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8-07 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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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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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住房管理中心: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127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与排查处理安全隐患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