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十三五”时期是桓台适应把握新常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以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谋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矿政管理之道,对增强桓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细化和贯彻落实《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及《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提高桓台县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推进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加快矿业转型升级,促进矿业绿色发展,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成果要求》《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桓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及涉及限制、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密切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桓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
《规划》是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矿业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规划》做好衔接。
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规划》适用于全县所辖行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