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口数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尽心尽力,克难攻坚,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德保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26975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7907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8149人,下降9.45%,年平均增长率-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大量青少年外出工作和求学等,造成这部分人员常住在德保县外。

全县共有12个乡(镇),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98276户,集体户1543户,家庭户人口为260721人,集体户人口为903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5人减少0.8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8787人,占3.2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60971人,占96.74%,其中壮族人口为255036人,占94.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611人,增长42.28%;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30760人,下降10.54%,其中壮族人口减少30870人,下降10.79%。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0395人,占52.04%;女性人口为129363人,占47.9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8.5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45相比下降1.92。
表2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性别比 |
|
|
男 |
女 |
||
|
全县 |
52.04 |
47.96 |
108.53 |
|
城关镇 |
49.52 |
50.48 |
98.1 |
|
足荣镇 |
52.82 |
47.18 |
111.97 |
|
隆桑镇 |
51.93 |
48.07 |
108.03 |
|
敬德镇 |
53.74 |
46.26 |
116.19 |
|
马隘镇 |
55.15 |
44.85 |
122.96 |
|
东凌镇 |
52.94 |
47.06 |
112.48 |
|
那甲镇 |
53.62 |
46.38 |
115.62 |
|
都安乡 |
52.86 |
47.14 |
112.15 |
|
荣华乡 |
52.55 |
47.45 |
110.74 |
|
燕峒乡 |
52.70 |
47.30 |
111.42 |
|
龙光乡 |
52.61 |
47.39 |
111.01 |
|
巴头乡 |
53.09 |
46.91 |
113.19 |
|
德保铝业 |
79.45 |
20.55 |
386.54 |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59222人,占21.95%;15-59岁人口为149292人,占55.34%;60岁及以上人口为61244人,占22.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076人,占17.4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6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0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4个百分点。
表3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22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55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803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645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78人上升为675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359人上升为91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078人上升为3634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9446人下降为35755人。
表4各乡(镇)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7.90年提高至8.55年。
表5各乡(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07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59人,文盲率[8]由4.71%下降为4.48%,下降0.23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4307人,占31.2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5451人,占68.7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5738人,乡村人口减少53887人,城镇人口比重增长11.5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62678人,16-59岁人口为145836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具体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德保县统计局
德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