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试行)》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10-21 17: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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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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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决策制度,也是对现有维稳机制的补充和完善,通过实行这一制度,构建“决策未动、评估先行”的工作模式,有利于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超前预测、及时化解,有利于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始终坚持“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的工作原则,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或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到凡是不能使绝大多数群众受益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不能使绝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政策坚决不出台;凡是重点工作实施前坚决先化解矛盾隐患,着力为美好安徽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
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试行).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