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政办〔202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裕安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区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裕安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试点方案
为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29号)和《六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20〕137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将围绕路长制工程、信息化管理、政府考核等重点开展试点工作。为此,特制定以下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民生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切实解决“四好农村路”工作中的短板问题,推进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设新时代幸福裕安提供坚强的交通保障。
二、总体目标
(一)到2021年底:建立更加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模式,初步建立基于信息化技术的农村公路管养服务平台,建立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和更加完善的考核体系,形成权责更加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二)到2023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全区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90%,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健全。
三、责任主体
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及村(居)委会按照权责清单,做好相应工作。
(一)加强指导监督,完善政策机制。区交通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拟定有关农村公路政策,督促相关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区、乡(镇)、村(居)三级路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公路管理机制,形成网格化路长监管体系,确保“路长制”机制运转高效,发挥作用;区财政局、区交通局负责对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局、区公安局、区文旅局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引导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养机制。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和管理,监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推进农村公路管理能力、网络体系、通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水平“双提升”;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长制”机制建设,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路长,设立区级路长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和指导乡级路长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功能,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区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指导并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职尽责。
(三)乡镇政府履职尽责,统筹开展管养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乡道、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职责,由乡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总路长,设立乡镇路长办公室,落实责任单位和乡村道路专管员,建立“养以乡为主、护以村为主”的养护机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组织好乡道的日常养护,指导并监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由其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落实村级公路护路员,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乡村道路专管员和村级道路护路员要加强对属地乡、村道路的日常巡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掌握道路运行状况,对道路出现损坏等安全隐患进行信息采集,并及时上报路长办公室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结合全国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良好契机,围绕“一谷一带”“一岭一库”建设和乡村振兴,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力纳入考核标准,有序推进裕安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创新养护组织模式,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机制。各等级公路的大中修等养护工程向社会开放,依法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养护作业单位。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市场化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推行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捆绑招标。鼓励通过签订一定期限的养护合同、招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作业机械化水平。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就近有能力农民自助组织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等方式,为有劳动能力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对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偏远山区等的农村公路,可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提高养护作业机械化水平。
(二)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到位,区人民政府组织公安、应急、交通等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安全设施还未配套的农村公路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尽快予以完善。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探索和总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好方法、好经验、新举措。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区人民政府要加大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建立适合本地情况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按照区有路政员、乡镇有专管员、村居有护路员三级管理模式建立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按“区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健全乡村道路专管员体系。区人民政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农村公路路况巡查、隐患排查、养护监督工作等。乡村道路专管员可优先选用有公路建设养护经验的企业改制分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本地户籍人员。
(四)开展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推行建设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加强公路养护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结合乡村旅游规划,加强农村公路沿线和谐生态建设。坚持绿色环保理念,积极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五、试点任务
按照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我区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试点工作:
(一)路长制工程。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公路管理机制,建立全区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形成总路长统一领导,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各级路长根据所管道路分工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实现路长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
1.结合我区自身特点,细化和完善《路长制实施方案》,出台具有自身特色的路长制管理体系。
2.做好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将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村庄规划、国省干线公路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交通强国建设,提前谋划农村公路的发展方向。
3.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及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和我区“十四五”农村公路重点建设任务,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网络,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到2023年底,60%的县道和重要乡道要达到三级路标准。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4.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做好日常养护工作。每年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其中养护大中修工程占比不少于25%),科学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
5.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电商平台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物流服务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6.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建立农村公路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农村公路执法力量建设,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将农村公路保护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吸收人民群众力量参与路产保护。健全乡级人民政府与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落实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大违规限高限宽设施清理力度,规范设置执法检查卡点,谋划和推进非现场治超卡点建设,加强路警联合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
7.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和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
8.推动农村公路文旅融合。推动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公路附属价值。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公路路域自然环境、风景名胜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农村公路文化品牌建设,挖掘农村公路文化内涵,开发农村公路休闲旅游功能,建设具有文化创意的品质驿站、观景台、休憩区等服务设施,研发推广农村公路文旅产品,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增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
(二)信息化管理工程。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结合我区“智慧交通”建设,积极推进建设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农村公路管理与服务水平。
1.建立农村公路基本信息平台。现场采集全区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涵及其附属设施基本数据,建立全区完整的农村公路基本信息数据库,进行数据图表可视化展示,在GIS地图上展示桥梁和公路状况等基本信息,从而实现全区农村公路全局一张数据总览视图。
2.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远程管理系统。开发推广使用手机APP软件,使用该APP对施工路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现场采集施工准备、原材料质量、施工机械、现场施工等数据或图像并上传,实现后台全程可视化管理,实时掌握现场施工情况,为保质保量完成养护工程提供保障。2021年底完成“路长制”工程管理平台建设。
3.建立农村公路桥梁健康动态监管系统。按照公路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要求,对桥梁进行定期和随机检查,通过现场数据采集,由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实时掌握桥梁的健康状况,为桥梁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4.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巡查管理系统。养护巡查人员将每日进行养护巡查,对路容路貌、道路病害、路面障碍物及公路附属物等信息进行现场采集录入系统,实现各级养管单位日常养护数据自动汇总、上传、分析和储存,便于管理人员系统掌握道路的技术状况,及时发现重要病害,针对性采取处置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5.建立农村公路管养与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完善农村公路管养执法协作机制,通过农村公路养护数据平台,实时掌握违法侵占农村公路路产路权行为和超限超载车辆情况,为在线联动、实时追踪、全域管控提供支撑。
(三)政府目标考核。为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水平“双提升”,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目标考核重点内容为:
1.贯彻落实“路长制工程”情况。出台相关制度办法,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体系。
2.创新农村公路管养模式情况。区交通局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引导区公路管理机构从直接养护模式向专业养护公司养护模式过渡,逐步推行养护市场化,引入专业化、机械化、现代化的养护队伍。
3.“四好农村路”示范情况。2021年我区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争创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
4、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争创“品质示范路”工程。2021年我区至少有3个乡镇达到市级示范乡镇标准;2023年至少有3条路达到市级示范路标准;积极争创省级“品质示范路”。
5、“最美农村路”创建情况。到2023年,我区要有1条市级“最美农村路”(不少于15公里)。
6、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专业化标准化情况。区公路管理部门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安徽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作业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要求规范养护单位现场作业。区公路部门定期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和路况检测。
六、预期成果
(一)通过“路长制工程”的实施,形成一套系统可推广的管理体系。实现农村公路“路长”全覆盖,构建我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障有力”的公路管理机制,全面形成网格化的路长监管体系。使全区农村公路路况始终保持良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实现“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环境,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二)通过农村公路养护信息化管理,实现农村公路路网可视化管理。实时掌握全区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状况,提高了管理效能和动态监控能力,及时处置农村公路违法行为,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运行和养护管理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完善政府考核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双提升”。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现代化、专业化、科学化、制度化,农村公路管理能力、网络体系、通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实现农村公路“畅洁舒美安”的目标,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90%,形成一套更加完善可推广的管理体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交通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和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农村管养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财建〔2020〕407号)文件要求,县(区)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试点工作责任主体。市政府2021年至2025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对各县区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奖补。我区财政按照不低于“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的标准筹集养护资金。区级财政全力加强资金保障,深化交通行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鼓励各乡镇打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区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成立路长制办公室,落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区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指导并监督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职尽责。
(四)强化督查考核。区交通运输局对照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考核,其结果作为区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依据。
(五)加强政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区交通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