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态环境部门|2022年危险废物处置费(武发改规(2021)2号)
[收费标准 - 行政事业收费]
发表于:2022-09-06 1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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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武汉生态环境部门|2022年危险废物处置费(武发改规(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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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生态环境部门|2022年危险废物处置费(武发改规(2021)2号)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武发改收费〔2022〕258 号)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见下。
1.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住院病人床位使用数量2.5元/床日收 取。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精神病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以 及一级(含未评定等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以上标准减半收取。
2.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和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企事业单位,按医疗 废物产生量4元/公斤收取。按医疗废物产生量计算月收费金额低于 100元的,按100元/月收取。
以上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可在不超过最高标准的 基础上,与医疗机构和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企事业单位协商按定额或 定量收费方式结算。
注:数据来源于武汉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