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部分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9﹞259号
市气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企业生产、流通环节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439号)规定,为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现将降低部分防雷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雷装置检测接地电阻收费标准由每点100元降为每点90元。
二、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技术服务的单位均按照规定的收费项和标准执行,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
三、有关单位或企业开展防雷技术服务,应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接受用户的委托,未经用户委托不得强行服务和收费。
四、各收费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性服务性收费,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相关价格主管部门办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审核)证》变更手续。
六、本通知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市物价局《关于天津市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费[2005]70号)同时废止。
附件: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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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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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防雷装置检测 |
接地电阻 |
点 |
90 |
楼层6层以上每层加3%;构筑物20米以上每米加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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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范围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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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类型/装置状况 |
8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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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专项防雷装置检测 |
电源质量检测 |
避雷器漏电流 |
只 |
50 |
易燃易爆场所加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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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漂移 |
点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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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谐波 |
点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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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接地检测 |
点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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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避雷器测试 |
只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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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号避雷器测试 |
只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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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缘电阻检测 |
点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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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磁环境测试 |
项 |
500 |
新建时一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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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电阻率检测 |
点 |
60 |
测试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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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电阻测试 |
点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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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地漂移电压测试 |
点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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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新、改、扩建(构)筑物、专项防雷工程施工图纸核查和检测 |
新、改、扩建易燃易爆场所(仓库)防雷装置施工图纸核查 |
每套图纸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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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扩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图纸核查 |
1500 |
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减半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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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扩通讯设施、计算机网络系统、自控、监控设施和广播电视设施专项防雷工程施工图纸核查 |
600 |
工程额在3万元以下减半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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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质量检测 |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
0.80 |
二、三类防雷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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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一类防雷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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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设施、计算机网络系统、自控和监控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等专项防雷工程施工质量检测 |
防雷工程总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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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防雷工程造价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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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必须取得市气象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