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沿淮 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5 1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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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落实乡村  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快霍邱县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  施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 号 )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  )、《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  (皖发〔2018〕25号)、《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皖国土资〔2018〕103号)、《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  2018〕4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出发点,按照霍 邱县沿淮行蓄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要求,开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助推乡村 振兴,努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以增加耕 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通过加强沿淮行 蓄洪区土地整治,保护耕地资源,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助力美丽 乡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

 

 、实施原则

(一)规划引领,有序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准实施期 间,依据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结合城乡建设和 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国土空间规划批准 实施后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沿淮行蓄洪区涉及乡镇为单位,科 学安排土地整治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 任务,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工作。

(二)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 量力而行,依法推动,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做到“五个结合 即与农业和林 业结构调整结合,与残次林地和低效园地改造结合,与未利用地 开发利用结合,与生态建设结合,与乡村振兴结合,注重生态环 境保护和改善,禁止违背自然规律搞过度开发,促进土地资源可 持续利用。

(四)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 技术管理规定,强化沿淮行蓄洪区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后期管护,强化目 标责任管理。

三、目标任务

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是对农村院落等拆除后进  行土地整治复垦为耕地,并对拆旧地块房屋、附属物进行补偿。 项目建设范围涉及周集镇、城西湖乡、王截流乡等乡镇,拆旧区

 

总面积8573.757亩,对应批次为2023年1-13、20-23批次。项 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可交易指标约5380亩。详见下表:

批次

乡镇

公顷

(亩)

1

临水镇、白莲乡

35.611

534.165

2

潘集镇

52.6418

789.627

3

宋店镇、范桥镇、周集镇

28.39

425.85

4

城西湖乡

31.9361

479.0415

5

城西湖乡

33.5631

503.4465

6

城西湖乡

29.2919

439.3785

7

城西湖乡

31.8852

478.278

8

王截流乡

29.7429

446.1435

9

王截流乡

34.1894

512.841

10

王截流乡

23.5327

352.9905

11

王截流乡

31.8959

478.4385

12

周集镇、众兴集镇

43.1922

647.883

13

花园镇、三流乡

45.8321

687.4815

20

城西湖乡

31.4077

471.1155

21

城西湖乡

30.7614

461.421

22

王截流乡

33.658

504.87

23

王截流乡

24.0524

360.786

合计

392.89091

8573.757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  )实施模式。项目实施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社会参与”的原则,县政府授权霍邱县蓼城乡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县蓼城公司)作为项目单位和招商主体,通过公开招商 形式择优引入社会投资方,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合作开发模 式实施项目。县蓼城公司与社会投资方签订项目合同(合作开发协 ),对项目实施区域、建设规模、实施模式、投资金额、工程建 设内容、双方权利义务、投资收益分配等进行明确约定。

对于项目内符合实施条件的拆旧地块可开展先行复垦,力争 在三年内全部实施完成。

(二)实施估算鉴于项目点多面广、施工难度大、耗时长 等实际情况,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标准为220000 /亩。

(三)指标的交易和收益返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验收 合格的沿淮行蓄洪区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全部用于有偿调剂,分 年度有计划地进行转让交易。指标调剂收益全部上缴县财政,由 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用于支付社会投资方的投资和回报。

五、明确职责

( 一 )县蓼城公司作为招商主体,主要负责通过市场化形式 择优选取社会投资方并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负责项 目实施中的协调管理以及项目投资收益的分配管理。项目投资收 益分配应结合社会投资主体实际投入的项目建设成本以及合理 的利润回报确定,具体收益分配资金由县蓼城公司根据指标调剂

 

收益到账情况,负责落实。

( 二)社会投资方主要负责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并收集、审核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资金 按项目进度依法合规使用。

( 三)项目所在地乡镇负责协助项目实施主体开展项目的前 期调查摸底、地块确定、地块规划、拆迁复垦、配合实施主体开 展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助社会投资方开展立项勘 测、实施规划及可研编制、组织验收、在线备案、耕地质量等别 评定、组卷上报等工作以及对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形成的 增减挂钩指标进行统筹管理。

六、实施步骤

( 一) 前期准备沿淮行蓄洪区涉及乡镇负责开展摸底调查, 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整治规划  图,对辖区内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摸底,确定拆旧地块做好拆迁户  的动员、房屋丈量等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沿淮行蓄洪区涉及乡镇按照项目确定的范 围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按时完成项目区内建筑拆迁和地上附 着物清理等工作,妥善考虑群众安置;社会投资方负责项目资金 筹集及支付,督促乡镇及时开展拆迁复垦工作,根据项目完成情 况按时、足额支付资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完成上报实施 规划的审批工作。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沿淮行蓄洪区涉及乡镇负责

 

对项目区开展自验,自验合格后由乡镇分批次报县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增 减挂钩验收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终验(拟做节余指标交易 复垦地块由省自然资源厅验收),最终根据终验核定的实际新增 耕地面积,确认增减挂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七、监督检查

( 一)沿淮行蓄洪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方和施工单 位要自觉接受县蓼城公司以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计、监察 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 二)县蓼城公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对项目的建设进 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凡发 现复垦耕地亩数和质量、工程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或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省市抽查、自然资源部核查等未通过的, 应立即停止拨付资金并限期整改;对发现项目社会投资方截留、 挤占、挪用、套取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资金或造成项目资金损 失等问题,县蓼城公司应立即终止项目合作,同时依照有关规定 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附则

( 一)本方案由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蓼城公 司负责解释。

( 二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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