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佳木斯市抚远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 面)
关于抚远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 面)
——2021年12月20日在抚远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抚远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全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财政政策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整合各项财政资源,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重点领域支出,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完成288,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43万元,同比增长12%;上级补助收入230,48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165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99,4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8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719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3,158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6,89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262,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555万元;上解支出3,640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89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8万元。
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88,6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262,63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6,060万元。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执行数 | 支 出 | 执行数 |
总 计 | 288694 | 总 计 | 262634 |
一、本级收入 | 28443 | 一、本级支出 | 251555 |
税收 | 11119 | 二、转移性支出 | 10531 |
非税 | 17324 | 上解支出 | 3640 |
二、转移性收入 | 250532 | 债务还本支出 | 6891 |
上级补助 | 230483 | 三、安排预算稳定稳定调节基金 | 548 |
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 13158 | ||
再融资债券收入 | 6891 | ||
三、上年结转 | 9719 | 三、结转下年 | 2606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227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9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2,976万元,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2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2,97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51万元。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执行数 | 支 出 | 执行数 |
总 计 | 3227 | 总 计 | 2976 |
一、本级收入 | 2929 | 一、本级支出 | 2976 |
二、转移性收入 | 275 | ||
上级补助收入 | 275 | ||
三、上年结转 | 23 | 二、结转下年 | 251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量6万元。
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6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四)财政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我市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预算指标高效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2021年我市共争取直达资金30,588万元,参照直达资金874万元。直达资金下达率100%。
直达资金30,588万元,按照资金性质分: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7,213万元,其中用于工资发放、补发工资及丧葬费等7213万元;二是专项资金23,375万元,其中农田建设资金13,741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47万元;城乡义务保障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2,326万元;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56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就业补助、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补助资金3,695万元;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资金等597万元;;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5万元。
参照直达资金87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242万元、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103万元、职业技能提升项目17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59万元。
二、2021年落实市人大决议决定情况
财政部门按照市人大二届五次会议关于2021年预算草案的决议和审查意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和预算约束,全力以赴保收入,兜牢底线惠民生,优化结构保重点,加快改革提效能,积极发挥财政保障作用,较好落实了市人大各项决议。
(一)坚持多措并举,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一是将组织收入放在财政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税收动态,加大对财政收入的征收力度,坚决堵塞“跑冒滴漏”,实现应收尽收。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443万元,同比增长12%。二是积极主动向上争取资金,认真研究上级财政政策改革变化情况,找准与我市发展的结合点,向上反映困难和需求,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密切跟踪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地方案,最大限度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0,764万元,争取政府债券资金20,049万元,为抚远经济的发展、市委重大决策的实施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
(二)落实财税政策,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减、免、缓、退、抵”等优惠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我市共为辖区纳税人减免税费全口径合计7,410万元,其中新出台政策影响减免税额4,990万元。坚决贯彻执行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要求,2021年盘活存量资金1,477万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支出,避免财政资金沉淀,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保障改善民生
将“三保”作为重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三保”在预算、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力支持民生项目落地、民生政策落实、民生工作推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支出方向继续向民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达20.9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3%。及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兑现第十三个月工资和职工热化费补贴,努力落实好人员晋升工资、就业支持等。全力支持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振兴成果。保障了医疗体制、社会救助、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让全市百姓在抚远的改革和发展中真正得到利益、得到实惠。
(四)强化资金统筹,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
1、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增强生态建设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6,421万元,小南山水厂亮子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3,354万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3,000万元,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148万元,浓江河水污染治理示范建设项目1,000万元。
2、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均衡发展,不断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善教学环境,提高教师待遇和扶贫助学,深入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生营养餐计划、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学费减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落实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拨付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1,000万元,为推进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3、支持完善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工作按照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以保障民生、促进就业为重点,强化措施,规范管理。一是安排本级资金4,417万元,保证了全市退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安排本级资金380万元,实现了全市退休人员本年职业年金上解工作,该项工作的完成优于其他市县,全省名列前茅。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级资金102万元,确保了居民养老金的正常发放。二是安排就业资金1,579万元,其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170万元,开办职业技能培训25期,培训人数940人,完成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绩效目标;社会保险补贴100万元,为全市45,55人员及576名公益性岗位发放补贴。三是安排城乡低保资金775万元,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补贴241万元,孤儿生活补贴28万元,保证了568名城市困难居民、923名农村贫困人口以及15名孤儿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全市困难人群最低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安排本级医疗保险资金281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9%,为全市37635名城乡居民(包括961名城乡低保对象、626名建档立卡人员及488名特殊帮扶人员)参加了医疗保险。五是安排退役士兵和义务兵优待金107万元,为全市29名退役士兵和23名义务兵发放生活补贴。安排本级资金97万元,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发放慰问款及热化费等。
4、支持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支持“三农”事业发展,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专项资金3,528万元,致力实现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建设美丽乡村,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管理,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21,027万元,各类农业生产补贴67,090万元(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大豆目标价格补贴、玉米生产者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耕地休耕轮作试点补助等)。
5、支持就业创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工作,拨付就业局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800万元,为加快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培育合格的创新型、实用型、技术性人才提供技能实训保障。
(五)持续深化改革,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一体化管理内控制度,制定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相关办法。按照省厅统一部署,预算一体化工作已进入全面测试阶段,全市141家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覆盖率100%。目前,财政局协同预算单位及代理银行、清算银行完成指标申请、资金支付测试任务,确保2022年预算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聘请第三方公司,对2020年部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积极组织项目单位开展项目自评工作。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及时进行资产清查,掌握国有资产真实数据,国资办采取实地核查方式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检查,截至2020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19.76亿元,负债总量3.36亿元,净资产总量16.4亿元。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优化采购流程,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2021年实现集中采购107笔,节支约为794万元,节支率8%。协议供货2414笔,节支约为176万元,节支率6%。
(六)细化管控措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杜绝违规举债,加强隐性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将政府债务率控制在安全线以内。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发挥政府性债务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采取“五严”举措,堵“后门”,控“闸门”,管“前门”,全面推进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虽然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但收入结构不优化,财政收入总量偏小,质量不高,财源结构单一,非税收入占比过大,财政工作对上依赖度高,收入基础仍不牢固;同时,化解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消化历年暂付款等都还存在较大压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预算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有保有压,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三保”支出保障底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努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17,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278万元(全口径财政收入40,096万元,税务部门22,155万元,财政部门17,941万元。市本级税收收入13,337万元,非税收入17,941万元),同比增长10%;上级补助收入160,615万元(返还性收入8,254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50,87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490);上年结转收入26,060万元。盘活存量资金76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217,953万元。其中:上解支出2,1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811万元。存量资金使用7600万元。
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17,9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217,953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559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1,559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彩票公益金支出等。
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1,559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5万元。
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5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56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1,005万元,利息收入6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2,207万元,转移收入2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934万元,其他收入12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04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6,990万元,转移支出459万元,其他支出372万元,上解支出15,22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515万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082万元,支出21,0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94万元,支出8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762万元,支出16,7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619万元,支出7,525万元。城乡民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297万元,支出6,74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0万元,支出72万元。
四、2022年财政工作重点
为确保2022年财税工作目标的实现和预算的顺利执行,我们将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征收力度,保障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制。明确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部门主体责任,确保财政收入实现全年预计目标。二是加强收入分析预测。结合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政策对收入的影响情况,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税源的动态分析。密切关注疫情对重点行业,支柱产业的影响,科学预测收入走势。加强基金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管,实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统筹,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沉淀资金,激活增量,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压缩清收暂付款项,盘活国有资产变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效能。
(二)积极对上争取,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积极抢抓经济新常态下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主动把握国家、省市宏观政策导向,主动了解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发行分配方式,力争对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实现新突破。同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对接沟通,做好2022年24个债券项目的申报工作。目前,省厅已告知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6.1亿元,全部纳入年度预算中。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一是做好预算安排,兜牢“三保”底线。按照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年初财政投入足额纳入预算安排,加快重大项目、民生实事、债券资金的支出进度,确保相应支出顺利执行,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优先位置,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着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建立。二是强化资金统筹,保证支出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在民生大事急事难事上精准发力、补齐短板,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压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经费保障落实到位。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优化教育资源,提升群众对教育事业的满意程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提高职业教育与本地产业的契合度。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力提升民生工程质量和效益。加大边境管理、政法维稳、公共安全等方面保障力度,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聚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能力
健全预算管理体制,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数字财政”建设。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加快建设现代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改革,强化财政资金支出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监督,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监管,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经纪律约束,规范财政运行秩序。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坚决防范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铭记初心使命,激发奋进力量,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