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328-2014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完整版)
1总 则
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建设工程 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2.0.2 建设工程文件 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pre-construction documen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 监理文件 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 施工文件 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6 竣工图 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2.0.7 竣工验收文件 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8 建设工程档案 project archives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2.0.9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 project electronic records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0.10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project electronic archives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
2.0.11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 project audio-visual archives
记录工程建设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用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
2.0.12 整理 arrangement
按照一定的原则,对工程文件进行挑选、分类、组合、排列、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2.0.13 案卷 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0.14 立卷 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2.0.15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
文件形成部门或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向本单位档案室或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过程。
2.0.16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urban-rural developmentarchives organization
管理本地区城建档案工作的专门机构,以及接收、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城建档案的城建档案馆、城建档案室。
2.0.17 永久保管 permanent preservation
工程档案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工程档案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
2.0.18 长期保管 long-term preservation
工程档案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工程档案保存到该工程被彻底拆除。
2.0.19 短期保管 short-term preservation
工程档案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工程档案保存10年以下。
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 工程文件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不得事后补编。
3.0.3 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3.0.4 建设单位应按下列流程开展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
1 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明确竣工图的编制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套数、编制费用及承担单位、工程档案的质量要求和移交时间等内容;
2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3 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 收集和整理竣工验收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6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 对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3.0.5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0.6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总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7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3.0.8 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专业培训。
4 归档文件及其质量要求
5 工程文件立卷
6 工程文件归档
6.0.1 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归档文件范围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
2 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
6.0.2 电子文件归档应包括在线式归档和离线式归档两种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归档。
6.0.3 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2 勘察、设计单位应在任务完成后,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6.0.4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归档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移交。
6.0.5 工程档案的编制不得少于两套,一套应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应移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6.0.6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0.7 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范附录A、附录B的要求立卷归档。
7 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
7.0.1 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竣工验收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7.0.2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查验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2 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 竣工图的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4 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5 文件的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6 电子档案格式、载体等符合要求;
7 声像档案内容、质量、格式符合要求。
7.0.3 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7.0.4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可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7.0.5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改变部位据实编制新的工程档案,并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7.0.6 当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档案时,应提交移交案卷目录,办理移交手续,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附录A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A.0.1 建筑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表A.0.1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 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续表A.0.1

注:表中符号“▲”表示必须归档保存;“△”表示选择性归档保存。
附录B 市政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B.0.1 道路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应符合表B.0.1的规定。
表B.0.1 道路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续表B.0.1

续表B.0.1

续表B.0.1

续表B.0.1

续表B. 0.1

续表B.0.1

续表B.0.1

续表B.0.1

续表B.0.1

续表B.0.1

续表B.0.1

注:表中符号“▲”表示必须归档保存;“△”表示选择性归档保存。
B.0.2 桥梁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应符合表B.0.2的规定。
表B.0.2 桥梁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续表B.0.2

续表B.0.2

续表B.0.2

续表B.0.2

续表B.0.2

续表B.0.2

续表B.0.2

续表B.0.2

续表B.0.2

续表B.0.2

续表B.0.2

续表B.0.2

续表B.0.2

注:表中符号“▲”表示必须归档保存;“△”表示选择性归档保存。
B.0.3 地下管线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应符合表B.0.3的规定。
表B.0.3 地下管线工程文件归档范围

续表B.0.3

续表B.0.3

续表B.0.3

续表B.0.3

续表B.0.3

续表B.0.3

续表B.0.3

续表B.0.3

续表B.0.3

注:表中符号“▲”表示必须归档保存;“△”表示选择性归档保存。
附录C 卷内目录式样
附录C 卷内目录式样

附录D 卷内备考表式样
附录D 卷内备考表式样

附录E 案卷封面式样
附录E 案卷封面式样

附录F 案卷脊背式样
附录F 案卷脊背式样

附录G 案卷目录式样
附录G 案卷目录式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