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九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修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修水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 至 2025 年。
(修水县)关于印发修水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规划计划]
发表于:2023-03-27 17: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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