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 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 意见》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8-12 11: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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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转发国家《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 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 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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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中央驻冀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办要求,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委《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财金规〔2021〕27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委《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