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唐山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8-07 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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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关于制定唐山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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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学院:
你院《唐山学院关于申报中俄合作举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院发〔2021〕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原河北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你院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专业学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院与俄罗斯联邦国家预算高等教育机构国家研究型大学莫斯科动力学院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国内学习)为每生每年18000元,本标准为最高标准,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下浮。
二、你院要严格按照本文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时使用财政票据,所收学费收入应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新生开始执行,有效期4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请你校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核定新收费标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