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2021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情况简析
2021年,金塔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221元,比上年增加2526元,增长6.7%。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人均26585元,比上年增加1404元,增长5.6%。
一、收入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2021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3023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75.2%,比上年增加2112元,增长7.5%,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5.6个百分点,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3.6%。分析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原因:一是在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积极落实各项地方性增资政策措施,对城镇居民家庭工资性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强化项目带动,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积极扩大就业,促进企业效益提升和职工工资稳定增长,有效确保城镇居民家庭工资性收入保持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2021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5280.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13.1%,比上年增加382元,增长7.8%,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个百分点,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5.1%。分析原因,一是县上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城镇第三产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以批零住宿餐饮为主的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稳中有增;二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措并举,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带动三产经营良好发展。
(三)财产净收入稳中有增。2021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财产净收入78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1.9%,比上年增加4元,增长0.5%。财产净收入构成和支撑因素主要是居民家庭利息红利收入、房屋租金和其他财产性收入。
(四)转移净收入小幅上涨。2021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转移净收入392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9.7%,比上年增加27元,增长0.7%。主要是随着城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的稳步上涨,社会救济和补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以及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上调,对转移性收入增长提供了支撑。
二、消费特点
2021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持续增长,消费支出同步全面增长。从八大消费支出构成看:
食品烟酒消费支出人均7189元,比上年增加348元,增长5.1%;衣着消费支出人均2266元,比上年增加13元,增长0.6%;居住消费支出人均3639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长6.8%;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人均1857元,比上年增加169元,增长10%;交通通信消费支出人均4519元,比上年增加85元,增长1.9%;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人均3599元,比上年增加481元,增长15.4%;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人均2722元,比上年增加7元,增长0.3%;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人均793元,比上年增加68元,增长9.4%。
三、存在问题
(一)居民收入增势放缓,持续增长后劲不足。2021年,全县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和拉动力来自于工资性收入,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政策性强、局限性大,对一些地方性奖励激励政策,如果没有一个稳定保障的长效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和制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除此之外,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的增长均受到抑制,财产性收入占比不高,转移性收入对国家政策的依赖程度依然偏高,经济快速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压力较大。
(二)疫情影响依然存在,消费潜力有待释放。消费作为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对于经济发展起到关键助推作用。一方面,虽然疫情形势有所好转,但受全国多点散发疫情影响,居民消费变得“束手束脚”,消费心理偏向保守,导致消费能力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城乡市场的繁荣活跃和第三产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疫情影响使得线上销售走进更多人的视野,线上销售以其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种类丰富等优势获得顾客青睐,相较之下,线下门店受劳动力成本、原材料价格等经营成本上升和实体经济竞争加剧的影响,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加大,对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十分不利。
四、几点建议
(一)稳定就业提高收入,恢复居民消费信心。一方面,在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政策条件许可的范围内,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晋级晋档、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增资政策,拓展职工增收的有效途径,培育收入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加大稳就业力度,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回乡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情况,积极搭建企业与求职者沟通的桥梁,及时出台稳岗扩岗政策,加大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新兴行业人才的培训力度,提升就业质量,稳定居民收入,促进消费能力提升,重塑消费信心,扩大内需。
(二)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内生动力。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营商优惠政策的知晓率,扩大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经营户享受到政策福利,进而提升经营户的积极性,降低经营成本,让利消费者;另一方面,重点把握消费旺季,不断探索旅游经济、夜间经济、节会经济等创新经济模式,积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统筹做到传统消费不缩水、新型消费高增长、热点消费抓时机,不断拓宽销路,激发消费者消费活力,促进我县餐饮住宿、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带动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
(三)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发挥社保兜底作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居民医疗、养老、低保、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制度,以现有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为基础,全力扩大保障覆盖范围,兜住民生底线,全面落实国家各项促增收政策措施,确保离退休职工离退休金、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待遇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确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