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落实乡村 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快霍邱县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 施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 号 )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皖发〔2018〕25号)、《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皖国土资〔2018〕103号)、《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 〔2018〕4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出发点,按照霍 邱县沿淮行蓄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要求,开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助推乡村 振兴,努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以增加耕 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通过加强沿淮行 蓄洪区土地整治,保护耕地资源,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助力美丽 乡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 、实施原则
(一)规划引领,有序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准实施期 间,依据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结合城乡建设和 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国土空间规划批准 实施后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沿淮行蓄洪区涉及乡镇为单位,科 学安排土地整治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 任务,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工作。
(二)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 量力而行,依法推动,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做到“五个结合 ”。即与农业和林 业结构调整结合,与残次林地和低效园地改造结合,与未利用地 开发利用结合,与生态建设结合,与乡村振兴结合,注重生态环 境保护和改善,禁止违背自然规律搞过度开发,促进土地资源可 持续利用。
(四)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 技术管理规定,强化沿淮行蓄洪区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后期管护,强化目 标责任管理。
三、目标任务
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是对农村院落等拆除后进 行土地整治复垦为耕地,并对拆旧地块房屋、附属物进行补偿。 项目建设范围涉及周集镇、城西湖乡、王截流乡等乡镇,拆旧区
总面积8573.757亩,对应批次为2023年1-13、20-23批次。项 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可交易指标约5380亩。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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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乡镇 |
公顷 |
(亩) |
|
1 |
临水镇、白莲乡 |
35.611 |
534.165 |
|
2 |
潘集镇 |
52.6418 |
789.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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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宋店镇、范桥镇、周集镇 |
28.39 |
42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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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西湖乡 |
31.9361 |
479.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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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西湖乡 |
33.5631 |
503.4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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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西湖乡 |
29.2919 |
439.3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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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西湖乡 |
31.8852 |
478.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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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王截流乡 |
29.7429 |
446.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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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王截流乡 |
34.1894 |
512.841 |
|
10 |
王截流乡 |
23.5327 |
352.9905 |
|
11 |
王截流乡 |
31.8959 |
478.4385 |
|
12 |
周集镇、众兴集镇 |
43.1922 |
647.883 |
|
13 |
花园镇、三流乡 |
45.8321 |
687.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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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城西湖乡 |
31.4077 |
471.1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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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城西湖乡 |
30.7614 |
46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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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王截流乡 |
33.658 |
504.87 |
|
23 |
王截流乡 |
24.0524 |
360.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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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92.89091 |
8573.757 |
|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 一 )实施模式。项目实施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社会参与”的原则,县政府授权霍邱县蓼城乡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县蓼城公司)作为项目单位和招商主体,通过公开招商 形式择优引入社会投资方,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合作开发模 式实施项目。县蓼城公司与社会投资方签订项目合同(合作开发协 议),对项目实施区域、建设规模、实施模式、投资金额、工程建 设内容、双方权利义务、投资收益分配等进行明确约定。
对于项目内符合实施条件的拆旧地块可开展先行复垦,力争 在三年内全部实施完成。
(二)实施估算。鉴于项目点多面广、施工难度大、耗时长 等实际情况,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标准为220000 元/亩。
(三)指标的交易和收益返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验收 合格的沿淮行蓄洪区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全部用于有偿调剂,分 年度有计划地进行转让交易。指标调剂收益全部上缴县财政,由 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用于支付社会投资方的投资和回报。
五、明确职责
( 一 )县蓼城公司作为招商主体,主要负责通过市场化形式 择优选取社会投资方并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负责项 目实施中的协调管理以及项目投资收益的分配管理。项目投资收 益分配应结合社会投资主体实际投入的项目建设成本以及合理 的利润回报确定,具体收益分配资金由县蓼城公司根据指标调剂
收益到账情况,负责落实。
( 二)社会投资方主要负责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并收集、审核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资金 按项目进度依法合规使用。
( 三)项目所在地乡镇负责协助项目实施主体开展项目的前 期调查摸底、地块确定、地块规划、拆迁复垦、配合实施主体开 展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助社会投资方开展立项勘 测、实施规划及可研编制、组织验收、在线备案、耕地质量等别 评定、组卷上报等工作以及对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形成的 增减挂钩指标进行统筹管理。
六、实施步骤
( 一) 前期准备。沿淮行蓄洪区涉及乡镇负责开展摸底调查, 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整治规划 图,对辖区内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摸底,确定拆旧地块做好拆迁户 的动员、房屋丈量等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沿淮行蓄洪区涉及乡镇按照项目确定的范 围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按时完成项目区内建筑拆迁和地上附 着物清理等工作,妥善考虑群众安置;社会投资方负责项目资金 筹集及支付,督促乡镇及时开展拆迁复垦工作,根据项目完成情 况按时、足额支付资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完成上报实施 规划的审批工作。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沿淮行蓄洪区涉及乡镇负责
对项目区开展自验,自验合格后由乡镇分批次报县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增 减挂钩验收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终验(拟做节余指标交易 复垦地块由省自然资源厅验收),最终根据终验核定的实际新增 耕地面积,确认增减挂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七、监督检查
( 一)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方和施工单 位要自觉接受县蓼城公司以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计、监察 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 二)县蓼城公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对项目的建设进 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凡发 现复垦耕地亩数和质量、工程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或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省市抽查、自然资源部核查等未通过的, 应立即停止拨付资金并限期整改;对发现项目社会投资方截留、 挤占、挪用、套取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资金或造成项目资金损 失等问题,县蓼城公司应立即终止项目合作,同时依照有关规定 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附则
( 一)本方案由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蓼城公 司负责解释。
( 二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