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10-21 16: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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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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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控制社会稳定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对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预测和评估机制,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津党办发〔2012〕14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附件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