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24:40
收藏
详情
 
宁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治污减排成效显著,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顺利实施,主要污染物大幅削减,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20年,宁河区PM2.5、PM10、SO2和CO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下降24.3%、33%、66.7%和45.7%,重污染天数11天,达标天数240天,较“十二五”末增加23天。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劣Ⅴ类断面比例由2016年的100%下降到14.3%,地下水水质稳定达标,芦台镇和岳龙镇2个点位均达到Ⅲ类标准,2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燃煤、工业、扬尘、移动源、新建项目“五控”治气。深度治理燃煤污染。完成农村地区13个镇70194户煤改气、12146户煤改电任务。淘汰全区834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划定71.9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产业结构。破解“园区围城”,整合取缔工业园区23个,整治“散乱污”企业1144家。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完成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烧结机等深度治理。完成玖龙纸业3套燃煤电机组冷凝脱水深度治理,3台共1140蒸吨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多举措强化扬尘治理。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坚决遏制渣土撒漏、随处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控露天焚烧火点。建设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控。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与35家次柴油车用车大户签订承诺书。加强环检机构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开展现场检查94次。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治水。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完成2个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界标等标志设置,安装56个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评估和标志牌。完成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推进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26.54万人饮水安全。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扩建宁河区污水处理厂,新增3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完成4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运行天钢联合特钢5.5万吨/日再生水回用系统。消除芦台镇合流制片区1.63平方公里。强化水生态修复,实施水量调度,累计向潮白新河、北京排污河、蓟运河补水5.99亿立方米。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农用地、建设用地“两控”保土。完成农用地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调查。划定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开展农产品质量定点监测。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修复,完成67个地块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完成58家加油站242个地下油罐改造。
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坚持补齐、减源、增效“三措”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推进农业投入品优化调整,农药利用率达到5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2。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23%,打造20个种养循环示范场,建设1个绿色循环畜产品基地和3个畜禽粪污收集利用中心。完成尾水治理任务2.8万亩。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00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全区252个现状保留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9.4%。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体系。完成“厕所革命”任务,改造公厕418座、户厕77000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全区270个村全部创建成“美丽村庄”。
着力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加强重金属风险防控,组织开展涉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加强固体废物监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危险废物实现综合利用、安全处置。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宁河区垃圾焚烧发电厂。
(二)七里海湿地再现宁静之美,“两山”转化初见成效
划定生态管控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实施最严格生态管控。将17.81平方千米生态空间划定为绿色生态屏障区并实施分级管控,其中一级管控区面积15.51平方千米。
高标准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持续推动实施七里海湿地保护修复“十大工程”。清理历史遗留建设项目,拆除原七里海湿地公园等违建点位230处,全部还湿覆绿,恢复生态景观。实施引水调蓄工程,坚持跨域调水、区域蓄水、按需补水,动用海河水系各干支流,打造5条补水线路,畅通37公里输水通道,湿地年补水量超过8000万方,水域覆盖面积增长50%以上,带动境内河道水系全面贯通。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恢复湿地植被2万亩,营造浅滩1.5万亩,湿地栖息鸟类由182种增加至258种,每年停留的数量由20-30万只,增加到近50万只,多年不见的震旦鸦雀、文须雀等全球性濒危物种也重返湿地,成为生物多样性的标志性区域、鸟类迁徙的“打卡地”。七里海湿地保护修复经验入选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典型案例。
“两山”转化初见成效。七里海周边33个村依托七里海秀美的自然环境,建设“湿地水乡”,发展民宿、垂钓、采摘、休闲娱乐等旅游产业,将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同时,好环境引来“金凤凰”。航空航天、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产业等一大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纷纷在七里海附近的现代产业园区落地生根,有效拉动了宁河区的经济发展。
(三)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全面深化,助力区域协同发展
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宁河区与滨海新区,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北京市清河农场三块飞地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发布天津市空气质量和气象信息,通报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政策规定和重要活动情况。推动重污染应急协同响应。同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和汉沽管理区共同签订重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将芦台经济开发区和汉沽管理区纳入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与天津相同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同步减排,削减污染峰值。推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主动对接滨海新区,清河农场、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探索和完善京津冀大气污染区域共治、联防联控的方法和路径,联合签署《宁河区与唐山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协同框架协议》,在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上取得积极进展。
(四)改革创新步稳蹄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区生态环保委员会、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市级“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立公安驻环保工作组。发行全市首支生态保护专项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开展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主题活动,生态环保宣传走进社区、校园、企业,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二、“十四五”形势分析
“十三五”期间,是生态环境改善成效最大、工作推进力度最强的五年,有利支撑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也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向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迈进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面对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深刻把握新阶段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具有多方优势和条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绿色低碳发展成为普遍共识,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这一时期,宁河区确立了“生态涵养发展区域”功能定位,将七里海湿地、宁河城区纳入天津市“三区两带中屏障,一市双城多节点”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未来科技城成为宁河崛起的增长极和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宁河区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服务天津“双城”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的势头更加强劲,为宁河区新旧动能转换带来了机遇。
“十四五”时期,必须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要求,深刻认识宁河区生态环境的优势和短板,保持战略定力,为实现美丽宁河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二)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尽管“十三五”时期宁河区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攻坚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一是生态环境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有待优化。全区重点工业企业中新天钢联合特钢、玖龙纸业是消费煤炭的大户,呈现出“一钢一纸”两大企业煤炭消费量独大现象。工业绿色发展水平不高。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全区496家纳入清单的涉气企业中,C级及以上企业占比仅13%。交通运输偏公路。新天钢联合特钢铁路运输比例较低。部分道路,如205国道等,车流量大、柴油货车多,分流疏解能力较差。绿色交通体系建设仍需提升。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成效还不稳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形势复杂。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均处于高位,部分喷涂企业喷涂方式粗放。七里海、北淮淀、造甲城等镇生态移民村1.24万户农村居民未实施清洁取暖。水环境污染形势仍然严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尚不完善,排水管网尚不健全。河流水生态功能总体较弱。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突出。规模以下养殖场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治理,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土壤风险管控仍有压力,未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转型,工业遗留场地再开发利用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三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有待完善,“两山”转化路径尚需拓展。生态环境信息、监测、执法、应急、宣教、核与辐射监测仍需提升。
四是联防联控任务仍然艰巨。宁河区毗邻河北省唐山市,纵横钢铁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多聚集于唐山与宁河交界处,对宁河区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共天津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宁河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面向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目标,依托“一一二二”工作举措,坚持生态立区,推进绿色发展,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试点为引领,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减碳增汇,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宁河。
二、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人民中心。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保护的能力,为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根本保证。坚持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绿色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根本之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质量核心,精准施策。以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为核心,立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充分考虑区位、行业特征、环境状况,按照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要求,突出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提高治污效益。
改革创新,全民共治。坚持固化污染防治攻坚好经验、好做法,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积极探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新模式、新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市场和科技等综合手段,强化市场经济激励机制及大数据应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
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污染排放强度、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部消除劣V类水体,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主要河道实现水清岸绿。
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升。七里海湿地、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等生态建设工程取得重大进展,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提升。
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基本保障,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高。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场手段、经济政策运用更加充分,科学决策、精准监管的短板加快补齐,京津冀联建联防联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展望2035年: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四、规划指标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包括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污染治理、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5类22项。

宁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体系

2020年

现状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属性

环境质量

1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65.6

74

约束性

2

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53

38

约束性

3

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4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5

黑臭水体比例(%)

-

0

导向性

6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0

保持稳定

导向性

绿色发展

7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天津市下达任务目标

约束性

8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完成天津市下达任务目标

约束性

9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

-

完成天津市下达任务目标

导向性

10

单位GDP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降低(%)

-

≥30

导向性

11

单位GDP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降低(%)

-

≥30

导向性

污染治理

12

重点工程减排量

(吨)

氮氧化物

-

完成天津市下达任务目标

约束性

挥发性有机物

完成天津市下达任务目标

化学需氧量

完成天津市下达任务目标

氨氮

完成天津市下达任务目标

13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92.5

≥95

导向性

14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95

100

导向性

15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90

导向性

风险防控

16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1

93左右

导向性

17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100

导向性

18

放射源辐射事故5年累计发生率(起/万枚)

0

<2

导向性

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19

生态质量指数(EQI)

-

稳中向好

导向性

20

森林覆盖率(%)

7.47

8.01

约束性

2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

不减少

约束性

22

七里海湿地率(%)

 

≥80

约束性

注:①非化石能源包括外受电中的非化石电量。
②大气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
③水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促进全面绿色转型,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程
坚持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机制,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结构调整,积极引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推动生产生活方式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快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协同。统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制定实施碳达峰实施方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强化目标任务协同、政策措施协同、技术创新协同、监督管理协同。推动能源等5大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分别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钢铁行业率先达峰。
加强源头防控协同。全面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实施应用。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的源头预防体系,依法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
加强治理过程协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潘庄工业园和宁河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建立循环经济园区废物交换数据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能流的可视化和可溯化,强化循环产业链条的延链、补链,促进企业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按照天津市要求,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评价,优化工艺流程,推进节能降耗减碳。
加强监督管理协同。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按照天津市要求,逐步建立减污降碳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把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体系,推动纳入天津市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新天钢联合特钢、玖龙纸业等企业积极履约,主动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推动企业减污降碳。
提升城市碳汇能力。加大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建设与保护,加大植树造林,推进宁河区绿色生态屏障碳汇能力提升行动。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七里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农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城市绿地系统碳汇能力,在城市园林中营造“高生态碳汇”的绿地群落模式,加强现有城市绿地的养护,充分发挥绿地的碳汇作用。
(二)推动工业领域绿色转型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建立健全“亩均论英雄”与“创新论英雄”相结合的项目评价机制,鼓励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产业升级,确保已退出产能的设备不得恢复生产,确保域内炼铁、炼钢产能不新增。引导和鼓励钢铁企业提升改造、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以高品质特殊钢、绿色生态钢铁产品为转型方向,发挥电炉钢生产优特钢产品优势,大力发展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优特钢产品,鼓励支持新天钢联合特钢通过内部退出转炉,等量置换发展电炉钢,逐步提高电炉钢比例。推动造纸行业高端升级,以集成化、高端化、智能化为转型方向,引导纸业逐步转向高档特种纸生产,大力研发特种化、替代化产品,实现绿色升级。加快提升铸造行业工艺装备水平,显著提高高端铸造行业产能及产量占比。推进玖龙纸业设备及附属控制系统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
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以新天钢联合特钢、玖龙纸业等为标杆,持续推动绿色工厂建设,到2025年,全区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达到20家。按照天津市工业园区绿色评价体系,引导工业园区绿色化改造。强化产业园区资源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生态建设、风险防范等调查评估,推动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大北镇产业集群治理改造,2022年底前制定产业集群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方案,2024年底前完成集群整体升级改造。打造绿色供应链,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在汽车等主要产业的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初步形成绿色供应链。壮大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5G通信、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与节能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
(三)推动能源领域低碳转型
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除在建项目外,不再新增煤电装机规模。严格控制钢铁等重点行业用煤总量。推动玖龙纸业自备燃煤机组改燃关停。科学规划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伏产业,推动分散式、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发展,加快“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项目建设。在相关镇统筹开展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陆上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立足英利新能源,打造光伏产业集群。谋划建设氢能产业园。推进工业园区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利用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推进现代产业园、未来科技城构建光伏、风力发电和储能一体的微电网,扩大充电桩规模。
(四)推动交通领域绿色转型
推动车辆升级优化。2024年底前,基本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邮政车。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停止使用并逐步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老旧燃气公交车。
大力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2021年起,在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行业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
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业企业、新建物流园区要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150万吨以下的工业企业、新建物流园区,要采取共建共用铁路专用线或新能源车辆集疏运方式。“一企一策”开展重点行业大宗物料运输,发展“铁路+新能源接驳”等清洁运输模式,按照“外集内配、绿色联运”原则,推行“轨道+仓储+新能源汽车配送”新模式。积极推动新天钢联合特钢“公转铁”、清洁能源运输项目,开展电卡、氢卡清洁能源运输。2022年,钢铁企业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运输大宗物料和产品。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多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的公共交通网络。加快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合理分配道路空间资源,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空间。
推进道路优化与交通疏解。减少车辆拥堵和怠速排放,加强205国道等公路交通组织优化,减少车辆拥堵点。制定大宗物料运输车辆绕行方案,优化通行线路。
(五)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转型
推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落实完善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杜绝“大拆大建”。开展建筑能效测评,逐步推行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强建筑用能基本情况统计。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制度,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通过建筑布局、立体绿化、建筑材料使用等被动式节能措施,降低建筑能源需求。
加快提高建筑用能效率。持续推动既有建筑、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加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大力推广能源计量、高效节能光源、供暖空调系统高效运行、新风热回收、节能灶具等节能技术,提高建筑用能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推广太阳能光伏、地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等技术,探索可再生能源应用和推广模式。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进热泵、燃气、生物质、地热等高效清洁供暖方式。
(六)推动农业绿色转型
优化调整种养结构。依托“12345”工程,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引领作用,率先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化,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优化宁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种植业生产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种植范围,构建科学合理、特色突出的种植业生产布局。科学规划畜牧养殖布局,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合理发展畜禽养殖规模,提升畜牧业规模化、现代化水平,建设现代化畜牧业展示区、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示范区,推动形成种养结合、资源循环的都市型生态畜牧业发展模式。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实施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允许养殖区“三区划定”,科学确定养殖种类、规模和密度,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全面推广集约高效、绿色生态的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构建生态自循环系统,丰富绿色生态产品供给。
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提高利用效率。在东棘坨、宁河、廉庄、苗庄、丰台等镇建立应用配方肥、水稻侧深施肥技术的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2.2万亩,示范区化肥用量减少3%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严格畜禽、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规范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减量使用抗菌药物。建立健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制度。加强农业节水。推进传统灌区向水源多元化、输水管道化、节水高效化、用水精量化、管理智能化的现代灌区升级改造。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模式,加大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和涵养水分等农艺节水保墒技术推广力度,在大田种植中重点推广膜下滴灌技术,在设施蔬菜中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膜下微喷灌技术。推广节水作物,发展水稻旱种,提高水利用效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25。
(七)推动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倡导简约适度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加大政府绿色产品采购力度,逐步提高绿色产品占比。提倡“按需买衣+绿色洗涤+旧衣回收”的用衣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鼓励购买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扩大绿色产品消费,积极引导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
深入推进绿色创建。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党政机关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推行绿色办公。到2022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两山”转化工程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管控各类生态空间,永续保护七里海湿地,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叫响湿地生态品牌,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动生态价值转换,打造“两山”转化“宁河模式”。
(一)保护重要生态空间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绿色生态屏障管控要求,严守七里海湿地、潮白新河、永定新河、蓟运河河滨岸带等生态空间,加强保护与管理,严禁开发建设挤占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编制实施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力,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人类活动,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等有序退出。按照天津市要求,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
加强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按照天津市要求,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对生态破坏问题集中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察,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重大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将生态保护修复与管理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永续保护七里海湿地
打造七里海湿地保护与修复典范。启动缓冲区生态修复、实验区人工湿地工程,有力保护野生动植物、恢复湿地功能。打造国家湿地保护与修复典范,初步建成全国湿地保护修复样本、生物多样性示范基地,积极申报国际重要湿地。
构建七里海湿地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建设湿地生态监测监控中心,开展鸟类、水生动物、湿地植物、水环境质量、空气负氧离子浓度等系统监测,通过建立长期、稳定和持续的指标体系,逐步实现信息化、现代化监测管理,切实发挥指标体系对七里海湿地生态保护和发展的引领作用,探索建立国际一流湿地保护修复指标体系和行业标准。
(三)高标准建设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
结合七里海湿地形成生态循环系统,恢复“大水、大绿、成林、成片”的景观特色,构建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宁河区段一廊两带两片区的空间结构。实施永定新河沿河生态景观修复工程,开展植树造林工程,重建退化的河岸带生态系统。加强海航片区海绵城市建设,增加口袋公园、斑块绿地、绿带网络、景观河道等形成多层次生态开放空间。将宁河区段打造成为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北部门户。
加快推进生态绿化工程,实施桥北生态绿廊项目、桥北中心绿轴项目、蓟运河左堤城区段景观提升、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项目,提升人均绿地覆盖率。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落实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科普和监测预警,强化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加强农业、湿地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完善防控监测体制。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成效评估。
(五)拓展“两山”转化路径
积极开展生态创建。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树立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放大宁河区生态效能,提升七里海湿地生态功能,将湿地修复与生态产业相结合,深度链接全域旅游资源,赋能生态农业,为七里海湿地镶上“金边儿”。环七里海周边、沿蓟运河流域,有效整合湿地水乡文化、非遗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建设“小七里海”,提升打造齐心庄园亲子蘑法小镇、廉庄“稻香文化小镇”、板桥甑乡特色小镇等特色小镇,推进农旅联动、打造乡村品牌,推动“一日游”向“多日游”、“四季游”转变,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培育农产品品牌。提升“七里海河蟹”、“宁河大米”等农业品牌,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设特色生态农产品交易中心。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形式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重点在供需精准对接、可持续经营开发、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开展实践,并打造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充分发挥纵向生态补偿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七里海生态补偿制度实施,逐步实现七里海湿地重点区域内生态补偿有效覆盖。
三、强化多措并举,实施保卫蓝天工程
坚持源头防控,综合施策,强化PM2.5和O3协同治理、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深化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一)强化燃煤源污染治理
加强散煤治理。加强居民散煤动态排查,将已完成居民清洁取暖并稳定运行的区域及时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巩固清洁取暖治理成效,确保散煤不复燃。
加强煤质管控。紧盯关键环节严格煤炭监管,拉网式排查违法售煤行为,开展汽运煤炭车辆专项联合执法,严把煤炭准入关、运输关、堆存关。
(二)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1.重点行业提标改造
钢铁行业提标改造。开展新天钢联合特钢烧结环冷出灰口封闭收集改造,高炉重力除尘气力输灰改造,2座步进式轧钢加热炉脱硫治理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公示。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
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开展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实施“一厂一策”精细化管控,对照重污染绩效分级B级、C级标准提升改造。
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开展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厂焚烧炉提标改造,力争排放总量不新增。完成玖龙纸业固废焚烧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加强垃圾运输、卸料、贮存及渗滤液处理的恶臭污染收集治理。
2.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
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新改扩建项目VOCs新增排放量倍量替代,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替代、过程减排、末端治理全过程全环节VOCs控制体系。推进源头替代,引导家具、机械设备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开展自行车或助动车制造重点企业水性或粉末源头替代,推动工业涂装企业开展静电喷涂、氮气喷涂等工艺技术改造试点。强化过程管控,涉VOCs的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排放源,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推进末端治理,开展VOCs有组织排放源排查,对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全面实施升级改造。加强精细化管理,动态更新工业企业VOCs排放源清单,对排放量大的企业实施“一厂一策”,落实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强化企业无组织排放环节专项执法检查。完善夏秋季节臭氧污染应对机制,深入推进NOx和VOCs协同治理。到2025年,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深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控。加强新车监管,2023年7月起,新增重型货车实施国六b标准,严格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开展一致性检验。强化在用车监管,非免检柴油车注册登记前要实行排放检验,以国省干道和城市道路为重点,开展柴油车排放检测,加强入户检查,重点用车单位入户监管检查全覆盖,加强机动车遥感监测,重型货车实施在线监控。
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完善使用登记制度,升级管理信息平台,有序推动在线监控。
加强油品和油气管控。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监管。推进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建设,汽油年销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非法流动加油车。
(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强化扬尘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治理,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要求,区政府所在地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施工工地,100%使用低挥发性工程涂料和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推进重点道路实施修复硬化,渣土运输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面积,优化“以克论净”考核方式和范围。加强裸地、堆场扬尘治理。到2025年,全区年均降尘量力争控制在6吨/月•平方公里以下。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强化重点工业源氨排放治理和氨逃逸防控,提升养殖业规模集约化水平。
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加强油烟扰民源头控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按照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关于餐饮服务项目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实施宁河区细化方案,进一步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拉网式排查,确保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全覆盖,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确保达标排放。
推进恶臭异味综合治理。全面开展恶臭异味污染排查。按照天津市恶臭污染分级管控指南,建立恶臭污染分级管控台账。2022年底前,系统梳理纳入重点管控台账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企业的恶臭异味问题,编制“一园一档”、“一企一档”恶臭异味问题清单。着力解决投诉集中的恶臭异味问题。推进市政设施恶臭异味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组织维修、更换,对投诉集中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溯源排查和对标治理,确保恶臭异味达标排放,有效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到2025年,恶臭异味投诉数量整体下降。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铺设低噪声路面、沿线建设声屏障及生态隔离带等控制噪声传播途径。通过加装隔声门窗措施降低室内噪声。城市道路、主干道、公路、铁路交通等扰民线路中具备整改条件的,制定实施整改方案,降低沿线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夜间施工管理。加强文化娱乐、商业经营等社会生活噪声监管整治。持续开展“安静小区”创建活动。
(五)深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持续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对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进行精准把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适时修订《宁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动态更新。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深化绩效分级、差别化管控,持续细化完善“一行一策”、“一企一策”重污染天气应对方案。到202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1%以内。
四、强化减污增容,实施保卫碧水工程
统筹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突出“一河一策”,强化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大举措,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完善宁河区供水站、宁河北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地理界标和宣传牌、交通警示牌等警示标志及隔离防护设施的维护。每年对划定的全区56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继续推动农村饮用水切改。加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大再生水推广利用,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50%。落实水资源利用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强化区域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管理,优先保障生活用水,适度控制生产用水,增加生态用水。加强工业节水,开展自来水厂、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行工业园区用水统一管理模式。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
(二)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1.深化工业废水治理
强化工业集聚区废水治理。补齐七里海工业园区、大北涧沽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配套管网,实现污水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2.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扩建芦台桥北污水处理厂、宁河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扩建宁河区污泥处置站,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初期雨水治理,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动态排查治理雨污串接混接点,继续开展雨污错接混接点改造。推进合流制片区改造,完成12片共1.67平方千米合流制片区治理。在北淮淀、潘庄等示范小城镇建设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及雨污水提升泵站。建立完善排水管网清掏机制,降低汛期城市河道污染强度。
强化农业农村污水治理。加快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提升改造,推进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维护,提高运行效能,实现达标排放。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机制,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三)强化水环境监管
落实“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清单,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有效削减入河污染。2023年底前,完成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制定并实施排污口整治方案。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排污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并建立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
加大河湖生态补水,积极存蓄、盘活河流水源及汛期入境水,努力争取潮白新河等河道上游来水,保障七里海湿地生态用水,提升七里海湿地调蓄能力。
五、强化风险防范,实施保卫净土工程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气候变化应对,统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化学品、白色污染治理,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一)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预防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健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基础数据库,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新(改、扩)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强土壤、地下水综合监管,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重点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监督性监测。加强调查评估,防范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周边土壤污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等关停搬迁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二)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
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统筹开展农用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设置长期定位观测点,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变化动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制定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三)加强建设用地全过程管控和安全利用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严格管控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开发建设活动。推广绿色修复理念,防控修复过程二次污染。健全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地块的后期管理机制。
(四)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按照天津市要求,完成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解析污染来源,2025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快制定地下水水质保持(改善)方案,分类实施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
(五)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开展农业面源调查,科学测算化肥农药和畜禽粪污对面源污染的影响,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探索典型治理模式和长效机制。
综合防治种植面源污染。加强种植污染管控,特别是稻田尾水治理,对水稻种植区、稻蟹共养水田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拦截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
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基本实现全量化。依托现有“区、镇、村”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完善农田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
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2022年底前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同步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推动现有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和资源化有效利用,加强现有3个畜禽粪污收集利用中心运营维护。开展规模以下养殖现状调查,强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治理,2023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确保畜禽粪污无外排外溢、无随意抛撒,杜绝流入河流水体。探索规模以下畜禽养殖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模式,加强畜禽粪污还田的环境管控。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深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控制水产养殖规模,对养殖尾水实施净化处理,确保排入河道水体稳定达标或循环利用。
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垃圾收集点建设,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行环境治理“积分制”、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管理,2025年底前,全区村庄全部完成环境整治任务。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2年纳入国家清单中的东棘坨镇小邓村、苗庄镇苗庄子村2条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体消除比例达到50%;到2025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建立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动态排查、动态治理、动态清零。
(六)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回收利用,构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到2025年,全区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
加强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统筹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和废物减量,支持重点行业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技术,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可追溯、可查询,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产塑源头管控,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的替代产品。到2025年,集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绿色包装的应用。到2025年,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编织袋等快递包装全面禁止使用。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行动,常态化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排查整治,重点解决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
(七)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严密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监管单位清单。依托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为危险废物监管、执法提供决策支持。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信息系统集成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健全危险废物收运和利用处置体系,优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完善医疗废物全覆盖收集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管理。
(八)强化重金属和化学品污染防治
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排放总量不增长。加强优先控制化学品的风险管控。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品物质的环境风险。
(九)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保障核技术利用辐射环境安全。实施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加强废旧闲置放射源监督检查。加强放射性废物(源)安全管理,废旧闲置放射源100%安全收贮。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强化辐射环境监测人才培养,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技术练兵和应急演练。加强辐射事故必要的应急物资配备。
(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等处置设施甲烷排放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广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氧化亚氮排放。
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完善城乡防洪排涝体系,提高排涝抗旱能力。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程,改造积水片、易积水地道和老旧排水管网,新改扩建雨水泵站,提高城市排水系统标准和能力。
六、深化改革创新,实施协同发展创新工程
主动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区建设,坚持发展共融、资源共享、污染共治、生态共建,与“飞地”共同探索出生态环境共建共保的实现路径,助力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宁河样本”。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强化环境治理监管、法治、市场、科技政策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信息、监测、执法、宣教、应急能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推进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
服务区域协同发展。紧紧围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进高端产业项目落地集聚,提升经济开发区与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起步区的协同功能,建成新旧动能转换的样板区。主动参与服务北京副中心和雄安新区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构建区域绿色交通体系,加快唐廊高速建设,合理规划路网,完善新规划道路与津宁高速、津蓟高速等现有高速通道的合理衔接。
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动大气环境污染联合防控和治理,严查污染跨区域转移。强化水污染联防联治,推进水系综合治理。健全水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开展重要河道周边环境风险隐患抽查,联合应急演练,推动联合监测、信息共享、研判预警、问题处置、纠纷调处等协同开展。
完善区域协同治理机制。推动建立“飞地”生态环境联合监管机制。以大气、水污染防治为重点,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协同管理。深化区域联动执法,推动完善跨界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机制,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突出问题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等联合执法。
加快融入京津冀东部绿色生态屏障。全面加强七里海湿地保护和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快建设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重点保护永定新河,恢复河岸带植被,重建退化的河岸带生态系统。
(二)健全责任体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责任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坚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健全企业主体的责任体系。着力提高治污能力水平。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督查检查制度。鼓励新天钢联等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以打造3A级景区为契机,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公众开放,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社会全民行动体系。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多渠道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面向政府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宣讲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生态环保知识。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活动,在爱鸟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日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进入社区、集市、学校向群众发放宣传册、明白纸等宣传材料。策划主题新闻采访活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生态环保志愿者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鼓励公众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三)完善政策体系
完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强化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发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落实非固定源减排管理体系。
完善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健全价格收费调节机制,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济作物按照保本微利,粮食作物按照补偿运行维护费用的标准核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对种粮用水户定额内用水予以适当补贴,推行定额外用水开征水资源费制度。发展绿色金融,探索推广“绿色园区贷”、“环境整治贷”等融资服务。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积极推行环保管家服务,探索推行“保险+服务”模式。推进乡镇(街道)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强化司法支持。坚持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驻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组作用,联合查处侦办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鼓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侦办,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强化科技支撑。积极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烧结、炼铁、炼钢、轧钢智能生产、减少固体燃料、节电等节能减排降碳技术的研发应用。积极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培育,发展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和示范企业。
(四)提升五大能力
提升生态环境信息能力。完善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共享通道,通过数据采集与集成、数值模拟和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为生态环境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保障。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高精度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网络,推动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完善大气、温室气体、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等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域配合建设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点。加强大气、水重点污染源监测,推进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全覆盖,加强主要入河排污口监测,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按照国家要求,加密布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控点。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提升监测人员业务水平,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更新并维护监测设备。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短板,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模式,充分利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走航、无人机等高效监测侦查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
提升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加强宣教队伍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宣教业务人员培训,组织经验交流,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宣教装备配置。
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开展环境应急人员培训,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完善与公安、消防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机制,开展应急监测演练。
第四章 组织实施
强化组织推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加强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区有关部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节能降碳减污等约束性指标管理。
强化投入保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保障重点,加大对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多元化的生态环境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强化铁军建设。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