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规范龙南市矿产资 源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江 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修正)》 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据《江西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编制技术指南》(赣自然资办发〔2021〕10 号)及《赣州市矿产资源总 体规划(2021-2025 年)》、《龙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 O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龙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等有关规划,编制《龙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赣州市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赣州 市矿产资源规划的细化和落实,是龙南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 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辖区内地质勘查、矿产资 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 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为 2020 年,规划期 2021-2025 年,展望到 2035 年。
《规划》适用于龙南市行政区范围,面积 1646 平方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