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转发国家关于印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8-12 11: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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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转发国家关于印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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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各隶属海关、各银保监分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商务厅
石家庄海关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2021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