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能力建设的实施
意见》和《界首市应急消防救援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界政办秘〔2022〕8号
各乡、镇、街道,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界首市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4月18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6日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和
消防安全体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防范应对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能力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地震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应急管理基层组织不健全、基础工作不扎实、监管体系不完善、体制机制不顺畅等突出问题,真正筑牢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防线,全力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为建设实力界首品质界首幸福界首提供安全保障。
二、建立应急消防安全组织
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应急消防安全组织,切实加强应急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一)成立乡镇街道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
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称应急和消防委员会),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分别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
(二)建立乡镇街道应急和消防工作站
各乡镇街道应急和消防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应急和消防工作站,作为乡镇街道应急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站长由乡镇街道政府应急消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通过抽调或招聘消防文员等方式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人员。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应急消防工作站的汇报,指导其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三)组建应急消防救援队
坚持专兼合一,先行试点在部分乡镇成立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并充分吸纳基层社会救援队伍、公益组织、退役军人等,通过建设队站、扩编人员、配强装备、专列经费等方式。先行试点建设20—30人(其中乡镇专职消防员不少于8名)的专职应急消防救援队伍,日常管理实行队长负责制,人员聘用由乡镇组织实施,通过轮班制开展24小时值班备勤,其他人员作为备勤力量接受应急消防救援队的实时调派。
市消防救援机构定期对乡镇应急消防救援队开展业务指导,每年提出队站建设、日常管理、车辆装备采购的工作建议,每周下发周训练计划,定期开展拉动演练,分批组织乡镇专职消防员到队轮训。负责组织队员的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通报所在乡镇政府,提出辞退等意见。
(四)建立健全村(居)委会应急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村(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把群众性安全工作纳入工作任务。成立应急消防工作小组,村(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村(社区)干部、驻村干警、应急管理网格员、消防安全网格员和灾害信息网格员为成员,安排专人负责应急和消防工作。村(居)委会要发动村民成立志愿应急和消防队,按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增配水泵、发电机等基本应急和消防设施。
三、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基层应急消防组织认真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乡镇街道应急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确保应急和消防委员会的实体化运行,乡镇街道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每季度组织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的工作部署,分析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特点规律,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应急管理和火灾防范的工作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行政村(社区)的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承办应急和消防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活动,督促、检查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应急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应急和消防工作站职责
应急和消防工作站由辖区政府统一领导,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以及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使用、管理应急物资、救援装备。组织排查辨识辖区内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火监督检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数据库,制定风险隐患分级管控治理措施,全面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发布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培训演练;负责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使用、管理应急物资、救援装备;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第一时间报告灾害事故信息,第一时间调动专职救援队开展救援处置,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和避险转移安置;负责组织辖区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救助管理等工作;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和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接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部署和任务指派;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按照委托权限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应急和消防救援队职责
应急和消防救援队承担辖区内灾害事故、火灾扑救及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日常训练和实地演练,根据事故类型,组织公安、供水、供电、医院、民兵等力量构建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综合性演练。各乡镇可以根据实际增配消防车辆,由市财政保障。专职应急和消防救援队由乡镇应急和消防工作站统一领导。同时,接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警情调派,定期开展联勤联训。参与辖区内社会救助、道路交通等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四)村(居)委会应急和消防工作小组职责
应急和消防工作小组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积极协助乡镇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及防汛抗旱、消防安全、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定期进行巡查检查,第一时间发现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第一时间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报告事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开展初期处置和救援,第一时间组织自救互救和疏散群众;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和改进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能力建设是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具体体现,是市政府立足实际,加强基层灾害事故治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责任、亲力亲为、加强调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任务完成时限。在2022年6月底,要全部完成乡镇街道政府应急和消防救援队建设任务。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强财政保障,积极探索保障方式,应急和消防救援队营房建设、装备采购、专职消防员和运行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
(四)严格督导考核。市政府将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成立督导检查组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缓慢、完成质量不高的乡镇街道将进行通报批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问责追究,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内容不明确、人员和装备设备配备不到位,特别是因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而酿成事故灾害的、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界首市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应急消防队伍建设,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构筑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面适应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应急救援队伍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切实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努力做到“覆盖到底、就近调配、快速行动、初战控火、减少亡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分步实施应急消防救援队建设。坚持“偏僻乡镇先行覆盖、重点乡镇按标建站、周边乡镇逐步加强”的原则,在现有乡镇消防的基础上,通过增加人员、配强装备、专列经费等方式,挂牌组建应急消防救援队。应急消防救援队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火灾扑救、防汛抗旱等抢险工作,同时接受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警情调派,统一纳入灭火救援指挥调度体系。
1.队站建设。根据《应急救援队标准》和界首市地形特点以及火灾发生率,首批试点建立光武、泉阳镇(全国重点镇)和田营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企业集中)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下一步根据试点使用情况和火灾发生率再建立两至三个专职消防站,确保界首市乡镇火灾扑救网横到边、竖到底。应急救援队应设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界地段,并宜设在独立的院落内,鼓励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闲置学校、卫生院等闲置场所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也可依托具备条件的乡镇政府驻地、公安派出所营院等进行建设,确实无可利用场所的,应选址新建。房屋建筑要满足值班执勤、训练和工作需要,一般应设有车库、备勤室、办公室、器材库等功能性库室,建筑模式可采用框架或钢构结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人员组建。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乡镇应急消防救援队应配备20—30名队员,其中乡镇专职消防员不少于8名,其余人员通过吸纳乡镇工作人员、基层社会救援队伍、公益组织、退伍军人等公益力量予以充实。应急消防救援队要定期开展联勤联训,日常管理实行队长负责制,乡镇专职消防员通过轮班制开展24小时值班备勤,其他人员作为备勤力量接受应急消防救援队调派。专职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各1名。
3.车辆装备配备。根据《阜阳市应急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应急救援队应配备不少于1辆中型(载水量5吨以上)的水罐消防车,一级应急救援队需配备至少2辆消防车(中型、小型水罐消防车各一辆,其中小型消防车载水量3吨以上),二级应急救援队需配备至少1辆专职消防车。并按要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常规灭火救援和抢险救援装备。各乡镇要立即对派出所现有的消防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同时,将符合要求的洒水车进行改造,具备灭火要求的功能,经市消防救援机构验收合格后一并纳入灭火救援调度。应急消防救援队消防车和器材装备由市财政统一招标采购。
4.队伍管理。按照“政府组建、消防指导”的原则,乡镇政府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招聘和管理,经市消防救援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专职消防队员正式录用后,要与专职消防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健康体检、试用期等事项。日常管理由属地政府负责,消防部门为各应急消防救援队提供培训考核、业务指导等工作,每月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
5.经费保障。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乡镇应急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等纳入市财政年度消防预算,予以保障。
(二)加强村(居)委会消防力量建设。村(居)委会要按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吸纳城管员、安防员、物管企业保安、志愿者充当义务消防员,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备。行政村在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的基础上,应配备浮艇泵或手抬泵、便携式水枪等消防器材装备,并配备用于装运浮艇泵(手抬泵)、灭火器等器材的运输车辆。
(三)完善配套消防设施建设。结合乡村道路“村村通”建设工程,加大连村入户力度,新修道路要满足消防车辆的通行要求(宽度不得小于4米),已建道路不满足宽度条件的要采取措施增加宽度;道路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石墩、限高等永久性路障,已设置的要予以拆除或采用可移动、易开启的设置方式。将市政消火栓与市政自来水同步规划、同步建设,2022年6月底,乡镇政府、派出所等重要单位所在地主要道路要按照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所有通自来水的村、自然村至少建设2处市政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村、自然村要依托附近池塘、河流设置天然水源取水口或设置消防蓄水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应急消防力量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手抓、亲自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应急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调研,根据乡镇实际,按照“一队一策”的要求,形成各应急消防救援队建设方案,并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各乡镇应急消防救援队建设方案和升级改造基本信息表一并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杨宵;联系电话:13905583723;电子邮箱:414919442@qq.com)
(二)开展业务培训。发展专职消防队伍,关键在于提高战斗力,在灭火救援战斗中发挥实际作用。消防大队要将乡镇消防队业务训练工作纳入到消防队伍年度训练计划,进行同部署、同开展、同考核。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加大对专职消防队骨干和队员的培训力度,规范体能、技能、装备操作、战术操法等训练内容,定期开展消防队伍和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的联合执勤、训练,适时组织乡镇消防队参加综合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协同配合能力,充分发挥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点多面广、熟悉情况的优势,全面提升乡镇专职消防队灭火与应急救援实战水平。
(三)实施考核奖惩。应急消防力量建设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工作调度协调,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落实建设、管理要求,致使火灾发生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应急救援队建设标准
2.应急消防救援队升级改造建设任务一览表
3.应急消防救援队(乡镇消防队)升级改造基本信息表
附件2
应急消防救援队升级改造建设任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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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全市现有乡镇 |
2022年拟建乡镇站 |
2023年拟建乡镇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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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名录 |
数量 |
名录 |
数量 |
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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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 |
15 |
陶庙镇、泉阳镇、大黄镇、田营镇、任寨乡、光武镇、芦村镇、王集镇、砖集镇、顾集镇、代桥镇、舒庄镇、新马集镇、靳寨乡、邴集乡 |
3 |
重点建设泉阳镇、光武镇、田营镇三个乡镇应急消防队站 |
3 |
重点建设颍南街道、芦村镇、砖集镇三个乡镇(街道)应急消防队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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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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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界首光武镇、泉阳镇2个镇为全国重点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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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应急消防救援队(乡镇消防队)升级改造基本信息表
单位(盖章):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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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名称 |
建队地点 |
建队形式 |
建筑结构 |
建筑面积 |
投资预算 |
拟建成时间 |
乡镇具办人员及联系方式 |
乡镇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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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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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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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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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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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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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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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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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建站形式:1.选址新建;2.升级改造;3.依托乡镇政府营院建站;4.依托派出所营院建站;5.依托其他营院建站。 建筑结构:1.框架;2.钢构结构;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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