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政〔2023〕24号
狮子岗乡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因地制宜探索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和示范样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六改委发〔2023〕3号)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决定在裕安区狮子岗乡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发展理念,突出试点先行、做强做优、示范引领,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尊重基层创造和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的乡村振兴模式,不断深化农村地区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二、总体要求
一是依法依规。坚持于法有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依法依规推进改革。
二是自主自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村民自治,切实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群众成为农村综合改革的真正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是稳慎推进。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政府之间的关系,稳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确保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平稳实施。
三、目标任务
(一)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重点,开展优化村庄布局改革试点(试点范围:狮子岗乡六二村)。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村庄规划,确定村庄发展边界和空间布局,明确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和位置,引导农户相对集中居住,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2023年完成优化村庄布局方案和村庄规划审批。通过规划编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幸福感获得感。
(二)以耕地保护与提升为重点,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改革试点(试点范围:狮子岗乡新华村、界牌石村)。紧扣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优先在大中型灌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和耕地地力等级,增加有效耕种面积,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按照“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科学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实现耕地质量等级“应提尽提”、旱改水“应改尽改”、新增耕地“应增尽增”。聚焦坟墓迁移、田块归并、土地整治、设施配套、建后管护等内容创新机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以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为重点,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和精耕细作改革试点(试点范围:狮子岗乡查婆店村、健康村)。引导各类主体延伸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能力,为生产经营者提供专业化的社会化服务。优化创新托管模式和组织形式,探索建立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托管服务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引导小农户与各类生产服务主体对接,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提升农业机械化生产和精耕细作水平,提升农业生产综合效益。
(四)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试点(试点范围:狮子岗乡)。坚持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村庄规划相衔接、与乡村产业发展相匹配,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根据发展需要和村庄规划布局,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通过土地增减挂钩和入股、联营等途径,开展农村闲置低效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增收。2023年,实现盘活利用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成功案例。
(五)以创新发展整体联动为重点,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整乡推进改革试点(试点范围:狮子岗乡)。通过乡党委统筹全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源,根据各村资产资源优势的互补性,建立“村际联建、抱团发展、整乡推进”的发展模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统一行动,统筹使用各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和项目,打破原有村集体经济发展“单打独斗”局面,减少资金风险,到2025年底试点区域所有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突破50万元。
(六)以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为重点,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推进改革试点(试点范围:狮子岗乡)。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在狮子岗乡六二村开展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范围,2023年底前完成一个乡镇试点工作任务,探索“人地矛盾”突出、外嫁女权益保障,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等问题的有效解决办法,为全面推开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七)以盘活土地资源拓宽融资渠道为重点,实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试点范围:狮子岗乡)。本着不改变土地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通过家庭承包方式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按程序向金融机构申请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根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开发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有效途径,切实解决农业生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2023年3月底前)。区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信访局、区供销社、区林业发展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妇联、六安农村商业银行等单位为成员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狮子岗乡成立试点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落实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确保专班推进、专人负责。
(二)制定方案(2023年5月中旬前)。按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确定改革试点范围,制定区级工作指导意见,分项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须高屋建瓴,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三)组织实施(2023年12月底前)。对照7项改革事项,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序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确保10月底前,优化村庄布局改革试点、土地综合整治改革试点、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和精耕细作改革试点、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试点、村集体经济发展整乡推进改革试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四)全面总结(2024年1月底前)。试点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收集归档相关资料,总结一批好的做法,推介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样板。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职责。建立“区级指导、乡抓推进、村保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合力推进试点工作。区级分项组建工作专班,指导工作开展;狮子岗乡确定专人专责,强化组织实施;村(居)抓好任务落细落实。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挥好各职能部门作用,协同做好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村集体经济发展整乡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区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优化村庄布局改革试点和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试点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土地综合整治改革试点、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和精耕细作改革试点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区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各职能单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形成改革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统筹资金支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用好各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相关涉农资金,更好发挥涉农资金杠杆作用和集成效应,用足用活相关扶持政策,切实保障农村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导调度。建立健全督导调度工作机制,深入指导,强化监管,适时调度,序时推进,提升工作质量,确保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年底前实现预期目标。
附件:
1.裕安区开展优化村庄布局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2.裕安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3.裕安区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和精耕细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4.裕安区开展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5.裕安区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整乡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6.裕安区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7.裕安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附件1
裕安区开展优化村庄布局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求,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统筹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村庄规划,确定村庄发展边界和空间布局,明确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和位置,引导农户相对集中居住,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2023年完成优化村庄布局方案和村庄规划审批。通过规划实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幸福感获得感。
二、试点范围
裕安区狮子岗乡六二村。
三、试点内容
(一)科学编制规划。尊重村民意愿,重点优化居民点布局,将1个中心村、11个自然村、360个零星分散住宅,规划为1个中心村和2个相对集中居民点,形成“1+2”模式:即六二中心村、松岗店居民点和胡家杠居民点。引导油坊组、后庄组、黄冲组、东风组、西冲组至六二中心村;引导塘拐组、光荣组至松岗店集中居住点;引导卫庄组和盛冲组集中至胡家杠集中居住点。同时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调整农用地、建设用地等村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
(二)加强规划管控。村庄规划应符合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空间分类布局要求,不得突破上位规划确定的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等管控要求。在规划实施期间(2023年—2035年),加强规划管控和村庄建设管理,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要求,村庄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村庄规划要求,不符合规划的不得办理规划许可和用地手续,项目验收时不得给予规划核实。充分利用规划留白机制,保障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用地需求。
(三)引导集中居住。本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大拆大建,引导农户逐渐集中到居民点居住。注重1个中心村和2个居民点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日常生产生活需求。对于有意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同时探索宅基地资格权的保留和重获机制。出台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激励政策,可包括货币补偿、购房款抵扣、集中安置,以及使用权入股等。对于集中居住规划点,村民可根据当地实际,选择统规自建类,即村民按集中居住点建筑风貌要求,自行联系建设单位在规划区域内施工自建;统规统建类,由乡镇或村集体组织建设单位统一建设,房屋建设方案由村民自主决定,房屋建设费用根据村民退出原有宅基地时的补偿款,实行多退少补。
(四)合理使用腾退后土地。对村民退出的农村宅基地以及周边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改造整治,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民宿等产业。有条件的,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盘活利用。将农村宅基地复垦为新增耕地后置换成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民集中居住规划点、基础配套设施和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包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粮食种植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以农民退出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的所有权入股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民真正参与到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持久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四、实施步骤
(一)编制规划(2023年6月—9月)。深入村、组、户,通过查勘、走访、座谈等形式,做好“四个摸清”:一是摸清全村户数人口、自然村分布等基本情况,掌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现状,了解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和聚居意愿等;二是摸清村域面积、地类分布、土地利用现状等情况;三是摸清农户住房的存量、减量、增量、近年人口趋势及自然村庄变化情况;四是摸清“1+2”集中居住点外户数、人数,集中居住点内规划可用宅基地面积、位置及“双基”建设需求等情况。根据调查情况、集中村民意见编制形成中心村和居住点布局规划。
(二)组织实施(2023年10-11月)。规划报经批准后,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集中规划居民点内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保障用地需求。统筹美丽乡村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等各类项目资金,加大“双基”建设,提升集中居民点内人居环境。加强房屋建设风貌引导,突出地方特点,保留村庄特有的居民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不得强制要求村民必须前往某一集中居住点,保留村民自主选择权。
(三)总结评估(2023年12月)。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区乡强化调研评估,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短板不足,探索解决问题办法和途径,持续完善规划和方案,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狮子岗乡成立优化村庄布局改革试点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开展宣传动员。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群众参与,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通过召开“板凳会”、入组入户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讲解相关政策,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三)强化协调配合。区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职尽责,为改革试点提供全方位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狮子岗乡加强引导,动员居住在规划区外农民依法有序向规划区内集中,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四)加强集中居住点配套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文化阵地等,定期开展送戏下乡、电影公益放映、“村晚”大联欢、“乡村文化大舞台”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拉近邻里距离,丰富农户集中居住后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集中居住区农民就业情况的摸底排查,对自主就业困难的农民分批分类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动态岗位信息,帮助其实现就业。
附件2
裕安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专项实施方案》(皖地用改办〔2023〕1号)要求,全方位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村为单元,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助推乡村振兴。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优化农用地基础设施,减少田埂系数,增加有效耕种面积,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实现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按照“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整治项目设计方案,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实现耕地质量等别“应提尽提”、旱改水“应改尽改”、新增耕地“应增尽增”。
二、试点范围
裕安区狮子岗乡新华村、界牌石村。
三、试点内容
聚焦土地整治、设施配套、建后管护、村庄归并、坟墓迁移等内容创新机制。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保障农民共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成果。
(一)实行整治规划“一张图”。探索开展“六个结合”创新试点,将土地综合整治与现代农业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美乡村建设、耕地占补平衡、宅基地复垦、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等有机结合。推进耕地资源“一张图”管理,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项目资源,实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移交,全面实现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二)开展全域耕地整治。采取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复垦开发等工程措施,对新华村5300亩、界牌石村1600亩耕地进行综合整治。突出田块平整,因地制宜对碎片化的低产农田实施“小变大”“弯取直”“坡改梯”改造,提高田块归并程度,增加有效耕种面积3%-10%左右,达到“田成方、路成网”的目标。强化水利配套,合理布局水源、沟渠、桥涵等工程,加强田间灌排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渠相通、沟相连”。大力推广数字农业,配套建设水肥、墒情、病虫情定位监测设施设备。
(三)全力盘活存量用地。结合村庄规划布局调整,全面摸排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情况。对失去居住功能或功能萎缩的村组,结合村庄撤并、农村宅基地改革、土地整治等政策,在充分尊重农民意见、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做好土地综合整治与村组合并工作的融合。对合并后符合复垦条件的土地,制定复垦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因地制宜发展符合乡村特色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结合村庄合并、殡葬改革等,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稳慎迁移坟墓。结合狮子岗乡地形特征和殡葬习俗,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占用耕地散埋乱葬等不良习俗,严禁在土地综合整治区域内新建坟墓。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的原则,适当安排奖补资金,摸排可腾退的坟地数量,有序稳妥做好整治区域内坟墓迁移工作,做到应迁尽迁。
(四)充分挖掘耕地潜力。对项目开展必要的农田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按规定补划补足。积极组织对项目区内新增耕地、旱改水和提升耕地质量等特别指标开展核定,实现土地指标收益最大化。按照“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生态修复”的要求,统筹推广有机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采取农机深耕深松、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畜禽肥水管网进农田等措施,提升耕地地力等级。
四、实施步骤
(一)勘测设计阶段(1月1日至5月31日)。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选取具备相应资质、信誉和业绩良好的设计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对土地综合整治过程中触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征求意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后,合理确定项目区,认真完成项目区实地勘察测绘,科学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等)。
(二)立项审批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围绕技术方案、投资标准、规划布局、预期效益可行性和合理性,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督促整改到位。项目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市级批复。
(三)招投标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编制高质量招标文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组织开展招投标。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四)项目建设阶段(8月16日至12月31日)。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建立定期调度检查工作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理,及时通报整改实施中的问题。
(五)项目验收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项目完工后,建设主体及时召集主管部门、参建单位等组织初验,合格后提请市级竣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狮子岗乡成立土地综合整治改革试点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合力推进试点工作,确保有力、有序、有效落实。
(二)强化资金支持。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水利工程建设、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新增耕地指标收益等项目资金,集中支持土地综合整治。落实乡级包干经费,参照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实施的新增耕地和旱改水项目奖补做法,同等建立奖补机制,有上级文件按上级文件执行。落实管护经费,区、乡、村等按比例落实管护经费并纳入预算,保障项目后续管护需求。
(三)强化协作配合。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水利、财政等部门立足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项目规划设计、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和区级初验工作,配合开展新增耕地和旱改水指标核定。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指导技术服务单位做好现状信息和开发潜力套合比对、基础数据校验、设计方案审核、指标效益测算等工作,组织新增耕地和旱改水指标核定。区水利局负责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与大中型灌区衔接工作,指导排水与灌溉工程建设。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用于迁坟、占压等费用,同步用好多元化融资手段,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附件3
裕安区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和
精耕细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工作,提高粮油作物种植精耕细作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经〔2023〕28号)文件要求,结合试点区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有效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统一对接种肥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服务,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模式和组织形式,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和精耕细作水平,加快提升农业生产综合效益。2023年,试点区域以水稻、小麦等粮食生产为主的全程托管面积达到1000亩,单环节或多环节托管面积达到6000亩,农资统购、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关键环节服务覆盖面达到100%。
二、试点范围
裕安区狮子岗乡查婆店村、健康村。
三、试点内容
(一)培育托管服务主体。支持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育秧、烘干、仓储、冷链等设施,购置高效适用的农机装备,通过接受农户委托直接参与或再委托给服务组织提供居间服务等两种方式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租、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盘活农业综合服务设施、农机装备等村集体资产,向农户提供托管服务。同时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托管服务主体等纳入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提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
(二)创新托管服务模式。积极引导农户将承包土地统一委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接托管组织,与农资生产供应企业、粮食收储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实施粮食单一品种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一体化托管,释放更多更好集体经营层面的发展潜力。产前,统一供应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产中,统一开展耕种防收等农机作业;产后,根据农民意愿,做好粮食收储和销售。在实施过程中,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信贷和保险服务。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服务经营收益补贴小农户参加保险费用,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和小农户以收益保障,提升农业抵御风险能力。
(三)推进农业精耕细作。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按照《六安市科技强粮实施细则》《六安市机械强粮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积极示范推广优质、高产、稳定性好的适宜当地种植的水稻、小麦品种,主推工厂化育秧、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新技术,有效落实田块耕翻、平整、开沟等机械化作业要求,加强防灾减损和农技服务,实现良种良法的合理配套和农机农艺的有机结合。指导托管服务组织与村集体、农户签订《农业生产“大托管”合同》,明确服务标准和生产技术要求。对服务质量差、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构建稳定协作关系。乡、村两级加强指导和管理,引导有意愿的农户接受“大托管”服务,为托管服务组织开展服务提供必要条件,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并对服务结果进行验收。托管服务组织按照农事农时和服务质量要求,按期保质提供作业服务。农户积极配合村集体,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同时保障好土地流转主体的土地经营权益,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和乡村产业发展需要,继续支持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于有意愿开展“大托管”的,指导其与村集体签订托管服务协议,有序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五)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大力推广“保底收益+分红”利益分配机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主体、农户代表根据地块往年经营总体情况,共同核算土地保底收益和分红比例,并在服务合同中对各方的具体分红比例进行明确。注重保护农户的收益权,收益分配向农户倾斜,保障农户的二次分红占比50%以上,带动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共享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大托管+就业”形式,结合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对于土地托管后意愿继续在本地就业的农户和其他农村剩余劳动力,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吸纳在种植养殖基地等务工就业。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3年4月底前)。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大托管”政策宣传,摸排农民群众意愿,并与有意向的群众签订托管服务合同。同时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村级上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自下而上的方式,合理确定托管的村和地块,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托管地块及面积、托管方式、收益分配方式等内容。
(二)主体遴选阶段(2023年5月底前)。区级按照“经验足、设备全、能力强、口碑好、有意愿”标准,建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库。乡镇政府在主体库基础上,组织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服务组织开展托管洽谈工作,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签订托管服务协议,建立托管服务关系。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为农户开展托管服务的,不再确定其他托管主体。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10月)。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托管主体协商制定种植方案,确定粮食种植品种、生产方式等,经农户(代表)同意后,由托管主体按照方案要求提供作业服务,同步做好农业保险购买,并根据需要申请银行贷款。区、乡两级组织农技人员对试点村开展农技包点服务,指导开展田地整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工作。
(四)分配规范阶段(2023年11月—12月)。乡镇农技人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户代表、托管主体等共同进行粮食测产。粮食销售款项在支付保险、生产资料及其他服务等各项费用后,剩余资金由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托管主体按照签订的托管服务协议中有关约定进行分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狮子岗乡成立试点工作推进专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稳慎推进试点工作。
(二)开展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真正理解“大托管”和精耕细作对于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大托管”和精耕细作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政策集成,协同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用足用活相关扶持政策,统筹用好各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相关涉农资金,更好发挥财政政策杠杆作用和集成效应。
附件4
裕安区开展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动农村闲置低效集体建设用地盘活改革工作,挖潜农村资源资产潜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群众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整体谋划、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思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台账,制定土地盘活利用计划,明确盘活利用的目标任务、规模布局、方法措施和时序安排,创新新举措、新办法,探索新机制、新模式,稳步推进农村零散闲置低效集体建设用地集中集约、高效利用,有效发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方面的基础性、支撑性和保障性作用。
二、试点范围
裕安区狮子岗乡。
三、试点内容
(一)摸清土地及利用底数。结合国土“三调”及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成果,重点聚焦无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废弃宅基地,已撤并中小学校、集贸市场以及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等,组织对闲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现状进行摸底,全面摸清用地的类型、布局、面积、用途、权属、位置等基本情况,以及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盘活利用意愿。对于地上有房屋的,逐户统计宗数、位置、面积、建筑结构等信息。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建立闲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台账。
(二)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等项目,对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以及村内空闲地、废弃坑塘、沟渠等,在报批立项后加快推进整治,增加有效补充耕地面积,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复垦形成增减挂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新增耕地作为占补平衡指标调剂使用,结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三)置换整合闲散建设用地。结合正在编制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指导试点村将部分零星及不便于生产生活的村庄纳入中心村庄管理,有序引导农民集中居住。进一步挖掘闲置的零星存量建设用地及闲置宅基地潜力,探索通过自愿有偿方式开展农村闲散建设用地置换腾挪和复垦整治,对闲散的土地进行有效整合,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中集约、高质高效利用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做好闲散土地整合后利用的规划设计,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用地,合理划定农业生产、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功能区。
(四)探索盘活利用途径。充分利用农村产权交易等线上线下平台,为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供求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流转交易、交易见证、合同签署等服务。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出租、入股等方式,发展农产品冷链、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对于文化特色或旅游资源比较优势明显的村,用于农村文化中心、文化广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
(五)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对于有意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根据农户房屋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宅基地使用权和资格权,科学合理制定激励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收益分配方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取得的增值收益主要用于村内道路交通、绿化亮化、农田水利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户退出宅基地和房屋等补偿,以及作为经营性收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股份参与分红。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23年3月—4月)。区、乡两级成立盘活利用领导组和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业务培训,建立联席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和工作要求,组织汇编政策文件,及时熟悉和掌握政策。组织对闲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现状进行调查,全面摸清土地利用底数和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盘活利用意愿,建立闲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台账。
(二)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5月—6月)。对摸底结果进行梳理,结合各地块具体情况,逐宗进行分析,提出盘活利用的可行性意见。结合正在编制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充分考虑辖区内乡村产业发展、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等,通过实地踏勘、入户访谈、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征求和听取农户和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见,编制闲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盘活利用方案,明确盘活利用的模式、主体和措施等。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月—11月)。按照“一村一策、一地一策、成熟一宗、处置一宗”的思路,支持引导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主体,因地制宜选择闲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模式。工作专班定期收集乡、村盘活利用工作开展情况、效果、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及时协调区直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措施和方法路径,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用地等相关手续。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12月)。根据盘活利用情况,及时梳理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围绕土地整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利用方式、经营产业、租赁期限、流转对象等进行规范,建立健全闲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制度。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一套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狮子岗乡成立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试点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广泛开展宣传。通过乡村广播、召开“板凳会”、入户上门宣传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调动其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三)强化资金保障。土地整治经费保障按照《裕安区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工作经费据实保障。
(四)加强监督管理。区、乡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动态监管,同时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充分保护所有者、经营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5
裕安区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整乡推进
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整合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农村党组织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能力,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在狮子岗乡先行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整乡推进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一社三会+N公司”核心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建“振兴公司”、统一开展“土地托管”经营、统一组织发展劳务经济,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和群众收益“双提升”,聚焦农事服务、土地托管、劳务输出三项重点工作,围绕狮子岗乡鲜桃、水稻两大主导产业,构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群众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增强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形成“整乡有主导、村村有产业、人人有事干”的乡村振兴新局面。
二、试点范围
裕安区狮子岗乡。
三、试点内容
(一)组建乡村“振兴公司”。成立村级“振兴公司”。按照“一社三会+N公司”的运作模式,在狮子岗乡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下成立若干个不同类型集体经济“振兴公司”,鼓励和带动本村村民以土地、资源、资金、劳力等入股,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乡主导成立乡级集体经济“振兴公司”,吸引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以资金、资源经营权或项目、人才等参股乡级“振兴公司”或乡村“振兴公司”间相互参股。乡“振兴公司”负责统筹运营全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资源和项目,指导各村“振兴公司”规范开展农事服务、土地托管、劳务输出等经营活动以及参与竞争性不强、专业性较低的农田水利、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探索实行乡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职业经理人、乡村运营师市场化运营公司的治理结构。
(二)开展“土地托管”经营。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由村党组织牵头,村级“振兴公司”运营,将村内撂荒闲置的零散土地进行集中流转,规范签订流转合同,根据本村群众种植习惯,因村制宜选择统一种植品种,开展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种植。由乡级“振兴公司”统一配置资源,成立农事服务中心,组建专业农事服务队伍,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统一购置农业机械、建设配套设施、开展农事服务,打造具有本乡特色的集体经济整乡推进品牌。引导村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村级“振兴公司”,以“保底租金+收益分红”模式分享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
(三)组织发展劳务经济。以村为单位,对全乡所有具有劳务意愿的在家劳动力进行摸排统计,建立劳务资源储备库。按年龄、工种、技能、长期、临时等对劳务资源进行分类管理,重点与无法离乡和无业可就的长期可固定使用的闲散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整合劳务资源。村级“振兴公司”具体负责运营劳务服务项目,对接本乡桃产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基地,以及以工代赈项目等,签订劳务服务协议,购买意外保险,根据企业(合作社)劳务需求,组织劳务输出,并按照“群众劳务报酬+服务费用”与企业(合作社)结算费用,群众从“振兴公司”领取劳务报酬。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公司内部技能培训。积极引进本地的能工巧匠、施工队等相关人才进入公司。探索建立村干部在“振兴公司”任职和后备干部跟班锻炼机制。
(四)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在“振兴公司”发展初期,鼓励“振兴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社等合作发展,吸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大户参股经营,探索建立稳健经营模式。严格项目风险管理,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专项资金,为农业产业类项目购买农业保险,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畅通问题报告和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公司经营问题发现机制。健全乡村两级“振兴公司”内控机制,规范实行财务公开,建立“季督查、年审计”制度,重点围绕资金、人员、档案管理和利润分配等开展年度专项审计,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公司规范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完成公司组建,完善公司制度章程,并实质性运营。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土地流转、规模种植、劳务输出、项目承接等,在公司业务开展中不断收集问题和困难,及时进行完善整改,同时做好经验总结,为村级集体经济整乡推进工作在全区推广夯实基础。
(二)推广阶段(2024年1月至11月底)。在狮子岗乡试点运行经验基础上,推进试点以外的乡镇全面完成公司组建工作,指导公司规范运营,建立和健全“一社三会+N公司”等决策议事制度以及财务管理、收益分配、股权管理、经济责任等制度及章程,明确公司运营范围,开展项目承接,使公司按制度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4年12月底)。各乡镇及时发现公司运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完善,并及时做好经验总结,着力提高公司的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市场化运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长。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由区委农办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发挥各自职责,定期会商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狮子岗乡要坚持党建引领,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建强村“两委”班子,常态化开展村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擂台比武”等活动,定期组织集体经济研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狮子岗乡要及时摸清各行政村情况以及本区域内资产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比例,规范组建“振兴公司”,选优配强公司管理层,引导各行政村成立“振兴公司”,并及时提炼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上下齐抓共建的合力。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振兴公司”承揽以农业产业化生产和服务业为主的相关项目。积极推动开发专项扶持“振兴公司”发展的金融产品。设置区级专项资金,为乡村两级“振兴公司”融资贴息。区级每年依据“振兴公司”年盈利总额、群众入股分红和解决就业等指标情况设置奖项,给予公司管理层和相关村干部一定奖励。
四是强化指导服务。区直相关部门、狮子岗乡要紧密协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整乡推进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服务。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直相关单位合力推进,区财政局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区乡村振兴局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项目谋划和扶持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对接做好服务。狮子岗乡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持续健康运行。
附件6
裕安区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整乡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终充满活力”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结合试点区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狮子岗乡六二村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根据人口和土地变动,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延包并确权颁证、正确处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矛盾、充分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2023年底前狮子岗乡整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为全面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试点范围
裕安区狮子岗乡。
三、试点内容
(一)核实承包土地现状。利用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对农村承包地现状开展清查核实,主要查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地变化情况;查清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情况;查清村组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查清第二轮承包以来土地征用和征地补偿款分配情况。
(二)核定承包家庭人口。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查实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家庭人口变化和农户对承包地的需求情况,主要查清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情况;查清整户无地或缺地少地的农户情况;查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情况,重点是迁出迁入成员身份确认情况;查清农户对于二轮延包的意愿和存在问题。
(三)有效化解“人地矛盾”。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基本原则,实行“总体顺延”。对整户消失户承包地,由村集体依法收回。维护进城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举家外迁户、人少地多户,户口在村但常年外居户,引导其自愿有偿托管、流转或转让承包地。根据人口增减变更户主和共有人。对因婚迁入迁出人口,确保其在迁入迁出中有一方将其作为承包地共有人,防止两头落空或两头均占。鼓励农户之间自愿互换调地,整合细碎分散地块,解决一户多块田等问题。
(四)公正开展承包地确权。由村集体牵头,分村组拟定延包方案,张榜公示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上报乡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延包方案,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调查成果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组织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五)开展延包试点登记颁证。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登记颁证办法,明确登记颁证相关流程。区农业农村局与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以承包合同为依据,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统一变更。对个别调地的,在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
(六)落实农村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补发、注销登记颁证制度,及时补发、注销农户承包经营权证。制定部分转让土地、互换土地变更登记管理制度,及时对农户部分转让土地、互换土地进行变更登记。制定国家征占、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占地变更登记制度,及时对因国家征占、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占地造成农村承包地变更的,给予办理承包地变更登记颁证。制定农户分户、并户、户主变更登记管理制度,对于农户因分户、并户、户主变更等原因造成户籍信息重大变化的,重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3年3月—5月)。研究制定《裕安区狮子岗乡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落实〈裕安区狮子岗乡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等。
(二)宣传发动(2023年5月—12月)。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延包试点工作全过程,通过印发《致村民一封信》、召开“板凳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延包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2023年5月—11月)。逐村逐组逐户开展调查摸底,分类收集汇总发现的矛盾问题,并妥善解决;按程序制定并通过村、组二轮延包方案,组织签订承包合同,变更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
(四)评估总结(2023年12月)。对工作进行全面盘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对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做出全面总结,并系统整理归档研报试点资料,汇总提交试点工作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落实工作经费。区政府据实保障试点所需工作经费,确保延包工作顺利开展。狮子岗乡及各村(居)坚持节约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延包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三)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出台的配套政策和有关规程,严把政策界限,严守工作纪律,对延包试点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
(四)确保社会稳定。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延包试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狮子岗乡及各村(居)坚持底线思维,严实工作作风,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重大问题不出乡,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附件7
裕安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36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16〕79号)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试点区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着不改变土地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通过家庭承包方式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根据需求按程序向金融机构申请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结合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有效途径,切实解决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二、试点范围
裕安区狮子岗乡。
三、试点内容
(一)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六安)为全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信息发布、产权鉴证、政策咨询、组织交易等服务,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建立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流转、评估和处置的专业化服务机制。
(二)开展经营权证颁证。由试点区域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机关为有贷款需求并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且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未超过规定年限的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机关详细登记办证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和涉及农户地块、位置、面积等信息,避免其他经营主体利用同一地块反复办证贷款。
(三)建立抵押物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制度,培育或确定市场化专业评估机构。区农业农村局对承包土地经营权出具政府指导价,作为评估价格参考。金融机构可采用外部评估、内部评估、协议作价等方式,合理确定用作抵押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价值。
(四)完善风险控制措施。贷款人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到期并还清本息后,经金融机构确认,对接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机关,出具还款书面证明,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注销登记手续。
(五)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金融机构可依法将抵押土地经营权通过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以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处置。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物在处置时应优先转让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法处置,可以面向社会进行处置。受让方取得抵押物权后,重新与农户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金融机构按程序注销原有《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学习阶段(2023年4月底前)。区乡联合开展试点工作调研,前往金寨县学习改革试点工作经验,会商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二)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6月底前)。在调研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7月底前)。通过电视、网络、明白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目的、意义和典型事例;金融机构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有关条件、申报材料、贷款额度、贷款程序等宣传到各家各户,引导和支持广大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土地经营权抵押办理贷款。
(四)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9月底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工作台账和调度机制,重点调度试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确权、登记、抵押、评估等配套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流程,健全风险处置机制,开发推广适合农村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扩大业务覆盖面,推动抵押贷款增量扩面。
(五)分析总结阶段(2023年12月底前)。试点工作完成后,进行评估验收,认真总结提炼试点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发展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狮子岗乡成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作金融机构对照工作方案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加强资金保障。区政府对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予以贴息,以提高贷款供需双方积极性。区设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探索对协作金融机构经营权抵押贷款损失予以适当补助。
(三)加强监督管理。区定期抽查金融机构和各村居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运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监测机制和工作台账,杜绝形式主义、数字游戏,确保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探出路子、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