、蛤蟆河、五虎林河和乌斯浑河等源头生态治理保护,开展水源地达标能力建设,提升自我修复能力。加强滨水景观改造和生态廊道建设,通过护堤(岸)水土保持、河岸生态治理等措施,保留、保护、恢复原生态自然河岸。加强中俄边境地区生态环境和气候资源共保共建,强化跨界水体水质、气象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
强化湖库湿地保护。加强镜泊湖、莲花湖、桦树川水库等湖库水生态保护,推进海浪河国家级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区划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土地征收、建筑清除、绿化建设、污染防治等综合措施,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实施湿地建设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湿地开垦,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实行限期予以恢复,推进牡丹江沿江国家湿地公园等湿地保护和恢复,大力开展湿地公园、生态滞留塘、功能表流人工湿地系统、水质稳定塘人工湿地系统等建设,增加水生动植物、底栖生物等,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实施流域湿地生态补水,加强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工程建设。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普查,建立牡丹江重点区域动植物名录。积极推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完善核心区、一般控制区保护分类管理措施。修复和扩大野生东北虎、东北豹、黑熊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完善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建设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加强山地云冷杉、红松、水曲柳、核桃楸、黄柏等珍贵树种种质资源保护,严控特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流失。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以自然山体、主要流域、湖泊、湿地、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保护为重点,开展森林公园、植物园、生态村镇等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建设。
第二节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巩固提升 “ 蓝天保卫战 ” 成果。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 “ 散乱污 ” 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加强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快火电、化工、造纸、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开展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淘汰县级以上建成区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持续实施 “ 气化牡丹江 ”工程,探索推广电采暖、地源热泵、燃气采暖等区域性、单体式新型供热方式。鼓励发展绿色交通,开展 VOCs (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综合整治,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健全与周边城市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联防联控机制。
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化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健全河湖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河湖 “ 两规两划 ” ,推进水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体系,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实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强化河道入河排口整治。到 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65% 左右。加强牡丹江、穆棱河、绥芬河等重点流域和镜泊湖、莲花湖等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突出做好冬季水质恶化攻坚战,实施河湖与水系治理工程,提升水环境质量。严格控制地下水利用和 “ 旱改水 ” ,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建立河道常态化管养机制,加强水务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建设,健全河湖实时监测、污水数字管网和污水运行、处理在线监测系统。到 2025 年,全市水质考核断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管制度,加强受污染耕地和工业用地监管,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及相应数据库,完善土壤污染预警响应机制。到 2025 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市、县全覆盖。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研发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大力实施黑土地地力提升工程,加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引导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建立农业废弃物、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机制,推广标准化机械作业、测土配方施肥、种植绿肥、水肥一体化、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技术,建立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长期监测机制。到 2025 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推进重点地区污染场地和土壤修复,对市区土壤污染高的工业企业、中风险企业进行重点管控,围绕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治污设施周边等实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修复;在宁安、林口、穆棱等我市产粮大县,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开展污染农田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
第三节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完成水流、森林、山岭、滩涂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台账体系,适时启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逐步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平台,依托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高生态执法技术水平,全面推行 “ 双随机、一公开 ” 环境监管模式,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对外合作机制。针对跨地跨境自然保护区、山体以及河湖水源,强化沟通交流合作,推动建立联防联控生态协作机制。加强与哈尔滨、鸡西、七台河、延边等城市合作,围绕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立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等跨区域保护机制。围绕牡丹江、穆棱河等跨区域河流,加强与流域各城市有关水生态治理的交流与合作,重点与敦化、鸡西建立水源地协作保护机制。推动建立牡丹江、哈尔滨、七台河、鸡西生态协作圈,推行异地交叉环保执法,开展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水体环境共同治理,健全区域内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协同应对跨区域重污染天气和突发污染事件。研究建立中俄跨境森林、河流协作保护机制,重点加强绥芬河水生态跨境保护和治理。加快边境动植物防疫区建设,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强化联合跨境保护。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市场化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探索建立牡丹江市环境交易所,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和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健全 “ 谁污染、谁付费 ” 的排污权市场化机制,实施以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基础的用能权有偿交易制度,建设以总量争取、配额分配为重点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开展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完善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绩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全区域生态补偿,加大对海浪河、三道河子河、蛤蟆河等域内河流上游地区生态补偿力度。探索排污权质押贷款,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节约集约使用能源资源。建立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矿产资源等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最大限度挖掘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潜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 “ 百千万 ” 节能行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节能减排与企业项目申请、税费减免联动挂钩机制。大力创建节水型社会,推行合同节水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利用比例,全面实施已建居民小区改建中水系统,加快淘汰城区公共场所、公用建筑落后用水设施,加快发展节水农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创新矿产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提升石墨、油页岩、高岭土、方解石等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计划,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推进企业循环生产、园区循环改造、产业循环组合,开展低碳产业园区建设示范,鼓励园区引进共生和补链项目,带动全市产业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鼓励企业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工业废气、废水、废物的综合治理和回收再利用,开发利用 “ 城市矿产 ” ,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推进玄武湖国家农业公园建设,示范发展农林牧渔多业共生、农工复合的循环型农业。加快推进秸秆、菌包综合利用产业化。倡导绿色生活新风尚,提倡节约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开展低碳城区、低碳县、低碳乡镇、低碳单位、低碳社区、低碳家庭和低碳乡村试点示范。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环保建材,逐步开展对现有建筑的低碳改造,推行建筑节能 “ 绿色评级 ” 。到 2025 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设计面积占比达到 70%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培养市民节约习惯,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提倡绿色出行,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及出租车,支持城市共享单车发展,实现城市交通向绿色、低碳转变,创建国家绿色交通城市。
推动生态价值有效转化。坚持绿色资产增值导向,推进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生态价值转换,争创 “ 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 ”实践地,引导社会资本探索发展碳汇经济,积极盘活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推动冰雪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绿色资产增值。
第十章 提升文化软实力,建设中国北方现代文化名城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牡丹江优秀传统文化和特色文化,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市建设,打造传统与现代交融的北方文化名城。
第一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持续深化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幅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工程建设,持续开展 “ 最美家乡人 ”“ 最美牡丹江人 ” 等评选活动,加大 “ 龙江好人 ”“ 中国好人榜 ” 等道德模范奖励与宣传力度,开展 “ 道德讲堂 ”“ 善行义举榜 ” 等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道德观入心入行。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程,打造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防教育主题公园、主题广场和主题街道。推进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融媒体主流格局。深化市新闻传媒中心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新闻 + 政务服务商务”运营模式,加快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强化技术设备支撑,创新传播手段,提升传播效果。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抗疫精神,抓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第二节 打造 “ 红色文化之城 ”
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发展融合型红色文旅业态,打造红色文化地标,强化红色基因传承,着力打造全国知名的 “ 红色文化之城 ” 。实施《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加强红色资源整合提升与综合利用,实施红色景区和教育基地 “ 创 A 升 A”行动,支持杨子荣纪念馆、侵华日军东宁要塞遗址、 “ 八女投江 ”遗址纪念馆、绥芬河红色国际通道纪念馆、中共六大历史资料馆、镜泊湖发电厂原动力展馆等重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扩大陈列规模、丰富体验形式、创新展览方式、发展旅游演艺,依托“中国抗联中心”国家级研究平台共建东北抗战纪念馆,创建全国党性教育特色基地,争取入围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红色基因库试点。到2025 年,全市建成 6 个国家 3A 级红色经典景区和全国旅游重点村。大力支持红色文艺作品创作,着力推出一批反映新时代新思想的新编历史剧影视剧舞台剧等红色文艺作品,争创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强化红色文化宣传,依托人民网黑龙江板块、黑龙江网和牡丹江日报,开辟牡丹江红色文化专题专栏专区专版,编撰牡丹江红色文化校园读物《红色牡丹江》思政教材、读本,积极利用互联网主流平台,宣传牡丹江红色事迹。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培育养成“健康高雅、简约时尚、和谐文明”的消费习惯,提高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第三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实施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和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程,加强重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积极保护开发工业遗址,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全景影像、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开展数字修复和多维展示,逐步推动全市重点文化遗产和部分文旅景区在特定时段向常住人口免费开放。到 2025 年,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 100% 。实施 “ 边境之窗建设工程 ” ,做大做强媒体外宣、边境外宣和民间外宣。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资源,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扩容提质,建设黑龙江省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农耕文化馆、中药文化慧馆、菌蕈科普馆、数字文化馆,加快推进牡丹江市综合博物馆、唐长城(牡丹江边墙)保护工程和长城文化公园项目建设,以共建共享、存量盘活、调整置换、在线利用等方式,推进文化体育资源向城乡基层社区下沉。强化文化名家、非遗传承人等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弘扬“工匠精神”。深入实施 “ 结对子、种文化 ” 和农村 “ 文化能人 ” 培训工程,增加乡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化农村文明村镇创建行动计划,建设沿江沿交通干线的 “ 文明走廊 ”“ 文明示范带 ” 。传承弘扬黑土文化、红色文化、冰雪文化,壮大乡村传统文化产业,积极发展满族刺绣、满族旗袍、朝鲜族花甲礼等传统非遗项目,促进乡村传统工艺振兴。繁荣发展体育事业,均衡配置体育资源,组织实施社区艺术节和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升 “ 健康雪城 ” 冬季运动会、镜泊湖冰上马拉松等特色品牌赛事知名度和吸引力,推动全民健身常态化。
第四节 发展壮大新文创产业
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围绕数字传媒、影视拍摄、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在线教育、网络文学、音视频直播等业态,着力建设网络文学产业集群、有声书产业集群、视频直播产业集群和文创产业孵化基地,打造全省新文创产业发展的 “ 试验田 ” 。加强投融资、专业技术和政策服务,积极引进龙头文创企业,培育专精特新文创企业,壮大优质多元文化市场主体。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提升牡丹江(东安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华创文化创意产业园、西安区新文创产业园、阳明区新文创产业园、牡丹江新文创学院、爱民区谷一文创园、牡丹江师范学院文旅产业园等产业孵化功能,提升主导产业规模,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鼓励有效盘活老旧厂房资源,建设开放型文创产业园、众创空间、文创楼宇、个人工作室等载体。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创意研发、资源共享、版权保护、产权转化、技术示范等服务。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文创资源,加大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域文化内涵的文艺精品创作力度,打造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富有牡丹江文化元素的精品力作,唱响 “ 文创牡丹江 ”品牌。发展特色边疆文化产业,打造特色边疆文化品牌。
第十一章 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
立足雪城、联通黑吉、链接国际,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全面提升信息、交通、物流、水利、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新型网络基础设施。构建覆盖 “5G+ 百兆光网 + 智慧专网 + 卫星网 + 物联网 ” 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体系。规模化部署 5G商用网络,加快推动 5G 站址规划和基站建设。到 2025 年,全市5G 网络覆盖率达到 75% ,实现 5G 网络城镇以上区域全覆盖、典型行业应用场景按需覆盖。积极推进百兆固网接入网络建设,全面推进 “ 光进铜退 ” 行动,城镇家庭全面达到 100M 以上速率接入能力,重点城市区域达到 500M 及以上速率接入能力,探索千兆固网应用落地,推进网络、应用、终端支持 IPv6 。加快推进专用网络建设,提升政务专网覆盖和承载能力,构建 “ 物联、数联、智联 ” 三位一体覆盖全市的新型城域物联专网。部署北斗卫星地基增强系统建设,逐步构建无缝覆盖、安全可靠的卫星网络设施。到2025 年,全市 5G 网络覆盖人口达到 70% 以上。
积极建设数据基础设施。依托中俄科技信息产业园,建设中国 - 俄罗斯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探索 “ 互联网 + 大数据 + 外贸综合服务 ” 平台新模式。积极发展安全可靠、弹性便捷的行业云平台及解决方案,鼓励创新 “ 轻量应用 ”“ 微服务 ” ,全面提升中小企业和传统企业上云率。完善以浪潮集团为主要技术支撑力量的市级政务云平台,编制完善政务数据目录,统一数据规范标准。完善政府数据资产管理,推动政务数据创新应用,建设完善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平台。谋划建设卫星产业基地,推进航天信息港项目建设,力争更多的国家空间基础设施在牡丹江布局。
大力发展融合基础设施。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快推动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加强与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合作建设城市大脑,推进城市信息模型( CIM )基础平台、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数字化城管、数字牡丹江运行综合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加快智慧政务、智慧城市建设,构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适时推动道路、港口、机场、口岸等交通设施及运载工具智能化升级,加快推进智慧电网、智慧路灯、智慧停车等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智能感知能力和运行保障水平。
第二节 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中心
构建立体化现代交通运输通道。强化大交通理念,创新大交通体制,构建运输方式结构合理、协同配合、衔接顺畅、布局完善、能力充分的现代交通网络。铁路,竣工运行牡佳客专项目,力争开工建设牡敦客专项目,提升铁路运输能力;谋划牡符高铁、牡佳既有铁路电气化改造、绥芬河至东宁铁路、东宁至乌苏里斯克铁路、东宁至珲春铁路等项目。航空,加快绥芬河民用机场建设,推进牡丹江机场迁建,谋划县(市)通用机场,拓展国际和国内航线,提升牡丹江海浪机场国际国内货运能力。公路,完善高速公路网络,规划建设国道 G11 牡丹江至省界段路面维修、国道 G10 海林至尚志段路面大修工程,分期分段打造沿边高等级公路走廊,规划建设丹阿公路、国道绥满公路、国道鹤大公路主要中心城市出入口和过境路段建设,基本消除国道 “ 瓶颈 ” 路段。到2025 年,普通国道基本建成二级及以上公路,沿边境线走行的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全部建成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水路,畅通牡丹江航道衔接和通畅水平,加强牡丹江重要港口技术运营设施建设。
图 11-1 立体交通网络图
优化市域综合交通网络。完善牡丹江主城区与周边市县公共交通连接通道,构建城乡一体、功能完备的市域交通网络。按照 “ 整条推进 ” 的原则,加快推进普通省道中技术等级低于三级以及无路面铺装的梗阻路段建设,力争到 2025 年全市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 60% 以上,实现由基本成网向扩容提升发展。推动公路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补齐产业公路 “ 最后一公里 ” ,力争到 2025 年国家一类口岸、省级产业园区和重点旅游区、矿产资源开发区全部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基本建成与城镇布局、人口和产业发展格局相匹配的干线公路网络。改造农村公路 1000 公里以上,改造危桥 753 座,实施安防工程 739.6 公里、灾害防治工程 113.4公里。
强化交通枢纽场站功能。依托沿边陆路口岸,对接国内国际物流通道,加快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打造辐射内外、高效一体的物流枢纽。构建高效城市客运交通网络,研究发展快速公交( BRT )、有轨电车等交通方式,优化建设城乡公交枢纽站、中转换乘站、沿途简易停靠站点、终点站回车场、停车场等站场。以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化衔接为重点,加快推进牡丹江市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推进枢纽站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推动信息共享,完善换乘换装设施和集疏运系统,提升综合货运枢纽发展水平,研究探索推进高铁站周边开发建设。加快多式联运发展,推动物流枢纽与区域内相关产业协同联动和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以物流枢纽为核心的现代供应链,形成各种要素大聚集、大流通、大交易的枢纽经济。
第三节 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确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全市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实现牡丹江、穆棱河、绥芬河干流主要河段堤防 30 年一遇防洪标准,重要城镇达到 50 年一遇标准,重要支流的重点河段堤防达到 20年一遇防洪标准,保证重点地区、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排水管网等防洪排涝设施,重点完善西部城区排水系统,改造城市老旧排水管网,推进城区雨污合流管道分流制。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健全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和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机制,推进自然灾害物资储备建设,完善防灾减灾应急指挥机制。
加强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林海水库供水工程、奋斗水库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大中型骨干灌区续建和改造,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建设取用水水量自动监测站。推进南江、新安、三岔口等重点灌区实施泵站和输水管道更新改造,面向大型农业取水灌区、供水公司等重点用水单位,建设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灌排收费体制改革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新建一批地下水监测站,打好地下水管理与保护攻坚战。完善应急水源工程布局,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安全饮水和清洁饮水。
第四节 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实施电能替代工程,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推进生产、生活、运输等领域电能替代,推广新型采暖方式。合理布局天然气销售网络和服务设施,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降低天然气综合使用成本,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升级改造一批优质产能。加快推进 14 处升级改造煤矿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燃气供应能力,推进油气储备设施建设,优化燃油供应网,力争融入全省天然气管网,实现俄气利用。提升城乡配电网保障能力,统筹改造和建设城市配电网,提高输电和供电可靠性。推进分布式能源网络、新能源微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运行监测、控制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改造升级农村电网,提高农村电网供电服务水平。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提升能源综合调节能力。到 2025 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市电力总装机的 50%以上。
第五节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城市居住条件。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到2025 年,基本完成 2000 年底前建成的 473 个老旧小区项目改造任务。 2021 年底前完成主城区内 10 个项目、 2834 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力争 2025 年底前完成主城区范围内剩余棚户区改造任务。促进养老、休闲、文旅、物流等新型地产业态发展,推动房地产业从服务住房需求向服务更好生活方式转变。
改造提升城市公用设施。推进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着力推进净水厂水质升级改扩建工程,重点改造现有一、四两座水厂,增加深度水处理系统和排泥水处理系统,完善管理和调度系统。实施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重点改造老城区供水管网,增补改造铁岭河镇供水管网,开展老旧小区供水管线及二次供水老旧泵房改造等工程,到 2025 年,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 100% ,供水漏损率达到省定标准。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建设城北污水处理厂、江南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推动城区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由一级 B 提升至一级 A 。改造城市供热、燃气老旧管网,完善升级改造消防设施,保障城市供热、燃气、消防安全。完善提升城市照明设施,在全市次干道、小街巷大面积安装 LED 路灯。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增加公厕设施数量,提升市区环卫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坚持 “ 人、城、境、业 ” 高度和谐统一,构建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依托全市 18 座公园,营造 “ 公园 +” 开放舒适的公园街区,统筹推进城市绿道、绿地广场、公园、小游园(微绿地)和公园式社区建设,形成 “ 园中建城、城中有园、城园相融、人城和谐 ” 的公园城市美丽格局,建成具有北方寒地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第十二章 提高社会建设水平,打造共建共享幸福雪城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打造宜居幸福城市典范。
第一节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实施产教融合新型学徒制试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计划,扩大企事业单位招聘、就业见习和 “ 三支一扶 ” 等规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大农民转移就业组织化力度,推进农民工在常住地享受均等化就业服务,引导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完善常住地失业登记制度,及时组织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就业招聘。分类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公益性岗位托底援助力度,统筹推进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试点,加快智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市、县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设置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健全 “ 线上 + 线下 ” 就业服务平台,加强 “ 智慧人力资源市场 ” 建设,构建智慧融合、覆盖全域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法治化建设和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扶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就业失业监测体系,建立调查失业率制度,健全覆盖全市的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建立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制度,强化常态化管理服务。到 2025 年,全市失业参保人数达到 25 万人。整合创业服务资源,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大规模开展创业培训,组织创业大赛和交流活动,引导支持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组建 “ 创业孵化基地联盟 ” ,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基地、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整体服务效能,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建设。到 2025 年,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超过 15%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 10%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
增强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定期发布制度,落实重大项目建设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重点支持吸纳经营能力强、潜力大的现代服务业、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持续优化就业结构。建立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深化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优先支持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产业项目。优化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强化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扶持。鼓励发展 “ 互联网 + 创业 ” 和新个体经济,支持劳动者依托微商、外卖、滴滴、快递等平台实现灵活就业。健全援企稳岗服务体系,保障大项目、大企业用工。
第二节 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
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落实 “ 牡丹江教育现代化 2035”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打造教育强市。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以县(市)区为主体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制定《牡丹江市第四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 2025 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0%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0% ,公办中心幼儿园实现乡镇全覆盖,实现幼有所育。实施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工程,支持集团化办学,鼓励开展学区制管理、联盟制办学和创办分校;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 2025 年,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率达到 60% 。实施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工程,落实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培育一批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示范性高中。到 2025 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96% 。加强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新建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基地。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通中 - 高 - 本衔接通道,整合牡丹江职教资源,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促进校地融合,科学谋划建设牡丹江高教城,提升在牡高校服务本地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学校思政课程体系。加强大中小学生身体素质和身心健康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高家校共建水平。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实施 “ 互联网+教育 ” 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育训结合的终身教育体系。
第三节 全面推进健康牡丹江建设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深化 “ 看病不求人 ” 和 “ 健康牡丹江 ” 行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疾控体系基础设施水平,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消毒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新发、突发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提升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现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覆盖全民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市西部综合性医院,各县(市)全面完成医共体建设, 60% 的基层卫生机构达到国家 “ 优质服务基层行 ” 要求。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三级医院基础学科稳步提升、重点学科特色突出,二级医院建立自身优势,错位发展,为就医群众提供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建成 “ 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 ,实现在院治疗和出院健康管理一体化服务。三级医院全部建成 5G 远程手术室和会诊中心,开展 5G 远程医疗手术。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探索建立 “ 互联网 ”+ 监控系统,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机构 “ 云联动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行药品、耗材、试剂、后勤现代医院运营管理;探索建立医疗集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群众首选基层就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100%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 75% 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新培育 3 个省级和 2 个国家级中医药重点专科。
第四节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省级统筹制度和统一参保政策待遇计发办法及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清理规范衔接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引导适龄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力争实现应保尽保。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统筹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各类养老保险制度互转和统筹。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实现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失业人员待遇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各类医疗保险制度统筹整合,健全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推进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建设,开展养老、失业、工伤 “ 三险合一 ” 改革,大力推行 “ 助保贷款 ” 模式。到 2025 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22 万人。
织牢织密社会救助网。以增强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为目标,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完善救助体制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协查网络信息平台,实施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健全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事业与公共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探索创建社会救助失信惩戒机制,开辟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新途径。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和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 “ 家家幸福安康工程 ” ,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促进发展家庭服务,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 “ 半边天 ” 作用。
推动青年成长发展。落实党管青年原则,完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优化青年成长环境,争创青年友好试点县市,引导更多青年在牡丹江创业置业就业,促进青年发展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推动《牡丹江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坚持以青年为本,尊重青年主体地位,着力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质和全面发展水平,充分发挥青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健全残疾人等群体保障体系。完善残疾人扶助政策,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设。发挥市老年活动中心主阵地作用,带动各县(市)、区积极实施养老助老行动,加大对失独家庭、空巢老人和孤寡老人的帮扶力度。保障艾滋病感染者合法权益,落实 “ 四免一关怀 ” 政策,加强相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
第五节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加强公益性 0-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黑幼专附属第一幼儿园托育机构改建项目投入使用, 2021 年底前全市建设 2-3 个具有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儿照护机构。到 2025 年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老年社会管理和服务,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持续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提高老年人全周期生活生命质量, 65 周岁以上老年人失能失智发生率有所下降。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力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与关爱服务制度,打造 “ 一刻钟 ” 养老服务圈。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更专业的养老服务。到 2025 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改造民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 3000 张。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完善基础殡葬设施建设,及时更新改造服务设施设备,优化殡葬服务供给,逐步扩大殡葬救助惠民范围,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大力倡导文明节俭治丧、低碳祭扫。
第十三章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共建共治新格局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共同体,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一节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人大对 “ 一府一委两院 ” 的监督,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加强大统战工作,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构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决策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机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完善履行职能方法,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保障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深入贯彻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市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市居民法治观念。健全特殊人群矫治制度体系,开展 “ 日行一善、以善养德 ” 的 “ 灵魂再造工程 ” ,着力强化特殊人群融入社会的心理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
第二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理顺全市社会治理党政管理体制,健全“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民主协商、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协同联动 ” 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推进机制,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的纵向治理架构,建立支撑城市健康高效运作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平台,建设社会治理线上协同指挥通道,着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机制,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健全市域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大力培育发展与社会治理事务相关的社会组织。坚持转移职能、强化培训、规范管理,建立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长效机制,增强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能力。加强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的指导与培训,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及评估、退出机制,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与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建设,完善志愿者服务体系。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夯实市域治理现代化基层基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社区)级组织负担,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强化社会治理区域品牌建设,持续推进社会服务 +社区和 “ 智慧小区 ” 工程,重点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新建居民小区内建设 “ 智慧小区 ” ,采取 “ 网格化 + 大数据 ” 手段,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 “ 多网合一 ” 、全域覆盖。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街道办事处主导的社区物业管理平台,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探索建立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星级评定机制,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覆盖,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强化基层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发展保障等职能。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农村基层 “ 小微权力 ” 运行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地位和政治引领作用。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健全农村和社区党组织主导的议事决策机制,实行 “ 四议两公开 ” ,推行村(社区)群众参与重大事务民主决策。
构建高质量诚信社会。开展 “ 诚信雪城 ” 建设行动,重点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等领域的诚信建设行动。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强化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全力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探索信用信息跨银行、公安和社会系统共享通道,全方位建立个人和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奖惩机制,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修复办法。加快推进 “ 无证明城市 ” 建设,拓展信用报告应用领域,推进企业信用状况作为申请政府项目、获得政策扶持、享受绿色通道的重要参考。开展信用惠民应用,加强市场主体及从业者诚信教育,鼓励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创新和运用。坚持打诚信社会牌,增强营商环境区域竞争力,争做东北诚信社会领头雁。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建设,增强街道、乡镇及城乡居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到 2022 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以司法所为依托的乡镇和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统筹建设和集中运营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实现与 12345 政务服务、 12368 诉讼服务、 12309 检察服务等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联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纳入一体化政务平台统筹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 “ 三个平台 ” 融合发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业务、全时空覆盖,不断提升公民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第三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加快民族经济发展。按照 “ 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用地节约、要素集聚 ” 的原则,立足民族乡村生态优势、人文优势、资源优势,重点推动特色有机农业、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少数民族养老产业、民族特色旅游产业规模化发展,打造特色民俗品牌,加大对民族特色旅游景区的扶持和民族旅游产品的开发、推广力度,建设一批特色民族旅游村镇,逐步把旅游业培育成民族乡村的新型产业。扶持民族企业发展,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扶持力度,使更多的少数民族定点企业,进入国家特需商品定点企业名录,着力打造民族企业品牌。
强化民族事业发展保障。依法保障城市和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少数民族街道、社区发展的支持力度,提供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全方位帮扶。加强少数民族的教育统筹,强化对朝鲜族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推进回族幼教工作纳入全市教育系列。完善民族地区重大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检测、预防和控制能力,健全民族地区卫生监督体系,加大民族乡(镇)、村卫生院(室)建设投入。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依托民族艺术馆、民族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设施,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各类民族文体活动。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深化创建 “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 为引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向县(市)区拓展,指导组织开展各层次民族团结进步 “ 六+N 进 ” 创建工作,继续开展评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选树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国家级、省级各类典型,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影响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效。
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大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投入力度。借助口岸城市优势,扩大对外开放,引导边境地区人口集聚、产业提质、开放提效,构建以进出口加工、跨境旅游为主导,涵盖 “ 旅游 +” 、特色农业以及亚麻、塑编和木制家居等工业的特色产业体系。优化边境地区行政管理,增强守边固边兴边力量。第十四章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牡丹江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落实维护国家 “ 五大安全 ” 政治责任,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市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筑牢安全屏障,打造成安全韧性城市。
第一节 保障国家国防安全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开展雪城国家安全教育周行动,加强国家安全执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建立健全党政军警民一体化强边固防机制,建立边境地区、国门口岸突发事件联合处置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强边境地区抵边乡镇、村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 “ 智慧边防 ” 建设,严防非法越境,维护边境县市安全。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完善区域国防动员体系。加强人防指挥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支持国防和驻牡部队现代化建设。创新双拥共建工作机制,争创 “ 全国双拥模范城 ” 九连冠。依托宣传教育阵地,加强全民国防教育。
第二节 确保全市经济安全
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巩固全市 60 亿斤粮食规模,支持企业赴周边俄罗斯远东地区建立玉米、水稻、大豆种植基地,完善粮食、肉类、化肥、农药等战略物资储备,确保人民群众 “ 舌尖上的安全 ” 。聚焦基础产业、战略性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建立完善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测预警、应急报告制度。增强绿色食品企业加工能力,筑牢以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为主的民生产业安全底线。依托绥芬河铁路口岸,争取国家和省在我市布局建设俄油、俄气储备库,提高牡丹江中燃公司等企业的天然气储备能力,建立应急状态下保煤源、保电力、保供气、保运输长效机制。维护电力、水利、供水、天然气、交通、通信、网络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依法包容审慎开展互联网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安全。提高企业对外投资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加强我市在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境外农业投资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实施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建设生态安全监测智慧平台,推进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牡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联防联控,筑牢龙江东南部生态安全屏障。
第三节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 2025 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比 2020 年下降 10% 。加强重点人员重点物品动态监管和新业态领域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制度,加强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参加 “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 科技强安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强化各类工业园区、铁路货场、重要管线等重点领域和高危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构筑生物安全屏障,健全以对俄为重点的境外动植物疫病疫情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做好大型场馆转用于防控重大疫情的物质技术储备。实施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食品流通环节质量保证金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完善农村和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信息诈骗犯罪,开展智慧城市重点领域信息安全行动,建立重要信息使用管理和安全评价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重点增强应对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和重大公共事件的预警能力,提升能源、交通、给排水等系统防灾抗灾水平,加强重点易发灾害的避灾工程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完善现代应急管理制度,制定修订市县各项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依托现有设施,引入现代物流仓储技术,建设专业化、制度化、网络化、自动化、数字化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开展全市风险和关键基础设施脆弱性安全评估。加强应急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快速反应、处置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构建 “ 中心 + 现场 + 途中 ” 的全过程 4K 视频指挥系统。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增强突发事件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市应急保障中心,加强县(市)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探索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等机制。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开展面向公众的应急救护科普宣传和体验培训,到 2025 年,救护知识普及覆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重点人群 25 万人,培训应急救护员 2 千人。
第四节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 枫桥经验 ” ,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基本消除重点领域信访积案。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重点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对特殊人群影响的心理疏导。
深化 “ 平安雪城 ” 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平安牡丹江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智慧街面巡防、智慧内保建设,规定新建小区建设智慧安防小区,鼓励已建社区开展智慧安防小区改造,构建治安防控识别圈。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稳步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及司法设施建设。加强雪城公安建设,开展 “ 雪亮工程 ” 视频补盲行动,完善治安复杂区域滚动排查和常态化整治机制,强化城中村、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整治,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强化社会面治安巡控,实现动态布警和弹性勤务。实施社区警务融合工程,积极发展治安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推进禁毒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打造社会治安 “ 雪城名片 ” 。
第十五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本规划经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是全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法治思维和创新思维,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广泛动员引导全社会力量,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增强 “ 四个意识 ” 、坚定 “ 四个自信 ” 、做到 “ 两个维护 ” ,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强化党对统一战线和群团等工作的领导,形成推动规划实施合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工作机关条例,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深化作风整顿,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和落实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政治生态考核制度化常态化,加强问题整改效果的利益攸关方评价。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聚焦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选人,实施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提高市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完善政绩考核,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提高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制定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积极探索落实 “ 三个区分开来 ” 具体举措,研究细化容错纠错具体情形和操作流程,消除干部担当作为的后顾之忧,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第二节 充分动员社会力量
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广泛汲取民智、凝聚民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各类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科研机构、智库的辅助支持作用,创新完善决策咨询体制机制。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更好把全市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推动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靠。
第三节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充分发挥本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形成以市级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市级专项规划、市级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市、县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规范衔接程序,加强规划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有效衔接,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形成全市 “ 一盘棋 ” ,发挥规划合力,确保规划实施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信息平台,跟踪监测规划实施进程,推动规划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归集共享。
第四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市政府统一组织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落实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明确实施进度和推进措施,逐项落实目标任务。强化年度计划与发展规划衔接,将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明确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举措的年度实施要求。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报告和检查巡视制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通报,强化动态管理。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建议,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完善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实施进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相挂钩。
第五节 强化政策项目支撑
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金融为支撑、其他政策相协调,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机制,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带动作用,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在创新创业、对外开放、现代产业、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完善重大项目储备机制,加强项目对上争取和实施管理,健全重大项目联动协调机制,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引导各类经济资源向重大项目倾斜。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机制,提高项目管理和建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