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733-2009《有机食品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完整版)
[行业标准 - 农业]
发表于:2022-06-09 23: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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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NY/T 1733-2009《有机食品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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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有机农产品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虹、张三元、赵然、车丽梅、赵英奎、严光彬、金京德。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食品———水稻生产技术的术语定义、种植要求、资料记录和有机认证。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食品水稻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写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干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用灌溉水质标准
GB 9137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大允许浓度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9630.1—2005 有机产品 第一部分∶生产
NY 525—-2002 有机肥料
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