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2-10-22 09: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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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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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化和谐兰州建设,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办发〔2013〕3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3〕2492号)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市政府拟定重大项目或核报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在兰州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称“项目”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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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docx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