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加强和规范安远县矿产资源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修正)》《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安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安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规划,编制《安远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安远县“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细化和落实,是安远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2021-2025年,展望到2035 年,《规划》适应于安远县所辖行政区域,总面积约2350平方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