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粤建市〔2017〕49号)

[收费标准 - 政策文件] 发表于:2024-08-10 21: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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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粤建市〔2017〕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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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大牛工程师

粤建市〔2017〕4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粤建市〔2017〕4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大牛工程师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建标〔2017〕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向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粤建市〔2017〕49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牛工程师

2017年3月2日  工程咨询_规划纲要_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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