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金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20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健康金安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健康金安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84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六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9〕18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金安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有效提高,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推广,重大慢性病、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等防控能力有效提升,相关疾病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区人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金安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持续推进我区健康促进区、卫生城镇、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巩固我区慢病示范区创建成果,2021年全面开展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知识传播体系,推动我区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广泛宣传“健康素养66条”、重点传染病、慢性病核心知识等健康知识,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加强对媒体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力争全区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排序第一的为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下同。)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不同人群、重点人群,结合我区地域特点和实际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广泛开展减盐、减油和减糖膳食干预专项行动。贯彻落实《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在全区贫困地区开展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工作。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行动,指导学校制定科学配餐计划或营养食谱。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倡导适量运动、科学运动,为不同人群、特殊人群提供针对性的、科学有效的运动健身方案和运动指导服务,各乡镇街要积极开展“适量运动”专项行动。努力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推动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着力构建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区社区“10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体医结合试点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把初高中、中职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相关学校的考核评价。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以上和41%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卫健委)
4.实施控烟行动。大力宣传吸烟和二手烟对健康的严重危害。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的控烟引领作用,率先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全面落实无烟医院、无烟校园建设要求。2021年开始,区直所有机关启动无烟机关创建工作,2022年各乡镇街全面启动无烟机关创建工作。严格执行《六安市公共场所禁烟吸烟管理规定》,开展12320卫生热线戒烟服务宣传,推进区级医疗机构规范化戒烟门诊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8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区场监管局、区直工委)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通过宣传教育、咨询等多种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能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的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建立健全我区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全面推广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通过面询、授课、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教育引导。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成立。建立专业的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培养和使用制度。贯彻落实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等基层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残联、区公安分局、区科协)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强对群众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大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制定环境与健康监测相关方案,建立健全健康城乡监测与评价体系,开展健康县区、健康村镇建设。实施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对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开展“除四害”行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一系列卫生活动。到2022年和2030年,健康环境指标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推进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全面推进适龄人群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面推进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提高服用依从性。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强化母婴安全责任。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大力提倡自然分娩,使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持续减少。积极倡导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适时扩大筛查病种范围。加快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扩大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着力提升梅毒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的干预比例和规范程度。落实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孕产期和儿童保健,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稳步提升。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以下和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以下和12/10万以下。(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区残联)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加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监测,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范围。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活动,加强健康校园建设。加快推动实施在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对教师、家长、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营造心理健康的校园氛围。实施倾听一刻钟、运动一小时“两个一”行动;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每年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到2022年按比例配齐配强学校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建立赛制稳定、相互衔接、制度配套的区、校二级体育竞赛体系。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到2022年,全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全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卫健委)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针对我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区有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量,乡镇和街道有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的各项工作。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落实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措施。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经信局)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全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加强二级以上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持续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基层、社区、家庭,落实家庭病床收费和服务管理政策,优先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医疗和养老服务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实现全区医养结合示范创建点县区全覆盖,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住建局、区老龄事业中心)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全民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和应急救护知识。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卫生健康志愿服务队,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严格执行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工作。建立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患者指导和规范管理服务。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提高脑卒中、胸痛诊疗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广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以淮河流域癌症及农村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为切入点,在全区推广有效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工作模式,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有效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持续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有序增加针对重点癌种、高危人群和贫困地区的癌症筛查范围。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倡导重点人群主动定期进行肺功能检测,预防此类疾病发生发展。探索实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完善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相关诊治设备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和8.1/10万以下。(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示群众关注、掌握自身血糖状况。指导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和治疗能力,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制度执行,提升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预防控制、治疗能力。加强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做好传染病流行期间防病知识的普及,指导公众科学地采取措施。加强预防控制和社会宣传,落实救治救助政策,控制和降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输入性疟疾等寄生虫病,饮水型氟砷中毒、碘缺乏和水源性高碘危害等地方病防治,做好地方病现症病人管理,持续保持地方病消除状态。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金安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金安行动。区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区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本地健康金安行动推进主体责任,要将落实健康金安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区直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研究具体措施,落实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二)动员各方广泛参与。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金安建设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金安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全区各单位特别是各类学校、社区(村),要积极参与健康金安建设,充分挖掘利用自身资源,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创建,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社会捐资,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发挥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民政局)
(三)健全支撑体系。成立区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推进委员会的领导下,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行动落实。强化科技支撑,针对行动实施中的关键技术需求,组织申报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开展攻关研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健康政策审查。强化信息支撑,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动健康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数管局)
(四)推进医防融合。推进区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促进医疗机构从以治病为中心向医防结合、提供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转变。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同步调整财政补偿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强化对医院功能转变的支持,提高财政资金和医保资金在保障和促进健康方面的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五)注重宣传引导。坚持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互补,大力宣传健康金安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
(六)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建立监测评估和考核机制,由区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区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各乡镇街按要求制定本地区监测评估和考核办法。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区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区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区政府并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并适时发布。
在全面监测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健康金安行动考核指标同步开展对乡镇街的工作考核,分别对2019年、2020年指标完成情况开展试考核。将主要健康监测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综合考核结果经区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督查考核室、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
附件:1.健康金安行动考核指标
2.健康金安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
附件1:
健康金安行动考核指标
|
序号 |
指 标 |
2022年 全区目标值 |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7 |
|
2 |
婴儿死亡率(‰) |
≤7.5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9.5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8 |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0.86 |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2 |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7 |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9 |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6 |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5 |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实现 |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实现 |
|
13 |
产前筛查率(%) |
≥70 |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 |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80 |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50 |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
序号 |
指 标 |
2022年 全区目标值 |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1 |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70 |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80 |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下降 |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50 |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100,70 |
|
26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附件2:
健康金安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皖政〔2019〕84号)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名单
主 任:王务兵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汪 洋 区委办副主任、区督查考核室主任
张 环 区政府办副主任、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张继保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怀国 区教育局局长
余 洋 区文旅局局长
郑 兴 区卫健委主任
张 欣 区体育局局长
委 员:朱运宜 区发改委副主任
陈元高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王 莉 区经信局副局长
陈 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明 区民政局副局长
高乾俊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邵 芳 区人社局工会主任
武 岳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玉德 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会主任
袁义成 区住建局工会主任
沈承继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务瑞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江 胜 区水利局副局长
叶玉玲 区文旅局副局长
李 闯 区卫健委副主任、老龄事业中心主任
刘树勋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安国 区医保局副局长
毛 俊 区城管局副局长
沈业文 区扶贫局副局长
蒋国婷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李 涛 区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畅 区总工会经审办主任
杜青禾 团区委副书记
曾舒桃 区政府妇儿工委办主任
李 程 区科协副主席
邬宗稳 区残联副理事长
区推进委员会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专家、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组成(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李闯兼任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长。
三、其他事项
区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区政府办副主任、机关事务中心主任张环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