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深化实践期,是永修县打造区域率先发展战略高地的深化期,也是永修县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和关键期。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谱写新时代永修改革发展华彩篇章,助力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九江诗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九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永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永修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永修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至2025年,并展望至2035年。规划范围为九江市永修县行政区范围,辖14个乡镇、2个垦殖场、2个企业集团,总面积1947平方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