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核定2020、2021年度公办高校非财政资金建设学生公寓...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8-07 1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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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核定2020、2021年度公办高校非财政资金建设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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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学校:
根据《河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冀价行费〔2008〕6号),经实地核查,现将2020、2021年度公办高校申报非财政资金新建、改造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河北农业大学等院校申报的非财政资金新建、改造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规定的等级标准和相关政策,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执行(具体学生公寓名称、等级和标准详见附件1)。
二、同意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等院校申报的非财政资金新建、改造学生公寓(含租赁)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规定的等级标准和相关政策,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执行(具体学生公寓名称、等级和标准详见附件2)。
三、学生公寓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收费单位要按照国家《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及时将收费标准在学生公寓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2020年非财政资金新建或改造学生公寓等级及收费标准
2.2021年非财政资金新建或改造学生公寓(含租赁)等级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