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335-2009 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 (完整版)
[建设标准 - 结构]
发表于:2022-08-15 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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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GB/T 24335-2009 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 (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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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构)筑物地震破坏等级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震现场震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烈度评定、建(构)筑物安全鉴定,以及震害预测和工程修复等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2.1 承重构件 structural member
以承受体系的竖向和侧向荷载(如风和地震荷载)为主的构件。
2.2 非承重构件 non-structural member
不承受体系荷载的构件,如(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柱单层厂房的)围护墙、自承重墙,女儿墙、装饰设备等。
2.3 建(构)筑物震害程度 damage degree of buildings(special structures)
地震时建(构)筑物遭受破坏的轻重程度。
3 基本规定
3.2 建(构)筑物破坏等级划分原则
以承重构件的破坏程度为主,兼顾非承重构件的破坏程度,并考虑修复的难易和功能丧失程度的高低为划分原则。
3.3 建(构)筑物破坏等级划分步骤
按照下列步骤划分建(构)筑物破坏等级:
a) 将建(构)筑物按结构类型分类;
b) 区分建(构)筑物的承重构件和非承重构件,分别评定它们的破坏程度;
c) 综合各个构件的破坏程度、修复的难易程度和结构使用功能的丧失程度,评定建(构)筑物的破坏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