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涌源铧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四家企业予以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08-18 11: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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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关于对上海涌源铧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四家企业予以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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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涌源铧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汉理前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临松工业互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浚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国家十部委联合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39号令),现对你企业(含委托管理企业)提交的材料予以备案。
请你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合伙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规范运作,支持中小创新型企业发展。
有关备案材料见附件,特此通知。
附件(略):
1、上海涌源铧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备案申请书
2、上海汉理前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备案申请书
3、上海临松工业互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备案申请书
4、上海浚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备案申请书
备注:创业投资企业备案非行政审批,仅作为企业按规定申请享受国家相关政策证明之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