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口数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隆林各族自治县统计局
隆林各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县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自治县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尽心尽力,克难攻坚,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35076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140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9364人,增长2.74%,年平均增长率为0.28%。

全县共有16个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表1 全县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02748户,集体户1982户,家庭户人口为337093人,集体户人口为1367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9人减少0.51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3166人,占20.86%;各少数民族人口之和为277599人,占79.14%,其中壮族人口为169116人,占48.21%,苗族人口为100700人,占28.71%,彝族人口为3780人,占1.08%,仡佬族人口为2539人,占0.72%。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8270人,占50.82%;女性人口为172495人,占49.1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3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03上升了0.32。
表2 隆林各族自治县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 地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性别比 | |
| 男 | 女 | ||
| 全县 | 50.82 | 49.18 | 103.35 |
| 新州镇 | 50.03 | 49.97 | 100.13 |
| 桠杈镇 | 51.55 | 48.45 | 106.41 |
| 天生桥镇 | 49.94 | 50.06 | 99.75 |
| 平班镇 | 49.00 | 51.00 | 96.08 |
| 德峨镇 | 51.62 | 48.38 | 106.69 |
| 隆或镇 | 52.28 | 47.72 | 109.57 |
| 沙梨乡 | 49.42 | 50.58 | 97.72 |
| 者保乡 | 51.16 | 48.84 | 104.74 |
| 者浪乡 | 51.59 | 48.41 | 106.56 |
| 革步乡 | 51.02 | 48.98 | 104.18 |
| 金钟山乡 | 52.30 | 47.70 | 109.65 |
| 猪场乡 | 51.74 | 48.26 | 107.23 |
| 蛇场乡 | 51.48 | 48.52 | 106.08 |
| 克长乡 | 51.06 | 48.94 | 104.32 |
| 岩茶乡 | 51.63 | 48.37 | 106.73 |
| 介廷乡 | 50.72 | 49.28 | 102.93 |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91095人,占25.97%;15-59岁人口为210735人,占60.08%;60岁及以上人口为48935人,占13.9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3812人,占9.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4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7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38个百分点。
表3 隆林各族自治县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39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49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65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936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252人上升为524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4925人上升为755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9954人上升为2641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9324人下降为39732人。
表4 自治县各乡(镇)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6.44年提高至7.41年。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465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415人,文盲率[8]由11.74%下降为9.88%,下降1.86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3051人,占26.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7714人,占73.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6142人,乡村人口减少36778人,城镇人口比重增长12.7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97797人,16-59岁人口为204033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