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JGJ/T 299-2013 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证建筑防水工程质量,统一现场检测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防水工程的现场检测。
1.0.3 建筑防水工程的现场检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检测单元 testing unit
按要求划分的、供检测用的建筑防水工程组成单元。
2.0.2 测区 testing zone
对建筑防水工程中进行现场检测时,在一个检测单元内按检测方法要求确定的检测区域。
2.0.3 测点 testing point
按检测方法要求,在一个测区内随机布置的一个或若干个检测点。
2.0.4 无损检测方法 non-destructive testing method
检测过程对既有防水性能不会造成损伤的检测方法。
2.0.5 局部破损检测方法 semi-destructive testing method
检测过程对既有防水性能有局部或暂时的损伤,但可修复的检测方法。
2.0.6 基层 substrate
防水层的依附层或起支撑作用的构造层。
2.0.7 无水氯化钙法 testing method of anhydrous calciumchloride
利用安放在基层表面的无水氯化钙吸湿盒吸水前后的质量差计算基层单位面积含水量的检测方法。
2.0.8 破坏面积 breakage area
粘结强度检测时,破坏部位在基层法线方向上的投影面积。
2.0.9 切割面积 cutting area
粘结强度检测前,使用切割工具沿钢标准块边缘,在测点上切割出的检测区域的面积。
2.0.10 超声波法 ultrasonic method
利用超声波在不同材质界面发生反射时间差的原理检测防水层厚度的方法。
2.0.11 落锤法 dropping hammer method
用一定质量的钢锤从一定高度自由下落并锤击水平面防水层,通过观察锤击部位裂纹分布情况检测防水层柔性的方法。
2.0.12 摆锤法 pendulum hammer method
用一定质量的摆锤装置,从水平、初速度为零的状态自由下摆,锤击垂直面防水层,通过观察锤击部位裂纹分布情况检测防水层柔性的方法。
2.0.13 红外热像法 testing method of thermal imager
利用红外热像仪对待检部位进行热成像拍摄,根据表面温差,查找防水工程渗漏区域的方法。
3 基本规定
4 基层平整度检测
4.0.1 本章适用于基层平整度的现场检测。
4.0.2 基层平整度现场检测的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靠尺规格应为2m;
2 塞尺精度不应低于0.1mm。
4.0.3 基层平整度检测时,每个测点应在相互垂直的方向上各检测一次,取两次读数的较大值作为该测点基层平整度的检测值,并应精确至0.1mm。
4.0.4 应以各测点检测值的最大值作为该测区基层平整度的检测结果,并应以各测区检测结果的最大值为该检测单元基层平整度的检测结果。
5 基层含水检测
6 基层表面正拉粘结强度检测
6.0.1 本章适用于混凝土或砂浆基层表面正拉粘结强度的现场检测。
6.0.2 基层表面正拉粘结强度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粘结强度检测仪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数显式粘结强度检测仪》JG 3056的规定,且精度不应超过1N;
2 方形钢标准块的尺寸宜为40mm×40mm,厚度不应小于25mm,且应采用45号钢制作;
3 钢直尺的分度值应为1mm。
6.0.3 基层表面正拉粘结强度现场检测的测点间距不应小于1000mm,测点距构件边缘不应小于100mm。
6.0.4 基层表面正拉粘结强度现场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使用高强、快速固化的胶粘剂将钢标准块粘结在测点上,并应保证满粘,在胶粘剂完全固化前,钢标准块不得受到扰动。
2 沿钢标准块外沿,使用切割机在垂直基层表面的方向上切成方形检测面。切割深度不应小于10mm。
3 将切槽清理干净,用钢直尺测量切割面尺寸,精确至1mm,计算切割面积(S)。
4 将粘结强度检测仪与钢标准块连接在一起,并应保证拉力方向与检测面垂直(图6.0.4)。

图6.0.4基层表面正拉粘结强度检测示意图
1-加载装置;2-传力螺杆;3-切口;4-基层;5-胶黏剂;6-钢标准块
5 将钢标准块以(5±1)mm/min的速率向上拉动,直至破坏,然后记录最大拉力值和破坏面情况。对于检测过程中钢标准块发生扭转、偏斜或检测面部分脱落的,该次检测应作废,并应重新进行检测。
6 当破坏面积大于钢标准块面积的80%,且破坏面中无外露钢筋时,可判定本次检测为有效,否则应重新进行检测。
6.0.5 基层表面正拉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Rc=Ft/S (6.0.5)
式中:Rc——表面正拉粘结强度(MPa),精确至0.01MPa;
Ft——最大拉力值(N);
S——检测面的切割面积(mm2)。
6.0.6 基层表面正拉粘结强度检测结果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测区内各测点检测值的算术平均值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且最小值不小于设计值的80%或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值的80%时,判定该测区所检项目合格;
2 当测区内测点检测值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值的80%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值的80%,且算术平均值小于设计值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时,可在同一测区内加倍选取测点补测,并以前后两批测点检测值的算术平均值和最小值为该测区所检项目的检测结果;
3 全部测区合格时,判定该检测单元合格。
7 防水层粘结强度检测
7.0.1 本章适用于卷材防水层和涂膜防水层粘结强度的现场检测。
7.0.2 防水层粘结强度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粘结强度检测仪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数显式粘结强度检测仪》JG 3056的规定,且精度不应超过1N;
2 改性沥青类卷材防水层宜选用100mm×100mm 的钢标准块,其他类型防水层宜选用40mm×10mm的钢标准块,钢标准块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且应采用45号钢制作;
3 红外测温仪的分辨率不应超过0.1℃。
7.0.3 防水层粘结强度现场检测的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测点间距不应小于1000mm,测点距构件边缘不应小于100mm;
2 检测卷材防水层时,测点应避开卷材的搭接部位。
7.0.4 防水层粘结强度现场检测时,应采用红外测温仪对防水层表面温度进行检测,且防水层表面温度应在10℃~40℃。
7.0.5 防水层粘结强度的现场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使用高强、快速固化的胶粘剂将钢标准块粘结在测点上,并应保证满粘,在胶粘剂完全固化前,钢标准块不得受到扰动。
2 沿钢标准块外沿,使用切割机在垂直基层表面方向切成方形检测面,应将防水层完全切透。
3 将切槽清理干净,用钢直尺测量切割面尺寸,精确至1mm,计算切割面积(S)。
4 将粘结强度检测仪与钢标准块连接在一起,并应保证拉力方向与检测面垂直(图7.0.5)。

图7.0.5防水层粘结强度检测示意图
1-加载装置;2-传力螺杆;3-切口;4-防水层;5-基层;6-胶黏剂;7-钢标准块
5 将钢标准块以(5±1) mm/min的速率向上拉动,直至防水层完全从基层表面剥落,记录最大拉力值和破坏面情况。对于检测过程中钢标准块发生扭转、偏斜或检测面部分脱落的,该次检测应作废,并应重新进行检测。
6 当破坏发生在基层、防水层或基层与防水层的粘结面中,且破坏面积大于钢标准块面积的80%时,可判定本次检测有效,否则应重新进行检测。
7.0.6 防水层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Rw=Ft/S (7.0.6)
式中:Rw——防水层粘结强度(MPa),精确至0.01MPa;
Ft——最大拉力值(N);
S——检测面的切割面积(mm2)。
7.0.7 防水层粘结强度检测结果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0.6条的规定。
8 防水层厚度检测
9 剥离强度检测
9.0.1 本章适用于采用满粘工艺铺贴的卷材防水层与基层剥离强度、卷材防水层接缝剥离强度的现场检测。
9.0.2 剥离强度的现场检测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 90°剥离仪:应具有实时显示力值、位移等检测参数的功能和自动峰值显示功能;
2 红外测温仪:分辨率应为±0.1℃。
9.0.3 剥离强度现场检测的每个测区应至少布置1个测点,相邻测点的间距不应小于1000mm,测点距构件边缘不应小于100mm。
9.0.4 剥离强度现场检测用试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制备:
1 卷材防水层接缝剥离强度试件:先准备长度不小于200mm,宽度为(50±5)mm的卷材作为夹持辅助材料;再采用高强、快速固化的胶粘剂将其粘结在卷材防水层的接缝外边缘处,粘结面尺寸宜为50mm×30mm,其长度方向应与接缝垂直;然后沿夹持辅助材料的边缘,采用切割工具进行切割,制备试件,并将接缝上层卷材拉起30mm(图9.0.1);
2 卷材防水层与基层剥离强度试件:采用切割工具沿纵向在卷材防水层上切割出长度为(400±10)mm,宽度为(50±5)mm的试件,并将试件的一端拉起30mm(图9.0.4)。

图9.0.4剥离强度试件
1-建材防水层接缝剥离试件;2-卷材防水层与基层剥离试件;3-卷材防水层
9.0.5 剥离强度现场检测时,应采用红外测温仪对防水层表面温度进行检测,防水层表面温度应在10℃~40℃。
9.0.6 剥离强度现场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90°剥离仪放置在测点上,使试件的拉起部分与防水层垂直(图9.0.6-1、图9.0.6-2);仪器调平后,将试件拉起部分放入夹具中,拧紧夹具;

图9.0.6.1防水卷材与基层剥离强度检测示意图
1-夹具;2-防水层;3-基层

图9.0.6-2卷材防水层接风剥离强度检测示意图
1-夹具;2-加持辅助材料;3-防水层;4-基层
2 设定剥离速度为100mm/min,开始剥离试验,在此过程中应保持拉力方向与基层垂直,当90°剥离仪运行至限位开关后,停止检测;
3 记录剥离力峰值、试件的破坏情况和防水层的表面温度,剥离力峰值应精确至1N。
9.0.7 剥离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P=Fp/b (9.0.7)
式中:P——剥离强度(N/mm),精确至0.1N/mm;
Fp——剥离力峰值(N);
b——试件宽度(mm)。
9.0.8 剥离强度检测结果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0.6条的规定。
10 防水层柔性检测
10.0.1 本章适用于改性沥青类卷材防水层低温柔性的现场检测,其中落锤法适用于水平面卷材防水层,摆锤法适用于垂直立面卷材防水层。
10.0.2 防水层柔性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箱应由制冷器件、测温元件、控制单元及直径不小于200mm的隔温罩组成,冷箱的制冷温度应能降至-30℃以下;
2 落锤仪应由落锤、透明导管组成,落锤质量应为(1000±1)g,锤头应为半球形(图10.0.2),锤头半径应为
,锤身应为圆柱形,半径应为(20±1)mm,导管长度应为(1050±10)mm,并应在距下端1000mm处刻有标记;

图10.0.2落锤与钟摆示意图
3 摆锤仪应由摆锤、摆臂、支座组成;摆锤质量应为(700±1)g,锤头应为半球形(图10.0.2),锤头半径应为
,锤身应为圆柱形,半径应为(20±1)mm,锤身应与摆臂连接,摆锤重心至支座连接轴中心之间的长度应为(1000±2)mm。摆臂质量应为(600±1)g,且应分布均匀;
4 光学放大镜的放大倍数应为10倍。
10.0.3 防水层柔性现场检测的每个测区应至少布置1个测点,且测点应避开防水层接缝。
10.0.4 不同类型卷材防水层低温柔性现场检测的测点表面温度应符合表10.0.4的规定。
表10.0.4 不同类型卷材防水层低温柔性现场检测的测点表面温度
10.0.5 防水层柔性现场检测前,应先将冷箱置于测点处,密封隔温罩边缘,启动冷箱,使测点表面温度降至本规范表10.0.4的规定值,并保持30min;然后移走冷箱,立即进行检测,且检测应在冷箱移走后20s内完成。
10.0.6 检测水平面防水层时,应将导管安放在测点上,落锤置于导管内,且落锤距待检面应为1000mm,释放落锤,使其自由下落锤击防水层(图10.0.6)。同一测点内应检测三次,且锤击点间距不应小于50mm。

图10.0.6落锤法检测水平防水层柔性示意图
1-落锤;2-导管;3-防水层;4-基层
10.0.7 检测垂直立面防水层时,应将摆锤仪置于测点上方,并应保证摆锤锤击位置与测点重合(图10.0.7)。摆臂应从水平状态自由下落,锤击防水层。同一测点内应检测三次,且锤击点间距不应小于50mm。

图10.0.7摆锤法检测垂直立面防水层柔性示意图
1-摆锤;2-摇臂;3-支座;4-防水层;5-基层
10.0.8 锤击后,应立即用放大镜观察测点有无裂纹,并记录裂纹形态。三个锤击点中可允许出现1条裂纹,当裂纹多于1条时,应判定该测点防水层低温柔性不合格。
10.0.9 测点防水层低温柔性不合格时,应判定整个测区及检测单元的防水层低温柔性不合格。
11 防水层不透水性检测
11.0.1 本章适用于水平面防水层不透水性的现场检测。
11.0.2 防水层不透水性的现场检测应采用下列仪器和材料:
1 渗水仪:盛水量筒应由透明有机玻璃制成,容积应为600mL,内径应为50mm,量筒上应有刻度,分度值应为1mm;环形底座内径应为150mm,外径宜为220mm(图11.0.2);

图11.0.2渗水仪示意图
1-盛水量筒;2-导管;3-支架;4-配重块;5-环形底座;6-待检防水层;7-基层
2 塑料定位圈:尺寸应与渗水仪的环形底座平面尺寸一致;
3 两个配重块:每个配重块质量不宜小于5kg。
11.0.3 防水层不透水性现场检测的测点宜布置在怀疑有缺陷的部位,且应易于安放渗水仪及密封。
11.0.4 防水层不透水性现场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塑料定位圈置于测点上,用粉笔分别沿塑料圈的内侧和外侧画线形成环形区域;
2 移走塑料定位圈,在环形区域内均匀涂抹密封材料,不得使密封材料进入内圈;
3 安放渗水仪,并应使渗水仪的中心和环形区域中心重合,用力压紧,安放配重块;
4 密封材料完全固化后,将水加入渗水仪的量筒至0刻度线,每5min记录一次水位高度,直至30min为止。
11.0.5 检测结束时,渗水仪量筒内水位下降高度不应大于2mm。下降高度大于2mm时,应判定该测点防水层不透水性不合格。
11.0.6 测点防水层不透水性不合格时,应判定整个测区及检测单元的防水层不透水性不合格。
12 蓄水和淋水试验
13 红外热像法渗漏水检测
13.0.1 本章适用于红外热像法建筑防水工程渗漏水的现场检测。
13.0.2 现场检测用红外热像仪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红外热像检测要求》JG/T 269的规定。
13.0.3 红外热像法渗漏水现场检测过程中,环境温度变化幅度不应超过5℃,室外风力变化不应超过2级,且最大风力不应大于5级。
13.0.4 红外热像法渗漏水现场检测时,待检部位表面不应有明水。
13.0.5 红外热像法渗漏水现场检测时,所选拍摄位置及光学变焦镜头应保证每张红外热像图的一个像素点在待检区域上的面积不大于50mm×50mm。
13.0.6 红外热像法渗漏水现场检测的拍摄角度不宜超过45°;超过45°的,应在报告中的红外热谱图旁注明。
13.0.7 红外热像法渗漏水现场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先对被测区域进行普测,获取红外热像图,然后对温度异常部位进行详细检测;
2 拍摄防水层的红外热像图,且同一部位的红外热像图不应少于2张,疑似渗漏水部位应适量增加照片数量,并应用草图说明其所在位置,同时应拍摄可见光照片;
3 被检部位面积较大时应分区域进行拍摄,但相邻图像之间应有重合部分;
4 记录并标识被拍摄位置的角度与方向,保存被检部位对应的红外热像图及可见光照片。
13.0.8 户外有阳光直接照射时,渗漏点温差异常参考值宜为1℃~2℃;无阳光直接照射时,渗漏点温差异常参考值为0.5℃~1℃。室内渗漏点温差异常参考值宜为0.3℃~0.5℃。
13.0.9 红外热像图中出现异常时,应首先排除热(冷)源的干扰。对于红外热像图中的异常温差部位,宜通过比较实测热像图与被测部位的预期温度分布来确定渗漏点。
13.0.10 对红外热像法渗漏水现场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可采用现场破损取样的方法进行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