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2023年第3号令
[部委规范性文件 - 国家发改委]
发表于:2024-08-15 15:40:38
收藏
前言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2023年第3号令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号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3年7月1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