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我省专接本学生学费标准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8-07 16: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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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关于明确我省专接本学生学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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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规范专接本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规定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普通高校专接本(普通高校专升本,下同)学费标准通知如下:
专接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按照升入学校当年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现阶段为三年级,如学制有变化另行通知)学生学费标准收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