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政法委|关于集中开展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备案工作公告
威海市政法委|关于集中开展全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备案工作公告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服务管理,规范第三方机构执业行为,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原则,现面向社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集中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在行政审批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或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法律服务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在行政审批、司法行政等部门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业务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5名(含5名)以上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人员,从业人员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经相关部门(单位)或协会培训且成绩合格,能够熟练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5.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6.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
自愿申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的,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威海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申请表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各一式3份(见附件1、附件2);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从业人员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工作学习经历等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5.承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成功案例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审核
威海市委政法委将牵头组织各区市、开发区党委政法委或或承担相应职能的机构以及相关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自愿申报的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登记资料等进行核验,对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对业务人员数量、学历、机构管理文件等进行核查。
(三)公示
对审核通过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威海长安网网站、长安威海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通过后录入威海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信息库,供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选择使用。
四、有关要求
此次集中备案工作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5日,之后符合条件的机构可在下年度申报备案,按照规范程序陆续纳入信息库。纸质材料可以现场报送也可邮寄报送。
联系电话:0631-5285771
地址:威海市新威路1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1103室
附件1:威海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申请表
附件2: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中共威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