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JGJ 340-2015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1 总 则
1.0.1 为了在建筑地基检测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地基性状及施工质量的检测和评价。
1.0.3 建筑地基检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各种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考虑地质条件及施工质量可靠性、使用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综合确定。
1.0.4 建筑地基检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4 土(岩)地基载荷试验
5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6 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
7 标准贯入试验
8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9 静力触探试验
10 十字板剪切试验
11 水泥土钻芯法试验
12 低应变法试验
13 扁铲侧胀试验
14 多道瞬态面波试验
附录A 原始记录图表格式
A.0.1 标准贯入试验记录表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A.0.1 标准贯入试验记录表
A.0.2 动力触探试验记录表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A.0.2 动力触探记录表
A.0.3 静力触探试验记录表及成果图应符合表A.0.3-1~表A.0.3-4的规定。
表A.0.3-1 探头标定记录表
表A.0.3-2 静力触探记录表
表A.0.3-3 单桥静力触探测试成果图
表A.0.3-4 双桥静力触探测试成果图
A.0.4 十字板剪切试验记录表及成果图应符合表A.0.4-1、表A.0.4-2的规定。
表A.0.4-1 十字板剪切试验记录表
表A.0.4-2 十字板剪切试验成果图
A.0.5 扁铲侧胀试验记录表及成果图应符合表A.0.5-1、表A.0.5-2的规定。
表A.0.5-1 扁铲侧胀试验记录表
表A.0.5-2 扁铲侧胀试验成果图
附录B 地基土试验数据统计计算方法
B.0.1 本附录方法适用于天然土地基和处理后地基的标准贯入、动力触探、静力触探等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值计算。
B.0.2 标准贯入、动力触探、静力触探等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值,应根据各检测点的试验结果,按单位工程进行统计计算。当试验结果需要进行深度修正时,应先进行深度修正。
B.0.3 原位试验数据的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i——原位试验数据的试验值或试验修正值;当同一检测孔的同一分类土层中有多个检测点时,取其平均值;当难以按深度划分土层时,可根据原位试验结果沿深度的分布趋势自上而下划分(3~5)个深度范围进行统计;
m——原位试验数据的平均值;
σf——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差;
δ——原位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
n——参与统计的个数。
B.0.4 单位工程同一土层或同一深度范围的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值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B.0.4-1]
(B.0.4-2)
式中:
k——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值;
γs——统计修正系数。
附录C 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修正
C.0.1 当采用重型圆锥动力触探推定地基土承载力或评价地基土密实度时,锤击数应按下式修正:

式中:N63.5——经修正后的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63.5——实测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α1——修正系数,按表C.0.1取值。
表C.0.1 重型触探试验的杆长修正系数α1
C.0.2 采用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评价碎石土(桩)密实度时,锤击数应按下式修正:

式中:N120——经修正后的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120——实测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α2——修正系数,按表C.0.2取值。
表C.0.2 超重型触探试验的杆长修正系数α2
附录D 静力触探头率定
D.0.1 探头率定可在特制的率定装置上进行,探头率(标)定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头率定用的测力(压)计或力传感器,其公称量程不宜大于探头额定荷载的两倍,精度不应低于Ⅲ级;
2 探头率定达满量程时,率定架各部杆件应稳定;
3 率定装置对力的传递误差应小于0.5%。
D.0.2 率定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触探头和记录仪并统调平衡,当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进行率定工作;
2 当采用电阻应变仪时,应将仪器的灵敏系数调至与触探头中传感器所贴的电阻应变片的灵敏系数相同;
3 触探头应垂直稳固旋转在率定架上,率定架的压力作用线应与被率定的探头同轴,并应不使电缆线受压;
4 对于新的触探头应反复预压到额定载荷,反复次数宜为3次~5次,以减少传感元件由于加工引起的残余应力。
D.0.3 触探头的率定可分为固定桥压法和固定系数法两种,其率定方法和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固定桥压法时,可按下列要求执行:
1)选定量测仪器的供桥电压,电阻应变仪的桥压应是固定的;
2)逐级加荷,一般每级为最大贯入力的1/10;
3)每级加荷均应标明输出电压值或测记相应的应变量;
4)每次率定,加卸荷不得少于3遍,同时对顶柱式传感器还应转动顶柱至不同角度,观察载荷作用下读数的变化,其测定误差应小于1%FS;
5)计算每一级荷载下输出电压(或应变量)的平均值,绘制以荷载为纵坐标,输出电压值(或变量值)为横坐标的率定曲线,其线性误差应符合本规范第9.2.6条的规定;
6)按式(D.0.3-1)计算触探头的率定系数:

式中:K——触探头的率定系数(MPa/με或MPa/mV);
P——率定时所加的总压力(N);
A——触探头截面积或摩擦筒面积(mm2);
ε——P所对应的应变量(με);
Up——P所对应的输出电压(mV)。
2 当采用固定系数法时,可按下列要求执行:
1)指定一个标定系数K,当输出电压每mV或画线长每cm表示贯入阻力1MPa、2MPa、4MPa,按式(D.0.3-2)计算出输出电压为满量程时,所需加的总荷载:
[D.0.3-2]
式中:P——总荷载(N);
A——探头截面积或摩擦筒面积(mm2);
l——满量程的输出电压值(mV)或记录纸带的宽度(cm)。
2)输入一个假设的供桥电压U,并施加荷载为P/2,记录笔指针未达满量程的一半处,则调整供桥电压,使其指针指于满量程的一半处。然后卸荷,指针应回到零位。如不归零则调指针归零。如此反复加卸荷,使记录笔指针从零位往返至满量程的一半处。
3)在调整后的供桥电压下,按P/10逐级加荷至满量程,分级卸荷使记录笔返回零点。
4)按上述步骤,其测试误差应符合本规范第9.2.6条的规定,调整后的供桥电压即为率定的供桥电压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