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委政法委|关于建立淄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的公告
中共淄博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建立淄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的公告
为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稳评第三方服务市场,加强对稳评第三方机构的服务和管理,根据《山东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淄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现面向全市公开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范围
淄博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行政审批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或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法律服务机构等均可报名。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在市场监管、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业务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5名(含5名)以上人员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从业人员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经相关部门(单位)或协会培训且成绩合格,能够熟练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五)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淄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稳评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档文件。
(二)审核:请于2022年7月22日前报送至市委政法委。可以采取邮寄或自行送达的方式报送。市委政法委将通过核验资质、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审核遴选。
(三)入库:经审核并通过公示的第三方机构将纳入淄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入库的第三方机构方可在本市范围内接受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委托。入库名单在淄博政法公众号公布。之后符合条件的仍可申报,按照程序进行审核遴选后入库管理。
联系人: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科 王新志,联系电话:3172343,传真:3181729,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
附件:淄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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