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近期 2020-2025 年;中期 2026--2030 年;远期 2031--2035 年。
1.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番禺区的行政区域,包括 11 个街道办和 5 个镇,面积为 529.94km²。
1.3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 51080-2015)
(4)《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7)
(5)《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 51054-2014 )
(6)《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标 190-2018)
(7)《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粤府令第 219 号,2016 年 2 月实施)
(8)《乡镇消防队标准》(GA/T 998-2012)
(9)《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13)
(10) 《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 [2015]24 号)
(11)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 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公消〔2015〕301 号)
(12) 《关于进一步推进超高层公共建筑微型消防站和灭火救援技术处置队建设 的通知》(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2017 年 11 月 7 日)
(13) 《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的通知》(武消〔2018〕 126 号)
(14) 《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应 急消〔2018〕34 号)
(15) 《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
(16)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防救援规划(2019-2035)》
(17) 《广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20-2035 年)》
(18) 《广州市番禺区城乡发展规划(2014-2030)》等相关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 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
(19) 其他相关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和政策法规。
1.4 规划目标
贯彻十九大提出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 能力,使人民安全感更有保障。”的思想,提升防灾减灾救援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构建适应新时期发展并具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消防体系,满足综合防灾应急体系 建设的需求,着力提高城乡消防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出构建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多 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队伍格局,成为高效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的重要力量,全 面保障番禺区城乡人居环境安全。
(1)基于火灾风险评估,提出火灾风险单元近、远期消防安全策略,进行城乡消 防设施、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纵向搭建“陆地-水上-空中”全方位消防救援体系,横 向发展涵盖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镇街专职消防队及战勤保障的陆地立体综合救援体系。
(2)提出消防建设要求并分解任务,促进多部门合作建设,改善消防环境;进行 消防设施用地选址控制,保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实施。
(3)提出构建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队伍格局。
1.5 规划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条例, 以及《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广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20- 2035)》对消防设施布局的要求,基于番禺区消防安全特点,提出适应番禺区消防安全 需要、有效指导消防安全建设的规划方案,为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所需求的消防安全体 系创造条件。
1.6 规划原则
(1)遵循“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指导番禺区城乡消防救援建 设工作,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2)区域衔接与协调。立足广州市消防体系,满足市、区消防布局规划,考虑南 沙、佛山、顺德、中山等湾区城市的区域综合救援联动。
(3)城乡统筹,注重可实施性。全面规划,分期实施,以远期发展战略为指导, 统筹集中建设区和乡村地区消防安全。
1.7 技术思路与技术路线
以问题和目标导向,通过现状消防安全布局问题分析和风险评估,对照标准和相 关规划要求,结合番禺区实际情况,形成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设施规划,指导消防设 施建设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