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脆桃)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秘〔202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金安区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脆桃)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金安区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脆桃)
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优质高产脆桃种植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实行“产加销”联动增值,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努力实现农业发展、企业增效、农民增收、消费安全、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实施目标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行脆桃基地标准化生产,全面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制,建成以椿树镇、孙岗镇、施桥镇、张店镇、横塘岗乡、中店镇、先生店镇、双河镇、东河口镇9个乡镇总面积5万亩的绿色食品原料(脆桃)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面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提升我区农产品核心竞争力。
三、创建步骤
1、材料申报阶段(2022年3月-6月):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召开相关乡镇和部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宣传和培训,按照《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收集提交申报全部材料。
2、材料审核阶段(2022年6月-9月):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委托符合《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测机构对基地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具体迎接检查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3、部级评审阶段(2022年10月-12月):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申请材料、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现场检查报告、和《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省级工作机构初审报告》上报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由中心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中心批准进入创建期,创建期为2年。
4、验收阶段(2024年):创建期满,由区政府向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准备验收材料,经省级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查和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评审后,由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颁发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四、创建内容
1、建立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区、乡、村、户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区、乡、村三级技术管理簿册齐全,农户应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投入品清单、生产管理记录和生产收购合同。二是建立“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的“四统一”生产管理制度。三是在显眼位置设置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基地范围、基地面积、基地建设单位、基地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有效期等内容。四是建立生产管理档案,统一农户生产档案,统一生产管理记录。
2、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基地生产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按照市农业部门公布的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实行。二是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禁止在基地经营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三是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村基地办设立农业投入品管理部门,至少有一名专职或兼职植保员,负责对基地使用的农药、肥料统一购买、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地生产中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
3、建立完善的科技支撑体系。一是依托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科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等,组建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和专家顾问小组,引进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基地建设科技含量。二是建立区、乡、村三级推广联系网,负责技术指导和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三是加强对基地各有关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营销人员培训工作。四是组织基地农户学习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保证每个农户至少有一人基本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4、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一是在基地5公里范围内和上风口方向20公里范围内不得建有污染源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对基地的污染。基地内的畜禽养殖粪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高温发酵,确保无害。二是加强山、水、林、路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加强基地道路建设。三是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对基地产品的检测,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对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对基地环境的监管。
5、建立监督管理制度。一是由技术推广员负责基地生产档案记录的管理,以村为单位定期进行督查。二是基地建立由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管理队伍,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健全检验检测制度。对当季已收购的绿色食品原料,及时送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如实登记检测结果。四是加强保护和监查力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农业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要切实做好农业投入品和绿色食品及其产品标志使用权的保护和监查工作,维护好基地生产经营者与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五、保障措施
1、统一认识,强化基地建设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树立绿色生态品牌意识,按照“品种特色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投入科技化”的要求开展基地建设工作。为确保基地建设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金安区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脆桃)标准化生产基地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地日常管理和各乡镇、创建单位协调等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脆桃)标准化生产基地办公室,配备专业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专职从事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脆桃)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
2、强化培训,积极推广绿色食品生产新技术。要制订绿色食品脆桃生产技术培训计划,选派示范区管理和技术人员到外地学习先进农业理念和技术,对绿色脆桃科研项目和技术推广项目,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发展中心、科技局、区农业产业中心等部门要优先纳入重点科研和推广计划。建立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依托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技术合作,加快建立绿色食品(脆桃)生产及加工技术创新体系,发展一批绿色食品(脆桃)生产技术创新型的企业。
3、加强服务,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化。采取“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组织形式,促进原料基地稳定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完善市场网络,建立绿色食品(脆桃)批发市场,形成贯通城乡、辐射省内外的市场网络。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绿色食品脆桃品牌的市场形象,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绿色食品(脆桃)市场供求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绿色食品向现代产业化方向发展。
4、多方开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在认真抓好绿色食品(脆桃)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的同时,创新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绿色食品(脆桃)种植加工龙头企业和社会资金作为投资主体,逐步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绿色食品(脆桃)开发投资机制,提高脆桃生产的集约化水平。
附件1:金安区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脆桃)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领导组
附件2:金安区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脆桃)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1
金安区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脆桃)
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领导组
组 长:黄定荣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储谅谅 区政协副主席、区卫健委主任
方 正 区政府办主任
成 员: 汪玉洁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岩松 区财政局局长
丁德武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中亚 区商务局局长
刘学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小平 区科技局局长
邢 刚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晁晓刚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区林业中心主任
袁中跃 区畜牧水产中心主任
李登斌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叶开文 区财政局副局长
潘圣余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许俊桥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左绪金 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沈东兵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
季星原 横塘岗乡乡长
鲍中军 中店镇镇长
李 彪 张店镇镇长
马 跃 东河口镇镇长
刘 驿 施桥镇镇长
马国锋 双河镇镇长
杨培忍 椿树镇镇长
吴菊香 孙岗镇镇长
刘 民 先生店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李登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
附件2
金安区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脆桃)
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领导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加大对脆桃生产基地产品生产支持力度,落实支持绿色原料(脆桃)生产基地产业发展的补贴政策,加大区本级财政对基地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和协调推进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且逐年增长。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完善基地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推进“金安脆桃”绿色原料基地的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强化源头监管,组织开展绿色标准基地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科技生产能力、单产效益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脆桃产品产量逐年增长,质量逐年提高。
区商务局:负责绿色原料(脆桃)生产基地相关流通业的行业指导和规范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基地脆桃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增加零售网点。对脆桃产品供求进行宏观调控,制定和完善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基本稳定。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市场销售假冒金安脆桃产品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强对“金安脆桃”加工环节、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产品认证认可有关的监管工作。
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拟定科技促进“金安脆桃”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同时,组织科技特派员协助引进、推广脆桃产业先进适用技术,推进脆桃示范园、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的培育建设,积极牵线搭桥,推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骨干企业同农民直接携手合作,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金安脆桃产业。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监管基地产区的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在脆桃基地产区5公里范围内和主导风向20公里范围内严禁重大污染源,确保我区脆桃原料基地产品绿色环保、无污染。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定期核实征占基地面积,优先保障基地建设用地,落实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确保生产基地面积逐年稳定增加。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金安脆桃原料基地建设的对外宣传推介工作,加大对金安脆桃产品绿色、优质品质的推广,推动金安脆桃绿色原料基地建设持续有力。
区畜牧水产中心: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优化养殖业布局,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金安脆桃产业健康发展。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绿色原料(脆桃)基地的日常具体工作,负责脆桃的品牌创建和检验检测工作。
区农技推广中心:负责农资经营店的规范经营,金安脆桃栽培技术的推广运用。
基地所辖各乡镇成立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脆桃)标准化生产基地办公室,并配备专业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专职从事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脆桃)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负责原料基地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调配人力物力支持基地实验示范工作,负责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上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抓好具体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