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为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是从源头上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有效途径,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生态文明工作实现历史性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原环境保护部和生态环境部先后开展了全国生态示范区(1995 年)、国家生态市县(2008年)、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2013 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2017 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17年)等系列创建活动,2019 年 9 月修订并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为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水平和影响力,支持和规范副省级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1 年 2 月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副省级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
青岛市作为副省级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系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有关部署,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按照国家、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方位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胶州市聚焦上合示范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战略,成为青岛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的核心坐标。近年来,胶州市努力构建胶州湾蓝绿生态屏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2020 年胶州市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机制,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胶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
《规划》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 号)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胶州市区域定位、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趋势预测和压力分析,研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确定规划目标、建设指标,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综合诊断,开展专题研究,明确主要规划任务与措施、重点工程。《规划》的实施对优化胶州市城市发展空间格局、促进环境资源合理利用、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现代化上合新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