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条 规划目的
为 了 切 实 加强对 瑞 金 国家气象 观 测 站 探测环境的保护, 保障气象探测设施稳定运行和气象预报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 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在 瑞金市 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防灾 减 灾 和 为 人 民 生 产 生 活 服 务 等 领 域 的 积 极 作 用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 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 瑞金市 实际情况,编制《 瑞 金 国家气象 观 测 站 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
第 2 条
本规划中所称 气象探测环境 ,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 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 构成的环境空间。
第 3 条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以“公 共 气 象 、安 全 气 象 、资 源 气 象 ”及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理 念 为 指 导 , 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需求,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气 象 法 》(修订版)为 准 绳 ,按 照 气 象 探 测 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加 大 执 法 力 度 ,力 保 瑞 金 国 家气象 观 测 站探测环境和设施处 于优良状态,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 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提高天气、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国民 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
第 4 条 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年限为 2019-2035 年 。
第 5 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所界定的规划范围,是 以 瑞金国家 气 象 观 测 站 观 测场围栏 为基准 ,根 据《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 所确定的 800 米控制范围界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