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66-2015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使博物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博物馆建筑设计。
1.03按博物馆的藏品和基本陈列内容分类,博物馆可划分为历史类博物馆、艺术类博物馆、科学与技术类博物馆、综合类博物馆等四种类型。
1.0.4博物馆建筑可按建筑规模划分为特大型馆、大型馆、大中型馆、中型馆、小型馆等五类,且建筑规模分类应符合表
1.0.4的规定。
表1.0.4博物馆建筑规模分类
建筑规模类别
建筑总建筑面积(m²)
特大型馆
>50000
大型馆
20001~50000
大中型馆
10001~20000
中型馆
5001~10000
小型馆
5000
1.0.5博物馆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足物馆功能及其适度调整的要求,并适应博物馆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行卫标准的规定;
3保障使用者安全,应满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障人士、婴幼儿监护人等使用和安全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
4 保护藏品、展品安全,避免人为破坏和自然破坏;
5 因地制宜,与当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结合,满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6 在建设全过程中对展陈、环境、装修、标识、信息管理系统、安全防范工程等进行协调设计。
1.0.6馆建筑设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