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专...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8-07 14: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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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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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关于延续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请示》(承油专〔2021〕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你校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专业学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3个专业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4000元。本标准为最高标准,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下浮。
二、你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使用财政票据,学费收入应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新生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请你校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核定新收费标准。学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