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丽水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起草的背景与依据
(一)“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1.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时期,我国社会经济步入高水平、高质量发展阶段,我省开启卫生健康现代化新征程,医疗卫生服务系统运行更加突显“整合、协调、创新、共享”要求,绩效评估更加关注服务品质、整体效率。城乡居民健康意识日益增强,“不生病”“少生病”“看好病”的诉求更加强烈,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趋势更加明显。进入5G时代后,“医疗服务+互联网”加速催生新型医疗健康服务模式,人工智能技术逐渐成为影响医疗行业发展、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因素。
2.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出现新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任务。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把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作为加快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家园的重要内容。我国新冠肺炎病毒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阶段,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健康高度关注,卫生健康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加凸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2021年2月20日),《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将浙西南革命老区纳入国家战略,浙江省人民政府大力扶持山区26县和革命老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加速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3.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迎来新挑战。“十四五”期间,我市社会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重大传染病等健康威胁因素依然存在,慢性病发病呈增高态势,“一老一少”等重点人群多重健康需求快速增长。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和构建“一带三区”区域格局,市政府确立建设“国际知名康养基地”、打造“世界知名、全国一流的老年宜居之城”目标,我市社会经济现代化建设和康养产业发展需要强有力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支撑。但是,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依然存在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发展滞后、县域卫生健康服务基础薄弱、社区卫生与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低、卫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不健全、卫生人力科技和数字化技术支撑不够强等发展问题与短板。卫生健康服务供给难以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多层次健康服务需要,难以有力支撑丽水市康养产业发展。
(二)主要依据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
2.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3.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委市共建 共同推进浙西南革命老区(丽水)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5.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等省级专项规划。
6.“十四五”丽水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初步考虑(吴郁郁主任);高扬奋斗旗帜 勇扛使命担当奋力谱写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吴郁郁主任在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暨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7.丽水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结果评估和丽水市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研究报告。
二、《规划》起草的过程
(一)前期研究阶段(2020年4月-2020年5月)。2020年4月,我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与市规划牵头部门进行沟通衔接,部署“十四五”规划专项研究计划,开展专题调研。同时,确定丽水学院作为“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单位。
(二)形成基本思路阶段(2020年6月-2020年8月)。开展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谋划工作,形成规划的基本思路。首先,组织规划编制实地调研活动,由王峰副主任带队赴莲都、青田、景宁、松阳等地开展调研,规划编制组成员独立赴庆元、缙云及部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调研。其次,邀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王会副处长开设“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专题讲座,并组织相关成员参加省卫健委“十四五”规划编制培训会。第三,召开规划编制工作系列座谈会及专题会议。王峰副主任主持召开各县区、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两代表、一委员”“十四五”规划编制座谈会;市卫健委原主任周一红、现主任吴郁郁分别主持召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召集市卫健委各处室负责人专题研究讨论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起草与修改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5月)。2021年1月编制组形成《规划(初稿)》。我委组织第一轮讨论修改,市卫健委吴郁郁主任主持召开《规划(初稿)》研讨会,同时召集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线研讨,提出修改意见;2021年3月我委组织第二轮讨论修改,编制组根据市卫健委修改意见调整《规划(初稿)》后,我委再次组织相关处室讨论《规划(初稿)》,编制组修改后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4月我委组织第三轮讨论修改,市卫健委发文征集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单位对《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同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征集《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根据征集意见及《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行再次修改,形成《规划》(送审稿);2021年5月初,我委组织第四轮讨论修改,2021年6月初,我委将《规划》(送审稿)递交市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形成《规划》文本。
三、《规划》的主要特点
(一)努力展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的责任担当与精神追求。《规划》立足丽水自然环境条件(山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卫生健康服务基础条件(长期处于全省地级市的中下水平)的区情,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发展战略,紧跟浙江省“健康浙江”和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步伐,对接丽水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坚持“积极作为”原则,突破自我设限,跳出浙江看丽水、找定位。《规划》以区域地理地貌特征(山区)为参照标准,从全国层面寻找发展定位坐标,提出“全国山区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样板、全国山区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示范区”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定位。
(二)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规划》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健康方面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以及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的需要,确定工作重点任务,谋划针对性的解决思路与途径,制定对策与措施。《规划》提出以强化对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的有效干预为重点,突出解决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针对不同人群、生命不同阶段的主要健康问题及我市的重点疾病,确定若干优先领域,制定干预措施,确保干预效果,实现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大力发展全科医疗、康复医疗、中医药服务,构建全方位、全人群、全过程的健康服务体系,满足全民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坚持谋划全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依据实现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目标需要,《规划》围绕“完善功能、优化质量、增强效率、提升水平”主题,以推进高品质“健康丽水”为统领,补齐公共卫生、基层卫生、中医药发展短板为中心,着力扩大市域医疗服务优势,大力推动医养康养事业创新发展。通过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医防融合、医养结合、中西医协调发展,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
(四)着力强化卫生健康发展基础与支撑能力。基于我市卫生健康发展基础相对薄弱,《规划》高度重视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谋划,预估投资180多亿元(其中:公共卫生项目43.7亿元,中医药项目24.3亿元),是“十三五”规划投资的3倍余(其中:公共卫生项目3.4亿元,中医药项目10亿元)。《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卫、创新兴卫战略,谋划设计卫生人才队伍、科技创新平台及运行机制、卫生健康数字化等一系列具体专项建设计划和项目,着力提升卫生人才队伍、科研教育、数字化建设水平。
四、《规划》的总体框架
《规划》包括规划背景、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主体部分。
(一)总论部分。该部分由规划背景、总体思路两部分组成。规划背景包括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存在主要问题与短板及面临形势;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远景目标、2025年发展目标及具体目标与主要指标。
1.总体目标。《规划》中的远景目标为:到2035年,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高水平卫生健康现代化,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成为全国山区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示范区;2025年的发展目标:初步形成发展均衡、服务优质、创新引领、整体智治的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建成健康丽水,县域卫生健康服务走在全省山区26县的前列,城市医疗服务保持全国地级市前列,卫生应急管理能力、行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综合连续、经济有效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全市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见附件1),力争为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提供更多标志性成果,成为全国山区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样板。
2.具体目标。《规划》提出5项具体目标:一是健康丽水建设高标准推进,打造“健康中国”山区市域示范区;二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快速提升,打造“中国山区公共卫生示范基地”;三是市域医疗卫生服务高水平发展,打造“浙西南区域医疗服务高地”;四是卫生健康发展支撑能力更为强劲,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中国(山区)示范城市;五是山区特色卫生发展模式初步成形,走出一条具有丽水特色的山区卫生健康发展道路。
3.主要指标。《规划》确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要指标20项。(1)主要指标的类别与《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一致,包括:居民健康水平、服务体系、服务效能、保障水平、创新发展等五大类别;指标名称基本沿用《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指标名称,根据市域与省域的区别,对1项主要指标名称进行调整,省标“国家级以上卫生人才数”改为市标“省(国家)级以上卫生人才数”(见附件2)。(2)主要指标值的省市比较:市标高于省标的有人均预期寿命、每万人全科医生数、疾控机构标准化率、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等(见附件2),低于省标的有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由于重点慢病过早死亡率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有社会经济发展、公众健康意识、健康生活方式水平、早期筛查能力、整体医疗服务体系诊治服务水平等,我市上述因素相对处于较低水平,所以五年来,我市重点慢病过早死亡率一直高于省监测数据)、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低于省标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规划要求编制),其他指标与省标持平。
(二)分论部分。该部分由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组成。
1.主要任务。该部分主要是围绕发展目标提出实现途径与对策措施,包括深入实施高品质健康丽水建设、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加强中医药事业内涵建设、提升市域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创新推进老年健康服务工作、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合、促进人才科教支撑能力建设、全面推动卫生健康数字化升级、提升卫生健康综合服务水平等方面内容。实现目标的主要途径:一是通过推进高品质健康丽水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效果,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水平;二是从补齐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及中医药事业等发展短板、扩大市域医疗服务优势、创新老年健康服务、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合等四个维度,着力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服务体系结构与功能、健全运行机制体制、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三是从卫生人才队伍、医学科研与教学、卫生健康数字化、基本建设项目等方面加强卫生健康支撑能力建设,夯实卫生健康现代化发展基础。我委在主要任务的甄选编制方面的主要考虑:首先,主要任务内容符合省级规划和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基本精神,确保省级规划和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对策措施落地,省规划中与我市直接有关的工作指标都得到落实;其次,对策措施要有利于市域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均衡、可持续发展及对发展目标的支撑。第三,对策措施的有效性、操作性、经济性,工作目标尽可能量化,《规划》主要任务部分有工作指标88项(见附件3),其中,与省规对应工作指标64项,指标值基本与省标保持一致;市级自设指标24项(自设指标均由相关职能处室提出,是推动我市相关工作需要)。
2.保障措施。该部分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等方面,为实施规划提出保障。
第三部分:附件,丽水市卫生健康“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
附件:1.国内外主要健康指标比较
2.“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省市对比
3.主要任务工作指标
附件1:
国内外主要健康指标比较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国家或地区 | 人均期望寿命 | 婴儿死亡率(‰)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人均期望寿命 | 婴儿死亡率(‰)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人均期望寿命 | 婴儿死亡率(‰)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人均期望寿命 | 婴儿死亡率(‰)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
国内 | 丽水 | 80.06 | 2.72 | 7.03 | 80.36 | 2.35 | 4.6 | 80.81 | 2.50 | 20.2 | 81.04 | 2.47 | 6.03 |
浙江 | 78.60 | 2.14 | 4.54 | 78.77 | 2.12 | 4.11 | 79.13 | 2.18 | 4.08 | 79.47 | 1.88 | 3.86 | |
上海 | 83.37 | 3.71 | 3.01 | 83.63 | 3.52 | 1.15 | 83.66 | 3.06 | 3.51 | 83.67 | 2.66 | 3.66 | |
江苏 | 77.51 | 3.05 | 4.47 | 78 | 9.83 | 83.59 | 2.52 | 7.78 | |||||
广东 | 77.2 | 2.53 | 11.03 | 77.2 | 11.44 | 78.4 | 2.08 | 11.22 | |||||
全国 | 76.7 | 6.8 | 19.6 | 77 | 6.1 | 18.3 | 77.3 | 6.76 | 17.8 | 77.3 | 5.4 | 16.9 | |
国际 | 日本 | 84.2 | 1.9 | 5 | 83.96 | 1.85 | 5 | 84.26 | 1.8 | ||||
意大利 | 2.82 | 2 | 83.4 | 2.75 | 82.79 | 2.68 | |||||||
韩国 | 2.85 | 11 | 82.7 | 2.79 | 83.3 | 2.73 | |||||||
澳大利亚 | 3.14 | 6 | 82.8 | 3.1 | 81.65 | 3.05 | |||||||
法国 | 3.59 | 8 | 82.27 | 3.69 | 8 | 82.48 | 3.77 | ||||||
加拿大 | 4.44 | 10 | 81.3 | 4.35 | 82.24 | 4.25 | |||||||
英国 | 3.75 | 7 | 80.96 | 3.72 | 9 | 81.4 | 3.67 | ||||||
德国 | 3.27 | 7 | 80.64 | 3.25 | 6 | 81.72 | 3.22 | ||||||
美国 | 5.71 | 19 | 78.69 | 5.64 | 14 | 78.5 | 5.56 | ||||||
瑞士 | 3.7 | 5 | 3.64 | 83.45 | 3.57 | ||||||||
高收入国家 | 80.7 | 4.3 | 11 | 80.4 | 13 | ||||||||
中高收入国家 | 75.5 | 10.8 | 43 | 75.3 | 41 | ||||||||
全球水平 | 28.9 | 211 | |||||||||||
附件2:
“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省市对比
类别 |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20年 (省里) | 2020年 (丽水) | 2025年 (省里) | 2025年 (丽水) |
健康水平指标 | 1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9.47 | 81.04 | 80以上 | 81.5 |
2 | 婴儿死亡率 | ‰ | 1.88 | 2.47 | 5以下 | 5以下 | |
3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3.86 | 6.03 | 7以下 | 7以下 | |
4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33.08 | 32.3 | 40 | 40 | |
5 | 健康浙江建设发展指数 | % | - | - | 85 | 85 | |
服务体系指标 | 6 |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3.37 | 3.42 | 4.3 | 4.3 |
7 |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 | 人 | 3.61 | 3.54 | 5 | 5 | |
8 | 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张 | 5.60 | 5.70 | 7.5 | 7.0 | |
9 | 每万人全科医生数 | 人 | 4 | 5.41 | 5 | 5.5 | |
10 | 疾控机构标准化率 | % | - | - | 95 | 100 | |
11 | 每千人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 | 张 | - | - | 4.5 | 4.5 | |
服务效能指标 | 12 | 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 % | - | 90 | 95 | 95 |
13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 | - | 71 | 72以上 | 80 | |
14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110以下 | 107.74 | 110以下 | 110以下 | ||
15 |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 | 8.99 | 9.91 | 8.5以下 | 9以下* | |
16 | 县域就诊率 | % | 88.9 | 90.01 | 90以上 | 90以上 | |
保障水平指标 | 17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 元 | - | 69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18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 % | 26以下 | - | 26以下 | 26以下 | |
创新发展指标 | 19 | 省(国家)级以上卫生人才数 | 人 | - | 65(8) | (350) | 120(11-13) |
20 | 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综合指数(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综合指数) | - | - | - | 90 | 90 |
*低于省指标原因说明:由于重点慢病过早死亡率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有社会经济发展、公众健康意识、健康生活方式水平、早期筛查能力、整体医疗服务体系诊治服务水平等,我市上述因素相对处于较低水平,所以五年来,我市重点慢病过早死亡率一直高于省监测数据,2016年丽水为11.31%(省10.68%),2017年丽水为11.54%(省10.18%),2018年丽水为10.79%(省9.67%),2019年丽水为9.83%(省9.04%),2020年丽水为9.91%(省8.99%)。
附件3:规划主要任务工作指标
(一)深入实施高品质健康丽水建设
1.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
2.力争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率达90%以上
3.人群吸烟率下降到20%以下
4.健康促进县(区)建设比例达80%以上
5.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率达到80%
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率达到95%
7.建成健康家庭达2万户
8.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以上
9.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至43.8%
11.重点癌症早诊率提高至60%
12.创建2个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市、区)(自定)13.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14.开展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县(市、区)覆盖率达到 80%以上
(自定指标由职能处室提供)
(二)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5.公共卫生核心业务数字化率达90%
16.城市地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1分钟
17.乡村地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
18.精神科医师数提升至4名/10万人
19.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污染物排放在线监管率达到100%
(省标:医疗废物处置在线监管率达到95%,市标由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20.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省公卫规划指标95%)
(三)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
21.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非卫生院所在地)设置一家标准化村卫生室(服务站)。
22.面向乡村两级定向培养扩招20%以上
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配设备配置率达到100%(自定)
24.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90%
25.每个街镇均需设立1家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自定)
26.每个政府办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拥有 1 名执业(助理)医师
(自定指标与职能处室沟通后确定)
(四)加强中医药事业内涵建设
27.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执业医师占比达60%以上
28.每千人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73张
29.每千人中医医师数达到0.7人
30.研究推广20个以上的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31.新增国家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1-2个(自定)
32.省级重点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3-5个(自定)
33.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8-10个(自定)
34.浙江省中医(中西医)区域诊疗中心1个(自定)
3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0%以上(自定)
36.每年安排10%以上基层医护人员参加市级及以上“西学中”(自定)
37.公立中医类医院门诊中药处方占比达到60%以上。
38.力争90%以上的县(市、区)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自定)
(自定指标来自于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考核指标和丽水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五)提升市域医疗服务技术水平
39.推动建设1-2家高水平医院
(省规:推动建设一批相关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顶尖、科研能力突出、管理水平高超,具有一定辐射规模的高水平医院)
40.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学科3-5个、重点专科1-3个
(省标:规划布局30-40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
41.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医共体牵头医院的主要学科服务能力达到三级医院水平
42.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35%以上
43.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5%左右
44.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新发展高知党员占新发展党员数比例不低于30%。
(省标:省级医院高知党员占党员总数比例不低于45%)
(六)创新推进老年健康服务工作
45.每个县至少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
46.2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七)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合
47.重点人群在基层就诊率达70%以上
48.基层就诊率巩固在65%以上
49.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医生配备达2名/万人以上
50.按200-250 张实际使用病床至少配备1名院感管理专职人员
51.各县(市、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规范化创建达标率100%(自定)
52.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年均增幅控制在5%以内
(自定指标由职能处室提供)
(八)促进人才科教支撑能力建设
53.新增定向委培生1000名以上(自定)
54.新增紧缺专业人员不少于500人
(省标:新增紧缺专业人员不少于7500人)
55.新增博士生研究生40名
(省标:每年招收200名博士)
56.新增硕士研究生400名
(省标:每年招收300名硕士)
57.新增国家级卫生人才3-5名,达到11-13名。
(省标:国家级人才达到350 人)
58.新增省级领军人才3-5名
(省标:分批培养领军人才50名)
59.新增省级创新人才20名
(省标:分批培养创新人才500名)
60.新增省级医坛新秀40名
(省标:分批培养医坛新秀1000名)
61.新增市级卫生英才120名(自定)
62.培训住院医师1000人以上(自定)
63.新增浙江省科技进步奖8项(自定)
64.新增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80项(自定)
65.新增市厅级科技项目500项(自定)
66.科研经费同比增长30%以上
67.80%的在职专业人员完成为期3个月以上的专业进修(自定)
(以上自定指标由人教处充分沟通后确定)
(九)全面推动卫生健康数字化升级
68.实现面向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数据共享应用率100%(自定)
69.面向居民的基本数据可信可开放调阅率100%(自定)
70.面向管理者的基本数据可实时监控率100%(自定)
71.启动2个医学人工智能示范中心建设
(省标:启动20个“区块链+”、医学人工智能创新示范)
72.健康医保卡覆盖90%以上医院
73.市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达到5级(自定)
74.市级医院院内互联互通达到4级甲等(自定)
75.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现电子病历、健康档案、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处方、体检报告100%上传市平台(自定)
76.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检验检查、从业人员体检等信息共享、应用和开放率均达到90%以上
77.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应用,开放率达到 80%
(以上自定指标由职能处室提供)
(十)提升卫生健康综合服务水平
78.老年人等10类重点人群签约率保持在70%以上
79.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
80.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
8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
82.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下降到40以内
83.三甲综合医院日间手术比例达25%以上
84.三甲综合医院日间手术病种及术式达200个以上
85.三甲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下降到7天以内
86.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首次提醒调阅率达30%以上
87.二级以上医院预约时段精准到30分钟以内
88.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