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081-2015 低温环境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完整版)
1 总 则
1.0.1 为了规范低温环境混凝土的工程应用,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建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低温环境混凝土的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
1.0.3 低温环境混凝土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3.0.1 低温环境混凝土的设计参数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3.0.2 低温环境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为C40~C60,且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材料选用、配合比设计、制作和质量检验。
3.0.3 低温环境混凝土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3.0.4 低温环境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宜为5℃~30℃。
3.0.5 在低温环境混凝土养护期内,混凝土浇筑物的温度分布梯度不应超过35℃/m,且里表温差不宜超过20℃。
3.0.6 低温环境混凝土结构应根据设计要求在现场进行模拟施工试验。
3.0.7 低温环境混凝土属于大体积混凝土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的有关规定。
3.0.8 低温环境混凝土的耐久性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 50476的有关规定。
4 设计参数
5 材 料
6 配合比设计
6.0.1 低温环境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
2 粗骨料宜选用连续级配;
3 所选用的外加剂应与胶凝材料进行适应性试验。
6.0.2 低温环境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低温环境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和胶凝材料总量应符合表6.0.2的要求;
表6.0.2 低温环境混凝土最大水胶比和胶凝材料用量
2 外加剂和矿物掺和料的品种、掺量应通过试配确定,矿物掺和料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5%~40%,硅灰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最的5%;
3 低温环境混凝土拌和物中水溶性氯离子不应大于水泥质量的0.06%;
4 低温环境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级,自然环境下抗冻等级不应低于F200级。
6.0.3 低温环境混凝土试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拌和物经时坍落度损失试验,坍落度不宜大于200mm。
6.0.4 低温环境混凝土配合比的调整与确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关规定。
6.0.5 在有腐蚀性侵蚀环境下,低温环境混凝土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进行抗氯离子渗透性能试验和抗硫酸盐侵蚀性能试验。

