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西部片区高标农田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田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霍邱 县农田建设各项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 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21〕177号)的要求,结合 《霍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 食安全总体要求,抢抓乡村振兴政策机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 实施、统一验收考核和统一上图入库”要求,实施高标准农田区 域化整体建设,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强化定期督查调度,加快构 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二 、实施原则
( 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统一规划布局、统 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要求,实施高标准 农田区域化整体建设,建立多元筹集机制,强化定期督查调度, 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 二 ) 坚 持明晰产权,维护权益。按照确权在先的要求,切 实做好农田利用的权属管理,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涉及集 体土地的,要通过告知、听证等程序征得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和农民同意,并依法做好补偿和安置。
(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 周集镇、王截流乡、临水 镇、冯井镇、范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县发改、经信、财 政、住建、交通、农业、水务、审计、环保公管、规划等单位要 按照各自职能,通力合作,共同推进,
(四)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施工。 采取边申报、边实施原则 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工程法人制、招标制、合同 制监理制、公告制、审计制的要求,规范施工。
三、目标任务
霍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中涉及周集镇、王截 流乡、临水镇、冯井镇、范桥镇、高塘镇2023年-2030年需实施 高标准农田15.27万亩,其中:周集镇3.68万亩、王截流乡1万 亩、临水镇4.02万亩、冯井镇1.48万亩、范桥镇3.15万亩、高 塘镇1.94万亩。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 一)实施模式。项目实施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社会参与”的原则,创新经营模式、引入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实 现粮食种植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县政府委 托霍邱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招商主体,通过公开招商形式择优 引入社会投资方,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合作开发模式实施 项目,社会投资方确定后,应当及时公告或公示。对项目实施区 域、建设规模、实施模式、投资金额、工程建设内容、双方权利
义务、投资收益分配等进行明确约定,力争在2025年6月底分 批分期实施并完成验收。
(二)实施估算。由于项目涉及点多面广、施工难度大、耗 时长等实际情况,具体建设投资成本依社会投资方实际支出为基 础进行确认。前期已开工资金尚未支付的,社会投资方可依据项 目审计核定的实际价款进行支付。
(三)指标完成和收益返还。县自规局对验收合格的高标准 农田进行统一管理,投资人严格按照规划地块及高标准农田建设 标准进行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确保投资人的项 目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支付后全部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项目投资收益分配应结合社会投资主体实际投入的项目建设成 本以及合理的利润回报确定到账情况,具体落实。
五 、明确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招商主体,主要负责通过市场化形式择优 选取社会投资方并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负责项目实 施中的协调管理以及投资收益的分配管理。项目投资收益分配应 结合社会投资方实际投入的项目建设成本以及合理的利润回报 确定,具体收益分配资金由周集镇、王截流乡、临水镇、冯井镇、 范桥镇、高塘镇根据社会投资方实际执行结果予以落实。
社会投资方主要负责项目前期调查摸底、立项勘测、实施规 划及可研编制、竣工测绘、在线备案、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编制以 及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通过田、土、水、路、电、
技管等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耕化改造,不断提高耕地 质量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确保农作物生产旱涝保收。社会投资方 可依据项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项目部以及在项目涉及的镇设立 项目分公司或项目分部,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并收集、 审核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必要时可设立专户 管理,按项目进度依法合规使用。
项目所在镇、村负责协助社会投资方开展项目的前期调查摸 底地块确定、地块规划、配合社会投资方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 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县自规局负责协助社会投资方开展立项勘测、实施规划及可 研编制、组织验收等工作。
六 、实施步骤
( 一)前期准备。周集镇、王截流乡、临水镇、冯井镇、范桥 镇、高塘镇负责协助项目社会投资方开展摸底调查,对照土地利用 现状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整治规划图,对辖区内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查漠底,做好动员资金筹措等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和项目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按 不高于3500元/亩标准,由乡镇包干。社会投资方负责项目资金 的筹集、拨付,督促镇及时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工作,按项 目实施进度按时、据实拨付项目款项;县自规局负责协助社会投 资方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实施建设等工作。
周集镇、王截流乡、临水镇、冯井镇、范桥镇、高塘镇负责
协助社会投资方对项目区开展自验,自验合格后项目实施主体分 批次报县自规局验收。
七、监督检查
(一)为加强高标农田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 有序,项目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社会投资方负责制
(二)社会投资方和施工单位要自觉接受县自规局、审计、 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三)县自规局要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 与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凡发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工程数 量和质量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或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省市抽查自 然资源部核查等未通过的,应立即限期整改:对发现项目社会投资 方载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或造成项目资金损失等问题应 立即终止项目合作,同时依照有关规定迫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