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743-2002 流体输送用热塑性塑料管材简支梁冲击试验方法 (完整版)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简支梁冲击试验测定流体输送用热塑性塑料管材冲击强度的方法和测试参数。
本标准适用于均聚和共聚聚丙烯(PP-H、PP-B、PP-R)管材,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管材,经改性后高抗冲的聚氯乙烯(PVC-Hi)管材,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材,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和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ABS、ASA)管材。
2 引用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043―1993 硬质塑料简支梁冲击试验方法(neq ISO 179:1982)
3 原理
3 原理
一小段管材或机械加工制得的无缺口条状试样在规定的测试温度Tc下进行预处理。然后以规定的跨度将试样在水平方向呈简支梁式支撑,用具有给定冲击能量的摆锤在支撑中线处迅速冲击一次。
对规定数目的试样冲击后,以试样破坏数对被测试样总数的百分比表示试验结果。
4 设备
4.1 冲击测试仪
按GB/T 1043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 冲击速度为3.8 m/s;
b) 摆锤应能提供15 J或50 J的冲击能量,冲击刀刃夹角30°±1°,端部圆弧半径(2±0.5)mm;
c) 纵向切割的试样的支撑方式如图1、图2;
d) 环向切割的试样的支撑方式如图3。



4.2 试样预处理设备
一个恒温控制的空间或浴槽,能够使试样达到规定的测试温度Tc。
5 试样
5.1 制备
根据5.2.1、5.2.2、5.2.3的规定从管材上切割下试样。对于均聚和共聚聚丙烯管材,如果所切试样的壁厚e小于等于10.5 mm,保留试样厚度,试样无需加工;如果壁厚e大于10.5 mm,则从外表面起加工至试样成薄片状,其厚度为(10±0.5)mm,加工过的表面用细砂纸(颗粒≥220目)沿长度方向磨光。试样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
5.3 试样数量
试样数量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6 预处理
6 预处理
将试样放在符合规定测试温度Tc的水浴或空气浴中对试样进行预处理,时间按表2规定。在仲裁检验时,应使用水浴。
表2 预处理时间

7 试验条件
7.1 均聚和共聚聚丙烯管材的试验条件见表3。
表3 均聚聚丙烯和共聚聚丙烯管材试验条件

7.2 未增塑聚氯乙烯和高抗冲聚氯乙烯管材试验条件见表4。
表4 未增塑聚氯乙烯和高抗冲聚氯乙烯管材试验条件

7.3 氯化聚氯乙烯管材的试验条件见表5。
表5 氯化聚氯乙烯管材试验条件

7.4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和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管材的试验条件见表6。
表6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和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管材的试验条件

8 试验步骤
8.1 将已测量尺寸的试样从预处理的环境中取出,置于相应的支座上,按规定的方式支撑,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取决于Tc和环境温度丁之间的温差),用规定能量对试样外表面进行冲击。
a) 若温差小于或等于5℃,试样从预处理环境中取出后,应在60 s内完成冲击;
b) 若温差大于5℃,试样从预处理环境中取出后,应在10 s内完成冲击。
8.2 若超过上述规定的时间,但超过的时间不大于60 s,则可立即在预处理温度下对试样进行再处理至少5 min,并按8.1重新测试。否则应放弃该试样或按本标准第6章规定对试样重新进行预处理。
8.3 冲击后检查试样破坏情况,记下断裂或龟裂情况。如有需要可记录相关标准中规定的其他破坏现象。
8.4 重复试验步骤8.1~8.3,直到完成规定数目的试样。
9 结果表示
9 结果表示
以试样破坏数对被测试样总数的百分比来表示试验结果。
10 试验报告
10 试验报告
a) 注明采用本标准号;
b) 管材尺寸和材料、来源;
c) 试样的类型及取样方向;
d) 预处理介质(空气或水浴)及测试温度Tc,用摄氏度表示;
e) 摆锤能量,单位为焦耳;
f) 环境温度T,以摄氏度表示;
g) 试验结果:
1) 被测试样总数;
2) 破损数;
3) 破损百分数;
h) 任何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情况;
i) 试验日期、试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